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寝室的隔音效果不是很好,很多事情是不能在寝室做的,于是当祁夜兴冲冲地拿着房卡进来的时候,凌琅轻飘飘地抛下一句话:“我要在上面,否则没得聊。”
“我知道啊,”祁夜靠近他,伸手捏他的脸,“QC位嘛,我懂的。”
凌琅把他的手扯下来,瞪他一眼,道:“我没开玩笑。”
祁夜的手一路向下,笑道:“我也没有开玩笑啊。”
凌琅直接一脚把他踹下床,居高临下斩钉截铁地发话:“我要在上面!”
“上面很累的……”
“没得聊!我要在上面!”
“凌琅乖,我会做前戏,不会很痛的。”
“我要在上面!”
“……为什么呢?”
“反正我就是要在上面!!”
最后祁夜是妥协了的,只是条件是,只此一次,下不为例。
祁夜挑的地方很好,临湖的酒店,绿化非常漂亮。星期五晚上这两个人出去,星期六一天都没有回来。
星期六早晨,凌琅伸个懒腰起来,开始刷牙冲澡。祁夜在睡觉。
星期六上午,凌琅喝杯咖啡煞有其事地翻着送来的报纸。祁夜还在睡觉。
星期六中午,凌琅一个人吃着酒店的饭菜,心情很好。祁夜睁开了眼睛,躺在床上半死不活。
星期六下午,凌琅窝在沙发里看电视,祁夜扶着腰在洗手间冲澡。
唯一的意外是,原定是星期六回来的两个人,在星期天晚上才回来。
至于星期天那一天经历的事,请参考星期六,但,要注意把角色对换一下。
第二十四章 初见
宁纾第一次见到明熙的时候,他几乎狼狈地不成样子。
狭小的巷子里,被围殴的感觉一定不怎么样。宁纾微微眯起眼睛,并没有对这件事产生太大的兴趣,都是小孩子,能出什么大事?
可怜人必有可恨之处,宁纾从来不是爱管闲事的人。
他靠在路灯边点燃一支烟,酒还没醒,他不想拿自己的命开玩笑,没有开车,他在等人来接。
酒吧背后的巷子里,没有多少人经过。宁纾微倦,半阖着眼睛,昏黄的灯光打在他的脸上,宁纾的脸本来就极美,这样的他,很容易让人惊艳到。
路过这的人的确不多,但已经有不下五个人向他吹口哨了,美貌的杀伤力,果然不分男女。
他阖着眼睛没有理,头痛。虽然没有喝到神志不清的地步,但喝太多了造成的后遗症,却让他很不舒服。
身后那个略阴暗的角落里,仍然响着让人牙酸的打斗声音。打人的几个小孩下手还是有分寸的,好像是顾忌着什么,不太敢下狠手。
宁纾自动把这种诡异的背景音忽视,暗暗抱怨接他的那混蛋怎么还不来。
直到那场单方面的殴打似乎已经结束,当头的那个人,觉得教训地差不多了,挥了挥手停下,气哼哼地撂下几句狠话,转身准备走人了。
却在这时,那一直被打不还手的孩子,却突然出手了。
他伸出手扒住当头那孩子的脚踝,奋力一扯,那人本来就背对着他,猝不及防之下,重心不稳摔倒了,那孩子趁着摔倒的那人还没反应过来的时候,一个借力把他扯到身边来,等到那人反应过来想要反抗的时候,那孩子已经握着一片碎玻璃抵在他喉咙处了,眼中的威胁,明明白白。
整个动作,一气呵成。似乎是在挨打的时候就有意避开重要部位,也不还手留下力气,等到对方准备走了放下了警惕,才睚眦必报地反咬一口。
宁纾借着昏黄的灯光,把这一切看得清清楚楚。
打人的毕竟也只是个十三四岁的孩子,锋利的玻璃抵在要害处,已经吓地够呛,其他的孩子也不敢再乱动。双方只是僵持着。
那握着玻璃片的孩子吐出一口血水,手上的玻璃片在那人脖颈上划出一道血痕。不长也不深,却足以让他瑟瑟发抖。
宁纾站在一边,看得很开心。
这孩子够倔,也狠,但蠢。
双方的体力明显不在一个水平线上,等到他体力耗尽的时候,就是新一轮殴打开始的时候。
那个时候,这几个人,留手的可能性就极小了。
逞一时之强,何必呢?
