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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的劫作者:尼罗-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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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顾承喜不知道这东倒西歪的都是谁家人马。近几年城里城外没少开仗,把老百姓都打糊涂了。
  寒风吹透了顾承喜的薄棉袄。望着前方无边无际的一大片尸首,他忽然一咬牙,告诉自己道:“来都来了,干吧!”
  半蹲了身子溜下山坡,他深一脚浅一脚的走进了战场。士兵们的棉袄看着挺厚,然而一捏就没了东西,不知道里面填的都是什么。骤然惊呼了一声,顾承喜笑逐颜开的直起了身,手里多了一枚金戒指。
  金戒指上还带着血,但是不耽误他把它送到嘴边亲一口。把这个小玩意儿塞进口袋里,他猫着腰继续一边搜索一边前进。枪他不敢要,刀也不敢要,棉袄里面没棉花,也不值钱。眼前忽然光芒一闪,他抬了头,看到死人堆里伸出的一只手。手上又有土又有血,看着是挺吓人的,可在袖口边缘,竟是赫然露出了一只手表!
  连滚带爬的跑过去,他知道这东西肯定比兜里的小金戒指更值钱。稳稳当当的跪在了那只手前,他像撸镯子似的开始撸手表。手大,表带却不够松,屡次卡在了大拇指处。顾承喜急了眼,抓了那手又挤又捏,恨不能把它揉圆搓扁的变个型。夜风低低的掠过他的后脖颈,冻得他一个寒战接一个寒战。不能总跪在这里和一只手较劲了,他开始环顾四周,想要找把刺刀。一手攥着那手,他向左探了身子,伸长手臂够到了一把短短的佩剑。佩剑还挺好看,严丝合缝的套着剑鞘。把剑鞘夹到双腿之间,他握了剑柄向上一拔。只听“嚓”的一声轻响,他的手中甩出了一道冷森森的寒光。
  这把剑可真是太中顾承喜的意了。紧握短剑低下了头,他打算直接切了那手的拇指。然而刀锋都贴到手背皮肤上了,他忽然一哆嗦,嗓子里“咕”的挤出了声。
  不知何时,那只手竟和他交握住了!
  瞪着眼珠子愣了足有一分多钟,他一点一点的回了神,这才意识到手是软的——妈的满山坳的人都硬了,这只手却是软的!他方才都差点把这只手弄得骨断筋折了,竟然就没想过它是软的!
  顺着这只手往下瞧,他看到了一条长长的胳膊,胳膊上的衣袖是黄色的厚呢子,袖口还镶着金道子。试探着把手往外抽了抽,兴许是没敢用力的缘故,那只手居然随着他一起动了。
  顾承喜一手攥着短剑,一手哆哆嗦嗦的任人握着。颤巍巍的出了声,他鬼哭似的问道:“你……还活着吗?”
  回应他的,只有风声夹着乌鸦叫。
  顾承喜先是财迷了心,后是吓破了胆。膝盖蹭着地往后慢慢的退了,他想要逃。可是人是动了,手却动不得。那只脏兮兮的手对他越握越紧,明显是在加力气。
  这是一条人命啊!
  顾承喜从来不认为人命可贵,但是被这么一只脏手死皮赖脸的抓住了,他不由得生出了一点不忍和不舍的心思。无可奈何的吐出一口热气,他向前又爬回了原位。扔了短剑腾出手,他扯住面前一具尸首的衣领,拼了全力往旁边拽。大月亮底下和死人面对面,那滋味真是不好受,尤其死人的死相还是龇牙咧嘴,死不瞑目的像是要咬他一口。
  拽开一个,还有一个。两具尸首穿得都挺好,比一般大兵利索得多。终于能沿着胳膊看到身体了,顾承喜三脚着地的往前行进了一尺。气喘吁吁的垂下头,他猝不及防的看到了一张脸。
  很英俊的一张脸,浓眉大眼高鼻梁,嘴唇有棱有角的。手脏得像爪子一样,脸却干净。顾承喜没文化,不会夸人,笼统的只能说他好,处处都好,是典型的男子汉式的好。大睁着眼睛望着天,他微微张了嘴,喉咙里梗着一丝两气的呻吟。忽然轻轻的抽搐了一下,他的嘴角溢出了白沫子,抓着顾承喜的手则是越发紧了。
  顾承喜是来发财的,不是来行善的。半死的张了嘴,他这个活的也张了嘴。一脸傻相的盯着对方,他连气都忘了喘。
  照理说是不该救的,凭着他的本事,哪还有余力去救人?连把他运回城里都费劲,再说也没钱给他请大夫抓药。万一他死在他家了,他可是买不起棺材给他收尸。
  顾承喜想得明明白白的,提醒着自己得走,赶紧走。可那只手可怜兮兮的拉着他扯着他,他看着这家伙吐着白沫望着天,不知怎的,感觉自己的心肺都被对方一把揪了。
  强行扳开对方的手指,顾承喜站起身,张开双腿跨在了那家伙的上方。两只脚结结实实的站住了,他弯下腰,把双手插到了对方的腋下。抱孩子似的把人硬托起来,怎么托也托不完。往下一看,原来这家伙是个大个子,穿着马靴的腿那么长,又长又软,膝盖打弯直不起来。
  顾承喜肚里的八个烧饼早就消化殆尽了。此时挣出了一头的虚汗,他硬是转身把大个子背了起来。大个子的脖子也是软的,脑袋就垂在他的脸旁,直着眼睛和他脸贴脸。他迈一步,肩膀上的脑袋就跟着晃一下。
  顾承喜提着一口气往山坡方向走,一边走一边带着哭腔唠唠叨叨:“兄弟,你千万挺住了别死。你要是死了,我可就白忙活了。你说你连骨头带肉这么一大堆,真要是在我家里咽了气,我可怎么办哪?”
