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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为那个人晕血晕的厉害。有一次跟他在喝红酒的时候,我随便开玩笑说好像在喝血,他就直接晕过去了。那时他拿刀对着我,我是故意说什么血会溅出来吓他的。没想到先把你吓晕过去了,还让你以为我真的想死,真是抱歉。”
直信双手合十,做了一个道歉的手势。
也就是说,从头到尾,根本什么危险都没有,只有自己一个人在着急,后来还被直信一句话吓晕过去,醒过来之后又哭着乱发脾气。
“我简直像个傻瓜。”
一杰有些怄气地说,不自觉地嘟起了嘴巴,结果被直信烙上了一个轻吻。
“我答应你以后不会再这样吓你了。不过我也希望你能答应我一件事情。”
直信抓起一杰的手放在自己心口,直直地凝视他的双眼。
“如果将来我发生什么事情,不能陪在你身边,你也要好好活下去,不可以随便轻生,也不许每天都沉浸在悲痛里,浑浑噩噩地混日子。只要你心里有我,我就还在你身边,看着你,陪着你,还留在这世界上。如果你也死了,我就真的永远离开了。所以,将来如果我先走了,你要连带我的那份一起活着,不许偷懒,听到了吗?”
人其实很脆弱,世界上每天都有人死去,疾病、年老、意外……时时刻刻都在发生着。虽然自己跟直信许下了永远在一起的誓言,但是命运会不会如此垂怜,谁也不知道。每天小心谨慎,也仍有可能发生意外。即使再不想走,有时也不得不离开。走了的人,当然是心有不甘,非常可怜。但是被留下来的那个,所承受的痛苦也不见得会少。直信曾经因为恋人自杀,整整痛苦了八年,人生最好的年华都献给了虚无。正因为如此,所以不想让一杰陷入同样的困境。
仿佛看透了直信的心意,一杰坚定地点了点头。
“不过,哭的话没关系吧。如果连哭都不许,我可能会做不到。”
光是想象一下,一杰就觉得眼泪好像要流下来了。
“嗯,哭多久都没关系,只要你还能够笑出来。”
直信边说边抚摸着一杰的发丝,宛若烙上无声的誓约一样,紧紧地锁住了他的嘴唇。甜蜜柔软的吻,好像清泉般沁人心肺,一杰沉醉于这醇厚的吻中,几乎忘记了时间的流逝。
“那最后是怎么解决的呢?”
虽然知道何佰仟因为晕血而被直信的话吓到,但是事情不可能就那样结束吧?
“他听了我那句话之后,把刀扔到地上就去吐了。然后开车把我们送到医院来。他还要我帮他跟你道歉。”
直信一边削着苹果,一边若无其事地说。因为技术太差,削得一块一块的,好多果肉都进了垃圾桶里。
“那他以后还会不会……”
虽然这次是有惊无险,一杰也只是手脚受了擦伤,还有一些服用肌肉松弛剂的不良反应,不过这种事情可是真的不想再来一次了。
“不会了。我已经跟他说得很清楚了,告诉他我只喜欢你,再怎么勉强我也没有用。大概是看到我宁愿死也不愿意跟他在一起,所以大受打击,所以放弃了吧。”
所爱的人宁愿死也不愿意跟自己在一起,的确是一件非常打击人的事。
直信把削好的苹果放到一杰的手中。削掉皮的苹果已经看不出其原本的形状了,一杰咬了一口,一下子就碰到了苹果核。这个人以前是不是从来没削过苹果啊,不然怎么会一般的果肉都进了垃圾桶的肚子里呢?拿刀的方法很笨拙,好几次还差点伤到手,可还是认认真真地削完。
傻瓜雷达
“呐,直信。我有一个问题想问你。”
存留很久的问题,忽然有勇气说出口。
“什么问题啊?”
直信颇感迷惑地望着他。
“你——到底喜欢我哪里啊?我实在不知道自己有什么好的地方。外表也没什么吸引人的地方,性格又很差,脑子好像也不太好用,也没有什么值得骄傲的能力。我自己都不太喜欢,你到底喜欢我哪里呢?”
