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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new that he carried on his back a fragile glass lily。 Transfigured by fever and joy; the child looked in her pure white clothes like an angel entering the town on her way to the south… ern sky。)
这一段化腐朽为神奇,真是希美内思笔下的美文,但看英译已经十分精采,中译也不示弱。第一句是上佳意译,简洁而且自然。第二句把as she rodehim译成“一路上”,也是巧妙的意译,同时把它从句末到句首,也有必要。第三句的“走过”并没有错:但可以想像,“我”随行於侧或牵驴於前,固然是走,女主角却是骑在驴背,下能算走,所以不如改成“路过”。如此一来,後文把entering the town译成“路过小镇”,也就前後呼应了。末句把Transfigured by fever and joy译成“兴奋与喜悦改变了小女孩的容貌”,也很不错,只是长了一点,而且trans… figure还有“改得更好”的意思。句末的on her way to the southern sky译成“赶往南方”,大致上也已称职了:不过sky是呼应“天使”的,强调病人超凡人圣,焕然一新,白衣飘举,直欲飞去,所以不应省略。也许末句可以稍加调整如下,不知译者以为如何:
小女孩因兴奋和喜悦而焕然改观,再配上一身纯白的衣
裳,看起来就像路过小镇赶赴南方云空的天使。
本书有不少地方意译得相当巧妙,但也有一些地方,正是诗意所寄,却要直译才能奏功。例如的第二句The cicada is sawing away at some pine,for ever hidden.译成“蝉一直藏
匿在松树里鸣叫叫sawing在此有特殊的听觉效果,不宜泛泛
译成“鸣叫”,可以迳译“锯木”。又如的第三句Moguer
is like a wineglass of clear heavy crystal which; the whole year long; beneath the round of blue sky; awaits its golden wine.译成『莫格尔像一只厚重的透明水晶杯,终年在圆顶苍穹下等待玉液琼浆叫Golden wine其实应该直译,因为後文至少有三处把它跟阳光联想在一起;同时,“玉液琼浆”乃习用的成语,也失之泛泛。
'第3节' 余光中:最後的牧歌(3)
但是在一篇里,画面是孩子们正在晚餐:The little girls were eating like women; the boys were talking like men。 In the background; nursing a baby boy; the beautiful young blond mother was watching them with a smile。译文是“小女孩像妇人一样吃饭;小男孩像男人一样交谈。在背景里,年轻貌美的金发母亲给一个男婴喂奶,含笑眷顾他们。”此地“在背景里”却嫌太过直译,下合中文常态,下妨改成“在一旁”或“在背後”。此外,即使不计吃奶的婴儿,房里至少也有四个孩子,译文里却似乎只有两个:在这种情况,“小女孩”和“小男孩”後面各加一个“们”字乃有必要。
英文的名词常用多数,中译有时可以不理会,有时却应加处理。例如一篇的末段有这么一句:Clear afternoons of autumn in Moguer!译文是“好个莫格尔秋日晴朗的下午!”好像说的是某一个下午而已,但是此地的afternoons却是多数,如果译成“莫格尔秋晴的下午总是如此!”当较合乎原意。
以上举例分析,只在说明译事欲求其精,永无止境。除了少数可以挑剔的瑕疵,林译的这本《小毛驴与我》实在是相当称职而时见妙趣的译文。读者若能中英对照细读,必当获益不浅。林译本遇有西班牙的专有名词,译音例皆正确,足见用功之勤。真希望有一天林为正能此照希美内思的原文,修订出一个更完美的直接译本来。
