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除了一些没有意义的群消息,有用的就是杂志社编辑的信息,一是催稿。二是关心。因为范畴已经有些日子没交稿子了。所以编辑问下他是不是有什么事情,或是生病了,要他注意身体。
范畴小小的感动了下,然后给编辑回了个信息,说自己没什么问题,只是家里最近有点事,这个月的稿子会尽量快点交的。
另外还有一个留言,却让范畴有点懵了。
“老同学。最近如何?我10月22号又要结婚了,在天植大酒店,有空的话一定要来哦,我这次请了李阳给我当婚礼司仪,哈哈,有意思吧?对了,你猜我是谁?”
就这么一条有头没尾的信息,还让范畴猜他是谁,范畴看看网名,是个挺陌生的名字:秘密中的秘密。
这个人是谁?范畴想不起来了。当然,这肯定是他当年的同学。但是谁他却没有一点印象了,想想肯定是他改过网名,所以现在认不出来了。
范畴来了好奇心,又打开对方的个人空间,想看看有没有相关信息和照片什么的,结果里面干干净净,什么东西都没有,根本无法判断身份。
那就只能靠猜了。
范畴开动脑筋,展开了对这个留言的深入思考。。。。。。
因为,这人的留言里面还是透露出很多信息的。
首先,他说又要结婚了,强调了一个“又”字,毫无疑问,这最起码也是二婚,范畴想想关系还不错的一些同学里,结婚的还真不少,初中、高中的、大学的,甚至还有小学的,这范围实在是太广了。
但是,这人又说他请了李阳当司仪,这种语气,显然这个李阳也是范畴认识的,而且应该也是同学。
这样一来,搜索的范围就缩小了许多,范畴在脑海里不住的思索,从幼儿园开始回忆,自己从小到大貌似认识三个叫李阳的。
一个是初中同学,女生,听说早都跟父母移民去了加利福尼亚,不可能回来当什么婚礼司仪,这个排除掉。
还有一个应该是高中的,跟自己也还不错,可是那哥们后来堕落了,跟人团伙抢劫,判了十五年,现在应该还在里头啃窝头,绝对出不来。
只剩最后一个李阳了,要说这家伙倒是很有可能,因为他就是之前范畴捉喜气鬼的时候,曾经想找他帮忙的那个葬礼司仪,是范畴的大学同学。
但他一直在外地,都几年没联系了,而且他是专职做葬礼司仪,怎么会跑回来给人主持婚礼?谁敢用啊?
不过,想来想去,也只有他有这个可能了,范畴再一想大学同学里面,结婚了的,又跟自己在一个城市的,也就那么三四个,几个熟悉却又模糊的面孔在脑中一一浮现,却不能确定到底是谁。
算了,不管他是谁,反正是老同学,既然今天是他婚礼的日子,自己就应该去一趟,再说,顺便还能找找丧气鬼不是?
看看时间还早,才七点出头,范畴心想,不如先赶一篇稿子出来,丢给杂志社,也算完成个任务。
于是,他定下神,把烟掐灭掉,关掉qq,打开文档,活动了一下手指,脑中略思索了一下,手指在键盘上开始飞舞起来。
一个凄美的故事就那么流畅自然的在他的指尖倾泻而出,他这次写的故事,正是女鬼阿香的故事,一个美丽善良的女子,在灾难即将来临之前,得到了神灵的指示,却不肯独自逃生,在救出乡亲们的同时,自己却永远失去了逃生的机会,不得已跳入井中,若干年后化作一堆骷髅,灵魂却故土难离,附在骨头上,在月圆之夜就会跑出来,到处去帮助那些可怜苦难的人们。
百年之后,一个反派恶人出现了,想抓这女子回去炼制法宝,女子法力不高,拼力反抗,此时出现一个英俊潇洒玉树临风正气凛然的小道士,也就是主角,他从井中救出女子的骷髅,那反派召唤出僵尸作乱,被小道士一一化解,干掉反派。
最终成功救出女子,想要将她超度,女子却爱上小道士,不愿离去,再忍受那清冷孤寂的生活,怎奈自己已化身红粉骷髅,无法再伴郎君。
后来小道士将她的尸骨安葬,女子灵魂却甘愿留了下来,于是化为一支红烛,夜夜守在小道士身边,只待蜡烛燃尽,便是灵魂消散,与君永别之日。
故事到了这里,就算是结局了,范畴这一刻不知怎的,竟是文思泉涌,心潮澎湃,手指头跟飞起来了似的,只用了不到两个小时,六千字的短篇就完成了。
敲下最后一个句号,停下手,范畴只觉得自己激动不已,甚至他都有点被这故事感动了,自从写作这几年来,如此思路顺畅的时候还真是不多,不由得拍了下桌子,叫了声:“写的好!”
