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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左手上裹着的纱布掀开来,接着窗外的光芒看清楚了手背上的伤口,原本以为会溃烂,不过看样子已经全都结痂了,然后还有着钻心的刺痛,但只要结痂,就能一天一天的好起来。
重新给左手裹上从超市中找来的纱布,心里放心了许多。随后便是掀开裹在身上的毛毯,借着镜子看清楚了斜在胸口长达三十多厘米的伤口!伤口有些地方开裂着,似乎有些发炎,但更多的地方已经结痂。
我吃了两粒消炎药,然后在发炎的地方上了点药膏,用纱布贴着,以免感染。
伤口的其他地方,周围都一些泛红,看样子是在愈合当中。我深深喘着气,胸口的疼痛比左手上的强烈许多,但可见尤怜,伤口正逐渐好起来。
处理完身上的伤口,穿上从超市里面搜罗来的汗衫,运动裤,还有卫衣外套,全身都是黑色。在逛的时候,我故意选了黑色的衣服。
站在窗口,瞧着外面稀里哗啦的大雨,双手伸到脑后,戴上了卫衣的黑色帽子。
“林珑,楚扬,你们等着,很快,我就会回去找你们。我要杀光你们所有人……”
就这样,我开始在沃尔玛超市当中养伤。
……
原本超市当中一直没有人来,直到第三天,也就是9月25日的上午,超市里来了十几个补给的人。
这个时候我正在超市当中准备明后两天的食品用品,还有离开这里的准备。我打算再过两天,差不多在27号左右离开沃尔玛超市,回凤高去。为什么要回去?因为28号是头七,我必须提前回去准备。
看到他们后我低声惊呼:“市政府广场的人来这里补给了?”
这不是我第一次看到他们来沃尔玛超市补给,第一次是和大胡子,是跟着他来找他老婆的,结果遇到了市政府广场的人来这里进行补给。
补给的一行人总共有十几个,加上保护的士兵就有二十多个。
在看到他们进来时摇晃的手电筒光芒后,我就识趣的关掉手里拿着的两个手电,把购物车轻手轻脚的推进了墙边货架的空隙当中,以免让他们给发现。而我自己则是压低身形躲在男装区的试衣间里面。
透过试衣间的缝隙,看到外面十几道手电筒光芒的闪耀,有男人有女人,他们说说笑笑,似乎很开心。不一会儿便是有一男一女进了男装区,说着关于市政府广场的话。
他们两个似乎是情侣,说话的声音虽然小,但我的耳朵没什么问题,再加上这超市当中本就安静的可怕,所以声音很清楚的传进了我的耳朵里面。
“小贝,你说林珑他说的是真的吗?我们半个月后就可以从防空洞出来搬到外面来住了?”一个女孩的声音说道。
被叫做小贝的男生嗯了声说:“肯定啊,林珑是什么人,人家牛逼着呢,他们说能搬到外面来住,那就肯定能搬到外面来住。你想想看,这快一年的时间里,要不是林珑带领着军队和警察保护着我们,我们不早死了。”
听到林珑的名字,我双拳紧握。
女孩点点头说道:“是哦,林珑还真是够厉害的。不过你听说没有啊,他前几天好像去把住在凤高里的人都给杀掉了,也不知道是不是真的。”
小贝说道:“管他是不是真的,这些又不关我们的事情,只要咱们好好的活着就可以了,外面杀丧尸的事情,就让他们那些警察和军队去干就成了。”
我蹙眉,我算是明白林珑为什么把这群幸存者关在防空当中不让他们出来了,一来可以稳定他自己的地位,二来还能够对这群幸存者洗脑,让这群幸存者绝对相信他,忠诚他。
就算外面发生了再惊天动地的事情,在防空洞里生活的人始终觉得林珑在保护着他们。
女孩说道:“小贝,你不是要拿衣服吗,快点吧,那些士兵说我们只有一个小时的时间,快点挑件好看点的换上,然后等下陪我去挑衣服,快快快。”
后面的话我也懒得去听,无非就是换衣服的尺寸,到最后两个人实在是太磨蹭,引来了士兵的呵斥,最后这对小情侣只能悻悻的去超市的货架上补给。
直到一个小时以后,来补给的人补给齐全,该拿的东西都已经拿去,随着手电筒光芒在超市中的消失,我呼出一口长长的浊气,重新打开手里的手电,从试衣间当中走出来,拉出在藏在货架空隙中的购物车,继续我的准备之旅。
……
又过了两天,到了9月27日下午一点左右,我打算离开沃尔玛超市。
经过这几天的修养,虽然胸膛三十多厘米长的伤口还没有痊愈,但身体状况已经恢复的差不多了,至少不会像当几天前刚刚从市政府大楼那样走几步就喘了。
这几天除了养伤以外,还准备了一些路上需要的东西,比如说水和食物,还有几件厚实的外套和雨伞,一面遇到天气变化。除了这些,我还揣上了几把稍长的菜刀,用来防身和杀丧尸。
最后就只剩下冲锋枪和两个弹夹,这是当初从那个守门士兵的衣服上搜刮下来的。
这些东西准备好以后,我就背上背包,拿上冲锋枪和菜刀,从沃尔玛超市的员工通道离开,来到了外面的世界。
看着许久不见的太阳,说道:“出发!”
