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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中不归客
班宇
从路内的新作《云中人》里,不难看出他想超越自己的决心,连续两部青春小说后,他似乎已筋疲力尽,不再从语言上剥夺快感,转而求索更为精巧的叙事结构。但他的故事依旧散发着冰冷、绝望的气息,但比之从前作品,这部作品显然更具“非线性”气质,像是几个中篇与短篇小说的集合,它们彼此交织对立,但却有无限广阔的外延。
路内习惯写性、摇滚乐和孤独的小城青年,这在他的前两部长篇作品里都有所体现,《云中人》里也不例外,听着Lush在灰暗贫瘠的小城里过活的计算机专业少年,在交错的时空里把人性的罪恶一点点剥离,像一朵必须立即绽放的敏感之花,即便伤口会因此曝露于烈日下。
如果说在前两部作品里,路内已经把九十年代的外省风情刻画得入人心骨,那么在《云中人》中,他写得则是世纪初的迷茫、困顿,以及一闪即逝的希望。曾经朝阳产业的代表、风光无限的IT业,下面蛰伏着的仍是流水线上的作业工人;吃猫者仍恶习不改;敲头案这种古老而凶狠的犯罪也被我们带进了新世纪。似乎所有人的梦想在一夜间都已破灭,失败与落魄席卷着所有曾寻求过精神出路但终将被社会遗弃的青年,也正因此,游戏场里的锋芒、互联网中的狂飙叱咤、地下摇滚乐里面的激荡与冲动,在社会角色转变之际荡然无用。
希望易逝也让人难以忘怀,这点与跟主角夏小凡一夜情过的校花相似。欲望与仇恨却始终根深蒂固,《云中人》便于此处启程,夏小凡为了找到失踪的学妹踏上寻凶之旅,各色人等逐一登场:自杀未遂的创业爱好者,热衷植物学的短发女孩,喜欢听Radiohead的咖啡店女招待,被铁锤打破颅骨停止发育的小店老板……闭塞小城的群生像被描绘得精致且明晰,他们之间的关系盘根错节,或坚若磐石或不堪一击。托洛茨基与犯罪心理学在暗处发力,新世纪依旧阴沉匮乏,奇怪的尾行客无人救赎,挣扎与困惑也没有解决方案,所有人仿佛都是自我的谋杀者。整个故事如同一个莫比乌斯环,只存在一个平面,但从中间荡开,便能摆脱形式与环境的束缚,变得更为奇妙而开阔。
在寻找的过程里,答案往往是最不重要的一个环节,恰如路内在书中所写:“可能在我还没找到杀人犯之前,他就被正义力量从地球上清除了,我还是在寻找他,既非猎奇也非无聊,我有我的谜题要解开。”是啊,每个人都有他的谜题要解开,要与自己的身世周旋,要时刻保持健康的幻觉,要警惕昏聩与荒芜,要在梦里为爱人纵火复仇。
路内的文字有着简明的诗意和明晰的节奏,这点在《云中人》里得到延续,他坦率自由的语言倍增阅读快感,惊悚情节的融入又使得文本张力十足,章节之间的叙事看似琐碎焦虑,实则与阴郁诡异的气息相互消解。
《云中人》的封面算得上精美有趣,袒露上半身的青年骑着自行车,他的头部被一大朵云所取代,象征意味明显。从始至终,这场案件的发生就像一团谜云,时而激荡,时而混沌,真相被深藏其中,或者说,到了最后,真相并不能带来终极的解脱。谁都知道,或早或晚,我们的头总会被敲碎一次,但在伤口处会长出一朵这样的云,它是庸常的景观,我们早已司空见惯。头顶着它,我们就能与从前的自己相遇、交谈,甚至握手言和,从此两不相欠。
遗迹
我们只是在梦中颤抖。
某一天,我梦到自己拎着一把锤子,徒步穿过学校操场,向看台后面的小夹弄走去。那应该是秋天,T市的秋季多雨,操场上日复一日积着水,别的学校都是塑胶跑道,围着一个绿色的球场,工学院的操场依旧铺着煤渣,黑得发亮,且凹凸不平,小小的水潭遍布其中,站近些能看到倒映着的云。一撮撮被踩得扁平的野草像海星一样贴在地面,暑假里它们疯长,开学了就成为煤渣操场上聊以自嘲的草皮,到了秋天的某个时候它们会自动消失。
我们管它叫中世纪的操场。我走向操场。穿过它,手里的锤子沾着黑色的血迹和一缕长发。
这只是梦。
