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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今宵看着他的动作,嘴角渐露一丝不加掩饰的嘲笑,把头扭过去,一脚油门,悍马直朝着眼前灯红酒绿的夜黑扑杀而去!
21、送错的GV
韩今宵把吴越送回他的小出租房,没跟着人上楼,看感应灯一层层亮起,一直亮到顶楼。
顶楼吴越家的客厅灯闪了两下,亮了。
韩今宵靠在车座上,下意识地想要拿烟,一摸口袋,这才想起最后半根让吴越这小子给顺走了,抽完的烟屁股还扔他车台上,周围散落几点烟灰。
一路上韩今宵时不时地瞥一眼吴越丢那儿的残烟,车窗没开,车子里一股浓重的烟草味长久不散,韩今宵呼吸着这熟悉的味道,舌尖品着那小条子一眉一眼间留下的那股子神韵。
第一次见吴越,韩今宵觉得他强悍,骄横,霸道,就一八大处纨绔弟子里面的老大。
但渐渐的,韩今宵觉得这小条子身上似乎有很多和纨绔弟子全然不同的气质,他从来没见过比吴越还能扛疼的人,那么倔强,好强,一双明明该是十分柔和妩媚的桃花凤眼,硬是让他瞳仁里那种斗焰,那种坚持,那种不撞南墙不回头的刚毅,淬炼的如刀刃般明亮硬净。
要说这个人正吧,他其实也不正,他飞扬跋扈,心比天高,他很多时候按着自己的性子办事,压根不把规矩放眼里。
可是他底线很清楚,亦正亦邪之间,这小子似乎竟有了些出于淤泥而不染的意思。
韩今宵不认为那些军二代红三代会把别人的命看得比自己的命重要,但是吴越——他见识了吴越两次拿自己的身体挡在别人前面。
第一次他没有亲眼看到,是韩小婷告诉他的,吴越把韩小婷护在身后,自己一个人去面对喝了酒举着碎瓶子,狂性大发的黄储。
如果说这一次是因为有很多吴越的朋友在场,还不算什么,那么刚才呢?
韩今宵瞥了眼悍马车门,那上头还留着自己踹门下车时的一大脚印子。他得到消息赶来的时候,其实也不算太及时,车子开到巷口,有个混混已经举了刀朝吴越挥了下去。
这一刀并不巧妙,以吴越的身手,完完全全是可以躲开的。
但是他竟然硬生生受了这刀,鲜血喷出来的时候,坐在车里的韩今宵不觉有些许的错愕,随后他看到,吴越前面那个吓傻了的绿毛小青年。
如果吴越躲开,这一刀,就是落在他的脑袋上……
怎么还会有纨绔子弟干出这种事情,愿意拿自己的血来换别人的血,愿意把素不相识的人护在身后,而自己站在风头浪尖。
今天只是流血,那如果明天是换命呢?那些含着金钥匙出生的官二代,嘴上不说,但谁不觉乎着自己的命金贵?
他还拿自己八大处军区大院太子爷那金贵的命,去换随便一个扫地的大伯,一个卖菜的大妈?
那个在韩今宵眼里只代表着专制,权利,自私,暴力的大院里,怎么会……走出这样一个……一个蠢货!
韩今宵很是恼怒;就好像一只饥肠辘辘的狼,瞧见了挂在农户窗下的肉,很显眼的位置,肉的成色很好,也很新鲜,吃到嘴里一定是鲜嫩无比的滋味。
可是谁都不知道,贸然去咬这块肉,下一秒会不会就撞上农户的猎枪。
所以,这个哥们,他结不得,这个义气,他也傍不来。
不过后来韩今宵想,结交不来就结交不来吧,这也不是什么太有所谓的东西。
人家韩爷,过命的弟兄可以从长安街的头排到长安街的尾,床上的傍家能从长安街的尾再倒回长安街的头。吴越这时候对他而言,不过是个让他觉得意外,让他隐约有些许的佩服,让他觉得能算的上“义气”的一个人,这人性格对了韩爷的口味,长相也讨韩爷稀罕。除了这些,还真没太多别的情谊。
但他没有,不意味着别人没有。
这不,韩小婷自从享受了一番英雄救美的待遇之后,对吴越那可是更加上心了,姑奶奶算不上动了春情,但姑奶奶已经是彻底把吴越认成了自己人,隔三岔五地邀吴越出来玩,平时有什么好东西,也记得给吴越留一份。
韩小婷网站上挂出的吴越拍摄的时尚男装买的挺红火,淘宝店给顺利冲了皇冠,韩小婷一个人忙不过来,就让韩今宵的手下过来帮她打下手。姑奶奶财源广进了,也没忘了人家模特,她想想人警察同志昼夜不分,工作挺辛苦的,大手一挥买了一盒虫草王,打算拿去给吴越补补。
韩今宵正好要出门,韩小婷就说:“哥,这个你帮我送去呗?”