二OOO年八月於康州威士顿
'第4节' 出版说明(1)
《小毛驴与我》是1956年诺贝尔文学奖得奖作品,以散文诗的形式描写作者骑著小毛驴在乡间漫游的感触和见闻。这部作品大约三四十年前就有中文节译本,简洁朴实的译文也曾感动、启迪过一些青年的文学心灵。我读外文系时,班上同学李泳泉、锺明德都很喜欢这本书,在他们的引介下我有幸接触到英译本,深为其文字的优美、感情的真挚所吸引。本书原文是西班牙文,但英译极为精彩,遗词用字,一气呵成,极具节奏、韵律之美。廿多年前大学校园里开始流行《小王子》一书,但同样老少咸宜、得到诺贝尔奖肯定的《小毛驴与我》却只在小众之间流传,因此廿多年前书林成立不久,我们就把《小毛驴与我》的英译本印行出来,向国内外文系同学大力推荐。
十几年前有位外文界朋友立志要好奸的译一本文学名著,我乃委托他遥译《小毛驴与我》。译成後以坊问标准算是不错,但离我们心目中的标准还有距离,因此虽然付了稿费,却一直束之高阁。我们对文学翻译一向有特别的坚持,因为文学翻译不像一般以讯息/资讯为主的翻译,把讯息资讯传达出来就够了。文学翻译不能对原作有所辜负,除了下能扭曲原意,文笔方面也要特别讲求,不能原作是优美的文字,到了译文就出现翻译腔。总之,原作是文学作品,译成中文,也要达到中文的文学作品标准。将近十年前,先後经过彭镜禧、夏燕生、余光中的推荐,我们认识了译界新秀林为正先生。在请他译过几部作品相当满意後,乃请他重译《小毛驴与我》,初译品质已经相当好,不过距我心目中的理想仍有一点差距。因为原作是优美的散文诗,如果中译读起来不能让人感觉像一流的中文散文诗,又何必重译呢?我仔细修订了几页,兹举三例如下:
一 普儿
普儿长得娇小的,毛茸茸的,滑溜溜的,摸起来软绵绵的,简直像一团棉花、没有半根骨头似的。只有
我删掉第一句四个“的”字,下一段原译:
它温柔可亲像小男孩、像小女孩,它强壮坚稳却像磐石。
星期天我骑著它穿过城郊野巷,那些衣著乾净、举止悠闲的乡下人停下来打量它。
修改为:
它温柔可爱像个小男孩、小女孩,强壮牢靠却像块磐石。
星期天我骑著它穿过城郊野巷,那些来自乡间,衣著乾净、举止悠闲的男士停下来打量它。
二 白蝴蝶
天色向晚,紫气蒙胧。暗澹的绿色和淡紫色天光仍流连在教堂的钟楼之外。上坡的道路包裹在阴影里,在风钤草、草香、歌声、疲倦和渴望里。突然有个黝黑的人,钻出围在煤袋堆里的破屋子向我们走来,他头戴便帽,乎持钊杖,嘴上的雪茄亮一会儿,丑陋的脸也泛一会儿红尤:普儿吓得後退?这个人想用铁杆子戳小篮子,我没有阻止。我打开鞍囊,他什么也没看到。梦想的原料就这椽来去自如,无须隐藏,一毛钱税租也不用缴。
修改为:
天色向晚,紫气朦胧。暗绿色和淡紫色天光仍流连在教堂的钟楼之外。上坡的道路罩在阴影里,在风铃单、草香、歌声、疲倦和渴望里。突然有个黝黑的人,从煤袋堆里的破屋子钻出,向我们走来。他头戴便帽,手持剑杖,嘴上的雪茄亮了一下,丑陋的脸也泛了一下红光。普儿吓得後退。那个人想用铁杆子戳小篮子,我没阻止。我打开鞍囊,他看不到什么值钱的东西。梦想的材料就这样来去自如,无须隐藏,一毛钱税也不用缴。
又如,第七篇原译:
我把丧服穿上,胡子修成拿撒勒式,外加一顶窄边帽,骑在普儿柔软的灰背上,看起来一定像个怪人。往葡萄围的路上,我们走到了最後几条街,阳光映在白石灰墙上使街道通明?适时候那些吉普赛小孩追了上来,彼头散发、油腻滑溜,使劲的棕色肚皮裸露在有红、有绿、有黄的破衣服间。他们尖声长叫:“疯子!疯子!疯子!”
我把它修改为:
穿上丧服,胡子修成拿撒勒式,外加一顶窄边帽,骑在普儿柔软的厌背上,我看起来一定像个怪人。往葡萄园的路上,我们穿过最後几条街,阳光映照白石灰墙,街上非常明亮,吉普赛小孩追在我们後头,披头散发、油腻滑溜,在有红、有绿、有黄的破衣服里露出他们结实的棕色肚皮。他们尖声长叫:“疯子!疯于!疯子!”
对於我的修改,林为正先生下但不以为忤,反而有闻过则喜的雅量。有些他全盘接受,有些则另辟蹊径,另外译出更好的文字。如第一段开头两句,他最後的译文是:天色向晚,青霭朦胧。绿而近紫的天光似有若无,仍流连在教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