那座看台近似于废弃,水泥剥落,栏杆生锈,即使天气晴朗的日子也很少有人走上去。看台后面是一条小夹弄,种着些水杉,再往外就是学校围墙了。
五米高的看台,背面是个峭壁,有一个拱形门洞,深度大约一米,门洞尽头是一扇铁门,用生锈的大铁锁锁住,从来没有人知道里面是什么。
门洞形成天然的遮雨场所,又是视觉死角,钻进去就像是个迷你窑洞。那并不是个有趣的场所,为什么要钻进去,答案在那排水杉树上。就在那里,高高的树枝上挂满透明橡胶的小套子,乍一看以为是琳琅满目的圣诞树,那是全校男生的小蝌蚪,在门洞里做完事,把套子摘下来打个结,抛向夜空,坠落于树枝。水杉带着它们年复一年向天空生长,无数男生的蝌蚪寂寞地死在半空中。
某一年某一天,有个女孩带我来到这里,那时我才刚考进工学院。她打着手电筒,穿着当时最浪漫的黑裙子白球鞋。我穿着高中时代的校服,活像某种史前动物。她用手电筒指着树上的套子,我看得目瞪口呆,女孩说这就是我们学校著名的淫乱场所,每个大学都有这么个淫乱场所,供新生做启蒙教育。
老师不管吗?我问。
她说我们学校没老师。
那显然是夏末秋初沉闷而躁动的夜晚,那晚上附近工厂的车间里有摇滚演出,几支拼凑而成的末流乐队,有个粗口乐队的长发歌手在台上一个劲地骂脏话,动用了无数关于性交的同义词。很多人在台下喝啤酒,跟着骂。我也在现场,听得头晕脑涨。女孩就是我从场子里认识来的,她长什么样,叫什么名字,说了什么话,我已经记不太清,只记得喝了很多啤酒,一部分水分沉积在下半身,一部分酒精在血管里左突右冲,大脑像吱呀呀即将关上的城门。我和她一起走出工厂,随后就来到了这里。
她柔软而温暖,头发像丝一样,她走进门洞里,对我说,来不来。我说怎么来。她说得这样。她背过身去,自己将黑裙子撩起来,发出簌簌的声音。我在她的大腿位置摸到温热的内裤,被她的双腿绷成了一条直线。
很多很多头发,很多很多,当我贴着她的后背以及脖颈时,那些占据了全世界的头发将我埋葬在她身上。她问我感觉怎么样,我说这样很好,我们做爱吧,我爱你。
套子是她带的,我肯定不会随身带一个套子,其实我也很难想象一个女孩随身带着套子。事情结束之后,她让我把套子打结,扔上去。我照做了。她说,欧洲的新娘在婚礼时都会扔一束鲜花,你这个野合新郎得在事毕之后扔套子,多好玩,扔得越高越好,像一个仪式。
她问我,以前没做过吗?我说没做过,第一次。她很高兴,说,姐姐给你个小红包。
我问她,你叫什么名字。她说,名字不能告诉你,你以后出去乱说可不好,记住我是校花就可以了,是美女,不是恐龙。
我就揣着一张十元面值的人民币独自走回了宿舍。
那以后我再也没有遇到过她。在同样沉闷而躁动的周末,我还是会去工厂里听摇滚乐,一个人靠在墙上喝十块钱一瓶的啤酒,看那些黑暗中起起落落的人头,耳朵里塞满了声音近似失聪。哪一个是她呢?我甚至想不起她的样子,只记得很多很多的头发,而我身上的某一部分就留在了她的头发之中。事实上,我失去了那天晚上的好运,不管我喝得多醉,再也没有带着任何一个女孩去操场后面扔套子。
我非常想念她。
秋天时,工厂被封了,说是要改造成创意园区。摇滚乐演出搬到了学校西边的铁道边,一个废弃仓库里,去那里得走上半个小时。有个女生夜里从现场回来,遇到了敲头杀手,用锤子敲了她的后脑勺,后面散场出来的人看见她横卧在街头,凶手早就跑到不知哪里去了。她也是工学院的校花,比我高两届,长得很美,听说一头长发像黑色的孔雀开屏,铺散在地上,血顺着路面上破碎的缝隙,慢慢流进阴沟里。
长而又长的头发,人们描述着校花。我想到那个在看台后面的女孩。但愿不是,但愿她只是消失在漫长而又清醒的午后,像血管里的酒精一样释放掉,而不是死去。
两个月后,凶手被捕,继而伏法。一个无目的的连环杀手,七起敲头案的唯一罪犯。没有人来向我解释,究竟发生了些什么。
偶尔我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