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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奴之难懂难禁-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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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喂!你怎么会这样小气?你第一次见斯密斯就跟他亲嘴,我可没有拦住不让!”

    “那是斯密斯抱住我亲的好不好?何况,换了其他人随便你怎么样,就是他不行!”

    汤姆森回过头来仔细看着格瑞,好一会儿,他笑起来。

    “好好好!我有好东西就跟你分享,你有好东西就霸着独享!我总算是认识你这个兄弟了!不过反正你对男孩儿也没长性,我就不信你会一直看得他这么紧!”

    “那你就慢慢等着吧!”

    格瑞不再理他,一手大大方方牵着我,一手拎着我们的行李,领头走向闸口。

    后面,我听见斯密斯笑嘻嘻的说了一句:“汤姆森,你有本事把这个小可爱勾到手,我才佩服你!”

    你看看他这个人有多坏心,他还想让汤姆森缠住我,他自己好去向格瑞下手!

    还有,汤姆森居然把我称着“好东西”?而且,他还想跟格瑞“分享”?

    呀!这个人好像比斯密斯更不害臊也更可怕!

    看来我们这一趟北京之旅,好像……不会很愉快!
情奴第二卷 难懂,难禁 第八章
    到了北京,先找到酒店安置,当然是我跟格瑞、斯密斯跟汤姆森、莫斯跟聂俊红——哦!就是那个中国人——分别一间房。

    然后吃过晚餐,就出去欣赏夜景!

    我们顺着长安街走,两旁大楼上的霓虹灯一闪一闪,很漂亮!

    上海的夜景也漂亮,不会比北京差,但是我在上海晚上几乎没出过门!因为格瑞从来不会带我出去玩,他出去,我也在家守着。他回来,我更会寸步不离跟在他身边!

    而现在,有格瑞在一起,他甚至一直牵着我的手,那你说我该有多开心,多骄傲!别说北京的夜景的确很漂亮,即便是在穷山恶水,在我眼里也会变成仙苑美景!

    而随后的一个星期,也没有像我想象的那么“险恶”,反而是……很愉快!

    首先,我们六个人无论走在哪里一定会是众人瞩目的焦点,五个大帅哥,再加上一个精灵一样的小孩儿——那是他们说的——本来已经足够吸引人的眼球,而我们六个人中,还经常会有人做出与众不同的惊人举动!

    不用我说,做出惊人举动最多的,自然是斯密斯跟汤姆森!

    汤姆森高大英武,斯密斯俊美绝伦,本来这两个人走在一起,已经够吸引人,何况他们两个根本不懂什么叫做含蓄和收敛,随时随地,兴致一上来,搂在一起就亲嘴。这种事在中国并不公开化,再加上中国人天性都喜欢看热闹,结果就惹得行人纷纷驻足!而那两个厚脸皮的丝毫不以为意,反而会跟观看的人频频招手示意!而最终,也不知道是因为他们两个确实太帅了,还是因为他们的勇气令人感动,居然每天都会有很多人找着他们两个拍合影,而他们俩呢,当然是来者不拒!

    然后比他们稍次一等的——别想错,不是我跟格瑞,而是莫斯!因为最会穿的是他,最敢穿的也是他!他打扮的比谁都酷都前卫,何况他还是个标准的“娘娘腔”,常常的一个人就会“搔首弄姿”——我其实对他的印象不错,因为几个人里边数他最善解人意,对我也特别照顾。但是,他确实是那样,我只是实话实说!

    所以,他也会吸引很多人的眼球!

    之后,才要说到我跟格瑞!

    格瑞应该是六个人里边最出众的,他比斯密斯高大,又比汤姆森英俊,所以光从外形,最抢眼的是他!不过他当然不会跟我做出像斯密斯跟汤姆森那样的亲密举动,不是不敢,而只是因为我是男孩子,他会觉得肉麻!他顶多就是牵着我的手——事实上当街牵我的手已经让他觉得肉麻,之所以会牵,我想主要是因为既然是陪着几个“同性恋”朋友一起出来游玩,他就要随行逐队,而不愿意显得跟朋友们格格不入,扫了大家兴致!

    而我呢!不管他是因为什么牵我的手,我总是“芳心暗喜”——呀!别以为我用这个词,就以为我也是个“娘娘腔”,我不是!我虽然软弱,但是一点“娘娘腔”的影子也没有,我只是一个没长大的小孩儿,而且是小男孩儿!——之所以会用这个词,是因为我一时找不到合适的词来形容我的心情!

