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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大叫男子对她“非礼”,旁边立刻就会有她的窃贼同伙“见义勇为”,向男子脸上大挥其拳,“猎物”被打,也有口难言,不知内情的乘客也会跟着责骂男子。此时,女贼早已将赃物迅速转移给另一窃贼。任那男人据理力争说自己的包被扒,再也无人相信了。
二是布置惊奇场面,吸引人注意,趁机下手。窃贼常利用人们的好奇心理,欲知其妙而售其奸。如派出一对男女青年窃贼在闹市中互相拥抱,故作亲热,吸引街上行人贪看。其他窃贼就抓住一些看得如痴如醉的走神者,趁其神不守舍之际扒走其钱包等物。
三是故意抛物,主要在酒店饭馆作案。一般到用餐时,酒店饭馆里的客人都比较多。他们只顾吃喝或说话,往往不注意放在身边的手袋、提包等物,窃贼们就趁机作案。他们常是二三人一组,也扮作等位的客人,其中一人在要偷窃的对象跟前故意掉下杂物,另一人就乘那人帮着捡东西时迅速将对象的手袋或提包扒走。此时掉物的窃贼还故意千恩万谢,其实是掩护同伙有充足时间脱身。
四是用苦肉计。窃贼通常在公共汽车或电车出入口处故意发生争吵,一般是两人对骂,之后便“大打出手”,造成人群集聚、交通堵塞,使人无法出入。其他的窃贼便趁人不备偷盗钱物。待得手后,两名对骂者就停止吵骂,很快便自动消失在人群之中。
偷窃技艺(3)
窃贼为了得到不义之财,所用的计策是相当多的,可以因时因地因人而使用不同的计谋,所以令人防不胜防。
随着社会的发展变化,偷窃技艺也在不断开发与创新。两宋时,实物货币基本上已全部退出流通领域,不再参与支付范畴。这样一来,作为支付手段的银钱,或者纸币,人们在利用它时,一般都是贴身携带着的。随着人们对货币便携程度的加强,对偷窃者来说,其盗窃时的风险度也随之增高。在这种高难度盗窃的逼迫之下,从而造就了一代偷儿作案本领的全面更新。
《武林旧事》称:“若之地,则有剪脱衣囊环佩者,谓之‘觅贴儿’。”这是用剪子刀片之类工具,专找悬挂在身上的“小钱包”下手。有些人用围在腰间的“大钱包”,小偷也有对付手段,诀窍在于配合得法。《随隐漫录》里举过这样一个实例:
有人摆场子卖药,观者如堵,腰缠大钱包的人也挤在人群里看,翘起脸,伸长颈,踮起脚,但两手始终护持腰间不放,算是提高警惕了。偷窃团伙来了,其中一个贼就地取材,捡起一根树枝,对准护包人的脖子上一刺,护包人的迅速反应是用手去抓痒,就这么一瞬间,腰里缠的大钱包被解开拿走了。
北宋时,开始流行一种纸币,叫“交子”,据说最先出现于四川,于是四川偷儿又相应发明了在手指间挟藏薄刀片割窃“交子”的“专利”,颇类似于近代都市中的“割包”。《折狱龟鉴》上对此有所记载:“蜀民以‘交子’贸易,多置衣带中,而盗于爪甲间扶刀,伺便微取之,至十百而不败,民甚病之。”后来,彭思永任盖州路转运使,兼摄成都府事,想方设法才抓住一个,供出了不少同伙。
团伙性的上门撬窃,宋时也还不少,但手法已较过去高明很多。岳珂在《桯史》中记载,九江有一周姓人家,家住在太一观前,养了几十条狗看家,“皆西北健种,晨绁昏纵,穿窬者无敢睨其藩”。某日,拿钥匙开锁,略觉异常,及打开箱笼一看,贵重物全被盗空了,不知不觉中还搞不清是哪一天失窃的。“亟集里正视验,迹捕四出,查莫知所从。”足见偷术缜密巧妙。后来因其中一偷在使用赃物时“失风”,才依其口供将同伙陆续抓获。
偷盗牲畜及家养动物等,也是窃贼弄钱寻利的行当,其手法也甚令人叹服。宋太宗时的通告里,将“相聚赌博开柜坊”、“私销铜钱为器用”与“屠牛马驴狗以食”并列为明令禁断的三项社会公害,可见其时此风很盛。
岳珂说,他在京城旌忠观前住家时,养过一只青色猫,很能捕鼠,家人全喜欢。一天中午,猫跑出门外,再没回来过,悬赏寻找亦无下文。岳珂还回忆起他儿童时,家养的一头牛被人偷了,进而听人说百里之外有伙人因分肉不均,打起架来,找官府解断,哪知这肉还是偷来的一条牛。“后推其日月,乃同一夕”,不过令他百思不得其解的是,“盖远在百里之外,牛举趾缓,迄不知何以致也?”
