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燕裘就这么依墙而立,安静得几乎与室内摆设融为一体,但他的双目始终注视两位医生,没有放过任何细节。
他没有忽略祁允然此时大方的表现,更没有忽略祁允然偶尔投向他的目光,几乎是一沾即走,仿佛只为了确认他是否还留在原地,而后又继续谈话。除了这一点,祁允然倒是很快乐,很轻松,即使伤痕累累也丝毫不影响心情。
想着,燕裘再次打量为治疗而剥得仅剩裤头的祁允然。这男人的肤色原来就偏白,有衣物遮蔽的部位更加白皙,仿佛轻轻一碰也会受伤似的。可事实证明这只是燕裘的妄想,因为祁允然被何鸿远狠揍了一顿才落下那些伤痕,情况并不严重。老医师说动手的人是个肉脚,所以没有伤着要害,而且祁允然年轻有资本,很快就会好。然而分布在那白皙肌肤上的红肿和紫青色落入燕裘眼中,却十分碍眼。
燕裘是GAY,比起女性的线条,他更欣赏男性的。祁允然再怎么的单薄,还是少了女人的圆滑柔软,多一些棱角,不过这男人的外在已经足够斯文,比一般人白皙的肤色,比平常男性纤细修长的线条,举止谈吐过分文雅而显得格外拘谨,偶尔表现出惴惴的神色,像只胆小的仓鼠。
这样的人,让他想圈养起来,得闲的时候就逗逗,别的人碰也别想碰。
不如,就交这个朋友吧。
“小祁哎,你好歹也是个医生了,再怎么菜鸟也好,看病还让人陪着,要不得。”
没一会儿,老医师和祁允然已经相见如故,成了忘年交,这会儿老医师更没有什么不敢说,决心劝一劝小辈别那么娇气。
祁允然虚心地点点头,轻声应和:“嗯,说的是。”
燕裘眯了眯眼睛,细细打量着祁允然,后者腰板挺直,十指紧紧扣住两边膝盖。
老医师也算注意到了,摸了摸嘴上精心修剪的白须,问:“是不是曾经在医院遭遇到不好的事情?”
这问题让祁允然错愕,他看看老医师,又看看燕裘,不安地用手掌搓着大腿,搓得皮肤都泛红了。
燕裘没说话,老医师更是十分感兴趣。
最后,祁允然低叹,耷拉着脑袋说:“也没什么……只是妈妈把我留在医院,就再也没有回来了。”
话落,耳根红透了。
“哦。”老医师应了一声,也没有太意外,他拍拍祁允然的肩膀出言鼓励:“唉,年轻人……也别死记住这些事,来日方长呢。还有啊,会来我这里的人,有谁没有一段辛酸史呢?还不是坚持走过来的?比起那些混江湖的,你很不错了。是不是因为你妈的缘故,你才当医生呢?那她总算还做对了一件事。”
“嗯。”祁允然又抬脸,淡淡地笑:“也是。”
“是个好孩子,以后要是被医院辞了,就来给老头打工吧。”
因为这份赏识,祁允然脸上赧然,又搓了搓腿才轻点头。
燕裘的眉头越皱越紧,他明白老医师没有恶意,却不想让祁允然在这里受折磨。他擒一旁的白袍披到祁允然身上,再把一侧搁着的衣物塞进满脸错愕的人怀中,才问: “医生,治疗结束了吗?”
老医生瞅一眼燕裘,也点了点头。
燕裘点头回应,转而凝视祁允然,简洁指示:“穿上衣服。”
祁允然直觉地遵从,不一会就穿戴好。
燕裘礼貌地给老医生道过谢,才带人出门,外头的阮元沛和吴水牛见到二人就立即停止讨论,起身迎接。
“好了?”水牛细细打量祁允然,满意地直点头:“很好,很好。”
虽然觉得这举止有些古怪,祁允然还是点点头:“老医师的医术很高明。”
“当然,这是附近最棒的医生。”水牛顺势就伸臂搭上祁允然的肩膀,带着走:“这时候该吃饭了,走,带你去吃好料的。”
“这……”祁允然有些不太能应付这么热情的黑社会,又朝燕裘看去。
燕裘注意到了,抬腕细细一看,搭腔:“嗯,是吃饭的时候。”
祁允然突然有种上了贼船的感觉,惊得目瞪口呆。
燕裘干咳一声撇过脸去,阮元沛瞟了他小子一眼。
祁允然稍微愣怔,待回过神来已经被带出门外,终于忍不住发问:“鸿……远呢?”