    而当格瑞牵起我的手,当众人的眼光先被他吸引,再落在我的脸上的时候,我们俩,就能够抢走斯密斯跟汤姆森的光彩!因为,我们两个搭配,一个高大威武,一个瘦小纤弱;一个俊美阳刚,一个清纯灵秀(这都是他们说的,跟我无关)。外形的巨大反差,不但没有觉得不和谐,反而形成绝妙的互补!

    也因此,当我偷偷看格瑞的时候,他的脸色其实看起来也是蛮得意,而牵我手的时间,自然也就更多了。

    最后,就是那个聂俊红。他跟格瑞的想法正好相反,格瑞不是“同性恋”,但充当“同性恋”陪着朋友们一起疯!他呢?明明他是莫斯的男朋友,可是因为莫斯的“娘娘腔”,,他好像生怕被人看出来他也是个“同性恋”,所以他就离得莫斯远远的。尤其当有人找斯密斯跟汤姆森——有时候也会有人找我跟格瑞——拍照的时候,他就躲的更远,生怕人家把他也拍了进去!不过毕竟这种事在中国还不明朗,也不能怪他胆小,所以,不说他也罢。

    我们在北京待了一个多星期,但是北京景点太多,也只能选择着去游玩。例如故宫,颐和园,天坛,北海,雍和宫,当然还要加上最著名的长城!

    不过游长城那天我跟格瑞没去,主要是格瑞已经去过几次,现在太阳又厉害,再加上我也不想去——我只要跟格瑞在一起就好,其实对于旅游观光并没有多大兴趣。所以那天我们就在酒店休息。

    也就是在那一天,我发现格瑞的魅力有多难挡!

    那天早上我们自然起得晚,上午就在王府街逛了一逛,中午我们去一家酒店吃饭,楼面的一个女领班就主动过来跟我们搭讪,一边夸我长得干净漂亮,一双眼睛却只往格瑞身上飘!格瑞对漂亮的女孩儿向来是来者不拒,所以不但给她留了个电话,还半真半假说是出来旅游的,如果要约他,最好就在这一两天。

    谁知这天晚上,因为那几个早上很早就包车出去爬长城,中午太阳大的时候就往回赶,因此刚下午就回来了。一人睡了一觉起来,几个人就说想去北京最出名的同志酒吧找朋友。那种地方格瑞是坚决不去的,首先他不想让我去;第二,如果他跟着去,一定会不断有男人过来约他,他又不是真的同性恋,那会把他烦死!

    等那几个人一走,我就看见格瑞掏出手机想打电话,但是还在他犹豫不定的时候,那个女领班却先打过来了。格瑞当然没跟我说就是女领班打的,但我从他接电话时的只言片语猜也能够猜得出来!

    结果,他就把我一个人留在酒店,又一再叮嘱我不准到处乱跑,然后就出去了。

    我一个人呆在酒店里,看电视,没劲儿;想睡觉,睡不着。

    那几个人当晚有没有回来、回来的有多晚我不知道,我也不想知道。我只知道一直到将近两点,格瑞才回来。而且一回来,澡都没洗,上床抱住我就睡了。

    他晚上绝对不会不洗澡就睡,之所以不洗,自然是已经在别处洗过了,但……在哪儿洗的?为什么抱住我就能睡着?

    唉!心里有点烦,不说了!

    不过因为格瑞而引起的烦恼,永远不会在我的笨脑瓜中存留太久!到第二天一早醒来,躺在格瑞怀里,看着格瑞英俊的睡脸,我忽然就又好满足!

    格瑞不是同性恋,这个我妈也提醒过我,而且格瑞这么英俊这么帅,就像莫斯说的,几乎所有人都爱他,这样的艳遇,在他肯定就是很平常的事情!

    但是他们——包括这些艳遇女郎也包括从美国追到中国的像斯密斯那样的美丽男孩儿,都只能跟格瑞春风一度,而再难有机会鸳梦重温!唯独我,一个微不足道人人讨厌的小笨蛋,不但能够得到格瑞的疼爱和保护,并且与他夜夜共枕,那我还有什么不满足?

    我只能对周围的一切,充满感恩!

    尤其是过一天,格瑞为了我跟汤姆森打了一大架,那更让我不能不知足了!

    说到打架,我还是先说一说跟他们相处几天以后对他们几个人的看法吧!

    当然我觉得莫斯最体贴,最善解人意,不管何时何地,他总会顾忌到所有人的感受!比方说当汤姆森、斯密斯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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