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顿了顿,他反问郎斐:“你每年都去?”
“对。”
郎斐点了点头,又叠了一只元宝。
“清明冬至。反正离这里也不是很远,坐几小时巴士,再换扫墓专线到附近的公墓,翻过一座山坡就到。”
虽然只是轻描淡写的一句话,但谈将臣却明白这条路绝对没有那麽容易。否则前几年母亲也不会在自己面前念叨著,说要拨钱为了上坟而专门修出一条盘山公路。
更何况郎斐一个瘸子,又要带著一堆上坟的用具,也许还拖著个小拖油瓶,这其中的艰难可想而知。
但他偏是个不怕难的人,正是这一点让人头疼而又著迷。
谈将臣又问:“为什麽不找晓生带你去?”
“晓生上坟,那是你们谈家自己的事。而我去,是出於和玉节、安芝的情谊。”
郎斐这样回答,顿了顿,又补充了一句:“何况晓生也许会与谈夫人在一起。”
知道谈夫人指的正是自己的母亲夏豔玲,谈将臣再一次陷入沈默。这个名字,仿佛一个不能提的禁忌,让略有缓和的气氛再次凝冻起来。
有两三分锺的时间,不大的客厅里只能听见一只只元宝落入纸箱的窸窣声响,随後谈将臣忽然起身,将被自己揉成一团的锡箔丢进纸箱子里,走出门去。
郎斐并不想猜测他究竟是去做了什麽,但是很快,谈将臣又回到了他的面前,面无表情地摇晃了一下手里的车钥匙。
“明天,我和你一起去。”
顿了顿,他又强调:“没有司机,车我来开。”
第二天早上,刚刚睡醒的小狼崽惊讶地发现了一位陌生的叔叔。
这位叔叔正躺在爸爸的沙发床上,穿著爸爸的睡衣,枕著爸爸的枕头。盖著爸爸的棉被,呼呼大睡。挺帅的脸上沾著点银色的锡箔。
唔……他长得有一点像晓生叔叔,而最重要的是,叔叔也有一头卷卷的头发。
他是谁呢?
郎笑猜不出来,不过也许是因为那头和自己很像的卷发,所以他决定要喜欢这个叔叔。
当然咯,可不是像喜欢新娘那样的喜欢。
“小狼崽,刷牙洗脸吃饭了。”
爸爸的声音从厨房里传了出来。
朦胧之间,谈将臣闻见了一股食物的芳香,并且以此意识到自己肯定不是睡在那张大床上。
自己的卧室与厨房相隔甚远,而且按照谈家的规矩,也决不允许将食物的味道弄得满屋子都是。
而之前的“逢场作戏”──那些名模、明星、名媛交际花,也不记得有哪个是下得了厨房的角色,送进卧室的早餐?除非里面夹著账单了。
身下的床垫算不上舒服,事实上有些硬得过了头。被子好像也过於沈重,应该是棉花的。谈将臣确定自己之前从未到过这里,於是就在狐疑中睁开了眼睛。
他第一眼看见的是一双小孩子的腿在眼前晃来晃去。
客厅实在太小了,在沙发床展开的情况下,饭桌旁的椅子几乎已经贴著床沿摆放,而郎笑正坐在椅子上吃著早餐。
“爸爸,叔叔醒了。”他如此汇报。
“恩。”
厨房里的郎斐含混地应了一声,之後便没有了声音。
谈将臣摸了摸睡乱的头发,坐起身来,正好与椅子上的小狼崽对上了眼睛。
“叔叔好。”小男孩咧著嘴对他乖巧一笑。
“……”
谈将臣著实愣了愣。
的确,他早就想过该如何对付那个“霸占著郎斐”的小屁孩儿,可是真的见面之後,一切的预演又都成了空谈。
总之一句话,对著这个软呼呼的“卷毛小怪物”,所有想要用来吓唬的狠话都说不出来了。
就在这大眼瞪小眼的时候,郎斐终於端著一锅稀饭走了出来,并且瞥了这边一眼。
“起床刷牙吃饭。”
宝石花与带子狼 22
穷人家的早饭非常简单,除了一碗白粥,几块腐乳、一碟花生、几根黄瓜就是佐餐的全部。谈将臣瞥了瞥单独放在郎笑面前的荷包蛋,颇不情愿地端起了自己手里那只带了缺口的大瓷碗。
看在小狼崽还未成年的份儿上,不和他计较。
吃完早饭大约八点来锺,冬天的暖阳也终於从东面的群楼间冉冉升了起来。天公作美,今日晴朗,而早些时候落下的积雪也差不多消融殆尽。
谈将臣的司机昨夜已经离开,而车依旧泊在原处。谈将臣下楼暖车,郎斐则负责整理上坟用的纸钱蜡烛与准备的几样贡品。他用一个纸箱将这些归拢,搬到一楼。这时候黑色轿车已经停在了他面前。
“爸爸,爸爸!”
