友情提示:如果本网页打开太慢或显示不完整,请尝试鼠标右键“刷新”本网页!阅读过程发现任何错误请告诉我们,谢谢!! 报告错误
八八书城 返回本书目录 我的书架 我的书签 TXT全本下载 进入书吧 加入书签

调香圣手-第章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么好。”

“买完了,就是买的最便宜的麻布,正让布店连夜赶出来,五天后就好。”

白鑫本是下意识一说,谁知这话又触了娘的痛处,急得她跺了跺脚,“怎么让别人做?还要掏手工钱,怎么不拿回家让娘给做?你大嫂、大姐也能帮忙啊,不说五天就能做好,但晚几天也没什么啊?”

“娘,你们还要帮我研磨香料,做皂团子,胭脂膏,哪里有功夫做衣裳?”

曹氏不甘心道:“挤一挤还是能挤出时间的,你这一口气做这么多,光是绣活钱,就要一百多文吧?”

曹氏平时不操持家中财政,还是下意识用以前概念去衡量金钱,她猜的价钱,还不到一半了白鑫可不敢告诉她,光是手工费就三百多文。

“娘,有那挤出来的功夫,多做一两盒胭脂膏,绣活的钱就出来了,你反而浪费功夫去做衣裳,得不偿失吗?”

曹氏一听提起胭脂膏,脸色渐缓,眉宇间也松开了,“是娘老糊涂了,可不像你说的那样?这胭脂膏卖的如此之好,咱们娘几个也该抓紧时间多做一些。”

曹氏不再闹腾,大郎从旁听得也心服口服,直到曹氏念念叨叨钻进厨房,大郎走上前,歉意地冲白鑫道:“三哥啊,都怪我这张嘴,一着急,便什么都忘了,还是你脑子好,要是我就想不到这么多。你大嫂,让我代她谢谢你,说那胭脂膏好用着了,嘿嘿,怪不得别人都喜欢呢,我虽是老粗一个,什么都不懂,但也瞧出大姐抹完胭脂膏,脸红扑扑的,怪好看的。”

提起大姐,大郎一阵喟叹,这回他学聪明了,左右看了看,见没人,方小声道:“大姐也老大不小了,这亲事却没个着落,如今咱们来了京城,一般家庭,怕是更瞧不起咱们的出身。”说到后面,又是一阵长呼短叹,“我听你大嫂说,娘有意找个媒人说道说道,可让大姐拦住了,也不知她怎么想的,可不能再耽误下去了。”

白鑫有些吃惊,并不知道还有过这一处,在他观念里,像是内宅的事情,就该交给女人操持,男人则无后顾之忧地出去赚钱,不过如今白家情况有些特殊,娘和大嫂都是软性子,幸好全家人都一条心,若真是掌着大家,一准压不住人。

白鑫不敢说多了解大姐,但从她偶尔透露的只言片语中,还是不难猜出,她是被之前在白家生活的经历吓到了,唯恐成亲后像娘那样被人欺负,再加上她被人拒过婚,更是不看好自己婚姻,且还记得她说过宁愿一辈子不嫁入,想到这,白鑫不免也为大姐亲事发愁,可他到底是做弟弟的,这种事也不能真的亲自过去刨开了跟她讲,还是要靠娘。

“哎,大哥也不必急,这一两年咱家攒点积蓄,到时多为大姐置些嫁妆,保管给让人寻个如意的,让大姐风风光光出嫁。”

大郎眼中亮了起来,重重恩了一声。

白鑫想着让货郎们统一穿着,且绣上名号,这是为了让其他人记得“天香堂”,但同时,他又想在制作的物品上下些功夫,很快,他就想到了法子,于是去了木器作坊,专门做了几个小小的模子,有“天香堂”三字的,也有牡丹纹样的,拿回家后,再制作皂团子和胭脂膏后,趁其完全干透之前,都要用模子压一压,圆滚滚的皂团上就被压出朵牡丹,正恣意绽放,底下则是“天香堂”三字。

胭脂膏也如法炮制,本来艳丽香膏装在白瓷瓶中看着就好看,如今一掀开盖子,先映入眼帘一朵雍容华贵的牡丹,顿时更加显得精致起来,光是看着,就让小娘子们幻想将自己打扮得国色天香。

五天后,定做的衣服做好了,白鑫去验收,拎起一件抖开看了看,只见针脚细密笔直,后背上赤色大字十分显眼,底下的牡丹标志是白鑫想到后又特意添加上去的,跟他在木器作坊定做的模子,别无二致,粉红一簇,国色天香。

白鑫一只手摩挲着牡丹花瓣,感受着针脚纹路,他真是越看越满意,就是为此多加了二百文钱也心甘情愿,痛快地将剩下的钱付了,拿着衣服走了。

那些个货郎对新衣裳简直翘首以盼,恨不得五天一眨呀就过去了,当拿到衣服时,简直爱不释手,他们一个个家庭也不富裕,衣服也都是缝缝补补,一年又一年,许久不曾穿新衣裳了,怎能叫他们不欣喜?且本朝男子也爱戴花,所以一点也不嫌后背上的牡丹花纹充满脂粉味,反而爱的不得了,一个个想着过年时也穿它。

