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这天,隔壁卖泥人的老大爷家人回来了,特地捞了湖里的鱼出来,也邀请了卿灼华和老板去吃饭。卿灼华和老板都没有拒绝,这边湖里的鱼都是自然生长的,不知道是什么原因,鱼肉特别鲜嫩。卿灼华吃过几次,一直记得那个味道。平时的时候卿灼华和老板两个人都是懒虫,不饿的话一定不会吃饭,旁边的老大爷生活习惯好,三餐都是按点吃的。老大爷后来知道了两个人的生活习惯,每次吃饭都提醒两个人,很多时候干脆让老伴把两个人的饭也做了。因此两家人关系不错,卿灼华和老板都不好意思,当初寻思着给点报酬,老大爷瞪着眼愣是没答应,“你们这是看不气我老王啊!”
两个人怕老大爷生气,只好悻悻的把那龌蹉思想打包扔回去。
这会儿老大爷的孙子从国外留学回来,大家都挺高兴的,连老大爷那远在A市的儿子媳妇也赶回来了。卿灼华和老板两个人吃白食久了,就寻思着送点礼物给人家。最后卿灼华选了一对凤血玉手镯,正好送给老大爷夫妇。老板送的是按摩椅,她觉得人老了总爱身体不舒服,老大爷捏泥人还是挺累的。卿灼华的东西还好,方便携带,这老板的可就是个大件了。偏偏卿灼华老板这个人经常缺根筋,没有让商场的人送回来,打算自己搬过去。最后,两个人只好抬着大箱子往老大爷家里走。
到的时候正好赶上老大爷的孙子外出,看见两人这阵仗,一惊,“你们俩干什么呢?”
“我们是来吃饭的啊!”
老板说了,还让王晖让让。那王晖没答应,奇怪的看着两个人,“国内送快递的还要包吃吗?”王晖显然把两个人当做送快递的了。卿灼华一下就笑出了声,“不是,我们……嗯……是你们邻居,这个是送给王大爷的礼物!”
“哦哦,快请进!”王晖不好意思的笑了笑,急忙把两个人请进去,看老爷子高兴,他也陪着说了一会儿话。直到看见时间有些紧了,才开口说要离开去接他一朋友。老爷子立马就放人了,然后带着卿灼华去河里捞鱼。
两个人乘一艘小船,老爷子把船撑到湖中心,开始撒网。卿灼华其实是来打酱油的,老爷子没让他干什么,他就坐在船上看岸上的风景。宛若一副水墨画,卿灼华觉得,若是在这里耗尽岁月的光华,也是一件美事。
老板和老大爷的老伴在岸上看着,一边说着一些体己话。老板是后来才搬到这儿来的,和老大爷的老板成了好朋友。
没过一会,老大爷就把船撑回来了。他们是自己吃,用不了多少。
老大爷的老伴杀鱼的技巧很熟练,卿灼华在一边看着。想起乔墨第一次杀鱼,是在杏花村的时候。两个人下河摸了鱼,回家外婆不在,没法吃,乔墨只好自告奋勇的杀鱼。这便是乔墨人生中的第一次难题,他看着那鱼,竟不知从哪里下刀。墨迹了老半天,才闭着眼睛把刀挥了下去。这边刀刚下去,就听见卿灼华一声狼嚎,乔墨立刻扭头问怎么了。
“小叔你刀下偏了,我以为你会砍到手!”
乔墨一笑,要不是手上因为摸了鱼有腥味,他真想捏捏他的脸。最后乔墨还是成功的把鱼杀了,却把厨房弄得一片狼藉。
卿灼华想到这里就笑了,老板看了又是一阵打趣儿,“灼华这是想起小情人了啊!”
卿灼华在他面前也不避讳,点了头。
老板一笑,把卿灼华推到客厅去陪老大爷下棋,和老大爷老板在厨房忙碌了起来。王晖是踩着饭点回来的,带了一个人回来,就是他要去接的朋友。有趣的是,这个人卿灼华也认识,吴顺。
法国一别,他们三年没见了,也就意味着卿灼华三年没见乔墨了。卿灼华在心里叹息一声,然后笑着看着吴顺,“吴顺哥哥,好久不见了,最近好吗?”
吴顺看见卿灼华那就别提多高兴了,当下就笑了,“灼华你怎么在这儿?”
“说来话长,”卿灼华避过这个话题,道,“你和王晖是朋友?”
那边王晖招呼着两个人去吃饭,看见两个人聊得欢脱,道,“你们两人认识啊?”