那孩子仍然握紧手里唯一的武器,恶狠狠的眼睛和狼一样。
宁纾那万年不动的恻隐之心,突然就在那个时候荡漾了一下。虽然他对这个孩子,第一印象并不是这么的好。
宁纾摇摇晃晃地站起来,甩了甩尚在酒醉中没有清醒过来的头脑,几步上前一把把那孩子拿着玻璃片的手臂挥开,顺便把那被劫持的人丢出去,宁纾的动作比那孩子快了不止一星半点,即使醉酒,手下的功夫却是熟悉的。看着那孩子面露凶光,还给了他一个美绝人寰的微笑。
被丢出去的那人伤的也不轻,脖颈上的伤更深了一点,还在流着血,那人即使有几分呆愣,也下意识捂住自己的伤口。
这一抹,就是一手的鲜红。
宁纾看着那落荒而逃的几个人,微叹了一口气。他这算是,欺负小孩子?
不过自己尚是醉酒状态,做点什么有违常理的事……也算是有理有据……吧?
那孩子似乎散尽了浑身的力气,躺在那里,一双眼睛却还在瞪着他,开口道:“不管就不管,站在那里看了半天了,又在这个时候……咳咳……突然冒出来……神经病吧你……”
“小孩子不要说脏话,”宁纾微笑不变,“一点礼貌都没有。”
那孩子却不说话了,直直地看了他一会儿,似乎是觉得两个人实在无法沟通,便想尝试着站起来。
宁纾也不帮忙,靠在墙上半眯着眼睛看着某小孩的血泪奋斗史。
您所观察的用户站起失败,正在重新站起!
站起成功率24%……站起成功率56%……站起成功率90%……
仍然失败!正在重起。
直到某小孩耗尽了力气趴着在也没有动静,宁纾才睁大了眼睛,觉得他应该是晕过去了。
就是这个趴着的姿势不太雅观,脸朝地。
不远处,响着汽车尖利的喇叭声,宁纾揉了揉眉心,有些烦躁。不久之后,一个西装革履的男人急急忙忙跑过来,找了半天才在巷子里的阴影处找到了宁纾。
那男人一看宁纾脸色不怎么好,顿时怒道:“你怎么喝怎么多?什么事情值得你不要命得喝酒?你什么时候为你自己想一想?”
“我头已经够疼地了你别再唠叨了,”宁纾挥了挥手,指了指地上趴着的人,“先把这孩子送医院去。”
那人直到现在才发现脚边上还躺着一个人,惊讶之后,看着宁纾的眼神更加鄙夷:“连个孩子你都不放过!!”
“……你想哪去了?”
把人送到医院的时候,已经是深夜了,宁纾的酒没醒,头仍然很疼,却只是要了杯热茶,边喝边和那男人解释刚刚发生的事,只是,适当精简了一部分。
“你也会见义勇为?”那男人仍旧是一脸的怀疑。
“不信?”宁纾转过头看他,似笑非笑的脸庞上仍带着醉意,上挑的眼睛勾勒出一丝难见的妖媚,美人如画。
那人看得脸一红,却没有再反驳了。
幸好自己是个直的,否则遇到宁纾这种妖精,情路不知道有多坎坷。
办完了手续交完了钱,宁纾潇潇洒洒地回家冲澡睡觉了,第二天起来,却是中午了。
宁纾这个甩手掌柜平时是很闲的,他慢悠悠地吃完中饭,窝在沙发里看电视的时候,才好不容易想起来那个被自己“见义勇为”“救”回来的小朋友。
等到宁纾推门进病房的时候,已经是傍晚了。
那小孩已经醒了,半躺在床上,一看见他进来,就拿眼瞪他。不过这种眼神对宁纾的杀伤力为零,被他直接忽略掉。
贴心的护士姐姐在帮他绑头上的绷带的时候,还很有童心地绑了一个大大的蝴蝶结。只是这东西一配在这孩子身上,就有一种极强的维和感。
大概是这小孩子,一点这个年龄段应该有的童真都没有。
“吃晚饭了么?”宁纾晃了晃自己手里的饭盒,一脸和善的微笑,“我带过来了。”
那小孩冷哼道:“医院有饭。”
“医院的饭要加收20块的餐饮费,”宁纾很有人道主义地提醒他;“你真不要?”
那小孩沉默,接过宁纾手里的饭,开吃。
直到他吃到一半的时候,宁纾才悠悠然地再加上一句:“我给的饭,加收200。”
那坐在床上的小孩噎住了,又开始拿眼凶狠地瞪他。
宁纾摆了摆手,一脸的正经:“不过,区区200块,我不介意这种事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