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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伸手拍我肩膀,表情十分疼惜。
周世程问我对今后有什么打算。
“数数自己的家当,节约点或许还能够的上养老。”我无所谓的说。
“有没有想过回来?”
我笑:“你可真会说笑,那件事情闹的很大,我回来不是影响你们公司的声誉么?”
“不过两年多,就改口‘你们公司’了?”他笑话我,“不知道你什么时候这么胆小。”
我笑笑,从他的柜子里翻出一瓶陈年红酒来,“好东西。”我说,接着毫不可惜的拆开瓶塞,将酒倒进杯子里,监狱生活差点让我忘记过去的自己是如何热衷于享受生活的。
我跟他碰了杯,最终说出自己的想法:“大展宏图对我来说没什么用,不如做点轻松的事情,平平静静的,比什么都好。”
我想,N市我是再也不可能回去了。
知道我想要开个书屋的时候,周世程几乎是瞪着我,“你确定你说的是书屋而不是书店?”
“是,而且门面已经看好了。”
“你要开的是那种七拐八拐的小巷子里的那种出租言情小说给小丫头片子的那种?”
“不行么?”
他抹了一下脸,想要说服我什么,但是张了半天嘴,最终找到的只有深刻的无力感,“我说,你这话是当真说的么?”
“难道我会当假说,我算过了,入账可以温饱,总之吃饭不愁。”
“你确定要把自己的精力浪费在这上面,”他在房间里来回踱步,我的想法非常出乎他的意料:“我以为你最多是想开个小饭馆,最坏也得是个小面馆吧。”
“餐饮业无论大小都费心,倒不如书屋省事。”
我的想法已定,不容更改,周世程不再多嘴,等到我进了些新书,堆在那十几平方的破屋子里,他置身于与自己格格不入的满架子言情小说中时,不禁连连摇头,“你要做的事情总这么稀奇。”
我笑。
这书店是我盘的旧书店,大部分书都是原来那老板的,我随手拿来一本翻过,尽是些我已读不懂的海誓山盟,笑笑将书归到原位,赚这口饭吃,也不见得非要看的懂。
盘这旧书店,没花多少钱,这店面在一所高中后的小巷子里,多走几步又是大学后门,地段不算差,只是前一个老板因为利润太低的缘故,就不再开下去了。
正式开业之前,周世程拿来两张纸递给我,我展开看看,原来是手绘海报,“我女儿男朋友画的。”他说,“听说你要开书屋,请他帮个小忙。”
周世程与女儿的关系不再同过去一样糟糕,这跟周昕奈毕业后碰了太多壁有很大关系,她毕业后依然坚持不回周世程的公司来,继续自顾自的搞话剧和一些周世程完全看不懂的古怪东西。男朋友则是在周世程的坚持下相亲认识的,周昕奈最初是决定反抗到底的,不想这次认识的人同过去认识的都不大一样,了解以后才明白,原来曾是美术系毕业的,为了继承父业,只得放弃了本业。时间久了,不想相互之间都很有感觉,于是就在一起了。
周昕奈对周世程说了一句话:“婚姻这东西,不经历总归不明白,只有经历了才懂得珍惜以后。”
周世程弄不明白周昕奈到底说的是什么意思。
年轻人的心思真难猜。
书店开业后,不算太坏,我对赚钱不抱太大的希望,却开始琢磨从周世程家里搬出来的事情,实在不好再叨扰他,于是将店托给门面旁的小吃店老板,我回了N市,将自己的那套房子卖掉。
半个月后我回来,周世程气的差点没揍我,“你跑哪儿去了,这半个月?”