话落,祁允然的视线禁不住往车后箱飘去。
水牛自然注意到祁允然可爱的举动,不禁捧腹大笑:“没有把他塞进去呢,他刚才把脚弄好,就像个傻子似的冲出了诊所,跑得没影了,我们也没有追。”
祁允然白皙的脸色又透明了一些,讪讪地呢喃:“哦,是吗?那……能走路就好了。”
燕裘侧眸打量祁允然的脸,问:“他以前就不会跑吗?”
“啊?”祁允然一时没能代入,愣愣地盯着燕裘。
“那个何鸿远以前就不会逃避问题吗?不会逃跑吗?”燕裘实在不明白祁允然怎么能跟何鸿远在一起,实在不可思议。
祁允然注意到燕裘的不满,大概也知道自己很傻,脸颊晕开尴尬的微红:“他以前不会这样。”
“是你让他没有逃的理由。”燕裘大概想到祁允然是怎么样顺从何鸿远的,燕裘认为在这整件事里头,祁允然该负一定责任,毕竟因为他对何鸿远的纵容和‘溺爱’,才让那个小人更加得志,才会发展到现在的局面。
不过,这也不失为让祁允然重获新生的好机会。
燕裘心中暗暗考虑着给祁允然布置更好的环境,令这个人从更高的起点开展新生活。
例如首先认识爸爸和肖缇。
作者有话要说:飘。。。睡觉……天亮再修。
修文。
10
第九章 。。。
白暮很郁闷,而且多半来自燕裘。说道这燕裘,实在是不识好歹,自己虽然对床|伴不执着,生活随意,但是至今有哪一个不是他稍微暗示便能到手,甚至主动送上门的?不是他自卖自夸,他的外貌可是人人都夸赞,管那是纯然的赞美或是不怀好意的调戏,总之白暮很清楚自己最大的优势就是这张脸,这身体,也凭着这个他才活到今天。
白暮20岁,正是某些人在大学里为未来铺垫的时候,但他毕竟不是那些周身散发着光芒的宝贝蛋。他不是,20岁至于他,只是生存大挑战的一个里程碑。从记事开始,白暮的世界只围绕着‘吃喝拉睡’转,能管好这些就等于能见到明天的太阳,从学会怎样跟狗抢食到把狗打来填肚子,从乞讨到偷窃甚至抢劫勒索,也曾经拉邦结队小打小闹成了流氓地痞来,白暮打从出生就注定得走上不归路,后来越走越远,不能自拔。
为了活着,更不要脸的事也是做过的,例如出卖自己身体来换取想要的。
第一次好像是13岁,原因已经记不清楚了,总之当时的感受并没有多深刻,唯一令他难忘的是手里攥着的那张大钞。所以,该就是为了钱吧?那以后他就更不在意,他可以随意勾搭任何人,不分男女身份,只要有利可图,或许会因为钱,或许会因为权势,有时候可能只是一顿饭,甚至只是他想那人的身体。
像调酒的功夫,就是他勾搭一个调酒师,要那人手把手教他的。
特别是近几年,白暮越发的漂亮,基本只要他一个媚眼,就没有跑得掉的猎物,更别提不请自来的狂蜂浪蝶。亏他还殷勤主动提出交往,燕裘却拒绝得那么彻底。这燕裘要是直男,要是特别憨厚的人倒也罢,白暮也不挑这种人,可燕裘绝对不属于二者之一,白暮或许就是别人口中的‘贱货’,可他的确有看人的本事,经历千锤百炼的他怎么看燕裘也绝不是什么纯洁的白莲花一朵,这律师倒有可能是食人花。
也因此才让白暮郁闷,听说头脑很好,却放着这么大的便宜也不捡,是给法律腌坏脑子了吧?
不过气归气,白暮也不会死守一个燕裘,他对这个男人充其量也不过是感兴趣,没到海誓山盟、生死想随的程度,既然燕裘不愿意,他也懒得拿热脸去贴冷屁股,于是转个身就撂下这事,把早前约好的人叫出来狠狠地削了一顿,也不去哪了,反正就是要宰的,肥水不流外人田,当然还是去肖缇家的饭店。
别看白暮瘦骨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