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趁着半夜月黑风高,我戴上一个大白口罩,黑墨镜、风衣,打扮的活像电影里的变态杀手。
武装完毕,满意的看着镜子里的造型。
我看这下还有谁能认得出。
哼着歌走到玄关,将手放在门把上。怎么看都觉得不对。回屋换了一顶鸭舌帽,一身休闲装。
这才走出门。
外面的空气就是不一样,新鲜清透。
我深吸一口气,幸福啊。
找到楼下24小时营业的便利店,走到门口的时候还被一小子挎的斜肩书包撞了一下。
谁呀,那么不长眼睛。万一帽子被撞掉,又被记者拍到怎么办!
我瞪了撞我那小子的后背一眼。
那小子可能是感受到了背后我哀怨的视线,蓦地回头看了我一眼。
我下一跳,急忙低头转过去。
该死的!不会是娱记吧?
要真的是记者,那明天各大报纸的娱乐版头天加上就要登出“亚洲风尚夏笙,疑似罹患精神类疾病,半夜2点竟去便利店买泡面。”这样的话来。
我小心翼翼的看了眼那小子的书包,还好没露出类似摄像头之类的东西。
我在超市里逛了一会,刚才撞我那小子也在那挑泡面。
那小子挑挑拣拣,看了好一会。只见他拿起几包泡面,抬头看看店里的摄像头,将身体挪到摄像头看不到的死角。
迅速将几袋泡面塞进包里。
偷……偷东西!
我还来不及反应,那小子转头看见我,挑衅的瞪我一下眼睛,意思是“你少多管闲事”。
算了,偷泡面这种事只有穷得没饭吃的人才做得出来。
我同情的看他一眼。消瘦的身材,洗得发白的牛仔裤和劣质棉衬衫。表示没有告发的意思。
那小子用眼神打量我,转身走出店门。却被老板在门口抓住。
店老板用他胖胖的食指对准他身后的电视,画面定格在那小子正将泡面塞进包里的瞬间。
胖老板抓着他,嚷嚷着送警察局。
半夜2点,店里除了我们就没有其他的人。
如果这事闹到警局……有麻烦的不是那小子却是我。
无孔不入的娱记,到时不知会怎么编排我。
我走到他们中间,“老板,请问下他怎么了?”
胖老板使劲抓着那小子的手,“偷东西。”
“我没有!”他抵死不认。“你哪只眼睛看到我偷东西了?”
“我两只眼睛都看到了。”老板指了指显示器,“正好,你来帮我做个证人。”
老板对我说道。
“老板啊,得饶人处且饶人不是。让他把偷东西的钱还您就行了呗,哪需要为了那么点小事弄到警察局啊。”我劝道。
“还钱?说的好听,你问问他,他有钱还吗?看他偷东西也不是一次两次了,要是放了他,再到别人家店里头怎么办?我这也是为民除害!”胖老板说的义正言辞。
并且越说越大声,说不定一会连警察都能让他喊过来。
“老板,不如这样,给我个面子。我帮他把钱交了,您就放了他吧。”我求道,一边看向旁边被胖老板抓着不吭生的小子。
“怎么?为他求情。你认识他?”老板问道。
心念一转,我故作痛心状,“老板啊,实不相瞒。这个小子是我家邻居,学习不错人也挺好的。但是从小吧父母双亡……因为受过一点刺激。主要是小时候受他外婆虐待过,所以心里就有点问题,就算偷东西他自己也不知道。”
老板转头看向那小子,叹了口气。“哎,真是可怜的孩子。”
那小子哼了一声。
件事情有转圜的余地,我一顿好说歹说。终于说动老板放人。
付了我买东西的钱和那小子的泡面钱。
拿出钱包的时候,那小子在我后面特鄙视的嗤了一声。
Prada的限量版,臭小子,还挺识货。
终于拉着那个小子走出便利店。
心里又将清新的空气赞美了一番。
才走出来不远,可能是觉得从便利店已经看不到这里来了。那小子一把甩开我的手。
“多管闲事!”然后大步流星的转身走进夜色中。
我追上去,“喂!”
