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么?”
秦岭浑身的血凝固,如果没有防盗护栏,他一定会当场从二楼跳下去,狂奔逃到天涯海角。
他不愿让叶天瑾看见自己现在这狼狈肮脏的模样!自尊心极强的他不需要任何人的怜悯,尤其是叶天瑾!!
张哥拧着眉,高喝,“快点搬,秦岭!!”
秦岭猛然耳鸣!仿如当头一记炸雷,震得他头晕。
他突然扔下手中的东西,推开身后男人,猛的往室外跑去。
“等等!”他听见身后叶天瑾急迫的叫声,还有张哥的惊讶的呼叫,“你怎么了!——老板,你跑什么?”
他一路狂奔,沿着走廊,楼梯,冲到绿荫满布的大路上,傍晚的夕阳在整个校园笼罩了一层暗红桔色的色调,庄严美丽,但在他眼中这颜色比血还残酷。
路边的人都惊愕的看着他,秦岭拼命的朝前跑,他不知道前路是哪里,也不知道通往何方,他只有一个念头:
他不要这样面对叶天瑾!!
脸上分不清是汗水还是泪水,视线在水光中模糊。。。。。。
少年时代那个水墨般的脸庞逐渐淡去。。。。。。
我不要见他,再也不要见他!!
天空由暗红变为紫蓝,月芽浅浅的一轮挂在绿荫上方的天幕,校园静谧。
他怔怔的望着陌生而熟悉的学校,到处都是差不多的房子,到处都是一模一样的草坪和绿荫大道,他想逃,却像钻进迷宫的蚂蚁无路可寻。他茫然的走在路中间,汗湿的T恤粘在皮肤上,他每天都很脏,头发上是灰,这里是与他不同的世界。
他忽然恨这残酷的命运!他忽然恨这冰冷的现实!他也恨这不正常的自己。
手臂忽然被抓住!叶天瑾抓着他不松手,清秀的脸上挂着许多汗珠,并在不停的喘气。“不要跑!”
秦岭的眼中迸出绝望的凶光,像狼。他一言不发,大力挣扎,试图从叶天瑾手中逃开。
“站住,到底怎么了,你要避开我!”叶天瑾喘着粗气,追上去再次捉住他的胳膊。
“你认错人了!”秦岭绝望的低吼,他奋力甩开胳膊,他浑身散发着酸臭汗味,出油的头发被灰尘板结在一起,汗渍斑斑的衣服结着盐碱,穿着破的军绿色布鞋,他现在的模样跟叫花子差不多。
淡而清的气息忽然裹住他的全身,叶天瑾双臂紧紧圈住他的背。
秦岭脑袋一嗡,他仿佛不敢相信似的,机械的抬起下巴,放大的澄黑瞳孔中映出叶天瑾近在咫尺的脸。
“你一直都不肯见我,不回我的信,不接电话,逃避我,究竟发生什么事,是我做错了什么吗。”叶天瑾脸上汗水淋淋。
秦岭的身体抖得厉害,他的自尊心被逼到极限,他快崩溃了。
觉察到秦岭的恐惧,叶天瑾放松了箍紧他的胳膊,急切的说。“你告诉我!”
秦岭痛苦的咬着嘴唇,他能告诉他什么,能告诉他,我意淫你,我是个变态,我常常将你当成性幻想的对象,扒光了压在身下不停的插,直到听你呻吟哭泣吗?
秦岭张了张口,喉结振动,发出低沉的喉音,“放——手!”
他惟一能说的就是这两个字,他像狼一样低低咆哮,磨着尖牙,眼睛冰冷充血。
求你了……让我保留最后的尊严……求你了……别让这样狼狈的我面对一尘不染的你……
“如果你不告诉我原因,我绝不!”叶天瑾少有的强硬,他缓慢摇头,“外婆过世,母亲丢下了我,除了寄钱没有看过我,在镇上我没有一个亲人和朋友。。。。。。你难道不知道吗,你对我很重要!!对我来说,你很重要啊!!”
叶天瑾忽然咆哮,清雅秀美的脸扭曲,他重重的摇晃秦岭的肩膀,声音嘶哑,似乎在哽咽。
秦岭心里构筑的厚厚堤坝忽然被冲垮,阻挡了十几年的情感像决堤的洪水,将他淹没。
我在意你……但是没想到,你也是如此的在意着我……
“除了你,我再也没有熟悉的人了!你不知道吗!”叶天瑾吼道。“对我而言你不是别人,我把你当亲人看啊!”
秦岭心里忽然清脆的一响,他抓紧了叶天瑾的衣服,像找到亲人的游子,多年的堤坝和委屈忽然崩溃,他不顾形象的低头痛嚎!
