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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景然拄着拐杖进去,在书架上扫了扫,这里至少有三百本书,涵括很多方面的,大多数是文学作品,也有一些最近才上市的。
余景然瞥到一个叫做‘浅言’的作者名,抽出那本书翻了翻,还发现这一格放的都是同一个作者的书,起码有七八本。
余景然望着门口的叶智宣,像是找到了同道中人,“原来你也喜欢浅言的作品。”
叶智宣轻抿着唇,“其实不算喜欢。”
“我很喜欢他的文字,他的书我都看了,字里行间透着一股淡淡的味道,但是却能直接戳中人的心窝。”
叶智宣站在门口不说话,余景然再从书架上抽出了一本浅言的书,“我就看这两本。”
在这里的生活闲适,余景然觉得能在这里过日子其实也不错,但前提条件下是有人陪,他不能想象叶智宣一个人在这里是怎么过日子的。
伙房里有小罐的煤气,家里也有一些零食、香肠、鸡蛋之类,想来他过一段时间还是会出去一趟的,不然怎么会有这些东西。
余景然无聊的时候倚在伙房的门框边,看着叶智宣在伙房里做饭,这里没有电,做饭用的是高压锅,火力由那一小罐煤气提供,伙房的另一边也有一个烧火的灶,在煤气使用完后才会用到。
篮子里的玉米和葱是刚才从地里摘回来的,很新鲜。叶智宣围着围裙,做饭的动作并不利索,大概是这人天生温顺,所以做任何事都不慌不急。
突然,叶智宣低声啊了一声,余景然忙拄着拐杖上前,看到他流血的指尖,忙道:“要快点止血。”
余景然刚伸出手,叶智宣反射性地将他一把推开,“别碰!”余景然站不稳,往后跌倒在地上。见余景然跌倒,叶智宣一脸无措,去扶他也不是,站着也不是,他低着头,“对不起。”
余景然没计较,看着他流血的指尖,“快止血。”
叶智宣并没有去扶他,而是绕开他出了伙房。余景然自己拄着拐杖站起来,进了屋,看到叶智宣在给自己包止血贴。
叶智宣本来想上去帮忙,但想到他刚才的反应,又没靠近。小柒摇着尾巴在叶智宣的身边看着他,眼神里隐隐透着担忧。
叶智宣包好了手上的伤口,看了看余景然,问:“你刚才有没有伤着?”
余景然摇着头,笑了笑,“没事。”
“对不起。”听得出他很惭愧。
“真的没关系,你不用太放在心上。”余景然含着笑,试图着减少他的惭愧感。
叶智宣应了一声,出了门进了旁边的伙房,把刚才切的玉米放进盆子里,端着盆子把玉米扔进了外面的垃圾桶。
余景然看着他把刚切好的玉米扔掉,不解,但没多问。叶智宣把刀和砧板放在盆子里用水泡着,转身问余景然,“今天吃咸菜和白米饭,好吗?”
余景然对他笑了笑,“好啊,我特别喜欢吃你做的咸菜。”
这个叫叶智宣的男孩,有太多让人捉摸不透的地方,余景然在这里呆了几天之后,似乎也渐渐习惯了。
昨天下过一场雨,早上出了太阳,地面渐渐干了。这个时候叶智宣在书房里,余景然没去打搅他,脚上的夹板已经拆了,伤口也渐渐愈合。他在门口的空地上来回走动,试着不用拐杖。
小柒蹲在旁边看着余景然走来走去。突然,嗅觉灵敏的狗站起来,往栅栏外走,余景然看了过去,看到有一个高挑的男人挑着担子走过来,看样子不像是农民,穿得很整齐,很有气质,大概二十五六的年纪。
小柒跟在他身后摇着尾巴吐着舌头,这说明来人并不是外人。
挑着担子的男人进了栅栏,看到了余景然,有些诧异,“你是?”
余景然赶紧解释,“我叫余景然,来山里玩的时候受了伤,目前在这里养伤。”
小柒兴高采烈地进了屋,前爪扑着书房的门,叶智宣出来,看到了那名高大的男子,喊了一声哥。
余景然这才明白过来,这个男人是叶智宣的哥哥。叶智宣给他们介绍了一下,余景然才知道这个男人名叫叶智明。
他每隔一个多星期左右就要过来一趟,给叶智宣送生活用品和食物,每一次挑过来的东西,足够叶智宣一个人吃十几天。
叶智明忙着把东西放进客厅,打开存放食物的柜子,里面还剩下很多,他回头,“怎么还剩这么多?”
