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藏獒的精神-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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干净,从心灵到举动:不贪、不恨、不起恶念,只做好事不做坏事,道德水准浸透在骨血里,自然而然地助人利他。这就是一种精神,精神来源于信仰。正是西藏让我有了坚持不懈地表达信仰的冲动,让我看到了实现信仰的可能和意义。

傅小平:在谈到为何写这本书时,你说你想通过《伏藏》来填补我们时代的精神空缺。你也说过,现在社会缺什么,就得补什么。这一方面凸显了你写作的救世情怀和使命意识。但也容易给人留下急于事功的印象,会让人认为这是你的一种写作策略,而非心灵使然。有人就把《藏獒》的走红,归结为迎合了这个时代的主流文化价值。当然,如果抛开这样的成见不说,你的使命意识反映到现实生活中也可能是悖谬的,比如你极力宣扬的藏獒精神,导致的却是藏獒成为一种富人的新宠。对于近于执拗的这么一种写作姿态,你自己是怎么理解的?

杨志军:藏獒成为富人的新宠,甚至失去原初存在的任何意义,说明真正的藏獒已经和新宠们区别开了。当我总结藏獒的特点,把它看成是一种精神符号时,就已经有了失去的悲哀。正是由于失去的悲哀,才让我那么激动地写了《藏獒三部曲》。契合这个时代的生存法则、精神趋向和主流文化价值,是我的愿望,可惜完全没有契合。难道我在《藏獒》中描写的高贵典雅、沉稳威严的藏獒仪表,毫不利己、专门利人的藏獒风格,大义凛然、勇敢忠诚的藏獒精神,已经成了我们的生存法则和精神趋向?要是那样,就太好了。可惜没有。正是因为空缺,所以才深深契合了读者的期待。为了建树道德信仰的媚俗,自然是一种伟大的媚俗,我倒是愿意扛在肩上的。至于是“写作策略”,还是“心灵使然”,我的新作《伏藏》会告诉大家。什么样的人写什么样的作品,仅靠“写作策略”,只能越写越假。

傅小平:一种普遍的观点认为,中国是一个缺乏信仰的民族。要这么说,如果身处其中的个体有信仰,多半也是后天的修炼,而非基因和家族的遗传。在多年的创作中,你始终不渝地坚守信仰之道。我想问的是,你有信仰吗?如果有,那信仰又在何种意义上成就了你的生活和创作?

杨志军:写作,生活,一切,都是命中注定。爱和信仰的确与物质世界是冲突的,精神危机在一定程度上是物质日益丰富的副产品,我们的焦虑就是无法在物质和精神之间找到平衡的支点,或者根本就没有这个支点。物质在膨胀,人欲在膨胀,道德却在沦丧,信仰却在消失。这就是我写《伏藏》的理由。我说过,精神的冲突每天都在以最激烈的方式发生着,而我们却毫无察觉。蝇营狗苟的人际以强大的力量拖累着我们,迫使我们用最明亮的眼睛去侦察最浑浊的事态。无聊纠缠着,庸俗纠缠着,乏味纠缠着。我们死了,精神早已在冲突之前就死得一干二净。这个世界上有多少行尸走肉,有多少没有灵魂的躯壳,我不敢数,一数就会把自己数进去。也许仅仅是为了当别人在清点行尸走肉时,不至于把我也算进去,我才想到了仓央嘉措,想到了“伏藏”。

傅小平:自《藏獒》走红以后,你一直深受媒体和图书市场关注。从一定程度上说,你是名利双收了。而你所倡导的爱和信仰,与物质世界多少是有冲突的。作为一个虔诚的佛教信徒,很可能会面对类似晚年托尔斯泰所面对的难题。基于此,我想了解,你有着怎样的名利观?你对生活持何种态度?

杨志军:伟大的托尔斯泰应该是一切作家的榜样,但他在晚年陷入深深了自闭和忧郁,他其实非常绝望,他的离家出走和客死车站就是证明。我有时想,托尔斯泰挽救了数代人的灵魂,却没有能力挽救自己。他陷入信仰、家庭、妻子、庄园等精神和物质的冲突之中,痛苦地走完了一生。他和仓央嘉措的精神一脉相传,都是挚爱、博爱、大爱,为此有了我们早已忘却的“托尔斯泰主义”,有了我们赞唱不已的仓央嘉措情歌。