“干什么?你想报警抓我?”
“你的泡面!”我气呼呼的把装泡面的袋子递给他,“好歹我也帮了你,你不说声谢谢就走?”
“不谢了!”那小子道。什么嘛,听口气好像是我欠他的一样。
4(Present Day & 3 Years Ago)
我与哲远,始终是没有缘分。
在三年之约的最后一天。他没有出现。而下一秒,我听见钥匙转动的声音。
我将手中盛满绝望的高脚杯放下。
哲远啊哲远。
只差一秒。我就可以,给自己一个理由,继续爱你。
只差一步。我就要相信,我们还能继续。
只差一点。我们只差一点点而已。
门开了。
季哲远带着一身酒气出现在门口。
经过了三年,他已经不再是我初见时的样子。
还记得那天,第一次见他,他洗得发白的牛仔裤。明明什么都没有,却不顾一切要将世界握在手里的眼神。和他转身而去前的那句,“你们高高再上的,永远不会了解我们穷人的坚持!”。
还记得,第二次见哲远,是在我七天假期的最后一个晚上。
一年一度,夏陵之的生日聚会。
我故意去早了几个小时。夏陵之的酒吧里人声依旧鼎沸,但都与我无关。
我坐在吧台上,环顾四周。
每一年来酒吧,里面的装潢与前一年有很大的不同。
人却是不长变。
以往的舞台上,被人加了一根长长的银色钢柱。
“先生,请问您要来点什么?”
服务生站在吧台后问。
陌生的面孔。
“一杯Finlandia Blue。”我随口道。
“好的您稍等。”
我边等,看到高挂的探灯打在那根钢管上。
节目要开始了。
灯光一明一灭的晃着。渐渐的,舞台上出现了一个黑影。
如水蛇般攀附着银亮的钢管。配合着灯光与音乐的节奏,黑影摆出各种撩人的姿势,既像舞蹈,又像是引诱人奋不顾身走向欲望的恶魔。
越来越多的客人将视线投到舞台上。可以感受出他们眼里盈满的欲望。
暗笑。
夏陵之之所以将舞台设计的如此朦胧,一个原因是为了舞台效果,而另一个便是保护正在跳舞的人吧。
与其他的Gay吧不同,夏陵之一向将员工保护的极好。
午夜十二点关门,是Last Lust每年今天的传统。
客人们开始陆续的离开。舞台上那人还在跳着。或许今天他要跳上一整晚也说不定。
服务生见我没有离开的意思,又是之前没见过的新顾客,便提醒道,“先生,我们今天就要关门了,您看……”
我对他一笑,“我在等夏陵之。”
夏陵之一伙准时出现在酒吧里,一些不重要的服务生也提早下班。
陵之先生依然是一身西装革履。只是身边少了一个对他极重要的人。
“小笙笙,今天怎么来这么早?”夏陵之问。
光影迷乱,杯影交错,又逢夏陵之心情不佳,一群人闹到第二天早上8点多。
个个烂醉,唯独我还清醒些。
连舞台上跳舞那人也不知何时离开了。
想起今天上午还有工作要做,便起身告辞。
从门口出来,到停车场有一大段的距离。恰好整条街又是A市最繁华的酒吧街。
我不惧这时侯出没的醉酒色狼们,但若走着走着帽子被人碰掉便危险了。
不巧的是,我的帽子就在这个时候被擦肩而过的醉汉狠狠地刮掉。
一下子就呼吸到新鲜空气的我不知所措。
更不巧的是,周围正好有一群看到名人就双眼冒红心的小丫头。
我悲惨地被她们围在中间,要签名的,对我品头论足的。
有些甚至动手动脚让我脱不了身。
我使劲挤啊挤,随着人墙的加厚,我的脚更是不能移动分毫。
哎,惨了惨了。
这次不但上班要迟到,刚刚得奖的风头还没过,又是Gey吧门前……
叹了口气,完了完了。
只好暗自祈祷记者们千万不要这么早起。
一边认命的帮小丫头们签名。
突闻一阵机车马达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