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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奏-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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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名:变奏
作者:芙藤幻雪
备注:
     提问:你觉得李随风是个什么样的人?

林潜(优雅的笑):我家小随风当然是最可爱的~

韩夜(冷哼):他是属于我的。

许诺(脸红):这个问题其实很深奥(不就是个简单问题么,这也深奥?)。

蓝夜非:……(好吧,我也觉得让你谈感想很困难)

文偌(握拳,邪笑):对手。

蓝夜非:受。

雪:蓝同学,虽然你反应慢了点,但是我不得不说你字字珠玑,用词不可谓不精湛啊!

随风掀桌:你们这群坟蛋!

人物简介:

林潜(零钱):优雅腹黑眼镜男,各种情况不明了

韩夜:某资产阶级奸商,黑白通吃,偶尔气场强大偶尔冷面偶尔有点小温柔

许诺:出身知识分子家庭阳光灿烂乖宝宝,实际上却跟黑道有千丝万缕的关系

蓝夜非:万年冰块脸,随风的表哥却恨惨了随风的父亲

文诺:清秀俊雅公子哥,却是洪帮一把手

由于最讨厌的就是小说里出现“她”这个字眼,以上人物全都是“他”。

以上排名按出场顺序。

其实,这是一个炸毛受的故事。

这文是三年前的产物。只是那么长时间没有写文,就总想着重新拿起。由于人品爆发,在有存稿的情况下保证日更,没有存稿的情况下周五不更。

本着再丑也是自己儿子的坚定信念上上自己还是萝莉时期的产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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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夜店偶遇

  我是个平静的人。我一直都这么认为。
  
  但事情往往就像阴沟里翻船一样会有意外。我偶尔也会有不平静的时候,然而当我回想起我每次翻船的经历时,却发现总是和他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
  
  认识他是在一间酒吧。那时候我还在为我大学的学费奔波,白天在超市当搬运工,晚上就到酒吧当服务生,偶尔还会帮人跑跑腿送送货。我生活幸福乐无边,虽然偶尔有些不识相的来调戏,但本大人我早已经练就一副铜头铁臂刀枪不入软硬不吃,谁敢来调戏我?哼哼,我跑就是了。
  
  酒吧总是千篇一律的,有震耳欲聋的音乐和不停随着音乐闪烁的灯光,周遭的空气中弥漫着各种烟酒和香水的味道,有点刺鼻。所有人都褪下白天时那张用来掩饰自己的袍,尽情将自己最原始的一面暴露在一群毫不认识的人眼前,用尽一切方法来诠释疯狂。舞池里的人随着音乐尽情扭摆,唱台上的歌手唱得声嘶力竭,有个贝斯手沉醉在自己的音乐中,仿佛周遭一切都跟他没有关系。
  
  我就说我是个平静的人,我喜欢冷眼旁观他们的喜怒哀乐。他们总是将自己的丑态寄存在这里,怎么疯怎么闹,然后就满可以用令人称羡的优雅姿态屹立在同行之中。那些成功人士,亦或是失败人士,都喜欢借助酒,忘记自己的身份。
  
  至今我仍记得那个日子——2003年8月15日——我之所以会记得认识他的日子纯粹是巧合,因为那天正好是我的生日,只是过生日是有钱有爹妈的孩子的事,与我这个又没钱又没爹妈的人无关。
  
  晚上十一点,我华丽丽的十九岁生日即将在平淡中度过。当然,我都说了我是一个平静的人,所以我看起来跟平常一样——一副狗腿样(这跟你平静有半毛钱关系?)
  
  第十九年,我的青春热血全消耗在了打工上。我也是普通人,小时也有过很平凡的梦想:三岁的时候,看见隔壁家洋娃娃一样可爱的小妹妹,我特想把她留下来做成标本;五岁的时候,看着电视里警察抓坏蛋威风凛凛的样子,我就特想当一个超级大坏蛋,把全世界所有的警察都崩了;九岁的时候,我最想拿着枪,指着老师的鼻子命令她把唐诗宋词倒背五百遍,手抄四书五经一千遍;十三岁的时候,我就想当个出租车司机,载着客人全世界飙车,然后看乘客泪流满面口吐白沫全身颤抖滴叫我一声爷爷;到现在十九岁,我伟大又平凡的梦想一个都没有实现过,虽然我也知道我越长大大越没有志气。
  
