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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人,天生是尤物-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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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及长统的其他什么乱七八糟的袜问世。问题不在于流行啥,而在于有没有福气消受啥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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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人,天生是尤物》第四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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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前文化人欢宴时,常脱下漂亮侍女的绣鞋,把酒杯放在绣鞋里行酒,那情景教人恨不早生两百年,盖现代人只知灌黄汤,无此雅兴。纪晓岚先生在《阅微草堂笔记》中,对此特别杜撰一文,大加痛斥,曰某家大族,在祠堂祭祖时,其中一个酒杯忽然爆炸,盖该杯曾在绣鞋中放过,老祖宗怒其子孙不敬,故裂之以示警。我想那老祖宗也属于圣崽之流,小伙子荒唐起来,比这要精彩百倍的花样都会演出,仅只把酒杯放在绣鞋里,有啥了不起乎?恐怕老祖宗年轻时,搞得更烈。孔丘先生的“恕道”,一到了圣崽手里,便宣告破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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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遗(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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柏杨先生对女人的高跟鞋谈得够多啦,前些时胡适先生抨击缠足,某圣崽立刻反攻,在报上发表谈话,把高跟鞋和缠足相提并论,以证明洋大人也跟中国人同样的惨无人道,并振振有词曰:“此乃五十步与百步之分也。”阅后不禁又要发风湿。哀哉,中国之一直弄不好,与这些圣崽有关。盖缠足是生理上的变形,而高跟鞋仅不过是一种化妆术而已,相差岂仅五十步哉?现代女人,不想穿高跟鞋时,穿一辈子平底鞋都可,且想高时高之,想低时低之。缠足的太太小姐,能如此乎?抗战时日本飞机滥炸,警报一响,女人们把高跟鞋脱将下来,抱之鼠窜。缠足的太太小姐,又能如此乎?譬如该圣崽的女儿,穿了十年高跟鞋,发现其坏处,马上脱掉,依然故脚,若是缠了十年的金莲,便没啥办法也。
孟轲先生是有名的雄辩家,其词汹汹,好像很理直气壮,其实往往经不起考验,盖“五十步”与“百步”,到底不同。有人抵抗了三天便垮,有人却抵抗了三百年才垮,你能说差不多哉?时代一天一天前进,不要说五十步之差,便是一步半步之差,悬殊便大,结果就不得了啦。
谈高跟鞋谈得太多,非故意如此,实在是可谈之处层出不穷,读者先生纷纷责以何薄于平底鞋,为啥不肯一开尊口?夫平底鞋乃中国的国粹,古诗词上吟咏女人鞋的,便属此鞋,不但性感,而且充满佳话,似乎比高跟鞋更一言难尽。
性心理学上,男人有一种“拜脚狂”,郁达夫先生便有一篇文章,写他的女友“老二”,每逢吃饭时,看见盘里的藕,就想到二小姐的脚,就食欲大振,就多吃几碗。把女人的脚硬生生缠成残废,乃这种心理发展到极致的一种反动。由拜脚狂自然会连带产生“拜鞋狂”,(性心理学上似乎无此名词,乃柏杨先生所独创,吃美援饭的教授圈,有良心未泯者,将此送往瑞典,得了诺贝尔奖金,你一半,我一半,绝不食言。)见了女人的鞋便气喘如牛,高跟鞋硬邦邦而庞庞然,无此苗头,平底鞋恰盈手握,才有此魅力。
从前文化人欢宴时,常脱下漂亮侍女的绣鞋,把酒杯放在绣鞋里行酒,那情景教人恨不早生两百年,盖现代人只知灌黄汤,无此雅兴。纪晓岚先生在《阅微草堂笔记》中,对此特别杜撰一文,大加痛斥,曰某家大族,在祠堂祭祖时,其中一个酒杯忽然爆炸,盖该杯曾在绣鞋中放过,老祖宗怒其子孙不敬,故裂之以示警。我想那老祖宗也属于圣崽之流,小伙子荒唐起来,比这要精彩百倍的花样都会演出,仅只把酒杯放在绣鞋里,有啥了不起乎?恐怕老祖宗年轻时,搞得更烈。孔丘先生的“恕道”,一到了圣崽手里,便宣告破产。
