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潘汉年在上海-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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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最初认识潘汉年同志是在中共江南省委(四中全会后改称中共江苏省委)工作的时候。

1931年2月,我担任中共江苏省委秘书长,潘汉年担任省委宣传部部长。那时的省委秘书长,实际上只负责秘书处的文件、发行、交通等事务工作和财务工作。秘书处机关设在老靶子路10号。后来搬到北四)11路一家布店楼上。秘书处负责交通工作的是王稼祥(苏北人,和派往苏区的中共中央代表团代表王稼祥同名同姓)和彭寿仁(湖南人)。负责财务工作的是彭休士,他管理省委的经费,先后和省委书记李维汉、王明直接联系。我只管秘书处油印文件、交通、密写等所需经费,每月造预算,经省委书记批准,向彭休士领取。我除了秘书处工作外,还要和中央特科经常联系。特科工作是直属中央领导的。派来联系江苏省委的是刘鼎和胡先青。潘汉年虽是省委宣传部部长,但也参加中央特科的工作。

六届三中全会以后,王明参加了江南省委的领导工作。他把花了半个月时间赶写出来的《两条路线》(1932年改名《为中共更加布尔什维克化而斗争》)抄发给他的宗派集团传阅,以新的左倾纲领来攻击三中全会的决议,同时大规模地改组了上海各个区委,分派他的亲信控制了各个区委。

1931年1月7日,党的六届四中全会在上海召开。会上,王明等在共产国际代表米夫的指使下,以“执行国际路线”、“反对立三路线”、“反对调和主义”为旗号,提出一系列比李立三的冒险错误还要“左”的观点。他们通过这次会议取得了在中共中央的领导地位。会后,王明又当上了江苏省委书记。当时,党内矛盾很尖锐、很复杂。一方面,四中全会及其以后的中央,提拔了一些“左”倾教条主义和宗派主义者到中央的领导岗位,同时过分地打击了犯立三冒险错误的同志,错误地打击了以霍秋白为首的所谓犯“调和路线错误”的同志。另一方面,罗章龙等在六届四中全会前后进行分裂党的活动。江苏省委改组后,王克全带了几个人闯到省委秘书处的秘密机关里来,他们气势汹汹地要接收省委的文件、会议记录和经费。当时,彭休士和我部在场,我们拒绝交出。他们不肯罢休,大吵大嚷。后来,潘汉年赶来了,对王克全说:这样吵嚷引起了敌人的注意。王克全等怕发生危险也就溜走了。又一方面,王明等接连召开了江苏省委扩大会议和第二次扩大的上海区委书记联席会议,进行所谓“反右倾”的宗派主义的斗争,打击何孟雄等。在这两次会议上,王明等把何孟雄等反对王明宗派集团的斗争说成是“江苏省委当前的主要危险”。王明悍然宣称何孟雄等的活动是“反组织的非法活动”,“已超出党内斗争的范围”;规定凡是参加何孟雄等的活动的党员必须立即退出活动并作检讨,违者一律开除出党。当时受到处分的江苏省委内区级干部就有20多人。王明还决定,江苏省委的干部除指定者以外,都不准与何孟雄等有任何来往。江苏省委通知上海各级党组织和赤色群众团体都要与何孟雄等“割断一切关系”,同时停止发给何孟雄等的生活费和工作经费。

当何孟雄等同志被捕的消息传到江苏省委时,省委正在开会。是潘汉年从特科那里得到消息后来通知的。当时,王明的表情异常冷淡,说什么这是“咎由自取”,他们是“右派反党分子”,是在反党活动中被捕的,与一般同志在工作中被捕的性质有所不同。只布置潘汉年去进一步了解情况。当大家提到如何设法营救时,王明说,他将与中央商量,省委不要管。1931年2月9日,何孟雄等24位同志英勇就义的噩耗传来,潘汉年和我都主张要追悼纪念这些壮烈牺牲的烈士,却为王明所制止,他说何孟雄等虽然已经牺牲,但对这些人的错误还要彻底清算。

1933年1月初,中共临时中央政治局,从上海迁入中央革命根据地,潘汉年也在这个时候来苏区,我在福建蒲田遇见他,他对我谈了上海情况非常严重,革命力量受到极大损失,王明已去莫斯科了。

