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逆袭 作者:柴鸡蛋-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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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池骋的车开得相当冒险,每个陡坡度让有种死里逃生的感觉。但他的表情有时那么沉稳,转弯、加速、刹车一气呵成。再来一个涡轮增压,急速下坡,绕开了危险的障碍物。

    相对于池骋而言,张旺的优势就在于熟悉路况。所以他全神贯注地观察着路面信息,寻找着反超池骋的绝佳机会。

    路程过半,一辆银灰色的保时捷突然加速从张旺身边擦了过去,黄色地灯雾晃过他的眼睛,搞得他瞬间火大。

    “草!”

    此时此刻,保时捷已经超过池骋的兰博基尼,跃居第一位。张旺给池骋的兰博基尼闪灯,池骋置之不理,让张旺更加恼火。

    又是一个陡直的下坡,失重的感觉让汤宁心脏极度难受。紧张的喘息声猝不及防地从口中溜出,冲进了张旺的耳中。

    张旺此时正是心态不稳的时候,虽然汤宁跟他好的时间不长,但没少跟车,哪次也没这样紧张。她的紧张出卖了他对张旺的没信心,而这种没信心很容易联想到池骋的缘故,让张旺的恼火瞬间爆棚。

    正好前面有个60度的弯道,张旺打算从外线超车。弯道是一个向左的上坡,他猛踩油门,在入弯的时候疯狂加速从外道超车。

    而在这个时候,池骋的兰博基尼却减速了。

    张旺不要命似的继续加速,猛打方向盘。弯后是一个下坡,速度太快转弯不及,他连忙踩刹车,车身已经横着从路面上一路擦过。入弯的时候车速已经达到90公里/小时,到出弯踩刹车之前,汤宁瞟了一眼,已经达到了130公里/小时。

    车身横着滑出去的一瞬间,张旺听到车身下边“砰”的一声巨响,跟着就是汤宁歇斯底里的尖叫声。

    此时此刻,池骋的兰博基尼嘲弄似的从他身边呼啸而过。

    雾气越来越重,前面的保时捷车主飚了一阵过后,已经看不到前后方向的车,只能从后视镜仲窥到两个光点。

    相比较而言,他的车技不如张旺,但他比张旺聪明,知道利用矛盾制约对手。但他有个硬伤,就是不熟悉路况,一旦飙到首位,就不敢贸然提速,需要先观察路况再稳重求快。

    整因为如此,池骋先灭了张旺,剩下他就好办多了。

    雾气笼罩仲两团光亮越来越近,震耳欲聋的引擎声(无力吐槽一下,原作是写马达声OO〃…,有谁会把引擎说成马达,对作者是一百个无语~~~)响彻山谷,保时捷车主已经感到到了池骋的来势汹汹。但他毫不畏惧,也不强拦,对他而言,紧跟着池骋直到明路再反超,比一开始就龙争虎斗到终点要容易得多。

    只要在这几个危险路段盯住了,他就彻底不怕池骋了。

    正想着,池骋的车在从他左侧呼啸而过,急如闪电。快到他根本来不及反应,车就莫名其妙地消失了。别说盯住,连看都没看见,他甚至不知道池骋究竟是在前面开着,还是已经飞出了公路。

    超车的那一瞬间,池骋的时速已经飙出了350,超过了高铁的速度。幸好是直道,要是弯道,能从一个山头飞到另一个山头。

    在盘山公路上这么开车,简直就是作死。但池骋什么也不想了,为了吴所畏在父母坟前抹的那把眼泪,死也冲吧!

    借助大雾的遮蔽,池骋的车很快冲出了保时捷车主的视野区域。

    而后,他就降速了,车开得相当平稳。

    保时捷车主不知道,其实池骋的车就在距离他不到一公里的地方,和他保持着一样的速度前行。但两者的区别就是池骋对路况的识别能力更高,所以速度稳中有升。而他对路况不熟悉,其他车又被远远甩在身后,为了求稳便降了车速。

    所以,前两名到达终点的时间相隔了足足五分钟。

    保时捷车主到达终点后,故意先扫视了一下周围的环境。发现池骋的那辆兰博基尼真的不在,才猛砸了一下方向盘,大笑几声下了车。

    裁判就坐在不远处抽烟,保时捷车主激情豪迈地大吼一声。

    “爽!”

    裁判还没给个回应,身后突然传来一个沉睿的男声。

    “爽么?”