后来,有个“能知阎里之奸”,即通晓这帮市井无赖活动的人,向他作了点内幕披露:和宁门有个招牌称“鬻野味”的熟食店,所卖卤味肉丰而价格便宜,市民们都爱去买。其实原料就来自临安城里的家养猫狗一类。狗是晚间去偷,猫则公然在白天攫取。京都人住房紧张,猫常在外嬉游,小偷抓起来就往怀里一揣。如有人察觉跑上去问他,他必先反问你的猫是什么颜色,然后从袖管里甩出猫尾巴来让你看,准让你没话可说。什么缘故呢,他手里照例准备了十几条猫尾巴。京都里的人,大都没有追究坏人坏事的习惯,知道对方是偷猫贼,但只要没偷自家的,也就掉头离开。结果到了夜晚,猫儿、狗儿就下了“鬻野味”的厨房了(参见岳珂:《桯史》卷十二)。
还有偷牛之法,也极简便。牛嗜盐,偷儿准备一钩、一绳、一竿,绳钩束在腰带里,竿儿拿在手里当拐杖,谁见了也不会起疑心。到了夜里,将缚上钩子的绳子从竹竿中穿过,溜进牛栏,先给牛吃一点盐,牛舌头一伸出,即用钩子钩住。牛负痛要撞人,终隔着一竿距离撞不着;要喊,有个钩子在,喊不出。偷儿能奔多快,牛也只好拼命跟着奔多快,老黄牛便成了快马。后来岳珂又去请教一个专门捕拿偷贼的吏员,全得到证实。遂大叹:“嗟夫!盗亦人耳,使即此心以喻于义,夫孰能御哉?”(参见岳珂:《桯史》卷十二)
岳珂所述中点出来的“都人习尚不穷奸,虽知其盗,以为它人家猫,则亦不问”的自私心态。其实,这是当时社会风气的写照。这其中,甚至包括一些吃官俸食“君禄”的“公人”,也往往因事不关己而漠然视之。这种心态,又恰恰成为盗贼们得以公然逞奸的条件。《梁溪漫志》中记有这样一件事:
有个官员调职京都,租了房子住下,常在门前一家茶馆中闲坐。茶馆旁有家染坊,每天都有许多染过颜色的绢帛布匹之类在坊前高高挂起晾晒。某日,这个官员正在茶几边呆坐,发现一些人在染坊前转来转去,像是要偷染坊里的东西。正惊异间,有个人走过来,附在他的耳边悄声说:“我们想偷染坊里晒的布,请您别声张。”官员竟回答说:“这关我何事?我才不饶舌呢。”那人连连称谢而退。
官员私下想,那些布挂在通衢之前,又是大白天,万目共睹,你们“若有术可窃,则真黠盗也”。于是睁大眼睛看好戏。“但见其人时时经过,或左或右,渐久渐疏。薄暮,则皆不见。”官员笑了:“都是些说大话的,果然骗我。”这才想起肚子饿了,起身回房间,“则其室虚矣”。
偷窃技艺(4)
比较起《庄子》里所述偷贼行窃时,先入者“勇”、后退者“义”的那等先秦时的作案现象来,两宋窃贼的“智慧型犯罪”,真可谓大有“长进”!
“趁火打劫”也是窃贼惯用的偷技之一。他们确实是趁别人家着火而实施偷盗术。这些窃贼作案的手法通常有两种。
其一是:家中失火,妇女必惊惶失措,呼夫觅子,左手提箱,右手抱篮,抢出一些东西后,她们心中总也舍不得家中的其他财物葬于火海,急欲冲进火海再抢出一些东西来。窃贼利用妇女们的这种心理,便趁机上前,装作好人,殷勤地表示愿意为妇女照看物品。妇女此刻正盘算着有人代为看管物品,自己好脱身再取其他物品,于是不假思索,急忙将物品交予窃贼看管。待妇女返身回来,放物品的地方早已空空如也,贼去物空。
其二是:窃贼选择紧贴起火处的一家,破门而入,声称要替主人搬出物件。且不容分说,肩扛手提,冲出火海,转眼间已不知去向。这个时候,主人往往还以为遇到好人,心中正感激呢。纵然主人内心有所疑虑,但火势瞬间将至,急欲搬出物件,哪里还有时间细问究竟,只得听之任之。直到最终不见了搬出的物件,才明白自己上了当。
“投石问路”,是潜入人家作案时必要的一步。就是丢下石块,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