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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 崇祯的难处】
1627年崇祯的哥哥天启皇帝死,本来这该是朝廷庄严哀悼的时刻,但老百姓们甚至包括绝大多数朝庭官员在听到这带来无穷灾难的一朝终于已经结束时,都感到万分欣慰。因为天启皇帝没有儿子,兄终弟及,十六岁的崇祯就在这样的形势下登上了皇位。史书上关于十六岁前的崇祯记录极少,在他当皇帝前他是个默默无闻的人。
崇祯上台时政治环境相当险恶,天启皇帝驾崩之际,正是魏忠贤集团活动最猖獗的时期。崇祯由信王府搬入大内,竟不敢食用宫中为他准备的膳食,硬是凭借自己从家里偷偷带来的干粮度过了最危险的几天,宫中的险恶可见一斑。但崇祯登基两个月后,即不动声色地铲除了魏忠贤集团;少年老成之风,只有后世康熙铲除鳌拜能与之相提并论。于是普天下的人们欢欣鼓舞,将崇祯的继位看成是进行深远改革和复兴明朝的机会,誉之为“神明自运,宗社再安”。
其实,崇祯对魏忠贤的痛恨,更多地是出于私人情感。崇祯很小的时候母亲就死了,所以他小时候受到过好几个皇妃的照料,其中一个就是因为冲犯了魏忠贤和客氏“愤郁”而死。在李自成攻陷北京城前五天,崇祯念念不忘地既不是关外虎视眈眈的满清,也不是耀兵城下的李自成,而是魏忠贤。他密令将已经死了十七年的魏忠贤的尸骨收来烧了,但此命令还来不及被执行,李自成就进城了(陈济生《再生纪略》)。
一个胸襟如此狭隘的人,照理来说,不会是一个好皇帝。果然,翘首以盼的人们很快失望了。崇祯是个志大才疏的人,他自认为聪明,还有着许多封建帝王的最大通病——猜忌成性,尤其他从哥哥手中接过的是千疮百孔、病入膏肓的大明江山,他的缺点给王朝带来了毁灭性的灾难。
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乱摊子不是崇祯的哥哥天启皇帝一个人带来的,崇祯接过手时确实是已经是内忧外患,危机重重。自从他登基以来,所面临的危难已经超过了明朝任何一位皇帝。崇祯并不是明朝十六个皇帝中最糟糕、最没有才干的皇帝,事实上明朝的皇帝荒诞的、荒唐的不在少数,跟正德皇帝、嘉靖皇帝以及他的哥哥天启皇帝等人比起来,崇祯无疑要强得多。他有励精图治的决心,有重新振兴明朝的强烈愿望,但内忧外患的巨大困扰不由得不令他更加性急,因此,他的很多决定都是在焦燥不安的状态下匆忙决定的。
明朝整个状况由于军费的增加而更加恶化,朝庭不得不减少不必要的开支,更重要的是增加赋税。万历一朝已经因为神宗皇帝的贪婪而加重了对民间的搜括,天启时再加,到崇祯手里更大加而特加。崇祯末年,加派辽饷九百万两,练饷七百三十余万两,一年之中单是军费就达到二千万两,而万历初年全国岁出不过四百万两左右,国家财政和全国经济在这样巨大的压力下都已濒于崩溃。
从万历四十六年(公元1618年)至崇祯十年(1637年),赋税竟然增加了六倍。据顾炎武在《天下郡国利病书·福建三》中记载:“民田一亩值银七八两者,纳饷至十两。”当时福建的粮食亩产最多三石(不到300公斤),正常年景不过卖一两银子。就算福建粮价疯涨,三石大米也不过卖六两银子。再加上地方各级官员的层层盘剥,一亩产出六两银子的田地,至少要交纳十几两的税。所以到了崇祯末年,盗贼四起,年谷屡荒,人们都以无田为幸运(事见钱泳《履园丛话》)。明朝就出现了流民遍天下的现象。所以历史学家传统的说法认为,过度的征税在很大程度上导致了明朝的灭亡。
朝庭发不出军饷,剿贼剿寇的官兵该怎么办呢?明朝的郧阳巡按高斗枢在《守郧纪略》中记载了明末的情景和官军的表现。他说,崇祯十四年(1641年)六月,他奉命驻守郧阳。七月初,他从长沙动身,水路到达荆州,路经襄阳,八月初六进入郧阳。一路数百里的农田里都长满了蓬蒿,村落破败,没有人烟。惟有靠近城市的一些田地,还有城里人耕种糊口。
