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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他骂够了,我指了个工人去板房里收拾第三方的东西。
那人终于觉出什么不对了,“你干什么?你要干什么?!”
“送佛回西天,”我说,“我们是要吃饭的,实在没余钱来养肥你们这批废人。”我随手抽了第三方的材料浏览一遍,冷笑,“我也是做材料的,一眼就看的出来你们做几套帐,你们还是回去锻炼锻炼,免得在这儿浪费纸张。”
那人还想骂,但明白在这儿闹事讨不了什么好处,便骂骂咧咧的带着人走了。
撤走第三方后,工地上的气氛也就好了起来,但是祥和的气氛连一个星期都没有持续到,周世程就打了电话过来,他发了很大的脾气,认为我对这件事情的处理上欠缺理智。
“就算是他们的问题,也可以坐下来好好谈,你不应该当着那么多人的面,把他们赶出去。”
“……”我不能辩解什么,这件事情,我处理的确是有些偏激。
周世程对我的斥责长达半个小时,整个过程中,我只发出几个语气词表示自己的存在,他或许觉出自己的言辞太过激烈了,便缓了缓声音,“我并不是否定你的成绩,但这件事情上,你做的确实不够好。”
“我明白了,明天我会向对方赔礼道歉的。”我说,语气平淡无波——第三方在被揪出这样的事后,还能这么嚣张,里面恐怕是有些文章的。
第二日我去道歉,对方态度傲慢无礼,对我冷嘲热讽,但这也没什么的,当初我也对对方的员工出言不恭的,对方返还一些也是可以理解的。
只是我并非忍气吞声之人,我这道歉也不是白得的,回去以后,我让人查了这公司的底细,弯弯绕绕,的确也费了不少功夫,终于弄明白这公司于蒲家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看到材料的时候,我冷笑一下,备份了一份发给周世程,等他的指示。
监管这块向来黑的看不出颜色来,他们既然收了蒲家的好处,自然就要为蒲家多谋些好处。
周世程拿到材料以后,果然十分恼火,但这事情属于老板们交涉的范畴,我们也不用多管闲事。周世程亲自来了N市,同蒲家的人谈事,后勤工作又理所当然的交给我,安排过程中,我基本上也明白这件事闹的不小,最坏的情况估计是项目流产,两家打上好几年的官司。
在N市周世程虽不是地主,但人脉是很广的,蒲家多少有些畏惧。有一次他们开会的时候,我见到了蒲南的父亲,一年多没见,人倒是苍老了很多。我笑着打了招呼,要是不一旁的蒲苗提醒,他还真没认出我来。
“你好。”他微微颔首,算是示意了,眼神却是狐疑的,想来是不理解为什么他每次见到我都十分光鲜从容,“你瘦了很多。”
我并没有笑,也只点了头,“工作比较忙。”
向来聒噪尖刻的蒲苗,在蒲父的面前,竟然完全收敛,一句废话也不说了。
我草草应付一下,便去做自己的事情了。
这件事情扯了将近半个月的皮,最终结果自然不是最坏的情况——蒲苗上门道歉,接下来的工程材料费蒲家多承担百分之六,合作后项目盈利蒲家让利百分之三。
蒲家的很有诚意,项目继续下去,周世程也要返回C市。送机的时候,我随口问起周昕奈的情况。提起女儿,他也就只有叹气,说是离了婚的周昕奈同以前也没什么变化,照样是想干什么就干什么,又突然突发奇想不想学商科了,吵着要去学文学。
他对于自己的烦恼也不愿多讲,话题便又回到了N市的项目上,此次虽然折腾时间不短,但得了不少好处,他还是比较满意的。进候机室前,他忽然转身问我,“项目跟完了,你回不回来。”
我无所谓的说,“看老板怎么安排了。”
他看着我,“你想回来么?”
