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作者:杨志军
第一章 永不消失的藏獒精神(1)
远去的藏獒
一
一切来源于怀念——对父亲,也对藏獒。
在我七岁那年,父亲从三江源的玉树草原给我和哥哥带来一只小藏獒,告诉我们,藏獒是藏族人的宝,什么都能干,你们把它养大吧。
遗憾的是,这只小藏獒对我们哥俩很冷漠,尽管我们哥俩每天都在喂它,但它从来不主动接近我们,更不会讨好地冲我们摇尾巴。我们不喜欢它,半个月以后用它换了一只哈巴狗。父亲知道了很生气,但也没有让我们再换回来。过了两天,小藏獒就自己跑回来了。父亲很高兴,教育我们说:“我早就知道它会跑回来。这就叫忠诚,知道吗?”
但我们依然不喜欢小藏獒,不仅不逗它玩,连喂它也是有一顿没一顿的。父亲说:“你们好像不是我的儿子,居然不喜欢小藏獒,那我还是把它带回草原去吧!它在这里也不习惯,想家想得都没有精神了。”父亲回到草原上去了,那是他工作的地方。小藏獒离开了我们,一晃就是十四年。
十四年中我当兵,复员,上大学,然后成了《青海日报》的一名记者。第一次下牧区采访时,已经从三江源回到西宁的父亲说:“去牧区采访,第一要过生活关,就是要吃得惯牧民的手抓、糌粑、奶皮;第二要过行走关,也就是要学会骑马,不然你就寸步难行;第三要过藏獒关,你要喜欢藏獒,也要让藏獒喜欢你,否则牧民就不会信任你。我建议你去找旦正嘉,让他教教你。”我认识旦正嘉叔叔,他是父亲的房东,父亲带他来过我们家。
我去了。下了车,一路打听着走向了旦正嘉叔叔的碉房,远远看到一只硕大的黑色藏獒朝我跑来,四蹄敲打着地面,敲出了一阵殷天动地的鼓声。黑獒身后哗啦啦地拖着一根粗重的铁链,铁链的一头连着一个木橛子,木橛子腾腾腾地蹦起又落下。从碉房里跑出来一个老男人和一个老女人,看到眼前的情景,大声喊着:“酋格!酋格!”
黑獒好像没听见,更加凶猛地朝我跑来,越来越近了,只有十来步远了。老男人和老女人追过来,但他们离黑獒足有三十步远,根本不可能拦住它。眼看我就要被它扑倒在地了,老女人尖叫一声,一屁股坐在地上,不敢看似的双手捂住了脸。老男人咚的一声跪下,朝着天空喊道:“佛爷佛爷,酋格要咬死人了,快让它不要,不要……”
我害怕得不知道怎么办好,死僵僵地立着,连发抖也不会了。但是谁也没想到,就在离我只有两步的时候,黑獒突然停下了,屁股一坐,一动不动地望着我。老男人跑过来,一把拽住铁链,又扑倒在地抱住了硕大的獒头。我长喘一口气,叫了一声:“旦正嘉叔叔。”旦正嘉仔细看看我,恍然大悟地丢开紧抱着的獒头说:“原来是你啊,怪不得酋格没有咬你。”
往家里走的时候,旦正嘉说:“酋格认出你来了。你大概忘了吧,它去过你们家。”我想了半天才说:“它就是那只小藏獒啊?都十四年了,它还能认识我?”旦正嘉说:“它比人的记性好,十四年算什么?只要它不死,就能认识你。你看它使了多大的劲,都把钉在地上的木橛子拔出来了。它要是不认识你,不会这么用力。”
我在旦正嘉叔叔家住了半个月,学会了骑马,煮奶茶,拌糌粑,还让旦正嘉的儿子强巴带着我到处走了走。当然这期间我最关注的还是黑獒酋格。它是一只你仅仅喂了它一个月,但十四年以后它还能认得你,还能把你当作亲人的狗;是一只你给它做了一天的主人,它都会牢记你一辈子的狗。仅凭这一点就足以让我对它肃然起敬,足以让我反躬自省:我们,人类,是不是太多了一些朝三暮四者、昨是今非者、反复无常者、“一阔脸就变”者、翻脸不认人者?我依稀想起黑獒酋格小时侯的情形:在我们家中,在我们哥俩把它用一只哈巴狗换给别人之后,在我们不喜欢它,不愿意理睬它,连喂它也是有一顿没一顿的时候,它是多么委屈啊。