我当初以为你是个外柔内刚的人,从来不表露自己深锁的情绪,但没想到,你第一次冲我失控咆哮,却更让我感动得流泪不止。
作者有话要说:我要努力平坑。
11
11、第十一章 。。。
放弃了一室一厅的电梯公寓,叶天瑾重新租的房子在离学校不远的一座居民小区,房子建了有些年头,外墙被雨水蚀得黄一块绿一块,不过社区发展得很成熟,设施齐全,交通也方便。老年人和抱着孩子的妇女三三两两聚在一起,在树从下悠闲纳凉聊天。
在叶天瑾的强烈要求下,秦岭搬去和他同住。
过去的叶天瑾像一片雨后青翠的叶子,干净而清新。如今他身上那种细致洁净的贵族气质更像磨砺而成的美玉,从一言一笑,从举手投足间自然流露。看着他的时候秦岭总会心跳加速。
叶天瑾想让他重新考大学,秦岭默然,他家没那么多钱。
叶天瑾仿佛也看穿了他的心思,“你只管好好看书,钱的事不用操心。”
秦岭乍然抬头,敏感的自尊心被碰得生疼,他发亮的黑眼珠中隐隐闪出狼一般的犟劲,他不愿意依附叶天瑾,扭头狠声说,“我不要——”
然而叶天瑾更快的抓住他的手,“要还的,我借你。”他弯起唇角一笑,眼睛在柔光中仿佛墨画一般,“虽然是我弟弟,仍是要还的。”
叶天瑾细致的笑颜令秦岭怦然心动,他脸上一烫,条件反射性的低头看地板,手指不自在的抓紧了自己的军绿色帆布挎包带。
他的自尊心很强,它不允许他吃喝拉撒都依附于叶天瑾,但疯狂思慕叶天瑾的感情强大到他宁愿让自己的自尊变成卑微的尘埃。
早晨八点,叶天瑾从卫生间洗漱出来,看见桌上已摆着两碗放凉了的白粥,秦岭正端着咸菜从厨房出来。
叶天瑾拉开凳子,在旧方桌前坐下,对着粥碗眯起眼睛笑,“原来我家有只勤劳的小蚂蚁!”
秦岭腼腆的一笑没说话,心里涌起稠稠的甜蜜。
“我去学校,大概下午四点回来。”叶天瑾拉开门,仔细叮嘱,“不要随便开门。”
秦岭盯了他一会,终于忍不住说,“哥,我十八了,不是八岁!”
叶天瑾也笑了,顺手关门,秦岭蹲在门后面直笑。
清晨阳光洒进房间,很明亮,秦岭利落的收拾碗筷,将两只碗浸入水中的时候,久违的熟悉感便笼罩了他全身。
将盆子里洗干净的衬衣挂上衣架,秦岭理平了衣襟,却像作贼似的,飞快在湿衣领处亲了一下。
叶天瑾是他心中不染尘埃的天使,永远永远。
在这里住了一个星期,秦岭每天做些家务,买菜煮饭,小时候独立惯了,这些事难不倒他。叶天瑾不上课的时候,也会陪他一起做,叶天瑾不会买菜,在菜场买东西从不挑,有一次买了两个空心萝卜回来,剖开看见四半干巴巴的花心大萝卜躺在菜板上。
叶天瑾做家务也很糟糕,洗衣服只会用洗衣机,过去吃饭不是去食堂就是泡方便面。现在秦岭在家里做饭,他在家的时候也会帮忙。两个人挤在厨房,他却连打下手的机会也很少,秦岭全包了,他一般就站在旁边,看着秦岭麻利的洗菜切菜炒菜,然后没话找话的问一些先放油还是先放菜之类的白痴问题。
但也只有在这个时候,秦岭才觉得高高在上的叶天瑾笨拙得特别可爱,他也才会发自内心的露出呲着两颗小虎牙的得意痞痞笑容。
秦岭洗完衣服,又把房间擦了一遍才回自己的房间看书复习。他喜欢叶天瑾,也喜欢叶天瑾用过的每件东西。
但是,叶天瑾呢。。。。。。23岁的叶天瑾,即使没有女朋友,也应该。。。。。。有恋爱经历吧。
“今天做的是什么,好香。”叶天瑾一开门便闻见浓郁的肉汤味。
“炖排骨。”秦岭把莲藕炖排骨端上桌,一露出两颗尖尖的小虎牙腼腆的笑。
吃饭的时候,秦岭装着不经意的样子问。“哥,有没有女朋友,带回来看看吧。”
这时他看到叶天瑾伸到半空的手僵了一下。
“我忙。”叶天瑾平静的吃饭。“没有时间。”
秦岭的心怦的震动了一下,这是。。。。。。这是他过去常常用来敷衍孟小莲的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