我笑了,“没什么想不想的,跟着组织的号召走。”
他叹了气,欲言又止似的,转身进了候机室。
我从机场出来的时候,他却又打了电话过来,劈头一句,“我是希望你回来的。”
老板的意愿,我自然乐意听从。
但他接下来的话,又让我失了继续听下去的耐心,“我知道对你做的那件事伤害很大,也不奢求你能原谅,但我……”
我截断了他的抒情发言,“过去的事,老板提它做什么,我们都是往前看的。”
第三方的事情告一段落后,我们继续同蒲家保持着良好的合作关系——当然,这很可能是表面上的东西,但好歹也有“良好”二字摆在眼前。
这个时候,同于家的的合作,也要真正落实了。但这件事情并不归我管——因为同于家的合作是个大项目,所以交给办事处为此临时成立的小组去办了,只是偶尔有些地方,需要我提点一下,再多的事情也没有了。
我的日子还算是悠闲,也并没有什么太多的不愉快,尽管每每见到蒲南,总要被冷嘲热讽一番——说实话,我不知道这一切到底有什么意思。
难道说,揭我的旧伤疤,让我难受就这么有成就感么?
我还不知道,原来蒲南也是个喜欢将自己快乐建立在别人痛苦之上的人。
他变了,尽管过去的他脾气暴躁又有精神洁癖,却不会幸灾乐祸。
人都是会变的,我不也变了么?
第三册 总有瑕疵
第二十三章 死了的我
“朱泊,今天陪我应酬一下。”周江一掌拍在我后背心,我一口水没喝到嘴里,杯里的水却溅了一半出来,他连忙道歉,接着又继续催促我收拾一下,陪他出个饭局。
我晚上也并没有什么事,来N市后已经整整一年,同蒲家的那个项目已经完全结束,所以一直比较悠闲,只做些不大要紧的事情。相较我来说,周江就比较可怜,不仅同于家那个长期项目压在身上不得喘气,周世程又下达了一连串的指令,使他疲于奔命,常喊自己要过劳死。
我放下手中满是水渍的茶杯,点了下头,“什么状况?”
“还不是场面上的事儿,有个酒会,世程让我们过去探探情况。”
周世程决定将办事处升格为分公司,自然要多注意些动向口风,免得情况判断失误。
升格为分公司是办事处的一件大事,听周世程的意思,等到这件事情确定下来以后,还要挂牌剪彩——搞得跟头等大事一样。
这是老板的事,我拿钱办事,无关痛痒。
我取了放在办公室里的那件西装,周江对此很不满意,嫌我对酒会不够重视,“今天有很多重要的人物呢!”他强调着。
我懒得管重要不重要,仍然在洗手间对着穿衣镜整整领口,只要说得过去即可,如今我是跑工地的贫苦人民,不需要太讲究。
周江对我毫不讲究非常不满意,一边说着“诶,我说你这样不行,丢咱们公司的脸啊”,一边将我从那件衣服里拽出来。
那可真的是“拽”,等我被他推上车去商场买衣服的时候,我脖子上的痛感都还没有消除。
我如今不大爱买衣服,这一年在工地上来回跑,再好再干净的衣服,只需要在工地上转一圈就沾满了灰,洗都来不及,后来我就适应了一件T恤穿上两三天,往农民工里一站,绝对看不出什么不同来。不过这样也有些好处,为我增加了点亲和力,有时候问问下面事情,对方也是愿意倾诉的——有一次同几个包工头在大排档吃饭,酒过三巡,也就将话都放开了,有人竟拍着我的肩膀说,“朱总,你成天看着没精打采的,其实脑子里细着呢。”我勾勾嘴角,跟那人碰了杯子。
在工地上,我总是表情严肃——当然并非刻意如此,似乎渐渐的形成了惯性,就好像过去我总是习惯性的带着笑的。这种严肃总是拉开我与人的距离,但事物总有两面,也是有好处的。
好处,自然不言而喻。
我一边揉着脖子走进商场,一边对周江说:“这衣服可是你强迫我买的,你掏钱。”
他一连串的说着好好好,我也就不再说什么。
有人掏钱,何乐而不为呢?
不过这老抠门竟然慷慨起来,想必是有些事情要说的。
果然在商场转了片刻后,等我手正准备指向估计是那家店面最贵的衣服时,他终于开了口,“今天振业的老总也会去。”
我将那件衣服拿下来,对着镜子比了下,兴味索然的放回去,“怎么?”
“世程想跟这个人谈谈,不过这个老总有点不大近人情。”
“你已经碰过壁了?”
“世程也是。”
周世程那人,长袖善舞,又能将不好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