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自他结婚以后,我们的交往越来越少,看着他们一家和睦的样子,我有时甚至会觉得心
酸。年轻的时候尽可以肆意放纵,然而一旦上了年岁,却总是希望能够拥有家庭——何况那样的家,我从来没有真的拥有过。
我如约去了西部赴任。
这地方在景琛眼里,简直就是不毛之地,流传着各种动荡和恐怖的传说。我曾担心自己那颗老肺受不了,然而真的到了那里,才发现自己居然连高原反应都很轻微。这城市不大,方言更是难懂,好在患者也不多,工作十分轻松。
难得有研究生来这边,更何况是博士,我在一把年纪上奇货可居起来,难免有些得意。医院对我不错,在2个月的探亲假外又额外给我批了假期,我没亲可探,便在假期里四处游逛。
高原上天蓝地阔,风光无限,我开着车一路向西行驶,渐渐地生出一种奇异的念头来。在雪山湖水的照映中,我仿佛第一次看清了自己的内心,那些纷杂混乱的念头,渐渐地全都沉淀下去了。
——我快要四十岁,而一切都已经过去。
如今我要做的,不过是走完自己的一生。
景琛来看过我一次,极为诧异我竟然活得心满意足。他始终不明白,这种满足是发自内心的——到了如今,我只想安静平淡地活在这里,死在这里。
本地的规定,是工龄满二十五年即可退休。我二十四岁毕业,一晃已过了十五年,只需再熬十年就能变成退休老人。高原上没什么娱乐,时间过得极为缓慢,一想到退休之后的日子,我居然隐约有些恐惧。
于是我养成了早晚散步的习惯。
市区内有许多处名胜,多和佛教有关,少不了有虔诚的教徒前来参拜。这其中有偏远地区的牧民,也有内地来的观光客,无论什么人布施起来都极为慷慨,恨不得倾家荡产。
虽说宗教让人内心安宁,可看着他们,总觉得有些好笑。然而看得多了,那些朝圣者的举动或多或少地影响到了我,以至于有一天傍晚,我竟然也随着熙熙攘攘的人群,对着那高大庄严的佛像深深一拜。
我许了一个愿。
我想要再见齐悦一次。
我并非还爱着他,或是对他有所图谋,他对于我,更像是一桩未了的心愿。这么多年来,我从没有真正地忘记过他,无论是最繁忙或是最闲适的时候,我都在惦念着他的下落,几乎成了我的一个心结——
我始终害怕他没有活下去。
哪怕是西天全部的神佛保佑,我也害怕他没能够活下去。
想到这
里我自嘲地一笑,从砖地上站了起来。那个殿中的泥塑又算什么呢?说道对生死的掌控,只怕它还不如我的能力更大。不论是死是活,我今生都不会再见到齐悦了——我余下的几十年,就要在这里孤独而平静地度过。
这样也很好。
这样想着,我转身离开了朝拜的人群,沿着道路缓缓行走,心里想着人生和死亡。这时太阳已经西垂,夕阳壮丽的光辉斜洒在人们头顶,我远远看到那个身影时,他正笼罩在一团朦胧的光晕中。
那是一个随处可见的朝拜者,沿着路向西走,三步一跪,九步一叩,虔诚得可悲又可敬。然而就是这样的一个人,他的动作却奇异地触动了我——那跪拜、转动手腕的姿势,同我六年前在新驹古寺中见到的,几乎一模一样。
我摒住呼吸,不敢相信那真的是他,然而在夕阳中那被晒黑了的侧脸,的确是我日夜惦念的模样。我就这样看着他,注视着他一点点地向着心中的圣地移动,内心涌起的异样感觉,几乎要把我整个吞没。
我的眼眶发热。
我终于还是又遇见了他。
在暮色苍茫之前,我终于鼓起勇气,叫了他的名字。
——————————————the end———————————
作者有话要说:拖了这么久,终于完结啦!
会陆续写几个番外补一下甜蜜生活,敬请期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