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朝来寒雨晚来风作者:都灵-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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友很感兴趣。给你一晚上的时间,你自己掂量着办吧。”

  三十四、高锦杰恨得牙根发痒,却不得不依照李士群的话去找周佛海。他没有想到,在他提出李士群的条件后,周佛海只沉默了一会,便给了他想要的东西,这让他都有些怀疑这份文件的真实性了。周佛海一眼就看穿了他的心思:“就算我把这个交给日本人,也未必能把李士群怎么样,何不做个人情。夜长梦多,剩下的事情我们回头再说,你先去把你朋友救出来吧。”

  李士群倒也没有食言,在得到他想要的东西后,便让宋岩释放了傅翊君。等高锦杰把人送到医院,给骨折的手腕打上石膏,傅翊君已经痛得有些神志不清,且发起了低烧。接近子夜,高锦杰靠在病房的床头,感觉整个人都虚脱了。

  这一夜,可真漫长。

  在医院观察了两天,高锦杰就把傅翊君接回了家。傅翊君看他整天绷着脸,几次想说什么,最终还是把要说的话咽了回去。过了两个星期,高锦杰带着傅翊君去医院复查,骨折部位复位得还算可以,伤筋动骨一百天,彻底复原至少少还得两个月。

  从医院出来,高锦杰没有直接回家,而是开车去了兆丰公园。

  五月初的公园,树木早已是枝繁叶茂,他们坐在长条凳上,半天没有人开腔。高锦杰看着眼前那些盛开着的不知名的紫色花朵出神,傅翊君靠在椅背上,闭着眼睛,不知道在想什么。

  “翊君,还记得年前我跟你提过的那件事情吗?”高锦杰打破了沉默,转过头看着他。傅翊君睁开眼睛,直直地看着前面的一丛花木

  “你打算让我什么时候走”

  对方平淡的语气让高锦杰心底又抽搐了一下,他本能地往傅翊君身边挪了挪,手搭在他腰上:“我问过阿芬,她说他们那里,民风很淳朴,你去那里住一段时间,应该能适应,等这里风声过后,我就接你回来。相信我,要不了多久,我们就会再见的。”

  “好。”

  高锦杰心里愈发不是滋味,他搂紧对方:“翊君,别怪我。”

  “这次的事情,是我连累了你。那天坐在审讯室的时候我就不断在想,如果那时我离开就好了,可惜,没有如果。”傅翊君语气冷静得和他的年龄有些不相衬:“我不在时,你要照顾好自己,万事小心。”

  高锦杰从口袋里掏出一个首饰盒,打开取出一枚戒指,给傅翊君戴在没有受伤的右手无名指上:“过几天就是你生日了,这是送你的礼物。”

  傅翊君看着手上的戒指,这样老旧的款式,可不像高锦杰的风格:“这算什么,一个承诺?”

  高锦杰拉过他的手,在戴着戒指的地方吻了吻:“这是我母亲去世前留给我的,说将来如果有了喜欢的人,就把这个送给他。我去珠宝行清洗过了,还改了手寸,果然很合适。翊君,也许我说这样的话你不会相信了,但我还是要说,我爱你。”

  傅翊君闭了闭眼睛:“我信。以前也曾经怀疑过,但那天你为我被马踢伤后,我便信了,虽然不大确定你的爱能维持多久。”

  高锦杰在他额头上亲了一下:“证件,还有你们的开销,我都交给阿芬了,估计她现在在家里把行李也收拾得差不多了,明天一早你们就可以动身。”

  傅翊君什么也没有说,轻轻靠在他身上。暮春的清风吹过来,掀起两人的头发,他们就这样沉默地坐着,再也没有人开口。

  尽管高锦杰一再大言不惭地说,某天傅翊君要离开,一定要把对方吃干抹净爽透了才放他走,可真到临了,他却没有丝毫的欲望,只是把傅翊君单薄的身子抱在怀里,似有太多的话要交代,却又不知道从何说起。

  就这样躺了很久,傅翊君察觉到了他的不对劲,用没有受伤的手,轻轻抹去他脸上的泪痕:“要离开的那个人是我,我还没有哭,你倒先流泪了。高锦杰,你不是向来都很洒脱的吗?走了一个穿红的,明天就来一个戴绿的。”

  高锦杰没好气地掀开他:“什么戴绿的,还没怎么着,就想给我戴绿帽子。刚才眼睛里进沙子了,不行啊。”

  “行啊,怎么不行,进石头我都没意见。”

  高锦杰轻叹一声,过了半晌才说:“到了皖南那边,就给我来信。如果方便,打电话也行。”

  傅翊君点了点头。

  “不许仗着自己长得好,就对那边的姑娘抛媚眼。”

  傅翊君冷哼一声:“凭什么你可以在上海夜夜笙歌,偏让我在皖南清心寡欲?要是碰到合适的,我就在那边成亲了也说不定。你呐,没准哪天出门碰到个五花六花糖麻花,就爱上了。这年头,兵荒马乱的,谁能守住谁?”

