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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不是气你回来得晚,我是气你不懂得珍惜你自己的身体。”徐商用袖子把林轩灰蒙蒙的脸抹了两下,“你身上那些皮肉伤刚好,新伤旧伤累积到一起,如果不趁现在养好,老的时候会留下病根的。”
“……这样啊,”林轩自知理亏,“可是徐商商……如果不去做的话,会有兄弟丧命的,我不想让他们因为跟着我丧命的。”
“……好吧。”徐商知道,在这个问题上根本就倔不过林轩,林轩在道上那是出了名的爱护手下,哪次有任务哪次到,与弟兄同生死共命运。
徐商索性放软了声音,“那么把饭吃了总可以吧,所以这个时间吃饭很不科学,但是你的胃经不起再折腾了。”说罢,就把大虾放进了冰箱里。
“诶好……诶诶诶我的大虾虾!!徐商商你在做什么!!”
“收起来,你要是愿意吃你明天吃,这么晚吃些容易消化的东西吧,我去给你下碗面条。”
“……哦。”
11
听到林轩这么委屈的声音,徐商心情莫名地好了起来。他迅速地起火,烧水,很快就把一碗含着鸡蛋的面条送到了林轩面前。
林轩真是饿坏了,端起碗不多说一句话,埋头就吃,尽管吃得很急,却又不失优雅,连吸面条都没有多大的动静。
今天医院送进来一个欧洲情报部中国分部的人,据说是和林轩的手下争夺某份情报的时候受伤了。徐商尽管知道林轩做的生意一点都不干净,但是当他真正意识到,林轩的工作危险到随时都会处于枪战当中的时候,徐商还是担心得心肝都在痛。
林虎叔是一个什么样的人,徐商再清楚不过了,虽然外表粗犷,为人豪爽,但是在争夺和收集情报上,从来都是心狠手辣。
虎父无犬子,这一点在林轩身上体现得尤为突出。尽管一直在林虎叔的庇护下,林轩一直没在这个圈子里做出什么大事,但是道上的人都知道,林虎家的儿子,枪法一流,高智商高学历不说,拆弹,药物配置,枪支装卸也是样样精通。
所有人都等待着,林轩将以一个什么样的方式,风风光光地从林虎叔手里接过这令人眼馋的情报网,没想到结局却是另外一个样子。
只有为数不多的几个人知道,在黑道上驰骋了一辈子的林虎,根本没有想过把这个情报网交到自己儿子手上,他想的是,把情报网
分成几个部分,让自己的手下各自为部,他想让自己的儿子活得干干净净,不用名震四方,起码要过着安稳的日子。
但是谁又曾想到,还没等林虎把情报网分开的时候,意外发生了。林虎在一次任务中丧了命,就在整个组都乱作一团的时候,林轩接过了情报网的最高领导权,成了组里的第二位首领,那一年,林轩才十八岁。
林轩不像他父亲那样有魄力,也不如他父亲那样愿意将一切赌过未知。林轩接手的每一个任务都是经过深思熟虑才会定下计划,虽然都不是什么大任务,但是场场都要赢。
直到一个月前,有传闻说林轩被某个组织抓走毒打,甚至性命不保,这要是放在从前,情报网的各位一定慌成一团,可是让外人没想到的是,整个情报网依旧照常运作,林轩被抓走这件事也传着传着就没有了音信。
只是徐商知道,这一切都是真的,就连传闻中毒打和虐待都是真的。他不清楚林轩是怎么熬过那非人的几天的,也不知道他是怎么从设备森严的拷问室里逃出来的,他只是知道,林轩用三年不到的时间,将这个情报网的重心分散开来。有林轩在,情报网会转动得更快,没有林轩在情报网绝对不会散开。
对手下的依赖与信任,这是林轩和他父亲之间最大的区别。不过如果你以为林轩真像表面那样温润如玉,偶尔卖萌,那你就大错特错了。
就在林轩回来前的那段时间,徐商知道了那个消息,当初绑架虐待过林轩那个组织,在今天晚上全组覆灭了。
而现在在餐桌上埋头吃面的林轩,只不过是弄脏了脸颊,擦擦就好了。
明天一早,估计关于这位林轩同学的传闻,又要风生水起了吧,只不过这和林轩本人没什么关系,因为身边的人,甚至是情报网的一些工作人员,只知道林虎的儿子代号是W,而林轩……林轩是谁呀。
12
想到这里,徐商忍不住揉了揉林轩的头发。有谁能把这个大学中超高智商的青年,和那个可以一夜之间让一个组全组覆灭的W先生联系到一起去?
