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获就不仅仅是故事的结局,一定是文化和精神的,一定是让人有所升华的。好小说应该是那种值得读两遍以上的小说。我希望我写的是好小说,是值得放在书架上的图书。
从约定俗成的观点看,通俗和严肃是有文野之分的,所以许多严肃作家对“通俗”避之唯恐不及。所以我曾说,《藏獒》让我欣慰的并不是它的畅销,而是畅销了以后它仍然是严肃作品。《伏藏》也一样,我希望它是一部模糊了严肃和通俗界限的作品。我并没有转向,我仍然在严肃地写作。《伏藏》是用严肃的姿态写通俗,用通俗的方式写严肃。真正的通俗作家有一特点,就是不断重复自己。我是不会重复的,《伏藏》就此一部,整个构思已经完成,不会再延续下去。仓央嘉措,香波王子,我所深爱的情歌,在我这里,已经结束了。
信仰是一件再简单不过的事情,只是机缘到没到的问题
傅小平:仓央嘉措是藏传佛教史上最富争议的一个传奇人物。在你的笔下,他同时还是一个宗教革新人物。从我们惯常的理解看,宗教革新关乎对教义的重新阐释,关乎从自我到大我或无我的心灵救赎,诸如此类。仓央嘉措的故事,更多关乎打破宗教束缚、追求个性自由的主题。我感兴趣的是,他这种即使在民间也时有发生的爱情故事,怎样与宗教的革新关联在一起?他又怎样从一个宗教的“叛逆者”,最终成了为藏族人敬仰的英雄人物?
杨志军:人类拥有信仰是为了更放松、更自由、更如意地生活,而不是拿绳子绑缚自己,或者套上紧箍咒,如履薄冰,战战兢兢。所有的清规戒律都可以不要,我们只要爱与和谐。为了达到这个目的,仓央嘉措无怨无悔,无私无畏,只爱不恨。这就是仓央嘉措的启示。我把它概括为西藏精神或仓央嘉措精神。抽象地说,它就是终极目标和世俗生活的统一、现实姿态与理想境界的统一、崇高与平凡的统一、人性和佛性的统一、深厚宽广的爱情和舍命追求的统一,更是信仰追求和道德标准的统一。
《藏獒》中我提出了“藏獒精神”,《伏藏》中我又致力于表现“西藏精神”,我就是想建树一种我们非常需要而又十分缺乏的精神价值。仓央嘉措从来没有叛教,他始终都在身体力行地履行一个活佛的义务。只不过方式不一样。别人是摸顶祝福,他是情歌祝福。还有,仓央嘉措出身于可以在家、可以婚娶的宁玛派,有着把世俗的情爱和信仰之爱交融起来的天然素质。他做得自然而然,而我们却以为那是一个多么了不起的目标。
傅小平:小说中,贯穿整个故事的仓央嘉措的情歌,似乎有一种坚不可摧的魔力,作为阐释者的香波王子,正是借助情歌俘获了众多美貌女子的芳心,于是就有了种种剪不断理还乱的情爱纠葛。换言之,情歌在仓央嘉措的创作中有着相当的神圣性,到了香波王子那里,却似乎成了一种感情和性的征服。
杨志军:香波王子当然不能一开始就很神圣,作为一个普通的藏族人,他只能由世俗走向神圣,由低层面走向高层面。情歌本来就是唱歌给情人、获得爱情的。变成信仰之歌,那需要一个过程,这个过程就是小说情节的延伸。主人公如果一开始就很神圣崇高,往后就没有发展的空间了。就是在仓央嘉措那里,情歌的首要功能也仍然是为了获得世俗爱情,其次才是教化民众和信仰表达。
傅小平:作为一个风流倜傥的男主人公,香波王子深受女性的喜爱,梅萨却似乎是个例外,当她和智美发生关系时,心里幻想的却是香波王子。然而,等到香波王子向她求爱时,她又表达了爱的不可能,但最后又是她用自己的身体挡住子弹救了香波王子一命,怎么理解这种复杂性?