    保时捷车主身形一凛,转过身看到池骋就坐在他的车顶上,低眉狞笑。

    。。。。。。

    钱到手后,池骋由中年男人陪同来验房。

    相比上一次,这次房主的态度好多了。池骋仔细地查看着每一个角落,他就丧眉搭眼地跟在旁边,时不时冒出一句。

    “这的东西我一样都没动过,你就放一百个心吧!”

    池骋在房间里溜达了一通后,又来到院子里。在老杏树下转了一下,捡起一根断了的树杈,仔细端详着。

    男人干笑一声,调侃道:“这老杏树长得真茂盛,我要是在六七月份买房该多好,还能吃上几个杏。”

    池骋晃了晃手里的树枝,,木头陡寒,转身将树杈插进了男人的嘴里。

    男人的嘴角直接被豁开,裂到了下巴上血狂涌而出,染红了整个脖子。男人瞳孔外凸,表情狰狞地嚎叫一声,又被池骋狠狠踹了一脚,倒地抽搐不止。

    “你他妈把我当傻子么?”池骋怒不可遏,“你以为随便找一棵差不多的杏树,我他妈就看不出来了么?”

    男人半个身子都让学染红了,眼珠里透着难以掩饰的惊恐。

    池骋蹲下身,定定地注视着他。

    “树呢?”

    “卖。。。。。。卖了。”

    “卖谁了?”池骋问。

    男人艰难地吐出一句话。

    “不清楚,就是个过路的,看中这棵树就拉走了。”

    池骋的脸瞬间阴寒无比。

    “树要是死了,我让你陪葬!”

    。。。。。。

    其后的几天,池骋利用各种途径打听这棵树的下落。听说过找人的,也听说过找猫找狗的,还是第一次听说有人找树的。要是稀有的树种也就罢了,偏偏就是一颗不起眼的杏树,寻找难度可想而知。

    而且这活儿只能池骋自己来干,因为别人全部都不认识那棵树。

    经过一个多礼拜的努力,池骋总算在距离家门口一百多公里外的一个果园找到了那棵老杏树。是倒卖树的人卖给园主的,园主看着不错,就决定留下了。

    老杏树刚移栽过去半个月,跟还没扎稳,也没长出新的枝杈,还是运来时的老样子。

    园主禁不住感概道:“你竟然能找到这来?我太佩服你了!”

    池骋没多说什么,直接出钱把树买了下来。

    园主人不错,不仅叮嘱了很多移栽后的注意事项,还专门派了两个经验丰富的果农帮忙着把树运了回去,栽在了原来的位置。


☆、281 洗脚。

    “你要带我去哪?”

    吴所畏被池骋蒙着眼睛拖上了车,在车里一直不停地叫唤,“你最近在整什么猫腻?三天两头往外跑,还不告诉我去了哪。”

    池骋沉默不语。

    过了一会儿,吴所畏试探性地问:“你不会要把我卖了吧?”

    “谁要你啊?”池骋嘴角噙着笑,“我现在把你扔大街上,有人捡就不错了。”

    “靠!”吴所畏气不忿,“我有那么不值钱么?”

    “不是不值钱,是赔钱。”

    吴所畏气恼着要将眼罩摘下来,结果被池骋严令喝止。吴所畏这下老实了,靠在车窗上不发一言,心里隐隐有些期待,或许真是个惊喜也说不定。

    这会儿正赶下班高峰期,路上一直堵车。等池骋开到目的地,吴所畏都快睡着了。

    池骋把吴所畏从车里拉了出来。

    开门的一瞬间,吴所畏神经一紧。因为这种开门声太熟悉了,只有锈迹斑斑的老铁门才会发出这种声音。

    当吴所畏踩在老院中央铺的那条土砖道上,胸口热浪翻滚。

    池骋摘下了他的眼罩。

    看到眼前的景象,吴所畏心中有种难以言说的滋味。

    老院还是那个老院,没多一样东西也没少一样东西,之前被他搬走的那些东西全都被池骋搬回来了,而且摆在了原来的位置。就连吴妈习惯挂在墙上的扫帚,都老老实实挂在那,一根高粱杆也没少。

    好像半个多月前的割舍从未有过,那些每每想起便悔恨自责的日子从未经历过。

    他的根自始至终都稳扎于此,从未抽离过。

    “怎么了?”池骋在吴所畏后脑勺拍了一下,“这么快连自个儿家都不认识了?”

    吴所畏看着池骋的目光透着难以掩饰的激动和兴奋。

    “你什么时候买回来的?”

    池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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