  “你敢成亲试试,看我怎么收拾你。还有,我知道你和阿芬要好,但千万别走太近,那丫头喜欢你。她现在知道我们的关系,也不会对你抱什么幻想,但到了她家里,就很难说了。”

  傅翊君显然不相信他的话:“你可别瞎说,我是没什么,人家阿芬将来还要嫁人的。”

  高锦杰在他脑壳上敲了一下:“小白痴,眼神不济就不说了,脑子也这么简单,真不知道我看上你什么了。”

  傅翊君反唇相讥:“别把自己太当回事,要不是你有副好皮相,当初我才懒得多看你一眼。”

  高锦杰长这么大,还真是头一回被人言语轻薄,他狠狠地在傅翊君腰上掐了一把,又重重吻上他的嘴唇,用舌尖挑开他的牙关,霸道地吸吮着,直到两人的呼吸都变得粗重,才摸索着褪下他们的睡衣,把自己轻轻推进对方的身体里。当傅翊君火热的内壁全部接纳了自己的欲望后,高锦杰似乎还觉得不够,又用尽气力抱住他,仿佛要把自己所有的一切,从灵魂到身体全部嵌进对方血肉里,从此成为一体。

  第二天早上,高锦杰破天荒地早早起来,匆匆吃过早饭就开车去了工厂。离开的时候,他强迫自己不要回头看卧室的窗口,其实他很清楚,在他起床的时候,傅翊君就已经醒来了,显然他和自己一样,都不想面对分别的那一刻。

  中午回到家,傅翊君和阿芬已经离开了。高锦杰无力地坐在床边,慢慢把傅翊君的枕头抱进怀里,上面还残留着他头发上淡淡的洗发膏的味道。活了二十多年,高锦杰从没有像现在这样想念一个人,而这还仅仅是开始,什么等风声过了就接他回来,那不过是自己怯懦的借口罢了。身处这样的乱世,每一次的分离,都有可能成为永诀。

  在高锦杰人生的记忆中,没有哪个夏天像民国三十二年那么漫长难熬。他对傅翊君的思念没有随着时间的流逝而淡去,反而愈见增长。

  早在初夏,高锦杰就恢复了以前那种天天出入风月场所的生活,所不同的是,他再也不会带任何人回家过夜了。根深蒂固的西化思维里本没有为谁守候的观念,只是,他现在对傅翊君以外的人,提不起任何兴趣罢了。这让他不得不感慨,他花花公子的一世英名,真的毁在那小子手里了。

  三十五、一场连阴雨让上海正式跨入了秋天的门槛。

  由于汪伪政府已经接收了租界,在这个秋天,上海的街道开始大规模改名,比如那条著名的霞飞路改成了泰山路,极斯菲尔路成了梵皇渡路,他家老宅子所在的贾尔业爱路也改名叫了东平路。秋蝉结束了最后一声长鸣的时候,高锦杰放浪形骸的行为开始变本加厉,索性连工厂都懒得去,只要每周把报表拿到家里让他过目签字就可以了。

  一个艳阳高照的秋日,他和几个刚认识不久的同好,一起去了网球俱乐部。换好衣服进场,就看到宋岩的身影。自从傅翊君被抓的事情之后,他和宋岩也不是没有碰到过,但每次他都是扬着头做视而不见状,今天亦是如此。

  等打完球出来,高锦杰看到宋岩就在自己车旁边站着,他皱了皱眉头:“有事?”

  “高锦杰,能请你喝一杯吗?”宋岩很少这样一本正经地称呼他的名字,高锦杰不再说什么,和他一起去了复兴中路的一家法式酒吧。

  两杯酒喝完了,也不见对方说什么,高锦杰收起面前的香烟打火机就要离开,让宋岩给拦住了:“高二少,我真是有话跟你讲。那次的事情,我虽然只是奉命行事,可是,我还是要向你道歉。”

  高锦杰重新坐回座位:“我知道。但现在道歉还有什么意义?让我猜猜,是不是你的主子快倒台了,你在找新靠山?”

  宋岩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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