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太史沧唇角一勾,「孩子都生了两个,再矜持下去也没行情,我看我就勉为其难跟你这头大野狼结婚吧。」
夏侯煜喜出望外,「我马上安排婚礼!」
豪瑟集团三十多年没有办喜事,这回一定要办得豪华盛大,风风光光才行哪。
太史沧万万没想到,当他在医院坐完月子,搬进格斯塔夫位於塔克马市的分部还不到一星期,就被夏侯煜告知即将举行婚礼。
「这麽快?」他一点心理准备都没有,「在哪里举行?」
「就在本市最大的教堂,喜帖已经发出去,婚宴场地也正在布置,小彦是我们的花童,女儿由保母照料,当天会有媒体来采访,我会应付他们。」夏侯煜递给他一个大纸盒,「这套衣服试穿看看合不合身。」
太史沧惊恐,「喜帖?婚宴?媒体?」
他一直以为他们会低调地办理登记,找个小教堂举行婚礼,请双方的父母和交情良好的几位亲朋好友当来宾,再开一个小派对宴请亲友就算完成终身大事。
可是照目前的情况来看,夏侯煜似乎是把全世界的人都请来观礼了,有没有搞错?天杀的两个大男人结婚搞什麽派头?他可不想当马戏团的猴子成为大众瞩目的焦点,那实在是太丢脸了。
「我不要上电视,打死都不要上电视,这教我以後怎麽有脸出门?夏侯煜,老子不要结婚了。」
「太迟了小白兔,整个华盛顿州……不,应该说是全美国都知道我们要结婚,连奥古斯都的罗马皇帝都派人送贺礼过来,婚礼已经不可能取消了。」
孩子的爸 57
噢,太史沧掩面呻吟,为什麽事情会变成这样?
他开始想些馊主意,「说我病了,或是找人替我上场,总之我绝对不要在五百双眼睛的注目下对你说『我愿意』!」
夏侯煜唇角上扬,提醒他,「那个教堂能容纳一千人。」
太史沧双眼大睁,吃惊的模样引男人发笑,忍不住低头亲了他一下。
「我不会因为你怯场就取消婚礼。」
太史沧一撇唇,嘴硬道:「我才没有怯场。」
「哦,是吗?」夏侯煜欺近,嗓音沙哑,「那你应该不介意试穿这套礼服。」顿了一下,他不怀好意笑道:「我帮你换吧。」
男人挂在脸上的淫笑教太史沧头皮发麻,「我自己换就可以了,你先出去。」
「你全身上下我看过摸过也亲过了,害羞什麽?」
太史沧哪会看不出他的心思,换衣服只是藉口,这头大色狼脑子里在想什麽他一清二楚。
「快点出去。」他推著厚实胸膛,「女儿还在旁边睡觉,不准动歪脑筋。」
房间一角有张婴儿床,粉嫩的小女婴正熟睡著,如果是太史彦在场他还会收敛点,一个小宝宝根本对他构不成威胁。
「她睡她的,我们做我们的。」男人猴急地推倒爱人,一边剥衣服一边抱怨:「这麽久没做你都不想要?我可是连作梦都想著哪。」
太史沧当场成了一尾煮熟的虾子,从耳根一路红到脚趾头。
唔,算了,这次就由著他。
谁教他爱上了一头大野狼呢?
就算事先做了心理建设,临到走红毯的时候,见到人山人海镁光灯闪个不停的壮观场面,太史沧还是怯场了。
夏侯煜那混蛋怎麽有办法找来这麽多人?
在场所有宾客的目光都集中在他身上,太史沧紧张得手心都出汗了。
「老妈,我看我还是不要结婚了。」
孙珞雅专程赶来美国参加儿子的婚礼,同样被盛大的场面吓了一跳,但惊吓过後涌上心头的却是满满的羡慕。
「哦,鲜花、气球、喷泉和大教堂,好浪漫哪儿子,老妈当年结婚都没有这些名堂呢。」孙珞雅仰头看著自己一手拉拔大的儿子,眼眶含泪,「你今天真帅呀,白色礼服很适合你,我的好儿子,今天是你人生中最重要的日子,别苦著脸哪,快笑一个,你是咱们太史家唯一的男人,不准临阵退缩。」
太史沧直冒冷汗,真不知道她是在为他打气还是在给他压力?