但他们都是典型的悲剧人物。他们的存在让我们恩爱、崇敬、向往、感动,却又让我们忧惧和害怕;他们是悲壮的,我们是悲怯的。写作有时候是寄托,有时候是逃避,有时候是谋杀自己。拯救的是别人,戕害的是自己。得之我幸,失之我命,随遇而安,随遇而喜。我常常处在虚无和幻灭之中,根本就没有什么可以启迪人的生活态度,能让自己平凡、平淡、平静地活着,就已经不错了。

傅小平:最后,来谈谈你的生活经历吧。你在青海生活过很长一段时间,之后常年定居青岛。有意思的是,两个地方起头都是一个“青”字,给人一种纯净的感觉,跟着的“海”和“岛”似乎也有种内在的对应关系,用佛家的话说,这也算得一种因缘。然而,这份因缘,也有几分特别。你现在生活在青岛,青岛的生活经历却始终没有进入你的写作视野。而你远离了青海,笔触所及,却全是青海时期的生活记忆。这是为何?如果说,这两个地方是你生活和创作经历的两个重要关节点,不妨由从青海到青岛这样一种生活的变迁引发开去,谈谈你所走过的心路历程。

杨志军:我对都市有一种天然的排拒。生活在青海西宁时,我就很少感觉到都市气息的存在。乡村和草原、大山和大漠,似乎都在触手可及的地方。我的理性告诉我必须生活在城市,但感觉却常常放浪不羁地跑向远处的寂寞和荒凉。可是,一个人的一生怎么能不经历都市呢?当外面的喧嚣朝我频频招手时,我便从青海来到了青岛,十几年一晃过去了。我发现我仍然感觉不到都市气息的存在,不是它不存在,是我感觉不到。我仍然觉得青藏高原就在脚下,就在衣怀里面。所以我说,青藏高原对我来说不仅仅是代表思念和寄托的家乡故土,而是生命的一部分,是我的灵魂所在。我依靠青藏高原,写出了迄今为止的所有作品。有时候想,我非常庆幸自己出生在那片高峻、寒冷、缺氧的原野,并在那里摸爬滚打了那么久;非常庆幸我的妈妈和兄妹以及许多亲友迄今仍然生活在青藏高原,促使我年年回归,看望他们,也看望家乡故土上每一寸不变的古老和速变的新奇。我的写作常常是为了报答,报答滋养了我的一切,《伏藏》也不例外。

关于青岛的生活经历,我现在还顾不上,即使将来顾上了,也还是一个草原游牧者走进大都市的感觉。强烈征服的欲望和无奈落败的沮丧,会让我的内心悲风阵阵。忘记说了,我的祖先是驰骋草原的蒙古人。

第十八章 信仰的追求与心灵的挣扎(2)

《骆驼》:生命的价值

朋友们再三再四撺掇我为他们写一部类似于青春文学的藏地小说。于是写完《西藏的战争》以后,便把“骆驼”挂在了心上。及至竣稿,我发现我错了,我不该勉强自己写一种我根本无法中规中矩的东西。

检点自己的同时,又冒出另一些疑问来:谁能告诉我青春文学的标准是什么?为什么要有青春文学和成人文学的区分?少男少女就真的不需要成人一样的阅读,成人就真的不需要少男少女一样的思考吗?诚然天真和幼稚是少年人的天性,但成人非得老谋深算、练达周到了才够意思?反过来说,难道少年人就不应该有一点残酷之情、血性之爱的储备,免得他们长大以后,面对必不可少的惨惨西风、烈烈红日的时候显得惊慌失措?

我少年时代最喜欢的读物是《水浒》。“文革”期间,偷着看的。我偷来了遇穷困仗义疏财、为朋友两肋插刀等等,迄今还影响着我的人生。《水浒》里尽是人杀人,但我看了也没有变成杀人犯。如果我们人类丛书中见了刀子就去杀人,见了鲜血就去死亡,或者见了罂粟就去吸毒,见了剪径就去打劫,那就真该焚书坑儒了。实际上人性的向善是一种自发的趋势,如果不是万不得已,它一定是只接受美好而杜绝丑恶的。少年人有天然的道德免疫力,除非后天的扭曲超过他的免疫极限。因此刻意的励志、人为的净化以及道德说教的形象演示等等,都有可能是对文学本身的伤害。人在毫无杂质的环境里生活,最容易失去的就是抗体。过于温热绵软的成长往往会让男人丢失阳刚,让女人少了阴柔。

《骆驼》是个爱情故事,有点悲,有点沉,让人思念那时候人的爱情和动物的爱情是多么伟大啊——爱的价值,就是生命的价值。

我曾经的生活告诉我:骆驼作为人的伴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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