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对剩下的战士,杜镛就好办了,拉开距离,采用跑轰战术,躲避战士的冲刺战术,战士的宠物是冰熊,和杜镛的比蒙巨兽相比差的不是一个两个档次,冰熊只是宠物店里用游戏币买的,而比蒙巨兽却是杜镛在西部行省挂67级的精英怪,挂了整整一个星期才挑出来的资质完美的宠物,冰熊防御高攻击相对低,速度也不是很快,杜镛的魔弓手吃一千二的红药,加上药物冷却的时间勉强能够应付,加上身上绑定的五洞装备加的全是暴击的石头,三箭就出一个暴击,和战士捉了一会迷藏,终于把攻击高的战士血牛活活耗死,捡了两个家伙爆出的药品,准备滑脚闪人了。
在这之前,杜镛当然不会忘了在世界频道叫嚣一翻:“微笑天使,老子在一线天,又杀了你两条走狗,有种就来,老子等着你!”话说得好听,不过是想让微笑天使白跑一趟,耍耍她而已,杜镛跳上坐骑,十步杀一人后,就应该千里不留行了。
但是,这一次杜镛失算了,他没想到微笑天使正好也在一线天做任务,得到第一个被杀祭祀报出的坐标,微笑天使在杜镛逃跑之前赶了过来,她的坐骑是商店里花人民币买来的飞龙移动速度提高百分之百,比杜镛坐骑速度提高百分之四十快多了,想跑是跑不掉了,杜镛也只有拿出自己的光棍本色决一死战了。
仇人相见分外眼红,也不废话,杜镛抢先向微笑天使射出一只“双重箭”,负一百二,微笑天使头上冒出一个数字,这个伤害对她来说完全可以忽略不计,杜镛和面前的悍扭不是第一次交手,对她身上全副六洞加敏捷装备羡慕不已,敏捷既加防又加攻,每颗敏捷石头都炒成了天价,杜镛才退而求其次给全身的装备加的暴击石,他清楚如果不出暴击根本就破不了对方的防御,就在杜镛心里暗叫不好,对方同样还击了一招“双重箭”,杜镛头上冒出一个负一千二,对杜镛这样追求暴击秒杀的异类,微笑天使一箭就打掉了他五分之一的血,杜镛左手按着快捷键吃了一个一千二的大红,右手控制着鼠标命令自己的两只比蒙巨兽向微笑天使冲去,随后左手控制游戏角色向精英怪群中冲去。
杜镛知道自己就算是装备齐全的时候也不是微笑天使的对手,装备比不过,操作比不过,就连宠物也比不过,悍扭的宠物是在商店里花人民币买的火鹤一点不比比蒙巨兽差,在杜镛还在野外辛苦刷比蒙蛋的时候,人家的火鹤就已经顶级了,这还怎么打啊,唯一能够取胜的机会就在这一堆精英怪的BOSS身上,杜镛赌的就是悍扭对自己刻骨铭心的恨意,只要她跟着冲进来,大家就看运气了,看BOSS瞧谁不顺眼,先给谁一个大招了。就算微笑天使不跟着追进来,对杜镛也没什么,就算死在怪手里,杜镛也不愿意死在那个女人手里。
微笑天使看着杜镛冲进怪堆里,没有丝毫的犹豫,跟着冲了进去,怪堆里的杜镛血条在飞快的减少,好在两只比蒙巨兽被他收了回来作为挡箭牌挡了怪的大半攻击,否则凭他那一千二的大红根本顶部住,更别说还有冷却时间了。终于看见了正在怪物中间悠闲散步的BOSS,杜镛抬手就是一箭,然后看也不看,转身就往微笑天使的身边跑,一口吞下在商店里花人民币买的补血一千八的救命药,拼着挨悍扭两箭,现在能做的就是祈祷了,祈祷BOSS能来个范围攻击,让微笑天使和自己同归于尽。
可惜杜镛的运气却不好,BOSS没有象他想的那样来意个范围技能,而是一个大招直接把杜镛秒了。
“靠!”杜镛把手上的鼠标重重拍在电脑桌上,差点把水杯都摔在地上,好在眼疾手快,一把将水杯抓了起来,回头去看显示器里微笑天使逃出去没有,被发现整个屏幕都成了刺眼的白色,耳机里穿来令人催眠的声音,“微笑天使,来吧,我需要你,来我的世界吧!”
听着耳机里那让人昏昏欲睡的声音,杜镛觉得自己的意识越来越模糊,好想灵魂就要离开自己的身体。
“靠,我就是一个打酱油的啊!”话还没说完,杜镛觉得眼前一黑,就什么也不知道了。
。电子书。欢迎广大书友光临阅读,最新、最快、最火的连载作品尽在起点原创!