我笑笑,“回了一趟N市,把原来的那套房子卖掉。”
“你好歹留句话,我以为你跑去哪个风景优美的地方自杀了。”
我笑,“要是能找到个风水宝地,我还真去。”
他没有多问我什么,一副我平安就好的表情。
我把卖房子的钱交给他,让他帮我看一套小户型——这点钱在C市,也只能买一套小户型。
对于我搬出来,周世程没有阻止——他知道改变不了我的决定。
我的生活就这样平平静静的了,也再没有比这更令人满意的时刻了。
我偶尔也会想起于临安来,毕竟我为他付出了很大的代价,那不是一点半点的爱可以做到的——这么说好像很自我标榜,其实事实也就是如此。
我抽烟依然很凶,身体似乎也不怎么见好,大毛病没有小毛病不断,容易感冒,还染了不能挨饿的娇气毛病。饿倒不怕,书屋旁边就是面店,只是感冒这事——握着卫生纸吸溜吸溜着鼻子实在太没美感。
书屋的收入每个月都很固定,即使多也多不出几块钱来,渐渐的,我就失去了兴趣,招了个店员看点,自己则经常去隔壁面店聊天。
面店老板人很友善,我去吃面,臊子往往给的比别人多,肉也比别人多几块,尽管这跟他想介绍自己离婚三年的妹妹有很大关系——起初我并没有把这件事放在心上,跟女人结婚对我来说……除非是现实只给了我这一条出路,我才会选择。
我也曾想过,若是现实需要我跟女人结婚,我会向现实低头,不过如今现实如何我也不大关心。
然而,在被暗示了几次,并无意与面店老板的妹妹碰见过几次后,我开始认真考虑这件事情。
那女人是典型的中国式妇女,内向并持家,是最适合当老婆的那种——尽管我不大清楚她这么年轻离婚的缘由。
我觉得自己这个年龄,也实在需要有人来照顾了,一辈子自由身的梦想也只能是梦想,我想象不到自己七老八十或者患上帕金森以后是什么样子?
有个人照顾,自然是好些的。
至于爱情,那都是年轻人的玩意儿,我已经是真的老了,燃不起任何激情,更何况结婚也不见得非要基于爱情。
我把自己的想法给周世程说了。
他像是要重新认识我似的:“你想跟女人结婚?”这话的语气简直就像是反问。
“你不也同女人结婚了么?”
他被噎了一下,半晌才找到合适的词句:“我跟你不一样。至少我没看出来你有什么必须跟女人结婚的理由。”
“等我老了需要有人照顾。”那女人比我年轻将近十岁,正是年轻的时候,照顾我实在是很好的年龄差距。
“娶老婆养老,不如去领养个小孩。”
我笑,不说话。
他意识到自己说错了什么。
领养个小孩……那是养不熟的狼。
“你要为对方考虑,女人是将自己一生维系在丈夫身上的。”
我笑,“总是为别人考虑,不免太累了。我倒觉得自己开心才重要。”
周世程哑口无言,皱了眉看我,竟想不到我终归是有很大变化的,出乎他意料的变化。
我想的很好,却也没想到最终是自己觉得索然乏味,便早早冷却了最初的念头,那女人不久后也同别人结婚了。
不是她不好,是她总让我想起于临安。
那种温柔而羞涩的笑,以及那种细致的关怀……太像那个假的于临安。
我过去对温柔之人毫无抵抗力,如今又太过敏感,总觉得一旦羞涩的笑起来,就是准备要欺骗。
当然,我也可以考虑相亲,但那不免有些太傻。这件事就真的不再想,只当做古怪的念头。
第二十八章 那种事情忘了才好
如果在感情方面无所期待,在物质上面更无所要求,这样的人活着,是否没有意义?
我好好想了想,觉得一个没有欲望的人,真不如死。
但我不能死。
我没有死的必要,也没有勇气再给自己一刀,最重要的是,我欠周世程很大的人情,如今他同振业老总住在一起,每日过的很不愉快,为我做了这么大牺牲,我要是再不知好歹,忘恩负义的标签早晚要贴在我身上。
振业老总来C市的同时也带来了于临安的消息。
他没有如自己所期望的那样吞掉整个于家,当然,于隙荆也并没有占更多的便宜——我总觉得,于隙荆所在乎的并非自己能继承多少家产,他像是好奇人与人之间的关系能脆弱到什么地步。
很显然,于临安令他满意,我却让他失望。
他想看到的是悲剧,而非英雄救美。
虽然我算不上英雄,于临安更与美人沾不上边。
不过在感情上,于隙荆倒是得到了让自己满意的结果。不知他用了什么手段,拆散了于临安与储冰,如今储冰时时刻刻跟在于隙荆身边,这对于临安刺激不小,委实脾气暴躁了一段时间。
听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