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想要箱子了。你给我找点水喝。”
啊!该死的!来了这么久竟然没有想到要给加玷弟弟倒水!显然没有意识到林加玷语气中的各种不屑,曾晟是真的自责了。敲了敲脑袋,然后先把箱子又挪到了那个角落,然后进厨房给林加玷倒水去了。
林加玷依然很不爽,他明明想要好好整顿这个傻大个一番的,结果可恶的是傻大个竟然一点也没有不高兴的样子。
于是他更不爽了。
夏天的天总是黑的特别快,仿佛前一秒还是白天,下一秒就暗无天日。此时的天渐渐黑了下来,天边唯一的一缕微光也消散了,可能是快要下雨了,层层的云把月光遮得死死的,没有开灯的屋子显得分外的阴森可怖。
由于从来没有来过这么落后的房子,林加玷找不到这个屋子电灯开关在哪里。于是,可耻的,他开始害怕了。
“水来了。”曾晟的声音其实很好听,特别是在这寂静的时候,显得格外的明朗。
“怎么不开灯呢?”曾晟的语气有些疑惑,而林加玷终于松了一口气,此时的他完全忘了自己还想要作弄某傻大个的初衷了。
汗涔涔的手心在灯亮起来的时候终于松开了,林加玷怕黑,晚上一个人睡的时候起码要开一盏台灯,不然他绝对睡不着也不敢睡。这一点,他谁也没告诉,毕竟,作为一个男子汉竟然还怕黑,显然,他林小爷丢不起这个脸。就连他的父母也只是知道他们的儿子习惯于晚上开灯睡觉,而对于这一点,他们并没有多加关注,一是他们太忙,二就是他们觉得这个习惯没有什么不好的。
这个山村显然还很落后,用的灯还是那种昏黄的老式电灯泡,在夜里可以照的挺远但绝对算不上亮,而且还会招来很多飞蛾之类的趋光物。
“你怎么了?”虽然这灯光看不怎么清楚,但曾晟显然发现了林加玷苍白的脸色和完全失去的血色的的嘴唇。
作者有话要说:哈哈我是光棍我怕谁?
☆、晚餐,收拾。
〃没事。〃林加玷已经镇定了许多,而且他没必要把自己的事情告诉一个刚认识的人。
〃那就好。〃曾晟的眼神显然放松了许多。
林加玷很疑惑,为什么?他明明已经向这个人表示了他不喜欢他了,还为难他,虽然没有什么特别的恶意,但也算是态度各种不好了。而这个人竟然似乎还很关心他的样子,奇怪。
作为一个从小生活在大家族中的孩子而言,虽然林加玷是那种要风得风要雨得雨的大家少爷,而且也没有什么外界的压力,但他也知道,除了他的父母,没有任何人能够无条件的对另一个人好。
很多人表面对他好,都是为了想要让他的父母为他们办事,或者想从他的口里得到什么消息。于是,从某一次他被那个家伙狠狠的欺骗了之后,他就学会了要认真的看人了。
而对于看人的眼光,林加玷觉得自己还是不错的,至少他能够分辨出谁是真心,谁是假意。就目前为止,他所看到的大多是贪婪和黑暗。而这个人,他竟然从他眼中看不到任何一丝杂念。
这算什么?他竟然在一个刚见到不到半天的人的眼里看到了真心的关心。
看到林加玷这么久还不回答还面无表情的样子,曾晟显然不明白林加玷的纠结,把水递到林加玷面前,〃这是俺们刚刚接到的山泉水,大伯说你们城里是喝不到的,你尝尝。〃
〃谢谢。〃林加玷脸上露出了进了这个屋子之后的第一个笑容,他是真心的想要谢谢这个人。
〃嘿嘿,不用谢。自家人,说谢谢做啥。〃曾晟先是摸了摸头,脸上是傻傻的笑,语气憨憨的让人产生好感。
难道这个就是山里人和城里人的区别?林加玷疑惑,随后放松,小爷到底在纠结什么?爷只是到这个地方来体验生活的,又不是来长居的,啧啧,看这个落后的样子,林加玷嫌弃的摇了摇头。
于是,林加玷又开始没心没肺了。但他却没有再为难曾晟,看了看面前清亮亮的水,水装在一个大瓷碗里,碗洗的很干净,端起碗,还可以看到碗边细小精致的花纹,这是村里一家人户自己做的碗,那家人的制陶技术据说是从祖上传下来的,都几百年了。
