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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又有谁同情丁亮赫呢?在姐姐和丁亮赫之间,李书常其实很矛盾,孩子是自己和丁亮赫俩个人的,自己的姐姐顶多是扮演了个十月怀胎的代孕妈妈。丁亮赫会移情于自己,李书常不认为只是因为孩子的原因,“啊……好烦啊。”走近公司大厅,乘电梯到自己工作的楼层。“怎么办啊,这么烦的日子,我要怎么拯救自己啊?”在无人的走道里,踏着缓慢的步子,“啊…真的好烦啊……”
作者有话要说:
☆、第 47 章
“我也好烦啊!”这似乎是个交友最好时机,某位高个帅气的男人出现在他面前,“书常,丁李书常……”如老相识的认出了他。
“卓尚夕?”李书常也认出了这突然出现在自己身旁的男人——卓尚夕。“小尚!”
“是啊。”卓尚夕没精打采的抬手臂,勾住他肩膀,“我星期六被公司调动过来,急急忙忙的搬迁,熟悉环境,今早第一天来上班的路上,还差点走错路,”很悲催的吸鼻子,“我是迷路的小羔羊。”
汗,“你不是已经走到公司了吗?”李书常在想他住的地方不会是很远的别墅区吧。
“是好险走到了,不然可麻烦了。”卓尚夕差点哭出来的两眼含泪,“啊程工作的地方和我有些距离,他也不熟悉地形,要是我迷路了,他一定会拨打110,或是119来找寻我的。”
“程光棋也来了?”李书常应该早料到他们一定会夫唱妻随,只要一个在,另外一个绝对走不了多远,“嘿,你们感情还是这么好,真令人羡慕。”
“羡慕个鸟,要不是他,我能被调动到这人生地不熟的地方吗?”卓尚夕一想到自己那恋人就生气,“在我爸妈在的地方,就很欺负我了,现在到好,天高皇帝远,他想做什么,就做什么,哼,这王八蛋,就只知道欺负我。”说得像是自己要被那爷不整死,不算数是的。
“他这不是想和你双宿双栖嘛。”李书常要他别生气。
“算了吧,那家伙是完全不信任我。”卓尚夕最讨厌这样了,“人家怎么可能会背着他,花心嘛。”
看看吧,这俩个人,真的是爱得死去活来的。李书常忍不住笑了,“你怎么知道我在这层楼工作的?”赶紧转移话题,不然会被他恶心致死。
“还说呢,”卓尚夕禁不住又委屈起来,“在这边,我以为要从新结实好朋友,没想到在看工作坏境的时候,瞄到工作人员名单墙,上边不仅仅有你的大名,还有你帅气逼人的大头像,”因为读大学的时候,和他是一等一的亲密好友,“我那个激动啊……就跑到这里来找你,找不到你,就在走道这里堵你,反正,有天,我会逮住你的。”
“你就这么想我请你吃饭哈?”堵我?这么夸张的用词,不适合我吧?李书常呵呵笑。“说今晚想在哪里吃。”
“今晚不得,光棋他不方便,”卓尚夕是很想和他这位老朋友小聚一下。
“就你和我,也不行吗?”李书常对他可没什么非分之想,“和啊程说说。”
“不要了。”卓尚夕嘴巴上是说自己的恋人不好,但心里边还是在意恋人的感受的,“他这么忙里,忙外的,我得陪着他,”想出门玩,有得是机会,但是和自己忙碌的恋人约个会,就不如读书时代方便快捷了,“还有我之前批判他的话,你也别跟他说,他那人……会真介意的。”
“我知道。”李书常已经不是第一次听到他抱怨他恋人的事,因为自己和他的关系亲近,他才敢大大咧咧的胡言乱语,“你的事,我懂的。”
“啊,书常,你真是个好男人。”卓尚夕最喜欢和他聊天,和那种赖在他身上的感觉。
又是这样的评价。李书常不知该不该因为这个而感到心情愉悦,“当一个女人这么评价一个男人为好男人的时候,那个男人就注定会被这个女人抛弃。若一个男人,这么评价另外一个男人是好男人的时候,那个男人就注定会成为这个男人的候补成员,”苦笑,“我不想这样。”
“嘿,我只当你是可倾诉心声的好友。”卓尚夕可没对他有过那种不干不净的念头。
“我不是在说你。”李书常知道他别无他意。
“那样更糟。”卓尚夕怕他身陷泥沼,不能自拔。“是谁啊?能和我说说吗?”
