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暴君作者:风弄[完结+番外]-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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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抢过去吃一口,再推回来,当我是爱吃你脏口水的宠物吗?!
  混——蛋!
  “这碗你吃吧。”杜云轩深吸一口气,把已经沾过暴君口水的面碗,礼貌地推回去,“我再去煮一碗。”
  古策正馋虫大动,一看杜云轩把让人垂涎欲滴的面碗推回来,正中下怀,二话不说就拿起筷子。
  “云轩,你厨艺不错,面比五星级师傅做的好吃。喂,多下两个面饼,这一碗我不够吃。我那一碗,撒多点葱花,再给我加两个荷包蛋。荷包蛋要煎得金黄色。”
  杜云轩站在灶前煮面,听着古策一边吃着面条,一边像主人一样,以肆无忌惮的口气提要求,实在很想给他下两斤泻药。
  煮好面,杜云轩端过来。
  大的一碗上面铺着微微金黄焦香的荷包蛋,推给古策;小的一碗,放在自己面前。
  杜云轩吃相很斯文,实在太斯文了,好像碗里的不是面条,而是一碗珍贵的艺术品,他一点一点地拨起来,慢条斯理放到嘴里,品尝着每一条有每一条不同的滋味,神态认真。
  古策吃饭堪比打仗,大刀阔斧,很快把一大碗面条解决掉了。
  他刚才是故意挤着杜云轩的位置坐的,杜云轩借着煮面躲开他,回来之后就坐去了对面。古策抬起头,一点也不介怀地欣赏着杜云轩吃面条。
  细长的面条一点一点,滑进蔷薇花般淡色的双唇,无端的就有一种淫靡感。
  古策不禁想起在自己……
  
  (哭,螃蟹……在此省略N字……)
  
  心脏,又开始怦怦乱跳了。
  杜云轩,他和那个人,越来越像了……
  古策在心底不动声色地想着。
  那个人到底叫什么,其实古策一直不太清楚,事隔这么多年,他现在已经有能力去追查,却一直不想追查。
  查出来也没必要。
  那时候古策只有四岁,印象里最深刻的,就是那座有着小花园和白色花栏杆的小房子。
  古策的妈妈就住在那栋精致的小房子里,应该说,古策的妈妈,在抛弃了古策和古策的爸爸后,就嫁给了那栋小房子的主人,住进了里面。
  古策的爸爸和古策一样,是个江湖上讨生活的人。
  不过古策的爸爸远远比不上古策,混江湖混得很不成体统,白天拿刀厮杀,晚上花钱买醉,每次喝醉了,想起丢下自己跟了另一个男人的漂亮老婆,自然很不甘心。
  既然不甘心,他就醉醺醺地带着古策去那栋小房子前,隔着白色花栏杆,找坐在小花园里的那对夫妇的麻烦。
  他一个小混混,要钱没钱,江湖地位也谈不上,所谓的找麻烦,也不过是撒泼谩骂而已。
  他骂得怨气冲天时,古策就抱着膝盖坐在马路边,看着花园里漂亮温柔而又相当遥远的妈妈,也看着她身边那个始终安静优雅的新丈夫。
  古策的爸爸喝醉了,心里充满怨气,骂起人来说的话当然很不好听。不过,尽管骂得再难听,那个男人充其量也只是皱一皱眉,目光微微一斜。
  那是根本不想和对方计较,根本不想把对方纳入自己世界的一眼。
  气焰并不嚣张,但冷淡透骨,宛如一股冰原的仙气迎面而来,不知不觉中淋透每个毛孔,让人情不自禁地,就自惭形秽了。
  古策每次坐在马路边,就忍不住盯着那个男人看。
  虽然只隔着一条马路,一道花栏杆,但古策觉得好像隔了整个世界,隔得越远,他越想看清。越集中目力,把那男人的脸看清楚,古策就越觉得,那男的真漂亮。
  这样想,真的对不起爸爸。


