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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孩子他爹-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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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幸好你爹我的耳朵也好。”虽然爬在门上的姿势不怎么好看。
  “小少爷在这儿有事吗?”一个拿着抹布的年轻女人从我身后问。
  我急忙摇头,伸出一个手指放在唇上,比了个安静:“不要告诉他们我来过。”女人做了一个在嘴上比拉链的动作,点了点头。
  悄悄抱着小孩子,蹑手蹑脚走掉了。
  女人微笑,看着男孩的北影离开,然后敲开了门:“凌少爷,刚才白少爷过来了。”
  郁闷,我只能和宝宝玩。这孩子,被凌云养的,这么胖,人见人爱,深得全家上下的欢心。这么受凌云喜欢,绝对不是戴绿帽子来的。
  哦,我知道了,这又是他儿子,又是我儿子,难不成这就是传说中的男男生子?就说我看过的书多,什么都难不倒我。
  也许他们说的是真的,我是真喜欢凌云喜欢得发疯,才会给他生儿子。
  摸摸自己的肚子,悄悄对宝宝说:“那里就是你曾经住过的地方。”
  肚子上的那条蜈蚣,静静地趴在那儿。
  孩子和我亲,亲亲抱着我,脑袋顶着我的额头。以后一定是一个善解人意的好男人。
  比他的那个爹要好多了。


☆、第6章让我重新喜欢你 (2112字)

  凌云再一次回到了楼下,今天,他可是这一场宴会的主人。季责可以带人上楼开放,他可不可以。在楼梯上,他就看到了某个人极其邪恶地拿着宝宝到处炫耀,在别人想要接过去的时候,猛然转身将孩子抱回来。
  这个欠调~教的!
  凌云的眼神暗了暗,随即恢复正常。就在刚才,他突然就想把眼前这个耀眼的家伙,绑走好好“调~教”一下,就像他曾经做过的那样。
  白帆敏锐地觉察到了某种不一样的气息,眼睛一眯,活像那只贱兔子。耳朵向楼梯方向一转。好惊悚的感觉啊,让人想到了被蛇盯上的青蛙。抬头向看,凌云一步步从楼梯上走下来。
  蹑手蹑脚,做兔子状,抱着孩子赶紧跑吧。
  “你往哪去呢?”阴测测的声音在脑袋后面传出来。
  “?”转头,回了一个微笑,“有点闷,想要出去透一下气。”
  “哦,那你抱着我的儿子做什么?”同样微笑,接过孩子。
  好危险啊,护身符被抢走了!!“孩子觉得很闷啊。”
  “你很怕我?”在他的耳边轻轻说,姣好的耳型,他做了一件让自己后悔得要命的事——忍不住舔了一下。
  白帆发誓,周围的叹息声一点都没听到。只是耳朵那儿好凉啊。
  嗖地一下,白帆跳到了安全的地方,无辜地看着他。
  凌云也像是什么事儿都没有一样,抱着孩子,转向他先前就打准备交谈的人。
  角落里,白帆摸着自己的耳朵,很委屈啊很委屈。
  我被人轻~薄了啊啊啊~~怎么能这样啊~~怨念中~~
  凌云接受到了那些怨念的眼神,但是他努力当做没看到。心底的某个角落,浮起某些失落,但是某人决定选择忽略。
  我还有别的事,先不和他计较。
  从那之后的几天里,白帆把作为一只兔子的本能发挥到了极致,凌云发现自己根本就找不到这个小鬼。
  白帆不想让你找到的时候,你是绝对找不到他的。凌云总结了一条真理。碰不到我还堵不到?他直接拧开了卧房的门——在凌晨五点的时候,这个时候,白帆是不可能醒着的。
  房间里没有人,空气中带着寂寞的味道。
  凌云的火气上来了,几天不见,就敢夜不归宿了?胆子不小嘛。
  怒火直接燃烧到下人门的头上,于是,五点钟,大家被迫起来,开始一天的工作。
  凌云嚼着香肠,想象那是某姓白的兔子。
  李毅和李尔兄弟俩站在他身边。哥哥看着他欲言又止。
  “你要说什么?”一定有内应外鬼!小家伙不可能自己跑出去,最好自己坦白从宽!
  “您是不是在找白少爷?”李毅小心问。
  凌云眼一斜。
  “他这几天都在客房睡,天天换房间。”
  “你怎么知道?”
  “嗯。”李毅想想,乱嚼舌根是一个不好的行为,但最后还是决定做一个诚实的人,“有佣人跟我抱怨,每天都要换客房的床单。”
  凌云转移阵地,来到客房。不知道为什么,看到白帆的睡脸,他所有的怒气全都无影无踪。外面已经蒙蒙亮了,柔和的晨光照在白兔子的脸上,就像是熟睡的丘比特。
  凌云坐到他的床边,揉揉他的头发,在他的额头上亲了一下,然后掀开被子,钻到了他的被窝里。
  什么都不做,这样拥着他躺在这里,等着天亮,真是一件很美好的事情。凌云想,我是不是已经提前进入了老年期?
  看来是该考虑培养接班人的问题了。
  白帆在梦里,发现自己躺在一个怀抱中,这个怀抱很舒服很暖和,他不由得往里钻了钻。
  这一钻,凌云就醒了。原来在不知不觉中,他居然睡着了。
  坏心眼的凌云又一次印证了白帆对他的评价,他坏心眼地拽了拽白帆的头发。
  白帆一下子就睁开了眼,富有男性魅力的胸?
  偷偷往上看,凌云的脸赫然出现在眼前。
  紧紧闭上眼:“我在做梦我在做梦我在做梦……”
  “你不是在做梦。”耳边清晰传来了他的声音。
  “对不起我不知道我会梦游我马上走……”白帆呼地做起来,被子滑落到腰际,晶莹的皮肤就像玉一样闪着光泽。于是凌云立刻遵从自己最原始的欲~望,伸手摸了一摸——嗯,手感不错,软软的,滑滑的,有弹性。
  一阵战栗从被摸的地方蔓延开,白帆像跳鱼一样抖了起来:“你在干什么?!”
  “我在享受我的权力。”凌云懒散地说,看着手下肌肤的份子上,不和他计较。
  白帆怒:“你这个坏人!欺负一个什么都不记得的人!”
  “给我一个机会,我证实我们有多么得相爱。”
  “你才不会喜欢我。”白帆小声嘀咕,自己从前怎么会看上这样一个大变态?在不知不觉中,他已经开始承认曾经喜欢过他的事实。
  “你说什么?”凌云装作没听见。我可是给你机会让你纠正你的错误了哦。
  “你只是喜欢你自己!”你以为我不知道?大坏人怎么会喜欢别人?“然后在我这儿受了挫折,然后想要证明你自己的男性魅力!”
  黑线——“是谁告诉你的?”
  “电视上都这么演!”白帆叉着腰,得意地说。
  由此看来,电视不是一样好东西。
  “好,给我一个机会,让我重新追上你。”凌云沉思了一下然后说。