潘汉年到达中央苏区后,担任苏区中央局宣传部副部长,还担任中华苏维埃共和国中央政府教育人民委员部委员。当时,中华苏维埃政府在文化教育方面实行免费教育,推行识字运动和社会教育,并创立各种干部学校和研究机关,文化教育方面有很大的发展。据1933年的统计,中央区的江西、福建、粤赣三个地区2932个乡中,有小学3052所,学生89710人;有补习学校6462所,学生94517人。在革命根据地中有许多报纸和杂志,1934年初,中央区有报纸杂志34种,其中《红色中华》每期发行四、五万份。

1933年8月,我从福建省委调到粤赣省委担任书记,潘汉年兼任中华苏维埃大学的委员,校长是毛泽东,副校长是沙可夫。1934年三月24日,中华苏维埃共和国第二次全国代表大会在瑞金召开,毛泽东当选为中华苏维埃共和国中央政府主席,潘汉年和我都当选为苏维埃共和国的中央执行委员。在这期间,他正忙着奔走于瑞金和福州之间,担任中华苏维埃临时中央政府和红军全权代表与福建人民政府谈判,开展抗日反蒋运动。1933年9月蒋光鼐、蔡廷锴领导的十九路军,要同中国共产党合作,在福建进行抗日反蒋活动。派陈公培(吴明)携带蒋光鼐写的《十九路军与红军联络证明书》到达五台。彭德怀和袁国平遵照周恩来的电示与陈公培会谈。彭德怀和袁国平既肯定了十九路军抗日反蒋行动,又批评了他们来福建“剿共”的错误,将会谈情况电告了中央,并且给蒋光鼐、蔡廷锴写了回信,请他们再派代表到瑞金谈判。10月下旬,蒋光鼐、蔡廷锴派徐名鸿作为十九路军的全权代表,同陈公培来到瑞金,送来了十九路军领导人给毛泽东、朱德的信。党中央决定由周恩来负责这次谈判工作,派潘汉年(潘健行)为全权代表,与徐名鸿进行具体商谈。双方在谈判期间,毛泽东、朱德曾多次会见徐名鸿、陈公培、潘汉年等,于10月26日签订了《反日反蒋的初步协定》11条,标志着我党与十九路军的合作抗日反蒋的关系初步形成。随后,我方派潘汉年为代表,黄火青(黄一青)为秘书前往福州。黄火青团正患疟疾,一时不能同行,中央让潘汉年与徐名鸿、陈公培先行,并由李克农指派吴振英等两人为警卫员随行。临行的那天早晨,毛泽东、张闻天、林伯渠、邓发等前来送行,邓发为他们开了通行证,还派人护送他们经河州,由新泉出境。一星期后,黄火青病稍愈,独往福州,与潘汉年同住在十九路军总部里。

我党与十九路军的合作关系形成后,陈铭枢、蒋光鼐、蔡廷锴等根据《初步协定》规定的“在初步协定签订后,福建省政府及十九路军即根据订立本协定原则发表反蒋宣言,并立即进行反日反蒋军事行动之准备”的条文,联合李济深、黄琪翔等一部分反蒋反日的力量,于11月15日在福州开会决定于11月20日发动事变。对于十九路军方面的行动,蒋介石已获情报,企图加以阻止。蒋曾邀蔡廷锴到庐山会晤,请林森入闽诱劝陈铭枢,均告失败。遂于17日派专机携函来福州接蔡廷锴往南昌,被蔡廷锴将飞机和飞行员扣留。李济深、陈铭枢、蒋光鼐、蔡廷锴、黄琪翔等于1933年11月20日在福州南校场召开“中国人民临时代表大会”,宣告成立“中华共和国人民革命政府”(简称“福建人民政府”)。

在福建事变爆发的过程中,潘汉年、黄火青给中央发回了两份电报,电报稿是潘汉年起草的,由黄火青翻译成密码后,交十九路军的电台发回的。党中央复电要他们两人中一人回瑞金汇报情况,潘汉年因忙于同“福建人民政府”商谈各项工作,选由黄火青回瑞金。黄火青在向中央汇报了情况后,被派往漳州,作为苏维埃中央政府驻漳州领事。

“福建人民政府”成立后,中华苏维埃临时中央政府就根据《初步协定》规定的“双方立即停止军事行动,暂时划定军事疆界线,在该线不得驻扎主力军队。同时,十九路军必须运用各种方式,排除或消灭存在福建与苏区接壤地间妨碍贯彻该协定之一切障碍势力”的条文,派张云逸为代表和福建省苏维埃政府代表方方到汀州,与福建人民政府闽西善后处代表陈小航谈判。双方于11月27日签订了《闽西边界及交通条约》,开辟了一条由中央苏区经闽西、闽南到达福建沿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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