叶智宣说:“你上次带太多了,吃不完。”
叶智明瞥见他手指上的止血贴,“你的手怎么了?”
“不小心弄到的,没事。”
叶智明站起来,“以后要多注意点。”
“嗯,我知道。”
叶智明走到自己挑过来的担子前,把袋子解开,拿出一个盒子,递给叶智宣,“给你买的手机,里面有两个充电宝,电量够用一个星期。手机里面话费有五百,用完了我给你充。”
“谢谢哥。”叶智宣之前有一个手机,但是浸了水坏了,这一次叶智明过来帮他买了一个新的。
叶智宣再把手机双手递给余景然,“你要不要打个电话给父母报个平安?”
没想到他竟然还惦记着这事,余景然说:“等会再打。”
叶智明忙着把挑过来的东西往柜子里放,叶智宣蹲下来,“哥,你去休息,我来收拾。”
叶智明挑着东西走了二十多分钟山路确实也累了,“那好,你来收,中午我给你做点好吃的。”
“嗯。”
作者有话要说: 我自己也觉得平淡过头了,但是我已经习惯了平淡了。
这篇文写的不好,除了平淡还有啰嗦,而且狗血,总之,凑合凑合看吧。
智宣住在山里是有原因的,慢慢会知道,也可能有人猜出来了。
☆、有一种心情叫思念1
在这深山里面,叶智宣没有养家畜,也没去打野味,肉之类的东西都是真空包装的或者是保存比较久的香肠。这一次来,叶智明带了一只处理干净的鸡,在屋里稍微坐了会就围着围裙进了伙房做饭。
叶智宣去自己种的菜地摘了两根嫩玉米,玉米和鸡肉一块炖鸡汤会变得香甜
看着伙房里的叶智明,余景然心里莫名地安心,还好叶智宣并不是一个人,至少他有一个疼他爱他的哥哥。
中午吃饭,余景然跟他们兄弟两坐一块,叶智明不住地给叶智宣夹菜,叶智宣说:“哥,待会你能不能把锦然送回去。”
“行。”叶智明看向余景然,“你住哪里?”
余景然答:“T大。”
“那里不算远。”
余景然看了看叶智宣,在这里呆了四五天,提到要离开,他更多的是舍不得。但是自己又不得不回去,现在自己的父母和朋友一定急得团团转。
下午离开的时候,叶智宣和小柒两个站在屋前,余景然拄着拐杖在栅栏前回头,“我下次可以来玩么?”
叶智宣顿了一顿,点头。
叶智明搀扶着余景然出了栅栏,走出了一段距离,余景然回了回头,叶智宣和小柒还在那个位置,看着他们离开。
看着那门口的人,余景然眼睛酸酸的,叶智宣转身进了屋里,余景然也转身离开。
林子里面有一条小路,但是杂草丛生,说明并不是经常有人走。走了一段山路,余景然出了一身的汗。
余景然实在不理解叶智宣为什么要独自一个人住在这么偏的山里,“智宣他为什么一个人住在这山里?”
叶智明沉默了片刻,“这个你没必要知道。”
余景然想起问叶智宣这个问题的时候他也是很为难,于是他不再过问,走了大概半个小时,就看到了一条马路,马路边停着一辆黑色的奥迪,是叶智明的车。
这条马路很少有车来往,蹲在这里十分钟,未必能等到一辆车。
叶智明开着车绕着像蚯蚓般盘旋在山脚下的马路,十几分钟就走出了这片山,山脚下则是城郊小镇。穿过小镇外面则是繁华的都市,这片山处于这座城市的郊区,是保存地最完整的一片森林,既没有被开发成旅游景点,也没有过多的人涉足此地。
叶智明开车送余景然回到学校也不过用了一个小时,回到学校后,之前跟他一块去露营的同学欣喜若狂,父母也高兴地差点掉下了眼泪,余景然轻描淡写地说自己是被一户人家救了,因为腿脚不灵便,所以在他家修养了几天。
父母和老师同学也没多问,人回来就好,这个才是最重要的。
脚上的伤口去了医院重新上药包扎,医生说再过一个星期就能痊愈。
当一切都安静下来,余景然躺在床上,想起那个住在山里的男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