他看著前方太史彦的小身影,男孩打扮得像个小绅士,活像迷你版的夏侯煜,小手还提著花篮,音乐响起时,来宾全部起立,太史沧深吸口气忍住逃跑的冲动,挽住孙珞雅的手踏出无法回头的脚步。
太史彦沿路撒花瓣,很正经又认真地做好这份差事,太史沧笔直望著前方,站在圣坛前那个跟他一样穿著白色礼服的男人回望著他,唇边噙著温柔笑意,蓝眸散发光采,这个英俊挺拔优秀尊贵的男人选择与他共度一生,而不是名门闺秀,想到这里,太史沧心中生出勇气,脚步更加坚定。
雷诺德站在他的座位旁,左边的斯文青年是纪宁,右边的空位显然专为孙珞雅保留,众人的目光落在太史沧身上,看他踩著稳健的步伐,不疾不徐走向夏侯煜。
阳光透过教堂七彩斑斓的彩绘玻璃窗投下美丽光影,眼前宛如一场梦境,当夏侯煜牵过他的手,两人一起站在圣坛前面对牧师时,太史沧的心奇异地平静下来。
六十岁牧师白发苍苍,还戴著老花眼镜。
「今天你们到圣堂来,在天主、双方家长、亲友和全体来宾面前就要结为连理,爱情是神圣的,婚姻的责任是重大的……」
教堂里婚礼开始,教堂外也不平静,大批媒体守在教堂门口,等著捕捉新人步出礼堂的最佳特写。
太初集团与豪瑟集团联姻的消息就像在平静的池子里投下原子弹,无论黑道白道或企业界全都炸开了锅,豪瑟集团一个月前跌停板的股票今天一开盘就涨停板,太初集团无异是超大利多,虽然在美国才刚起步,但是在美国之外早已雄霸一方。
作家的话:
又有两个儿子修成正果了,时间过得真快啊。
孩子的爸 58
没有人注意到,教堂的圆形屋顶上默默站著一个人,他迎著风,英挺精壮的身姿不动如山,隼眸扫视教堂周围,准备好应付各种意外状况。
为了确保婚礼能够顺利进行,血樱全程警戒,以免某个医生又跑来搅局。
他冷眼看著新人手牵手走出教堂,像看著人生百态,眸中是一贯的沈静,不兴一丝波澜。
礼车缓缓驶来,准备载这对新人前往婚宴地点,血樱的视线被群起飞翔的鸽子阻挡,他眉头微皱,锐利目光在满天飞鸽中瞥见远方闪光乍现。
临场反应不到零点零五秒的血樱几乎同时掷出腰间小刀,丰富经验使他准确判断出子弹路径,训练有素的身手使他零误差击中射向新人的子弹,底下欢欣热闹的人群没有注意到半空中一阵火花瞬闪即逝,狙击枪的子弹与小刀一同掉落草丛里。
在枪手第二次射击之前,血樱已经凭藉妖力找出他的位置,眨眼间,他已经施展瞬移出现在一栋距离教堂三百公尺的废弃建筑物里、狙击手的背後。
然而当狙击手惊觉他的存在,骇然转过身来,他却发现对方不是他以为的那个人,不是格斯塔夫那个逃走的医生。
血樱在对方有所反应之前,伸手抢过狙击枪,空手折弯之後丢出窗外,此举把枪手吓得目瞪口呆。
「是谁派你来的?你狙杀的目标是哪一个?」他冷声质问。
枪手仍是惊呆状态,完全说不出话来,望著血樱的眼神像是望著怪物。
血樱沈默,没试著用其它方法逼供,他感觉到人类的气息,他所在的这栋建筑里还有其它人,而且不只一个。
细微的声响,气流的扰动,血樱凭藉过人的感官辨识出敌人的数目与潜伏的位置,在一阵令人不安的寂静之後,敏锐双耳听见扣扳机的声音。
血樱没有闪躲,甚至没有转身,彷佛背後长了眼睛似的,当枪声响起时,只见他随意伸手一抓,敌人击出的子弹竟被他抓在手里。
枪是无用的武器,弱者才会以子弹消灭敌人。
他听见更多枪枝上膛的「喀嚓」声,还要玩吗?那好,他奉陪到底。
血樱转身,面对眼前深且广的空旷楼层,远处阳光所不能及的黑暗中有无数枪口对著他,每一根柱子後头都躲了人,对方无意狙杀夏侯煜或太史沧,血樱一踏进这里就察觉,这是一个为了引诱他现身所设下的陷阱。
才刚这麽想,无数持枪的黑衣人自藏身处涌出,顷刻间将他包围,枪口从四面八方对著他,若同时开枪,就算是血樱也躲不过全部的子弹。
血樱连眉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