自己的缺点一杰并不像厚着脸皮否认,也曾经试着去改,不过最后都以失败告终。
“喜欢哪里?”直信歪着脑袋想了想,“如果非要说的话,哪里我都喜欢。迟钝的样子,发脾气的样子,闹别扭的样子,全部都觉得很可爱。跟你在一起做什么都觉得开心。好奇怪呢,明明我就不喜欢吃东西,可是看到你狼吞虎咽的样子,自己也变得好有食欲。喜欢上你的时候,我根本一点都不了解你。可是只看了一眼,就有‘啊,这个人好可爱’的感觉。心也扑通扑通地跳得厉害,眼睛就像被吸走了似的跟着你走,将近三十岁的人,居然害羞的一句话都说不出来。后来就满脑子都是你,但是那是对于你是什么样的人,完全没有概念。只是反复地在心里回想你的身影。”
“那就是喜欢我的样子喽!”
一杰忍不住插嘴。
“也不单纯是这样。你的样子我当然喜欢,但是如果变了的话,我还是喜欢。我想可能喜欢一个人,真的不需要理由吧。如果我说喜欢你,因为你善良,那我喜欢的是善良,而不是你了。但是善良的人有很多,偏偏只有你的善良让我觉得不一样。也许是精灵把魔汁涂在了我的眼睛上,也许我是个傻瓜,有傻瓜雷达,一下子就发现了你是同类,所以情有独钟吧。”
直信用淡然的打趣口吻说。
不知道为什么,一杰觉得傻瓜这种话从直信嘴里说出来却非常甜蜜,身体竟不由自主地火热起来,耳根就像着了火似的。
在医院有了这种反应,一杰非常不好意思。自己的脸一定已经红了。害怕被直信看出来,他一骨碌钻到被窝里,拿起被子蒙上了脸。
结果却适得其反,怪异的举动反而惹来了直信的注意。硬是拉开被子之后,直信看到他通红的脸,不停地追问哪里不舒服,还要把护士也叫来。这种事惊动护士可真是太丢脸了,一杰赶紧叫住了直信。
“别去!我只是……一个星期没做,有点……”
一杰以几乎听不见的声音,如此解释道。
“是不是要我来帮你呢?”
微热的吐息落在一杰的耳边,令他心跳愈发激昂,背脊爬过麻酥酥的感觉。
“在医院……不太好吧?”
齿间泄出甜腻的语调,无论是什么内容,都会让人觉得是在发出邀请。
“所以不能做到最后,不过帮帮你,应该很快的。”
直信说着挤上了病床,覆盖上他的嘴唇,甜腻而浓厚的吻,吞噬了一杰的呻吟。
妈妈对不起
春天悄然而至,昨日还是干枯的枝条,今早却已经吐出新绿。三个月后就要与直信离开这里,去一片新的大地开展新的生活,一杰的心情难免有些紧张。有时也会犹疑只是为了那样单纯的理由就舍弃这里的一切会不会有些过于草率,不过每次直信都会尽力抚平他的不安。其实一杰早已下定决心,跟着直信,即便是火海也会义无返顾地跳下去。
不过,一杰在离开之前,有一件必须要做的事——他要去见见自己的母亲。
有多久没见到母亲了呢?仔细算一下,居然有十一年没有见面了呢!自从十四岁那年,母亲被送进精神病院强制治疗之后,一杰就再也没见过母亲。不论亲戚如何劝说,他都一直拒绝到精神病医院去看望母亲。也正是因为这样,母亲家那边的亲属都对一杰颇有微词,没人愿意收留他。而父亲那边,好像在父亲的要求下,也一直对一杰置之不理。所以一杰到大学上学之前,都是自己一个人在家里生活。即便是回了家乡,也没有人愿意与一杰见面,这点一杰很清楚。他回去的目的,只是想见母亲而已,对其他人没有兴趣。
窗外原本一成不变的景色开始有了变化,渐渐地可以看到越来越多的楼房大厦。看起来马上就要到站了,一杰用手肘撞了撞直信的侧腹,提醒他提前准备一下。直信放下手中的书,装进了背包里。
“我还是觉得有些害怕。”
一杰低着头喃喃自语。
这么多年他一直不见母亲的原因就是害怕。自从父亲离家之后,就再没来看过一杰。因为他在外面的女人也给他生了一个儿子,他似乎下定决心只把爱倾注于那个孩子身上,从此对一杰不闻不问。最初被父亲抛弃时,一杰怎么也接受不了这个现实——每天都希望父亲来看他,只要听到别人提起爸爸就会嫉妒得想要大哭。后来母亲拿到差点砍伤父亲,一杰因此被叫到警察局问话。只有十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