启发我热爱藏獒的酋格,黑狮子一样威武雄壮的酋格,很快老了,死了。它死后不久我就成了三江源的长驻记者,一驻就是六年。这六年里,父亲和一只他从玉树带去的藏獒生活在城市里,而我和许多以前从未见过面但一见之下就对我十分亲热的藏獒生活在草原上——后来我知道,这是因为它们是熟悉父亲的藏獒,而我身上神秘地遗传着父亲的味道和一些别的信息。
父亲在草原上先后生活了将近二十年,做过记者,办过学校,搞过文学,也当过领导。草原上流传着许多他和藏獒的故事,就像我在小说里描写的那样,传奇而迷人。可以说父亲是最早对藏獒产生浓厚兴趣的汉人,无论他做什么,他总是在自己的住所喂养着几只藏獒。父亲喂养的都是品貌优良的母獒,母獒们一窝一窝下着崽,他就不断把小狗崽送给那些需要它们和喜欢它们的人。所以他认识和认识他的藏獒,跟他有过喂养关系的藏獒,遍布三江源的玉树草原、囊谦草原、曲麻莱草原、杂多草原。有个藏族干部对我说,“文革”中他们这一派想揪斗父亲,研究了四个晚上也没敢动手,就是害怕父亲的藏獒报复他们。他说:“草原上走到哪里都是你父亲喂过的藏獒,防不胜防。”我替父亲庆幸,也替我自己庆幸,因为正是这些灵性威武的藏獒,让我发现了父亲,也发现了我自己——我有父亲的遗传,我其实跟父亲是一样的。
是的,在长驻三江源的六年里,父亲给我的遗传一直发挥着作用,使我不由自主地像他那样把自己完全融入了草原,完全像一个真正的藏族人那样生活着。我很少待在州委所在地的结古镇,而是一头扎在了对于城镇来说更加边远的杂多草原、曲麻莱草原和康巴人的囊谦草原。我有时候住在父亲住过的房东家,有时候住在牧民的帐房里,有时候住在寺院的僧舍里,因为在这些地方,我会天天看到日见稀少的藏獒,并在它们的生活中扮演一个朋友的角色。我穿着藏袍,骑着大马,参加所有的牧业生产活动、所有的节日活动和所有的佛事活动,和牧民们混在一起,喝酒,吃肉,放牧,喂狗,议论他们的家长里短,帮助他们解决婆媳矛盾,邻里纠纷。那时候的记者,尤其是像我这样生活在边远牧区的记者,工作任务是很轻的,一两个月写一篇报道就已经算得上敬业了,我有的是时间忘情忘怀地去做我愿意做的一切。常常是这样:骑着马,带着房东或者寺院的藏獒,走向很远很远的草原,醉倒在牧人的帐房里。我那个时候的理想就是:娶一个藏族姑娘,和父亲一样养一群藏獒,冬天在冬窝子里吃肉,夏天在夏窝子里放牧,偶尔再带着藏獒去森林里雪山上打打猎,冒冒险什么的。我好像一直在为实现我的理想努力着,几乎忘了自己是一个长驻记者。
有一次在曲麻莱喝多了青稞酒,醉得一塌糊涂,半夜起来解手,凉风一吹,吐了。守夜的藏獒跟过来,二话不说,就把我吐出来的东西舔得一干二净。结果它也醉了,浑身瘫软地倒在了我身边。我和它互相搂抱着在帐房边的草地上酣然睡去。第二天早晨我迷迷糊糊醒来,摸着藏獒寻思:我身边是谁啊,是这家的主人戴吉东珠吗?他身上怎么长出毛来了?
这件事儿成了我的笑话,在草原上广为流传。姑娘们见了我就哧哧地笑,孩子们见了我就冲我喊:“长出毛来了,长出毛来了。”介绍我时,再也不说我是记者,而是说:“这就是与藏獒同醉、说戴吉东珠长出毛来了的那个人。”牧民请我去他家做客,总是说:“走啊,去和我家的藏獒喝一杯。”
那时候的我是有请必去的。一年夏天,我去结隆乡的牧民尕让家做客,住了短短一个星期,他家那只大黑獒就和我产生了深厚的感情,感情深到它一天不见我一面,就会满草原寻找。我猜想,它一定是一只父亲喂养过的藏獒,而且已经意识到了我跟父亲的关系,不然不会对我如此依恋。几年后我要离开草原,正好是从结隆乡出发的。大黑獒看我打起行装坐进了汽车,知道这是一次长别离,就对汽车又扑又咬,牙齿都咬出血来了。在它的意识里,我是迫不得已才离开它的,而强迫我离开的,正是这辆装进了我的该死的汽车。后来我听别人说,我走了以后,大黑獒一个星期不吃一口食,不喝一口水,趴在地上死了一样,好像所有的精气神包括活下去的意念都被我带走了。主人没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