果然是山间纯天然的水,冰冰凉凉的还有些回甜的味道,这显然是城里的自来水不能比的。
看着林加玷把满满的一碗水喝的干干净净,曾晟脸上是自豪的笑,他就说吧,加玷弟弟不会不喜欢这里的。
把空碗给了曾晟之后,林加玷才记起来,他刚刚似乎并不想喝水来着,要曾晟拿水来只是为了再一次为难他而已。
唉,算了,看来这个傻大个人挺好的,爷也不是那么小气的人。
此时林加玷完全没有想过,曾晟其实啥也没做就被他迁怒了。
〃饭好了!小晟小玷进来给我端菜!今晚咱吃顿好的!〃此时林翰的声音从厨房中传来。
〃来咧!〃曾晟出声应和。接着朝着林加玷憨笑,〃加玷,我们一起去吧,大伯忙不过来。〃
对于没有任何生疏的两个人,林加玷反倒有些不自在了,他只是防备心太强而已,他也不是那么一个不知道人对他好的人。
〃好。〃在曾晟真诚的眼神下,林加玷表示彻底战败。
对于一个从来没有做过任何家务的人,甚至在家连吃饭都差点让人送到嘴里来的人来说,帮忙做些什么,显然当然绝对不靠谱。
终于有惊无险的把所有的饭菜端上了桌子,林加玷终于狠狠地松了口气。
看起来很好吃的样子。
饿了一下午的林加玷正一脸垂涎的看着那个被炖的香喷喷的鸡,眼睛散发着可疑的绿光,仿佛恨不得立刻把它吞了。
林翰做为一个长辈,自然是一眼就看出这孩子真的是饿得慌了,自然也不会在这时候大发感慨什么的,所以林加玷很顺畅的开始动筷子了。
作为一家小皇帝,林加玷虽然被养的很好,但该有的素养还是有的,譬如吃饭再饿也很斯文这一点。所以到现在为止,虽然觉得这个侄子有点脱线,但林翰对他的印象还是挺好的。
真好吃!
本来以为大伯作为一个男人,做饭再怎么好吃也好吃不到哪里去,当然,这点是在他老爹那里知道的,所以理所当然的没有对这桌食物抱太大希望。可没想到这显然超出了他的预料太多。
林加玷虽然努力保持着自己的风度,但下筷的速度却是丝毫不慢。
曾晟睁大了眼睛,没想到这城里来的小哥吃饭竟然这么……快,而且就算吃得这么快也显得很斯文,这怎么做到的?
“小晟你别尽看着啊,来来,快吃快吃。”林翰一边说着一边夹了个鸡腿到曾晟碗里。
林加玷顿了顿,看向曾晟碗里的那个鸡腿,那是他本来想要的。
显然感觉到了林加玷侵略性的目光,曾晟疑惑地抬起头来,“加玷,怎么了?”
“没,没什么。”他能说你把我的鸡腿吃了吗?这显然不实在。咽了口口水,林加玷戳了戳自己碗里的另一个鸡腿,狠狠地咬了口,叫你吃我的鸡腿!
那股狠劲让曾晟打了个哆嗦,仿佛林加玷咬的是他一样,看了眼碗里的鸡腿,突然产生了一种罪恶感是怎么回事?
正在认真地考虑要不要把这只鸡腿也给林加玷的时候,林翰再次把一只鸡翅膀也放到了他的碗里。“小晟今天辛苦了,快吃快吃,别光看着。”
如果不是他脸上恶作剧般的笑容,或许曾晟还会相信他的真诚。一股森然的寒意从背后升起,曾晟欲哭无泪,这让他怎么吃得下啊。
看着到手的翅膀被这个应该叫大伯的家伙硬生生的从筷下抢了去,林加玷不怨念是不可能的,特别是发现那个翅膀也一起落入了那个傻大个的碗里的时候,脸上的表情别提多难看了。
在家里的时候从来没有人这么对待过他!他的翅膀啊他的腿!
哼哼!这次先放了这家伙,以后有的是机会欺负回来,他还要住两个月呢!
所谓君子报仇十年不晚。林加玷虽然不是什么君子,但记仇的功力绝对是一流的。
这也就奠定了曾晟之后的杯具生涯,到后来曾晟还一直怀疑这根本就是林翰故意的,毕竟林翰喜欢看热闹可是众所周知的。
最后晚餐就在这么‘愉快’的气氛中用完了,除了那个鸡腿鸡翅之外,林加玷还算是心满意足的吃得饱饱的。可他是舒服了,曾晟却是完全高兴不起来,后来他每夹一筷子菜都会被一道怨念的目光扫射,这让他哪里还吃得下?
“好了,你们谁洗碗?”眼神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