他说,在他抵达郧阳前的十几天,左良玉率领的官军路过此地,二三万官兵一涌入城,城中没有一家没有兵的,“淫污之状不可言”。住了几天大军开拔,又将城里所有人家清洗一空,十多天后他到了,竟然找不到米和菜。士绅和百姓见到他,无不痛哭流涕,不恨贼而恨兵。
李清在《三垣笔记·下·弘光》中说:左良玉的兵一半要算群盗,甚是淫污狠毒。每入百姓家勒索,用木板将人夹住,小火烧之,胖人有的能流一地油。他们抢掠来妇女,公然在大街上奸污。将她们拉到船上抢走时,有人望着岸上的父亲或丈夫哭泣,立刻被这些兵砍下脑袋来。
左良玉的部队在明朝官军中并不是最坏的。他们烧杀抢掠,但是还能打仗,比那些见到百姓如狼似虎,见到清兵和土匪便逃跑的强多了。官军抢劫百姓,也是出于迫不得已。官府的税费一征再征,仍然严重拖欠军饷。士兵们被迫卖命打仗,却又缺粮断饷,抢劫起来自然理直气壮。明朝的官军数以百万计,便是横行天下的百万豺狼饿虎。百姓们恨官兵,明朝逐渐失去了民心。
与官军的表现相反,李自成的军纪越来越好。高斗枢在《守郧纪略》中说:早先,张献忠和李自成每攻陷一城,就要大肆抢掠一场。到壬午(1642年)夏秋,李自成和罗汝才每得一城,则改为派“贼”防守,并且严禁抢掠,以笼络民心。到这个时候,崇祯的这个战自然是打不下去了。
大臣马世奇在《廷对》中向崇祯皇帝解释老百姓起义原因时说:“非附闯也,苦兵也。”“苦兵”是因为官军破家、杀人、屠城,“人之居者、行者,不得安保其身命”。老百姓“遂至视贼如归,人忘忠义”。当时,朝庭用官军剿“寇”,而老百姓望“寇”剿官军。对于崇祯来说,这实在是莫大的讽刺。
这时朝廷面临的形势非常暗淡。有一段记录说:
“1644年初,军饷欠款已经达数百万两,而从南方来的税款只有几万两。国家的粮仓现在实际上空了。没有足够的大米充军粮,户部就买杂粮凑数。当北京被围时,驻军已有五个月没有发饷。执行任务的军队没有炊事用具。每个士兵领到一百枚铜钱,由他们自己买吃的。士气和纪律涣散到这种地步,一个将军报告说:‘你鞭打一个士兵,他站起来;但与此同时,另一个又躺下了。’明朝快完了,这是不令人惊奇的;令人惊奇的倒是,它竟然直到那时还没有完。”(黄仁宇《明朝的财政管理》)
而这时戍边军队也要求崇祯皇帝拨饷。1644年初,户部侍郎吴履中奏称,国库存银仅剩8万两。他说:“若无九边,京师何以安守?”坚决要求将这笔钱拨给戍边军队。但崇祯皇帝拒绝了,他打算将这笔钱全都用来加强京师守备。
后来户部尚书倪元璐谈及道德是头等重要之事时,崇祯帝问道:倘若道德果真如此重要,在拖欠前线军饷之时,将如何以之解救国难呢?
两人正论道德之日,距二人之死——1644年三月十九日——只有三十五天了。
崇祯本不该是亡国之君,可惜,他时运不好,这是他的难处。他也不是个能干的人——明朝除了明太祖朱元璋和明成祖朱棣外,就没有能干的皇帝——人才不分贤否,议论不分是非,政事不明得失,军机不论成败,性格多疑、苛刻寡恩,刚愎自用,却又性子急躁。当流寇满山、四方鼎沸的时候,他所委任的人非庸即佞,剿抚两端,没有定策,以致茫无成算;加上御下太严,打一场败仗立即杀将,丢掉一城立即杀吏,正所谓赏罚太明而至于不能罚,制驭过严而至于不能制。
【六 李自成的运气】
李自成后期确实表现出相当的军事才能,但无战略眼光。他善于攻打城池,发明了独特的“瓴甋”法,但攻下城池后往往大肆屠城,不派人留守,随攻随丢。在历史上,关于李自成的定位好的说法是“农民起义军领袖”,比如中国的教科书对他的定位;不好的则是“流贼”,基本上历代正史、野史都认为李自成、张献忠之流是“贼”。《明史》不但将李自成归在《流贼》一类中,甚至干脆地说,“盗贼之祸,历代恒有,至明末李自成、张献忠极矣。史册所载,未有若斯之酷者也”,认为李自成是历史上破坏力最大的流贼。
其实李自成只是个运气特别好的人。他从小家贫,一直没有什么出头的机会。还在给崇祯当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