林轩吃得正高兴,对于徐商这只多出来的手也没说什么,甚至蹭了几下徐商的手掌。
传闻中思维精密,人若犯我我必犯人的那位W先生,现在正在徐商的面前,安安稳稳地吃着面条,表情认真地思考着怎样才能把徐商煎的这枚八分熟的荷包蛋,一滴蛋黄不落地吃进嘴里。
“不愧是林虎叔的独子。”徐商赞美得由衷。
“你才是犊子。”正在吃饭的林轩,语言辨析能力为零,他感觉有点莫名其妙,饭吃得好好的徐商干嘛骂他。
徐商突然觉得,好累不再爱了。
突然有细细碎碎的声音从客厅那边传来,徐商猛地站
了起来,朝着声音来源走去。还没等他走过去,只听林轩突然“啊!”地大叫了一声,冲进了客厅。
林轩跪在地上,把包打开,徐商凑过头一看,林轩居然从包里,拿出一只小狗崽。
这只小狗实在是太小了,连眼睛都还没睁开,浑身毛茸茸的不说,还通体雪白。林轩把它抱到徐商面前,一脸邀功地说,我就是为了救它才弄得满脸灰,回来的路上看到它的时候,它正在被一群大狗围攻。
徐商点了点头,难得林轩满脑子吃的念头,还能想到保护小动物。
“你说咱养到多大,能吃狗肉火锅呢。”
……不瞒你说,刚刚咱徐爷真有那么一个冲动,把狗留下,把林轩扔出去。
“给它起个名字吧。”徐商给小狗温了一小碟牛奶,小狗闻了闻,凑过去就去喝了。
“嗯……”林轩认真了起来,“叫它喵喵吧!”
“……林轩。”
“嗯?”
“你这是在侮辱一只狗的狗格。”
“那就叫咪咪吧。”
“滚蛋。”
“叫桥桥好了,怎么样,桥桥。”
“为什么叫这个名字?”
“因为我在桥上捡的嘛……徐商商?你怎么了?在发呆~”
“没什么……”徐商揉了揉额头,“挺好的名字,以后就叫它桥桥了,快去睡吧,明天一早还有课。”
我以为你记得。
☆、百花残
作者有话要说:……啊。
时间轴说一下,这是林轩和徐商大学时候的事情。
《万花》整体时间,发生在乔楚入大学的前一年。
13
桥桥就这样被徐商和林轩私养在了寝室,当然,林轩为了这只小狗也是奉献了不少节操去和舍监大妈软磨硬泡,总算最后是同意了。
时间过得很快,没过多久,桥桥就长牙了,终于可以不用喝牛奶,于是乎徐商每天多了一件头痛的事情。
你能想象到一大清早,林轩抱个大熊,衣衫不整地出现在徐商面前,用那种软绵绵还没有睡醒的调子说,徐商商咱晚上吃什么啊。
现在,林轩抱着小狗,两个黑漆漆的眼睛一同看向徐商,依旧是软绵绵的调子问,徐商商咱仨晚上吃什么啊。
……有那么一刻,徐商突然觉得,老天没让狗会说话这是一件多么美好的事情。
中午无意间在去食堂的路上碰到了林轩,看他一副萎靡不振的样子就知道,林轩又没吃午饭。于是徐商的医生模式全开,在食堂门口教育了林轩十五分钟,大体过程是从不吃一顿饭到少活十年的论述,趁着把林轩说得迷迷糊糊的时候,又迅速把他拽进了食堂,当林轩清醒过来后,面前已经摆好了食物。
“徐商商……我真的不爱吃食堂的东西,”林轩整张脸都垮了下来,“你知道,作为一个男人是要有骨气的,宁可玉碎不为瓦全,你不能让我做这样的事情,我……”
“别贫了,”徐商把排骨推到了林轩面前,这是整个食堂的招牌菜,自己是走了后门才买到的,“你要是玉也碎得差不多了,尝尝看又不会吃亏。”
林轩勉强咬了一口,然后就丢掉了筷子,“不好吃。”
“怎么会?”徐商夹起那块被林轩丢掉的排骨,“我明明觉得没比我做的差很多啊,怎么会难吃啊。”
“我也不知道,”林轩又尝试了一下碗里的汤,但是很快又缩了回去,“就是感觉,不想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