    ☆、第 9 章

  但是,那男人真的比爸爸好看多了,不仅仅是好看,还有他身上有一种古策从来没有在别人身上感觉到的东西。
  很多年后,古策一遍又一遍在回忆里试图理清当时自己在想什么。
  那大概,是缥缈动人的气质?
  总之,古策很喜欢爸爸带他过去骂街,爸爸忙着挥舞酒瓶,把妈妈和她的新丈夫骂得狗血淋头,这样,古策就可以光明正大地坐在马路边,抱着膝盖,一个劲地盯着妈妈的新丈夫看了。
  大概那小房子里的佣人有打电话报警,每次没多久,警察就会来把爸爸赶走。偶尔妈妈会轻轻地叫古策,隔着花栏杆给他递几张钞票,问他吃了饭没有?
  古策据实回答,有时候说吃过了,有时候说没有吃,就算给出不同的答案,结果分别不大,最多是妈妈塞到他小手掌里的钞票会多两张。
  反正,妈妈再也不会给他煮又香又软的面条了。
  妈妈给他钱的时候,她的新丈夫就坐在花园里,有一次还侧过头,淡漠地看了一眼。他知道妈妈有给古策钱,不过没什么反应,仿佛这样一件小事不值得放在心上。
  古策拿了钱回家,把钱交给爸爸。
  虽然觉得这钱上沾着耻辱的味道,但钱毕竟是钱,爸爸会生气地接过钱,然后生气地花掉。
  在古策心中,这样的日子其实也不算太糟糕。
  有爸爸带着他,可以看见妈妈,可以看见妈妈那个温文尔雅、俊逸不凡的新丈夫,还有钱吃饱。
  不过这样的日子很快出现了变化。
  妈妈生了一个小弟弟。
  那真是一个干净漂亮得叫人不知道怎么形容的小家伙,又乖又安静,安静得简直就不像一个小婴儿。
  那阵子爸爸忙着混江湖,古策常常溜到马路边坐着,监视那栋小房子,偷窥那片小小的精致的后花园,摆在那里的太阳桌、太阳椅,是那一家三口悠闲享受的地方。
  小弟弟开始要抱着,后来学着走路。
  看得出来,小弟弟很受宠,妈妈总是花不少心思给他打扮。
  小弟弟穿着帅气的小西装,还打着小领带,活脱脱一个小绅士,围着妈妈的大腿蹒跚学步。
  古策在马路上沉默地看着,说不出心底那种柠檬汁一样,很酸很酸的感觉到底是什么。
  如果可以的话,他也许会一直这样每天每天地偷窥下去。
  不过后来事情又有变化了。
  爸爸混江湖,把性命混没了,古策还在发懵时,就被送到了他唯一能去的地方——孤儿院。
  孤儿院的那些日子,就不用多说了,反正古策不是孤儿院最喜欢的那种乖孩子。
  值得一提的是,在古策待了三年后,孤儿院来了一个乖孩子。
  世人的喜好大多数是雷同的,不吵不闹的乖孩子在哪里都受欢迎。这个乖孩子不但不吵不闹,而且出奇的安静。
  也出奇的干净,漂亮。
  小脸上,五官精致得像个洋娃娃,漆黑的眼眸,长长的睫毛,粉红的嘴唇。
  雪白的,吹弹可破的肌肤。
  长得漂亮乖巧,在哪里都能占便宜,乖孩子一出现在孤儿院,立即征服了那些铁石心肠的阿姨们。
  “哎呀,好可爱的宝宝。”
  “几岁了?”
  “快四岁了。”一个阿姨翻看了一眼档案,“家里火灾,父母双亡。没有亲戚愿意当他的监护人。”
  “太可怜了。这么漂亮的孩子,看这小手,雪一样的白,一点瑕疵也没有。一定是家境优渥人家的小少爷。”
  “这么喜欢,你领回家好了。”
  阿姨们嬉笑着,弯腰逗着可爱安静的小男孩。
  小男孩无辜单纯地看着这些陌生人,偶尔扇一下又黑又长的睫毛,把手里的小熊攥得紧紧的。
  已经八岁的古策站在墙角,远远看着。
  古策几乎是以一种本能认出了他,然后,又用他手上攥紧的那只巴掌大的毛绒小熊,确定了他。
  曾经,古策隔着白色栏杆,看过那个很好看,很吸引人的男人,把这只小熊递到小弟弟手里。
  受尽宠爱的小弟弟有很多玩具,但是三年后,他只紧紧攥着这只小熊。
  古策下意识地想,这只小熊对这个漂亮得像小王子一样的小弟弟来说,是一件很重要的东西。
  所以古策几乎不用思考,就决定了一件事。
  古策的行动力一向惊人,这在他小时候就已经有所体现,当他决定后,当晚就实行了自己的想法。
  在孤儿院混了三年,古策已经是这里让阿姨们最头疼的对象,他机灵、敏捷、反应快、力气大,但却很顽劣,而且能想出各种令人瞠目结舌的方式突破孤儿院的各种规矩和桎梏。


    ☆、第 10 章

  孤儿院晚上是不许到处溜达的,可古策视孤儿院的规矩如无物。当晚,古策就凭借着一身本事,偷偷溜进了小弟弟的寝室。那间寝室里睡了八个孩子,古策的动作又轻又快,没有发出一点声音。
  他走到小弟弟的床前,看了那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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