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悲观主义的花朵-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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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都不敢相信,但我真的是这么说的!在我说这话的一瞬间我知道了他是谁——陈天。

  “噢,你好!”

  我向爱眉和土珊打了个手势,出了他们家的单元门,站在楼道里。

  他在电话里笑:“忘的真快。”

  “我在朋友家聊天,信号不太好”算了,何必解释呢,“有事吗?”

  “没事儿,只是想给你打个电话。”

  就这么简单?在半年遥无音信以后。

  “噢。”

  “你好吗?

  “挺好。”每次他问我好吗,我都是这么回答的,我还能怎么回答,说我不好,我要发疯了,我没有他活不下去?

  我沉默着,他打来的电话,我不替他解除这种冷场。

  楼道里有人走过,握着电话,握得手心出了汗,我一步一步地走下楼,走出楼门,外面是条热闹的小街,人声喧闹,不知该走向哪里。

  “就是想给你打,就打了,我想我该跟你说,你肯定会想,什么人啊,好成那个样子,突然就没影了。你方便说话吗?”

  “我出来了。”

  “我想让你知道,这件事我只能让和我有相同承受能力的人来承担,不能让比较弱的一方遭受打击。”

  别恭维我,我没有这个能力,这不是让我受苦的理由。

  “对她我更多的是关爱,那么一个家庭,从小父母就离了婚”

  他选择了不用再解释的时候来解释。

  “我想你。”他停了一会儿,又说,“你不信也没关系。”

  我不是不信,只是你说得太轻易!这句“想你”在我嘴边打了千万次的转转,最后还只能咽回肚子里,它现在还在那儿疼着,腐蚀着我的肠子,腐蚀着我的胃,它是一块永远也消化不了的砖,见塄见角地硌在那儿,动不动都疼。“想你”,是如此简单就能吐出来的字吗?什么算“想你”,一次偶然的夜不能寐,还是无休无止没日没夜的无望;一瞬间的怀念和永远的不能自拔,只是“想你”和“很想你”的差别,不说也罢。

  “我总是想起那天,你站在早晨的阳光里,那么小,还有后来的你,那么安静的一张脸,内心怎么会那么动荡不安,你穿过的每一件衣服,调皮样子,所有的,从头到尾地想”

  为什么这么说,他不能不顾别人的感受,想来就来想走就走,想怎么说就怎么说!他不能要求别人和他同步地收放自如,他如何能知道我不会再受一次打击?

  “其实不见你,只是想你,也很好。”

  “好,那就这样,我怎么好破坏你的乐趣呢。”我尽量说得像句玩笑。

  挂了电话才发现,我已经不知道走到了哪儿,同样的街道,同样的楼房,同样的人,我甚至找不到回高土珊家的路。感谢老天,我没在电话里露出一丝凄苦和眷恋,如果我这么干了,我会瞧不起自己。替自己保留一点骄傲吧,痴情的人们!就算我马上就后悔,就算我想你的时候无数次地后悔,就算有一天我悔到恨死自己,我还是只能这么说,我就是这种人!

  他们说魔羯座有着别扭的个性,即使对心爱的人也很难袒露自己。“别扭”,用的是这个词。

  我真讨厌自己!


 陈天说:“你有没有这种感觉?——第一次见到一个人,你便觉的你会和他(她)发生某种联系?我总是在第一面时就认定的。我没想到我还能再见到你,我还向人问起过,那个人哪去了?”

  是,我也有这种感觉。好吧,看见了,这就是我们之间的联系,我们会相爱,然后分手,我以为我会忘记你。

“这个男主角应该是陈天那样的人。”卓雅说。

  卓雅是电影的制片人,三十六七岁,丰韵犹存,清秀俏丽,笑起来有着小女孩的神态。我暗自想:这是陈天喜欢的类型。卓雅很早认识陈天,对他印象不坏。

  “陈天,是哪样的人?”我问,不是明知故问,的确不知她的所指。

 
  “就是那种很男人的人。”

  她认为她已经表述得很清楚了,我依然一头雾水。

  “很男人”——这是一个我从来不用,也不明白它所指的词。

  什么叫作“很男人”?相对应的便是什么叫作“很女人”?我唯一知道的是我长了一副“很女人”的模样。性情呢?女人应该外柔内刚,而爱眉说我“外刚内柔”。我最不能忍受的女人品质是“示弱”,而真正的女人懂得如何以柔克刚。我不懂谦恭,一味任性,我争强好胜,固执己见,我没有一副“很女人”的好性情,我也就不懂什么叫作“很男人”。 外表冷峻,内心温暖?大大咧咧,不拘小节?这是陈天的样子?我明明知道他心细如丝,顾虑重重,兴之所致,有头没尾,与其说他很男人,我倒宁愿说他很孩子气。

  他吸引我的到底是什么?我吸引他的到底是什么?我简直被“很男人”这个词弄糊涂了。

  最终我知道这个“很男人”的所指是在好久以后——陈天的爱是“很男人”的,那是一种宽厚的情感,带着欣赏、宽容、体恤和爱护,完全的善意,没有占有欲,也没有现实的利弊考虑,让你在他的目光里慢慢开放。这是让女人变得幸福而美丽的爱情。但是这是审美的情感,会向一切他认为美好的人开放。这种爱情总是停留在赏心悦目的一刻,要贯彻到底则需要更大的力量和激情,那是陈天所不具备的。更强大、持久的情感也许必须携沙裹石,带着占有欲,疯狂,残酷,嫉妒,强制?

  我被“很男人”的爱所吸引说明了一件事——我挺着脖子支持了那么多年,最终希冀的竟然也不过是被宠爱,被恰如其分地宠爱。

  这个发现可真让我瞧不起自己!


那个年轻女孩满脸泪痕,酒吧昏暗的灯光让她看起来又是凄楚又是癫狂,她已经在这儿坐了三个小时,她在向一个朋友诉说,我有一句没一句地听见,她爱上了一个有妇之夫。

  “我每天都在想我不活了,我就守在他门口,他一开车出来,我就撞过去,一头撞死在他车上!”

 
  身上发冷,毛骨悚然。

  这就是爱情,比恨还强烈的恨!在血污中爱和恨合而为一。她要让她爱的人一辈子痛苦,一辈子生活在满车鲜血的阴影下。如果这是爱情,这是什么样的爱情?她真的这么干了,这么死了,有人会说:这是个痴情的女子。什么样的痴情?

  我做不到,连起身给他打个电话我都做不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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