“……送哪儿?”
“近的很,耽误不了你赚钱的功夫。”韩小婷说,“东城区刑侦支队。”
“不去。”
开他妈国际玩笑,他能乐意去这种地方?
韩小婷可不管,把虫草王的袋子往韩今宵手里一塞,把人往家门外推了,直接关门。
这下可为难了英明神武的韩今宵了,东西他必须得送,否则韩小婷要闹脾气,但他也不能让手下送,那帮孙子一见条子,不是腿软站不住,就是咬牙切齿恨不得抽筋扒皮。
得,送就送吧,也不是什么大不了的事。
那帮穿着制服的炒肝儿,韩爷不想接触,但要真接触了,咱韩
爷能怕他们?太阳真得打西边升起了!
从事刑事侦查工作的其实都没什么固定的工作和休息时间,轮到排班接警自然得担着,就算轮休,队里接了案出场说要你,一个电话你也得麻利地滚来工作,碰到难破的案子,十天半个月不着家的也是常事,要不怎么总说人刑警离婚率高,嫁个称职的刑警等于守活寡呢?
吴越也是,前阵子去良乡那儿出了整半个月的警,前天才回来的,支队长没脸再折腾人家,毕竟丫公子哥儿呢。赶巧这两日又没什么大事,队里人员不吃紧,吴越还是挺悠闲的。
韩今宵过去的时候,正好是午饭时间,他眼尖,老远就看见小吴警官束着小皮带踩着大皮鞋一身标挺的夏季制服小跑着从支队大门那儿出来,小鹿似的轻轻快快颠进了对面马路口一家老陕面馆,生怕别人和他抢似的大喊:“老板!!一碗油泼辣子面!一碗歧山揪面片儿,一碗臊子面加重辣!三份打包,快点快点!”
“一共三十六,这四块找您的,您瞧好了!”
吴越接过四个硬币,眼睛瞪的圆溜:“操,怎么又涨价了?原来不是三十五的吗?”
“警察同志,现在肉价又上去了,要想料不给您缺斤短两,这价钱就得往上窜啊。”
吴越挺不高兴地:“……你这臊子得给我多搁点!少了我把你店给拆了!”
那老板和他认识,熟人,也知道这年轻条子是在和自己斗气儿耍嘴皮子呢,哪里会真拆,笑笑,回头哟嗬了声:“给警察同志多加点臊子啊!”
吴越随后又提着三份面条,颠颠地往支队里跑,跑的有点急促,过路口的时候还给绊了个小趔趄,咕哝着骂了句什么,一溜烟儿又进支队大楼里了。
这一切都给韩今宵看了个清清楚楚,人韩老板嘴上不自觉地带笑,心想这条子真有意思哈,家里有的是钱,不用,在这儿和路边摊一分一毛地抠门,家里有关系,不要,在这儿愣头青似的靠自己打拼。
太子党里翻手为云覆手为雨的爷,偏偏乐得给同事带个外卖,这小孩儿不是脑抽是什么?
脑抽的小孩儿这天下了班,先是去超市逛了圈,拎了两大袋子零食日用品,其中一大包清风纸巾赫然就是超市外头挂着打折海报的,一包10卷才卖29。9元,吴越给一群大妈脸上挠了俩血印子才抢来。
他拎着这两袋东西风风火火回了家,没两分钟又出来了,换了他最常穿的白T恤牛仔裤,又小鹿似的轻快下了楼,开始在胡同里遛弯。
这里
招惹一下陈大妈养的猫,那里逗弄一下王大伯喂的狗,挺乐呵,看起来就和普通人家的孩子似的,才住来没多久,和周围的人就都混熟了。
王大伯抱着他家的小京巴,咧着个漏风的牙口:“小吴啊,下班啦?饭吃过没有啊?吃的什么啊?”
陈大妈端着个碗,里面装着一碗炸咯吱盒,挺热情的:“小吴,吃咯吱盒吗?大妈刚炸出来的,这回绿豆皮儿擀的可好可好了,你尝一个看看……哎,好吃吧?好吃多拿点儿,大妈家里有的是,等会儿给你包一袋子送过来啊。”
吴越那嘴金贵的,其实哪里馋这玩意儿,但他就是乐意要,稀罕吃。
人小爷过惯了要风得风要雨得雨的日子,现在就爱没事儿往胡同杂院儿里扎,他就爱那家家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