《青楼艳妓》电影,有一个镜头,女主角伊莉莎白·泰勒从床上爬起来,用脚趾挑起地板上的毛巾。伊女士是有名的玉女,艳丽盖天下,然而她的那双玉足,实在不太高明,和她的脸型及身材,迥然不同。贵阁下曾留意过那镜头乎,她的脚掌甚宽,而大趾骨凶恶突出,属于最劣一型,不知导演先生怎的瞎了眼,硬让她往外露也。她的脚天生只能穿高跟鞋,穿平底鞋准砸,盖高跟鞋可以遮掩,无论你是啥脚,塞进去都差不多。而平底鞋则是最典型的势利眼,对漂亮的脚固是锦上添花,对丑陋的脚则落井下石。那就是说:平底鞋穿到漂亮的脚上,益增其美,穿到丑陋的脚上,却益增其糟焉。最漂亮的玉足和最漂亮的身段一样,必须瘦削,脚趾宜长,脚背宜平,脚掌宜狭,穿到窄窄的绣花鞋中,姗姗而行,圆肤一步一溢,不要说张君瑞先生要跳花墙,便是柏杨先生,恐怕也都要跟着跳花墙。
所以穿鞋是一种天大学问。有些太太小姐深知自己的脚很美,除了大典或非常非常正式的场合外,平常都以平底鞋为主,既舒服,又能吸引男人的眼。然而也有些太太小姐,看别人穿平底鞋妙不可言,便不管自己脚的模样,硬也穿之,弄得小腿以下,像拖着一双鲇鱼,教人看啦,恶心也不好,龇牙也不好,大伤元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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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遗(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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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底鞋的种类多矣,从古老的布鞋到最新流行的皮鞋,花样之多,不亚高跟,而且还另有独创。在缎子面上绣龙绣凤,是最古老的一种。而最近则在上面缀着五光十色的亮片,日下或灯下,发着亮亮闪光。然而无论如何发展,总不过在零件上用功夫,其形式固古今中外,都差不多,有圆口的焉,有方口的焉,有尖口的焉,有微露趾缝的焉;有浅帮的焉,有深帮的焉,有不浅不深的焉。最近台北市面上忽然又流行起来韩国鞋,鞋尖之处,状如一钩,昂然翘起,好像武侠小说上练武功的江湖女郎,书中交代,有谁惹她,她只一踢,那钩子里有浸过毒药的钢针,当者无不丧命。奉劝年轻朋友,小心为妙。
平底鞋最温馨的一种,为睡鞋焉,有《睡鞋词》曰:“红绣鞋,三寸整。不着地,偏干净。灯前换晚装,被底勾春情,玉腿儿轻翘也,与郎肩儿并。”惜哉,这种情调今人没有了矣。现代女人,不要说叫她们穿睡鞋,便是叫她们穿袜睡,恐怕都不干。美国《查普曼报告》上便有一段,一小姐曰:‘只有娼妓才穿袜睡’,两只大脚丫在床上乱踹,怎如一双瘦削削的红睡鞋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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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几事(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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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遗”之后,仍有一些大函,或未覆,或续来,整理归纳,再分别讨论,以垂千古。

刘克勤先生指出,为啥不研究研究女人的“皮包”乎,我想这应该画入另一范围,该另一范围将包括全部服饰,若皮包、若披肩、若套鞋、若别针、若足够普通人家吃一辈子的貂皮大衣等等,而我们现在研究的,纯属肌肤之亲,不能相混也。
不过皮包似乎与其他服饰有一点不一样,那就是皮包跟乳罩差不多,为现代女人不可须臾离也之物。除了拥有巨大“本钱”,那个女人不戴乳罩乎?即令是侍从如云,亦从无一个女人不戴皮包者也;上自英国女皇,下至市场满嘴“格你娘”的女菜贩,无不人手一包,其重要可知。
有人说女人没有秘密,其实她们只是没有别人的秘密,对于自己秘密,则保持得固紧不通风,像一个太空舱。其秘密藏在两处:一处为肚皮,一处则为皮包。一个人如果贸贸然翻看女人的皮包,那简直非倒楣不可。相反的,一个人无论男女,如果随时都可翻她的皮包,那份交情,就别往深处再打听。盖女人皮包里啥都有焉,若镜子、若梳子、若发夹、若口红、若粉盒、若香水、若眉笔,这是“见得人”的一类。另有“见不得人”的一类,若包着鼻涕的纸,若当票,(刚把丈夫的西服当掉,买了一件披风,正在夸口,被你掏出当票,她还能混哉?)若刚接到手,尚未找到机会毁之的情书;(一旦被传扬开,岂不要白刀子进去,红刀子出来?)若已经写好,只欠贴邮票便可投邮的赠给某人的玉照;若一双臭而不可闻的丝袜;若两张撕过角的电影票;若其他女人们特有的乱七八糟的东西。最严重的是,里面竟偶尔的没有一个钱,或偶尔的有两粒避孕丸,使女人丢脸,莫过于此,她怎能让你开之看之哉?
俗曰:“人心不同,各如其面”。我们可以套一句曰:“女人之不同,各如其皮包”。柏杨先生曾作过广泛调查,没有两个女人的衣裳是一样的,甚至皮鞋亦然,一鞋店老板曾告我曰:“女鞋最难做,新花样兴不到一个月,街上穿的人一多,便再也卖不出去。”盖乡下人老在潮流后面赶,都市的太太小姐则是一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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