沃尔玛超市的周围没有多少丧尸的存在,为了节省体力我都尽量绕开这些靠过来的丧尸,它们在我身后追着追着,发现追不到就不追了,转向其他目标。
就这样,我一路跋涉,向着北面一直走一直走,不知道花了多少个小时,途中不知歇息了多少次,终于在太阳西斜快要落山之前,来到了环城北路。
如今的环城北路不再是以前的模样了。
“这丧尸,还真他妈的多。”
自从那群被铁链绑着的丧尸被松开后,整个凤高和前面的环城北路上都布满了杀不完的丧尸,他们嘶吼着,猖狂着,仿佛这里的一切都已经被他们占领了一样。我站在十字路口,看着前方密密麻麻的丧尸,脚步顿了顿,便是向前走去。
我手中拿着两把菜刀,一路过去,凡是靠近的丧尸都被我拿菜刀刺穿了脑袋。手中的猜到是尖形的菜刀,不像是一般用的长方形菜刀。
一路过去,虽说杀了不少挡路的丧尸,可也正是因为如此,前方所有的丧尸都注意到了我的存在,开始聚集起来向着我走来,。到此我不免停下脚步,收起两把菜刀,端起挂在胸前的冲锋前。
“都他妈给老子去死!”
言罢,我就扣动扳机。
这把自动式的冲锋步枪一下子打出十多发的子弹,我没有浪费也不敢浪费,每一枪都能杀死一头丧尸。没多久,一个弹夹就已经被我用光,可是环城北路上向着我走来的丧尸却是越来越多。
我不是一个鲁莽的人,也没有那么傻想要冲过眼前的丧尸群,这么多上百的丧尸,过去就是死路一条。
我的想法,是把它们引开,然后绕路回到凤高里面。
很庆幸的是,我成功了。
眼前的这一大群丧尸成功的跟着我开始离开凤高,远望过去,我看到凤高的门口也有着不少丧尸正在走出来。我微笑着换了弹夹,然后向着丧尸群再打了一半的子弹,便是转身加快自己的速度,离开了环城北路。
我此刻已经不管胸前的伤口有多痛,在离开了换成北路以后,我就绕路进入了凤高前面的小区当中,然后再穿过小区,来到的凤高的前方。
此刻,大部分的丧尸都已经被我引到了西边的路上,学校周边则没有多少。
我喘了口气,抚着胸口的疼痛,缓步向着东门走去,途中杀死了靠近我的丧尸,起码有着十几头。
前往东门的路上,我看到了地上有着一具已经被丧尸吃的干干净净的尸体,应该就是被枪杀的董叶雯。我闭上眼默哀一会儿,便是走进了东门当中。
学校里面一如既往的冷清,如今的模样,变成了第一次回到凤高时的情况,里面丧尸横行,逼的我和许飞宇四处逃窜,最终成功的从东门逃了出来。如今再回到这里,恍若隔世。
进去后,走过被丁爷的血染红的篮球场,走过绿茵遍野的大操场,走过以前市场遛弯的柏油路,来到了五号宿舍楼的废墟上面。
我看到父亲的手依旧裸露在岩石的外面,我没有哭泣,而是静静的跪在这片废墟上面,也不管身后周围靠近的丧尸。
“爸,妈,还有大家,所有人,我徐乐回来了。”
“当初,我曾经对你们说过,一定要让大家过上好日子,一定要让大家生老病死,可是我徐乐没有做到这一切,恐怕也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