郎笑指著副驾驶座的车门问道:“我可以坐在叔叔边上吗?”
“不行。”
“不行!”
两个成年人异口同声地坚决反对。郎斐看了一眼谈将臣,随後耐心地为儿子解释:“小朋友一定要坐後排,而且要系好安全带喔。”
说著,他打开後座车门,让郎笑钻进去,随後为他扣好安全带,又将多带的毯子放在他膝盖上。
“冷就盖上,知道了吗?”
“嗯。”
小狼虽然有点失望,但还是乖乖地点头。郎斐随即又打开了副驾驶座的车门。
谈将臣原以为他会坐到自己身旁,不想等到的却是那只纸箱,郎斐自己则依旧钻进了後座,与儿子坐在一起。
这是什麽意思?
他正想发问,不过眉头一皱之间,却又醒悟过来。
这趟短途的目的地叫做吕方,是母城下辖的一座地级小市;而扫墓的地点,更为确切地说,是吕方郊外的一座叫“松凤山”的小山。
古人讲究风水,松凤山因为藏风聚气,风水甚佳,所以早在百年以前就被谈家买下当了祖坟。时至今日,谈家还有六成左右的过世者埋葬在那里,其中包括谈将臣的亲弟弟谈玉节、同父异母的妹妹谈安芝,还有他们的、也是谈将臣的父亲谈昱林,他过世也已经过了四个年头。
好花不常开,好景不常在。
回想起当年自己刚被谈家领养时的情景,郎斐觉得只有用一个词语来形容。
恍若隔世。
最近几年,谈将臣的确很少亲自驾车,不过毕竟有十多年的驾龄在身,车辆依旧跑得快速且平稳。不多会儿就驶出了拥挤而破败的老城区,开上了新城区的大马路。
与其他地方一样,这座城市的新旧城区同样泾渭分明。以一桥之隔,这边便是高楼广厦、康庄大道。宛如一名西装革履的成功商人,睥睨著对岸那个褴褛疲惫的同伴。
当然,会做此种感想的,大多是心里些沧桑的成年人。而只当出来远足的小狼崽则非常兴奋,不停地指著路边的建筑问这问那;郎斐一开始还耐心解释,可是很快就对著窗外皱起了眉头。
“你不认路?”他问谈将臣:“这个路口我们刚才来过。”
“不可能。”後视镜里映出谈将臣自负的眼神,“没有错的。”
车辆继续前进,又过了五分锺,郎笑忽然指著路边那个大大的M字。
“爸爸,这家麦当劳刚才是不是来过?我们可以去吃吗?”
“你记错了,开车的叔叔说没有来过。”
如此回应儿子的郎斐,又通过後视镜看了谈将臣一眼。
“不会啊,真的好像来过哦!”
听不出爸爸话里的“弦外之音”,郎笑依旧嘀咕著。
“这车上没有导航仪。”驾驶座上的人终於很不情愿地强调起了理由。
郎斐在心里冷笑了一下,然而脸上依旧表现得平静,一边说道:“现在开始起,听我的。”
很快他便开始下达命令:“下一个路口向左。”
车辆开始变向转弯道。
“快要红灯了,跟上。”
“司机”乖乖地踩一脚油门。
事实证明,郎斐的“导航性能”和方向感优异。仅仅是凭著路牌和平日的一些记忆,很快找对了道路。当高速入口收费处的标志出现在远处的时候,伴随著郎笑的欢呼声,车内的气氛忽然轻松了起来。
谈将臣忽然发现短短半小时之内,郎斐对他说的话比前几次见面的总和还要多,而这种交流的感觉,竟是如此自然而舒畅。
近入高速公路之後,行程便开始流畅起来。路两边满目的蓝天、农田,间或可见一片片林地与池塘,倒也赏心悦目。由於路上车辆较少,他们只花了不到一小时便顺利抵达吕方市,随後继续在郎斐的导航下朝著祖坟所在的松凤山开去。
前几次扫墓,郎斐搭乘的都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