吴顺点头,“他就是我家隔壁那孩子啊。”
王晖这一下就笑开了眼,上下打量了卿灼华几眼,“挺好的。”
卿灼华有些不明就里,但是没容他多想,那香喷喷的饭菜就上桌了。
卿灼华这一顿吃的欢脱,差点就撑了。饭后几个人还出去逛了一圈,吴顺回来是打算在这边长期工作的,首选就在D市。这下正好,他心里的人儿也在,不用他苦苦追寻了。吴顺想让王晖帮他找房子,他来得急,还没准备好,想先找个房子租着过一段时间。
“先主我那儿吧,反正我一个人,房间很多都空着。”
“那就打扰了。”吴顺丝毫没客气的答应了,那速度让王晖都惊讶了一下。
第二天吴顺就搬了过来,东西不多。卿灼华买的古宅挺大的,他把空出来的一间厢房给吴顺住,两人一起收拾了一下,没过多久就到了中午。卿灼华清理了一下自己身上,然后带吴顺出去吃烤鸭。
街头转角处有一家烤鸭,一鸭三吃,两个人要了一只烤鸭,叫了两个时令菜,吃得倒也不错。吃过饭,卿灼华就打算去书店帮老板顾店,他毕竟也是人家的员工,这样不理不问的着实不太厚道。吴顺这会儿还不是太忙,他打算第二天才去忙公司的事,也就陪着卿灼华去了。卿灼华坐在收银台前,吴顺急自己找了个地方,也安静的坐下来看书。他已经有好多年没有享受过这样安静的时光了,这一坐下来,看着门口像画一样的人儿,不禁扬起了嘴角。
这几天,D市可热闹了,当然那是上流社会的事。像卿灼华这样平凡生活的人自然是不知道的,他每天还是照样的上下班,写文章。
D市迎来了四年一次和奥运会一样轮回的交流会,这个交流会汇集的不只是D市的精英,还有天朝甚至国外的。D市的人都以拿到着交流会的邀请函为荣,吴顺恰巧就是其中一个。他没有办法推迟,毕竟他打算以后在D市混,他想着把卿灼华也带去。卿灼华想都没想就拒绝了,“那种场合不适合我。”
吴顺好说歹说也没把人拐去,只好带着王晖去了,王晖被当成替补倒也没见着有什么不爽。在交流会上,吴顺看见了乔墨。三年后的乔墨愈发的沉稳了,以前吴顺约摸能从他脸上看出些什么,现在却是完全不能了。乔墨是和一个女子一起来的,那个女子吴顺也听说过,是C市一大巨头的女儿钟灵,一直在加拿大,最近才回国的。钟灵这个女人在圈子里很出名,当然都是积极地,这是一个很厉害的人,和乔墨,到有那么一丝相配。吴顺又想起了卿灼华,他是乔墨的侄儿,自己是不是应该帮卿灼华履行一下义务,请他明天去灼华家里玩,进一下地主之谊。这样想着,吴顺还真的就往乔墨那边走了,王晖立马拦住他,“乔墨不是你能惹的人。再说了,你不是有卿灼华了吗?”
吴顺无语,这人想哪儿去了啊。
“灼华是他侄儿,我正想过去打招呼呢,你这是在想什么啊!”
王晖尴尬的笑了笑,连忙放开吴顺,嘴里却有些疑惑的念叨,“灼华如果真的是乔墨侄儿,他怎么会呆在D市这么个地方啊!还做一个书店的收银员,他至少也得进乔墨的公司啊!”
“行了行了,乔氏是乔墨的,和灼华没什么关系。”吴顺打断王晖的念叨,两人这一说话乔墨也走远了,吴顺想打招呼也没了办法。
转角处,乔墨放开了钟灵的手,歉意的笑了笑,“不好意思,钟小姐,我有要事,只能失陪了。”
乔墨说完也没管钟灵的反应,快步的往停车场赶。他刚刚听到了吴顺他们的谈话,他现在早就练成了一副神听力,对“卿灼华”着三个字异常敏感。
他在D市……他原来在D市……
怪不得自己在C市找了个遍也没有他半分影子,原来他压根就没有去C市。乔墨的眼睛都要湿了,命人查了D市所有的书店,他开着商务车在乱转着。他没法停下来,他马上就想知道卿灼华的消息。
结果来的很快,乔墨看着简讯上那一串地址,用最快的速度赶过去。他忽然觉得有些怨恨自己今天开这商务车,速度不及跑车。
车停在门口的时候,乔墨想要下车去敲门,可是手却在半空中停了下来。就在这个时候,吴顺从一边走了过来,乔墨连忙找了个地方藏住自己,然后看着吴顺掏出钥匙开了门。门被合上的那一刻,乔墨感觉自己的心也被狠狠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