他自己喊好,也没人理他,身后却传来嘤嘤的哭声,忙回头一看,原来阿香不知何时站在身后,看着电脑上写好的故事,满脸都是悲戚。
“哥,你写的太好了,你写的这个阿香,是我吗?可后面怎么跟我的故事有点不一样,那小道士难道是你?”
范畴忙关了文档,摆手道:“跟你没啥关系,我这就是文学创作,都虚构的,你可别瞎想啊。。。。。。”
说着,他看看时间,差不多九点多了,于是赶紧收拾收拾东西,换了身衣服,然后嘱咐窦娥:“窦窦,好好看家,有空的时候把我那篇刚写的稿子稍稍润色下,要是有什么好点子就帮我修改下,我要出去办点事。”
窦娥像个小媳妇似的,乖巧的点头道:“嗯,你放心去吧,对了,要不要人帮忙?”
这倒是提醒了范畴,他想了下,回头叫吕布:“吕哥,捯饬捯饬,我领你出去玩。”
“没兴趣。”吕布正坐在落地窗旁的摇椅上懒洋洋的晒太阳,连头都没抬。
“笨蛋,我是带你出去吃酒席,去不去,我只数三个数,一。。。。。”范畴笑眯眯的竖起了一根手指。
“我去我去我去!”吕布一下子跳了起来,敏捷的像一只嗅到了鱼腥的馋猫。
于是两个人收拾妥当,迈步出门,参加婚礼去也。。。。。。(未完待续。。)
第三百一十章 参加婚礼
天植大酒店,地处市区繁华地带,步行街附近,虽然不是太高档的酒店,不过场地大,位置好,所以是本市婚嫁聚会之类的最佳场所。
九点四十五分,范畴赶到了天植大酒店,和吕布下了出租车,整整衣服,一看酒店门前还挺热闹,喜气洋洋的,那真是锣鼓喧天,鞭炮齐鸣,红旗招展,人山人海。。。。。。
呃,其实没多少人,因为今天本来就不是周末,再说又是二婚,来的人也就不太多。
不过范畴没管太多,抬头先看门前挂的横幅,要先确定今天结婚的到底是谁,可别弄出笑话来。
就在酒店的正门上方,果然挂了一条红色的横幅,这也是举办婚礼的惯例,只见上面写着:恭贺周尔康先生、袁紫薇小姐新婚之喜。
啊,原来是他,周尔康!
范畴一下子想起了,这家伙也算是自己当年一个不错的哥们,大学同学,记得两年前就结婚了,当时还来送了五百块礼份子,只不过之后一直没联系,没想到,这家伙又结婚。
范畴心里这个憋屈,奶奶的,这家伙真是生财有道,才两年,老子就给他送了两份结婚礼金。
还好他出门的时候就准备好了红包,于是招呼着吕布,迈步往酒店里面走去。
酒店大堂已经摆好了酒席,放着喜庆的音乐,稀稀落落的一些人在里面或立或坐,满脸都是喜气,范畴大概的数了数。只有十几桌酒席。算是挺冷清的了。
不过在吕布的眼里看来。这就很是热闹了,他还没有一次性见过这么多人的大场面,尤其对这现代化的酒店更是好奇,看哪都新鲜,走着走着就被墙上挂着的一幅裸女油画吸引了目光,站住就不动了,惹的旁边的几个女服务员不住的打量他,偷偷的掩口窃笑。
“吕哥。快过来。。。。。。”范畴一回头就发现吕布不见了,一看这家伙居然在大大方方的看裸女,顿时就无语了。
吕布这才回过神,发现旁边的女服务员都在看他,倒也有些不好意思了,呲牙一笑,甩了甩头发,故作高深的说道:“画的不错,挺有水平。。。。。。”
吕布露出一口雪白整齐的牙齿,英挺的脸庞上挂着迷人的笑容。他本来就高大帅气,这一笑。那几个女服务员居然有些看痴了,有两个甚至还红了脸。
“你快过来吧。。。。。。”范畴拉着他匆匆逃离了众女服务员有些发春的目光,跑进了大堂之中。
“你干什么啊,你没见那几个小女子都对我动了春心?”吕布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