  大个子“吭”的咳了一声,呕了顾承喜一脖子的黑血。顾承喜一扭头,没躲开。使出吃奶的力气把人往上颠了颠,他伸着脖子瞪了眼,发了疯似的往连走带跑:“别他妈吐了,你要恶心死我啊?”
 

  3、平安 。。。

  凌晨时分,城门大开。顾承喜拼了一条性命,硬把背上的大个子运回了家。光天化日的,他不敢背着个大兵到处走,尤其这还不是个大兵,看他的厚呢子衣裳,至少也得是个军官。万一下一刻军官的敌人进了城,那这军官岂不是必死无疑?自己这一夜的辛苦也就白吃了。
  于是他扒了大个子的外衣,脱了大个子的马靴。随地找了一双破棉鞋套在了他的脚上,顾承喜趁着晨光朦胧,大骡子大马似的一路快走,哼哧哼哧的把人驮回了自家小院。跌跌撞撞的把人送到屋内炕上了,他踉踉跄跄的转身跑回外面,快手快脚的先关了院门上了门闩。 靠着东倒西歪的院墙喘了一会儿,他闭了闭眼睛,直感觉自己这一身的骨架子都快被那个半死不活的货给压塌了。
  弯腰驼背的回了小屋,他那屋子进门迎面就是炕,门口两旁堆着破烂砌着炉灶。大个子四仰八叉的躺在炕上,一条腿拖到了地下,脚上的棉鞋居然不知何时没了,露出了雪白的洋纱袜子。苦着脸叹了一口气,顾承喜走上前来,就感觉自己老胳膊老腿的,关节一活动都要吱嘎作响。慢吞吞的抬起了他的腿,顾承喜一屁股坐到炕边,俯身去看对方的脸,结果发现这家伙下半张脸糊满了黑血,但是双目紧闭呼吸平稳,竟像是睡了。
  天光渐渐明亮,顾承喜看他也看得越发清楚。顾承喜是彻头彻尾的不务正业,平时连鬼混的对象都是十五六岁的兔崽子们,不是逛不起窑子,是他觉得兔崽子们更讨他的爱。往日他看小林就是个顶尖的了,细皮嫩肉的正值好年华,一把能够掐出水来。然而此刻盯着炕上这个脏鬼,他忽然感觉小林之流全不行了。不是说他们不好,是说有这位比着,小林之流一下子就显得低贱了。这家伙长得仪表堂堂,再惨也像是英雄落难,让人感觉自己对他是高攀不起。
  起身走去炉灶前蹲下了,他生了火烧了水,拧了一把热毛巾想给脏鬼擦擦脸。他从额头开始擦,还没擦到眉毛,忽然动作一顿,他看出了问题。
  他发现这家伙头顶心的短发擀了毡结了片。扒开头发往里一瞧,头皮血肉模糊的肿了一层。
  “我的娘啊!”顾承喜傻了眼。怪不得脏鬼又吐沫子又吐血,原来他是受了内伤。
  顾承喜不擦了,扔了毛巾往外跑。锁好大门上了街,他先把金戒指当了,然后揣着一点小钱跑去药房。药房里有个坐堂的老大夫,一贯是有问必答。顾承喜连询问带掂量的买了几样药材,然后心急火燎的又跑回了家。
  带着一身寒气进了门,他向前一望,又是一惊——脏鬼居然直眉瞪眼的坐起来了!
  关了房门往里走,他在炕前弯下了腰,歪着脑袋想和脏鬼对视:“你醒啦?”
  脏鬼茫茫然的看向了他,没言语。
  顾承喜继续轻声的问:“你是谁的兵啊?”
  脏鬼的眼睛亮了一下,然而光芒一闪而逝,并不持久。对着顾承喜皱起了眉头,他垂下眼帘做苦思冥想状,一张脸越来越严肃,正是个要钻牛角尖的模样。最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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