从某个走廊拐角突然冲出来的工作人员,看到李书常人还站在走廊,“书常!”上前一把拉住他,“天啊,你怎么还在这里,知道现在几点吗?你还做不做节目的啊?”
“啊,对不起。”李书常看是自己上一个节目的播音员,“我马上就过去。”自己必须接替他后边的时间。“小尚,我得去工作了,我们有空聊。”顾不上给他们互相介绍,急匆匆的离开。
“掰掰,工作上加油。”卓尚夕站在原地冲他摆摆手。
后边来的同事有注意到他们之前有过亲密的勾肩搭背,“你们……”只是猜想,“是那种关系吗?”
作者有话要说:
☆、第 48 章
“啊?”卓尚夕被他这么问后,脸色发青,“我是有恋人,但不是书常,书常他纯真着呢。”不打算傻乎乎的留下来,被他问东问西,“不好意思,我得回去工作了。”离开是为躲避嘴巴多的人的最好策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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丁亮赫送女儿到幼稚园,就直接去自己工作的公司。刚进公司,还没来得急坐凳子,就被管理人员的小组长叫过去,交代了一些事情,递给丁亮赫几份文件和一把电动车钥匙,直接要丁亮赫今天马上接手和自己一样身为编辑人员——琪晨的工作流程。
“我去老师家(写小说和漫画的作者们)拿稿子?”丁亮赫在这家公司干了这么久,唯独没跑过拿稿件的工作。“今天去?”没点预习和缓和时间,就这么去,不被玩死才怪。
“我知道,老师们的喜好很特别,但为了公司的出版业绩和人气,你就牺牲一下自己吧。”上司知道这事不好做,“琪晨他在这行一直都做得很好,要不是他重感冒,我也不想零时安排你接手这工作。”
啊……琪晨同事,拜托你赶快好起来。“谢谢你的理解。”丁亮赫额头冒冷汗,“我尽力就是。”
“对了,”上司就是欣赏这种任劳任怨的员工。起身,来到他身旁,拍拍他的肩膀,“工作上请加油,出去吧。”
上司是有在鼓励丁亮赫,可鼓励有屁用?丁亮赫回到自己的座位,不愿和同事分享自己的灾难,速度看完资料,起身,准备一个小型公文箱,开着公司的电动车,分别按作者家住地址的方向,从近到远,安排好自己今天的收稿工作。
丁亮赫第一个要拜访的作者,是离公司最近的琪枚老师,也就是琪晨的哥哥。他是当今很红的小说家,写书风格非常之多样化,还拿过文学类奖,听其他人说,琪枚老师这人不太好相处,不是因为琪枚老师人脾气不好,是因为琪枚老师不爱说话,行为和思想方面,时常让接近他的人摸不着头绪。
大概二十五分钟的车程,丁亮赫来到一栋看起来很华丽丽的小区院内,在中心建得最高,最宏伟的39层住宅楼下停好电动车,拿上要带上去的资料,乘坐电梯到琪枚老师所在楼层。
作为第一次去琪枚老师家拜访的丁亮赫,应该按响琪枚老师家门铃,可资料上写,琪枚老师不喜欢走动,更不喜欢在工作的时候被打扰,所以给去拿稿子的编辑配备有钥匙。这么毫无防备的作者大人,丁亮赫不明白他是如何在这种糟糕,又冷漠的社会环境下存活至今的。
“这么单纯的笨蛋,世间已经不多了。”丁亮赫打开资料箱,拿出文件,从中取出钥匙,打开门进屋,怕屋里的人不知道有人进门,很大声的在玄关换鞋时喊道,“不好意思,打扰了,”换好鞋,步入客厅,陈设干净整洁,“琪枚老师,您在吗?我是从今天起,零时负责来拿您新稿子的新编辑,丁亮赫。”不见人回应,“琪枚老师,”突然一声巨响,“啊!”什么情况啊?不会是家中遭贼了吧?
丁亮赫在客厅随意找了把看起来能防御伤害的电蚊拍,紧紧握在手中,迈着轻步子,行走到刚才发出巨响的卧室,深吸口气,准备好后,一鼓作气的打开门,气势汹汹的亮出自己手中的电蚊拍,正环绕四周。
不知谁如此胆大竟在屋中行窃时,丁亮赫看到了自己负责的小说家趴到在地上,“琪枚老师!”
被唤作琪枚的男人,有张大叔般的胡腮脸,深深的黑眼圈,架在鼻梁骨上的黑色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