2 做个吃软饭的小白脸吧
PS:采用倒叙的手法是为了让读者巨巨能够快速进入剧情,用精彩的章节抓住你们的心。
杜镛来到这个世界已经一年有余了,附身在一个丑的像猪的胖子身上,(主角的相貌和他某方面的能力都会在一次奇遇后大大改变)经过不懈的努力解决了温饱问题,步入小康,把心思放在了泽尼特总督德贾明哈最宠爱的女人梅根*福克斯身上,小胖子想进步了,只有进步了,有了爵位,才有可能招募到魔法师,有了魔法师,才会有更多的人才前来投靠,小胖子需要的炼金术师、药剂师才有可能同意为小胖子效力,这样小胖子的势力才能进一步发展壮大,势力发展壮大以后,又可以招募更多的魔法师,有更多的人才愿意为小胖子效力,形成一种良性循环。当然前提是让德贾明哈那个老东西能够松口,册封小胖子为男爵,而这一切得关键就在梅根*福克斯身上,老克莱斯勒通过她居然连城主府的卫队都借了出来,只要搞定了这个狐女,一个小小的男爵根本不是问题。
小胖子带着他的两千精锐匪军,八百野蛮人部队,倾巢而出。一路之上风平浪静,没有任何不开眼的毛贼跳出来自讨苦吃,那八百野蛮人光是靠凶恶的模样,就让一般的小毛贼胆战心惊了。一个多月的路程,因为野蛮人的奔跑能力不逊于一般的马匹,耐力甚至比一般的劣马还要好,他们天生就是做战士的料,马车只需要让匪军战士轮流休息就可以了,只用了二十天就到达了目的地。
通过混乱平原到达泽尼特城堡,必将经过混乱镇,再达泽尼特城堡,小镇虽名混乱,实际上却很平静,作为泽尼特城邦直属最前沿的第一个小镇,总督德贾明哈在镇上放了一个大队的士兵,作为前沿哨兵,警戒保障领地的安全。
和罗德里格斯小镇比起来,简直一个是天上,一个的地下,混乱镇与其说是个镇,还不如说是个没有专门防御工事的城市,一进去,首先看见的,就是可以同时行四辆马车的大道。走了没有多远,眼前就是一条相当繁华的商业街道,两边的商店密密麻麻的排列着,各种各样的商品琳琅满目,这种商业气氛,简直和小胖子原来世界的一些小镇差不多了,在路的旁边,同样种植了大量的树木,小胖子看到这一切熟悉的环境,眼睛湿润了。
小胖子的身边只带了二十多个亲卫,由于路上行人很多,只能骑马慢慢沿着街道前进。
“今天是某个节日或者集会吗?”小胖子问来接他的管家汤姆,大部队已经被汤姆安排在离镇子不远的地方,这是小胖子刻意要求的,作为骨灰级老书虫,小胖子在以往看书的时候经常会为书里的主角感到奇怪,明明有的是兄弟,偏偏喜欢一个人出去闲逛,结果被仇家伏击,小胖子就想不通他们怎么那么傻,小胖子可没那么**,他只要一吹哨子,最多一刻钟,躲在镇子外面的兄弟就能够冲进来护驾。
“不是,只是普通的日子。”汤姆回答了自家老爷的问题,进一步解释:“这里是混乱平原补给的集散地,强盗们抢到的不怎么值钱的东西都拿到这里卖,强盗需要的很多东西也需要在这里买,还有很多商人在这里进货拿到虎跳峡的黑市卖。”
“呃,那样的话,我的计划应该能够更加顺利的实施了。”小胖子对管家汤姆挑选这个地方作为计划实施的地点感到很满意。
一路行来,小胖子和他的管家汤姆一直在东张西望,时而指指点点。
“老爷,那个地方怎么样?”汤姆指着远处的一片空地。
小胖子看了一眼,摇了摇头。他要找一块适合装神弄鬼的土地,地方要够大,还要足够热闹,最重要环境还要够优美。
他从来没有打算把神庙建在环境肮脏的地方。汤姆所指的空地,旁边就是一个屠宰场,血腥气,动物屎尿的臭气,让人都受不了,神就更受不了,怎么会出现神迹?
“那里环境太差!”小胖子否定了管家的建议。
“恩,老爷,前面还有适合你要求的空地。”
“快点走吧,天黑以前,必须找到合适的地点。”小胖子催促道。
管家汤姆几天前就用金币摆平了混乱镇的镇长贝莱隆,只要他们看上的空地,贝莱隆愿意把地卖给他们。搞定了镇长贝莱隆也不能说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