十多个人穿着一样的衣服,卖着一样的东西,分布在京城东南西北,在人们眼前来来回回穿梭,那效果几乎是显而易见的,就是不曾买过的人,看的次数多了,也记得了那朵花,许是叫不上名字,但也知道是哪一家。

那些个原本想趁机浑水摸鱼的人,如今也没办法了,毕竟要让他们做件新衣裳,他们也舍不得那钱,说不定赚的还没花的多,便只得像以前那样,担子上挂块牌子,可买的人也不傻,早得知只有穿着统一衣裳的人,才是真正的“天香堂”,便不愿意买假货了,只挑着穿青色衣裳,后背绣花的货郎买。

货郎们如今也看见了好处,对白鑫心悦诚服,有些过意不去让对方掏钱做新衣裳,且又有了巴结之心,于是一个个从自家拿了些鱼肉蛋禽等物送他。

白鑫见胭脂膏如此好卖,于是又根据胭脂汁的原料不同,制作了粉红、石榴红、春红、嫩红。海棠等不同的红色,又有不添加颜料的“露珠儿”,则是没有颜色的,男人也能使用,涂在嘴上滋润柔软,对干裂又十分好的效果。

作者有话要说:我不知道是不是早些年穿越小说,主角大杀四方洗脑的原因,有人觉得小受一开始太憋屈,就该想干什么干什么,不管不顾

我在这解释下我的观点

首先呢,小受不是现代穿越的,他也生活在古代,被规矩礼数束缚着,不可能真的什么都不顾虑。

其次呢,在古代孝真是大于天,可能现在大家光是听,想象不出来,父母就是叫你去死,你都得去死。即便父母错了,你也不能有怨言,你有了怨言,就是你的不对,就会被人诟病(我再次忍不住拿陆游和唐婉举例,仅仅是因为婆婆不喜,叫休妻,陆游就是再爱唐婉,也休了她。如果这种情节我写到小说中,是不是也会被说出“主角”太憋屈?但这就是古代的现实)

曹氏的懦弱,是她的懦弱,先不提她如何,就是大房一家的状况,白鑫在那种情况下如何无所顾忌的活?他的身体才十二三岁,而且他还没有钱,一分钱都没有,他和奶奶大吵一架?然后呢?就会永远背上不孝的骂名,弄得大房一家更加难生存,或许白奶奶会给他赶走,他自由了,可没有钱的白鑫怎么活下去?他年纪小,身体也不算好,就是当苦力怕是都难吧?

我觉得,如何我一开始就写白鑫大杀四方,或是愤怒离开,或是让白家人折服,不会觉得很假吗?

正因为他内心是成年人,所以才懂得避其锋芒,伺机而动,我实在不知道一开始白鑫如何反抗,能让大家都欢喜。

他之所以忍着曹氏,是因为曹氏对他的好,无论曹氏再怎么懦弱,也尽她自认为最大的努力保护白鑫,也许看官觉得不够,但是对于曹氏来说,她没有办法

白鑫不是个没心没肺的人,几次白奶奶的打骂,白大姐和曹氏护在身前,所以他觉得大房是他的责任。

还有对于五娘被卖的那个段子,大家的反应,我当时考虑的是曹氏一下子懵了,完全不知道该怎么办,如果没有白鑫的阻拦,如果最后五娘被卖了,也许他不会立刻爆发,但肯定会爆发,会变得疯疯癫癫,这是我当时的想法,因为白鑫很快将这件事揽在身上了,所以曹氏来不及做更多反应。

还有那个妹子,我不是赶你,我是觉得你想看的穿越文,不是我写的文

也许有一天我看到你喜欢的穿越文,我反而受不了那种轻而易举就折服众人

也许我没有做到,但我尽力想写现实一点文。

☆、第68章 大姐第交朋友

白鑫的各色胭脂膏;可着实风靡了起来;那小娘子们买了一种颜色;就忍不住买另外一种颜色;或是有的犹豫不绝;看哪个都喜欢;恨不得没个颜色都要。

“白三郎,你家胭脂膏的颜色都漂亮艳丽;真是愁人,你说我买哪个颜色比较好嘛!”说话的,是对面门户人家出来的一个小丫鬟;经常在白鑫这买东西,一来二去也熟了,再加上她平时耳濡目染;所以撒娇的话张嘴就来,说完后方意识到自己近乎轻佻的言语,她立刻羞红了一张脸,站在原地揪着帕子,星眸浅垂,扭捏起来。

若是一般血气方刚的少
返回目录 上一页 下一页 回到顶部 1 2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温馨提示: 温看小说的同时发表评论,说出自己的看法和其它小伙伴们分享也不错哦!发表书评还可以获得积分和经验奖励,认真写原创书评 被采纳为精评可以获得大量金币、积分和经验奖励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