☆、第7章恋爱是一门学问 (2094字)

  豪言壮语立下来了,之后怎么办,这是一个问题。
  白帆成天躲着凌云,诚心让他好看。
  凌云不知道要怎么办,他从来没有学习过这些事情。随便上网上一搜,恋爱是一门美妙的学问,你可以看到世界上最美好的东西,星星也比以往更明亮。
  太笼统了,不知道在说些什么。凌云皱着头,还好,在下面,他看到了他想看的实际步骤。比如,送花。
  他迫不及待想知道,白帆收到他送的花时会是什么样子。
  在通向客厅的转角的地方,他看到了李毅手上捧着一大束红玫瑰,然后,在每个佣人的房间把手上放上一支。
  李毅什么时候学会这个了?
  这个不是重点,重点是,为什么花束上的带子那么眼熟?
  “怎么想起来给送花了?”凌云不动声色地问。
  “啊,这不是我要送的。”李毅挠挠头,“白少爷让我送到各个房间去。”
  “哦,那他有没有说这是谁送的花?”凌云瞟了一眼,还好,卡片被抽掉了,没人知道这是他凌云送的,要不然,相信不到明天,整个宅子都知道了。
  “啊,他没说,但是他说,他不喜欢这种东西,还不如送花瓣果脯,至少能吃——当然有巧克力就更好了。”
  凌云忍,这样挑三拣四,于是,在第二天上班的时候,吩咐他的秘书准备一份巧克力。
  该秘书第一次听到这样的吩咐,于是,他买下了他能看到的所有种类巧克力——每样一份,大概有好几百斤,派专车送到了凌宅。
  于是,在随后一个月的时间里,本市所有的孤儿院都收到了一份特殊的捐献。
  “哈哈哈。”杜语渐摆弄着手里枯萎的玫瑰,好像还能闻到它的香味一样——这朵花,就是李毅别在他门上,凌云还来不及收走的。
  凌云一个眼刀刷过去。
  呵呵,杜语渐努力克制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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