  我站在角落各个方向看着,若是有人招手就立马跑过去,端上笑容等待上帝们的吩咐。
  
  “Waiter,Sunny Glen,加冰。”高大的男人优雅地在他同伴中坐下。
  
  我讨好地笑着小心将加冰的威士忌端到这个优雅男人面前,看他穿得如此衣冠禽兽,我就等在原地等他打赏的小费。趁着这个时候,我用余光打量了一下他,西装革履,沉稳内敛,黑框眼镜挡住了他眼里射出的光,在昏暗的灯光下让人有种高深莫测的感觉。顿时我对他垂涎三尺,看来是头肥羊,这么肥,羊毛肯定不少。
  
  我站在旁边瞟了一眼小肥羊,可那只小肥羊完全没有要拔毛的意思,原来不是小肥羊,是铁公鸡。既然是铁公鸡,就不浪费时间了。
  
  我刚准备走开,就见优雅眼镜男人旁边坐着的貌似流氓的人一脸轻浮地笑着,他八成是因为自己的长相而寂寞了,或者是因为旁边有个能吸引不少人眼球的人而寂寞难耐了。
  
  “美人,来陪哥们喝一杯。”
  
  这人长着一副猥琐相,在酒吧音乐的嘈杂声中,我只看见他嘴巴一张一合却不知道他说的是什么。我这人有个优点,外表看着光鲜的人,只用看就知道他说的是什么,看着猥琐的听见了也不知道他想要表达什么。但是我们做waiter的,顾客就是上帝,怎么样都好,就是不能得罪客人。我相当有职业道德,就算不知道他说什么,也回应了个招牌式的微笑。
  
  “喂,你没听见我说话嘛?”那个寂寞的家伙伸出一只寂寞的爪拉住我。
  
  这周围音乐声这么大,我当然听不见他说的是什么。我用力缩了缩陷入危险的手,却怎么也缩不回来。被这种变态缠上很麻烦的,尤其是一个男人被另一个男人给缠上了,还是个醉鬼。如果不尽快解决掉,被老板骂不说,老板看你不爽,把你辞退了还能找借口不给工钱,遇见黑心的说不定还让你赔偿老板的损失。
  
  用眼神求助他旁边那个貌似绅士的带眼镜男人。长得那么斯文,仪表堂堂,衣冠楚楚,应该不会见死不救吧。只是那优雅男人连个优雅的眼神也不肯施舍,仍旧径自喝着他的酒。我心里大骂:长那么斯文,原来是斯文败类,穿那么整齐,原来是衣冠禽兽。倒是旁边另一个人站起来说:“山鸡,你喝醉了,他是个男的。”
  
  那只寂寞的山鸡一脸迷离地看了他一眼,然后说:“你妈的以为我醉了?我告诉你,我才没有醉呢,你以为我醉到连你是哪根鸟毛都不知道了吗?”
  
  结果那根鸟毛的一片好心被这只山鸡了啄一口,于是那两人眼睛喷火般杠上了。
  
  看来这根鸟毛的话不管用。我只能把希望放在那个事不关己高高挂起的眼镜男铁公鸡身上。我手肘在挣扎时故意往旁边偏了四寸,琥珀色的液体不偏不倚全洒在眼镜男身上,这下他总不能置身事外了吧,反正我 “不是故意”的,只是“不小心”,如果不是他那寂寞的朋友喝醉到连祖爷爷都不认识,我也不会“不小心”打翻酒杯,导致酒洒了他一身。结果那眼镜男只是皱了皱眉头,尚未开口,那只寂寞的鸡爪就已经移到了我的脖子上,鸡爪的主人拽着我的衣领吼:“妈的,竟然敢把酒洒到林哥身上,你他妈活得不耐烦了是不是?”
  
  “这位客人,您说什么?我听不清楚。”我用力朝着他的方向喊。
  
  他嘴巴一张一合果真又重复了一遍刚才的话:“妈的,竟然敢把酒洒到林哥身上,你他妈活得不耐烦了是不是?”
  
  “啊?你、说、什、么?”我又加大了音量。在酒吧这样嘈杂的环境下,装斯文是没有用的,所以就连平时在外面最温柔的女人,到了这里就变成了X妇。这里这个“X”可以有多种填法。
  
  “妈的,竟然敢把酒洒到林哥身上,你他妈活得不耐烦了是不是?”他还真是听话的把刚才的话又朝着我的耳朵一个字一个字喊了出来。
  
  这一遍,我听清了。
  
  我不仅是个平静的人,我还是个文雅的人,我可以接受粗话,可我不能接受问候别人母亲的话。但是我要忍,我不能再丢了工作,不然我得喝西北风了。于是我一边装傻继续笑,一边赔不是,并且表示我马上收拾。
  
  只是对于我善良的笑,那只寂寞到不行的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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