杨志军:信仰从朦胧到清晰,灵魂从浑浊到透明,人物是一天天变化的,思想是一步步升华的。欲望之爱和信仰之爱有完全不同的区别。仓央嘉措一开始就把人性和佛性对接了起来,把生命的欲望之爱和人生的信仰之爱铆合了起来。但现实中的香波王子不是,尽管他开始觉得自己是仓央嘉措的传人,但怎么做都是一个欲望之爱的化身。但是后来变了,因为梅萨的拒绝,还因为梅萨的真爱,他升华了自己的爱,最终继承了仓央嘉措的信仰之爱。梅萨用身体挡住子弹救香波王子一命的举动,完成了她自己的使命,也完成了香波王子的转变。这也是《伏藏》的严肃所在,所有的解密都是为了人性的完美和爱的辉煌,都是为了走向一个莎士比亚式的悲剧。而悲剧的含义就是崇高和感动。
傅小平:从情节设计上看,有一个问题是让我颇感疑惑的。你在小说一开始就写道,香波王子正是在情人姬姬布赤半裸的照片显示的“深深的乳沟”里,看到了佛母的法音。这种描述,其实特别符合我们武侠或是言情小说的写作传统,小说中的主人公身上常会有胎记,这个胎记往往隐含了一段不同凡响的身世之谜。不过,通常胎记都是在背上。你设计这样一个充满性意味的印记,是否因为在西藏真有存在这样的习俗?与你对佛教的理解有关吗?是不是同时也暗含着一种反讽的意味?
杨志军:姬姬布赤胸前的法音“嗡”,是六字真言的第一个字,也是许多经咒的第一个字,蕴含了“爱”的读音和意义。在此我想暗示大法如心、大法如爱,也暗示“七度母之门”的伏藏即仓央嘉措遗言的内容。
傅小平:小说重点写了香波王子、梅萨和警察王岩这三个人物的灵魂拯救之路,在这条充满险隘与玄机的皈依之路上,他们最终被仓央嘉措的情歌所感染和慑服,以不同方式各自收获了他们的信仰。应该说,这是我们所期望看到的一大结局,但我隐隐有一个疑问。信仰,真有那么容易吗?
如果放到一个大的背景上看,信仰是一个但凡有责任心的严肃作家必须追问的一个问题。在西方作家的笔下,对信仰的追寻,最后留下的多半不是和解,而是更深层次的精神探索,比如托尔斯泰,比如黑塞。相比而言,在我国,或许跟我们儒释道的文化背景有关,小说写到最后,总是以主人公寻得了心灵的宁静、平和而收场。相应地,小说的意义也随之被冲淡了。对此,你怎么理解?
杨志军:对信仰的人和有信仰机缘的人,信仰是一件再简单不过的事情,是日常生活。所以说不是容易不容易,而是机缘到没到的问题。对没有机缘的人,信仰就是一轮夏日骄阳,不仅高不可攀,还因为惧怕照耀而时刻想远远躲开。
许多西方作家是在信仰的背景上探索精神出路的,当然是更深层次的探索。但任何探索都不是给信仰增添什么,而是去掉信仰的污垢,匡正时间对信仰的扭曲。终极的一定也是原初的,精神探索总是绕很大一个圈再回到原地。如果宁静、虚无、恬淡、和谐以及爱是信仰的一部分,是最初的状态,我们为什么不能回去呢?许多西方作家都经过了一个“上路”、“回家”以及“寻找家园”的艰难的精神历程,最后的信仰都是纯粹而简单的,也就是他们始终不放弃人性和道德的坚守。而我们是缺少这样一个历程的,我们在文学中很容易就放弃了人性的标准和道德的坚守,以为那是浅层次的追求。于是信仰空白的我们愈加空白了,还谈什么小说的意义呢?
傅小平:我想在设计这三个人物的经历时,你是有特别考虑的。香波王子,从小在西藏文化的熏染中长大,而后来到了北京深造,因卷入北京雍和宫的“七度母之门”事件成为疑犯,被一路“追杀”回到拉萨。梅萨,血液里流淌着西藏文化的精魂,却成长于繁华都市,因了这一事件与自己的“母语”文化有了深深的交集,并牺牲在了自己曾为之备感困惑和向往的圣洁之地。王岩,起初对西藏文化几乎绝缘,他一路“追捕”香波王子,到了布达拉宫却接受了洗礼。对主要人物的命运安排,是否体现了你对于当下汉藏文化互相交融这一问题的理解和思考?
杨志军:汉藏文化的交融由来已久,也是必然趋势。藏族文化的魅力永远吸引着汉族,汉族文明的魅力也永远吸引着藏族。香波王子的掘藏、梅萨的走向牺牲、王岩的追捕罪犯,都是寻找信仰的过程,是他们有意无意靠近仓央嘉措精神的举动。他们必然获得拯救,也必然会去拯救别人。梅萨拯救了香波王子,香波王子拯救了王岩。王岩要去拯救谁呢?他是警察,当然应该拯救罪犯,这是我留下的一个空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