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死亡时间:
因环境温度过低,尸体表面结冰,体温无法作死亡时间推断,故以胃部食物消化情况和肝温测量为准。死者胃部只发现稀少食物残渣,肝温测量为21摄氏度。死者头一天晚上八点钟结束巡逻,结合以上几点可判定死者死亡时间是在半夜的两点钟。
被害场所:
未知。
这就是所有他能在尸体身上看到的最后的画面。
半夜两点,夜半无人私语时。
一个警察,在遭遇了可能长达2…4个小时的电击伤害后,被人弃尸到了垃圾回收站。
是的,2…4个小时。
虽然死者的死亡时间在6个小时,但是唐启修就是那么肯定,电击的维持时间在2…4小时,这已经是人体所能承受的极限。
有可能前两个小时死者还活着,但是却昏迷。
纵观这整份验尸报告,有一点让他非常的介意。
死者无疑是死于电击的,但是,头部的裂伤和出血却是外伤。头部的伤口从何而来?又是什么东西造成的?
头部的裂伤出血,如果是由硬物击打造成,就一定会留下打击痕迹。但是死者的头部无打击痕迹。那就一定是碰撞所致。
可如果是碰撞,又是碰到了哪里?
死者死之前最后出现的地方是一间羊肉汤馆,他出了羊肉汤馆没多久就遇到了袭击。所以,在羊肉汤馆的附近一定有袁本初被袭击的蛛丝马迹!
想到这里,唐启修立刻从电脑里调出了电子地图。
袁本初从羊肉汤馆出来的目的地是警局,所以他的路线不会绕,只会是一条直线。
而在这条直线之间,凶手一定不会挑靠近警局的地方下手,也不会挑热闹的夜市,所以凶手下手的地方一定是几个比较偏僻的地方。
唐启修把电子地图打印了一份,然后用红笔标示出了几个地方。
他知道人手不够,孙策他们都在马不停蹄的寻找第一案发现场。他不确定自己的推测是否正确,即便正确,时隔这么几天又能否找到蛛丝马迹,所以他谁也没有说,而是一个人离开了特案组。
他很久没回T市,很多地方都不太记得了。
中间绕了些弯路,然后终于找到了袁本初经常去光顾的24小时羊肉汤馆。
因为24小时营业的羊肉汤馆本来就不多,又非常的便利,所以在这么一个不尴不尬的时段里面,依然有不少人在喝汤,交谈。
唐启修走进去,直接到点凉菜的柜台,从钱包里拿出袁本初死亡时候照的照片,问道:“你见过这个男人么?”
伙计的眼神明显闪烁了一下,飘到一边:“没见过。”
“没见过?”唐启修微微眯起眼:“他差不多每四天都会来你们这里喝汤,你说你没见过?”
伙计试图强辩:“我们这里每天人来人往的人那么多!我怎么可能都有印象!”
唐启修露出一个冷笑:“那用不用我帮你回忆回忆?”说着大步跨了两步,跨进柜台后面,伸手把那个伙计拉了出来。
伙计试图挣脱,但是他小看了这个外表俊美看似优雅的男人。
唐启修手腕的力度很大,伙计几乎是被他拖着走出去。
突如其来的一幕让羊肉汤馆里面的所有人都傻了眼,整个屋子里鸦雀无声了起来。
老板似乎也察觉到了不对,肥胖的身体跑出来阻止他:“你干什么!快放了他!不然我报警了!”
“报警?”唐启修一手拽着伙计,另一只手从大衣里面摸出特案组的证件直接贴到他眼前:“警察办案!你想妨碍司法公正么?”
大概是被他的气势镇住了,肥胖的老板像被定身了一样钉在原地。
唐启修把伙计拉到羊肉汤馆旁边的拐角处,拽着他的胳膊顺势把他按到墙上,把照片杵到他的脸上:“我再问你一遍!3月X号那天晚上见没见过照片上的男人!”
“你……”伙计也不知道是气的还是怕的,喊道:“我要投诉你!警察打人!”
“不好意思,我是法医。”唐启修笑的阴森森的:“我有的是办法让你死的神不知,鬼不觉。”
“你……你没有权利这么做!”
“我当然没有。可那又怎么样?”唐启修暗暗使力,又把伙计往墙上按了几公分,冷硬的墙面挤压着胸部,伙计的呼吸有些困难。
“我……我说……”伙计断断续续的喊道:“……他……他是经常来我们这儿喝汤!但是我不记得你说的那天他有没有来!”
“那刚才问你为什么不说?”
“在……在你之前,也有几个警察过来!他们叮嘱我们如果有人来打听这个人的事儿,就说不知道!”
如此看来,袁本初的死,果然跟警局内部的人有关。
唐启修放开他,伙计赶紧跑了。
从口袋里拿出画好的地图,唐启修没有再开车,而是沿着人行道步行。
T市的东区是工业区,西区是商业区,南区是开发区,而北区,则是热闹繁华的人文区。
走在这里,你仿佛可以看到世间百态。有沿街叫卖的小贩,有路边修车的老汉,有吆喝着给人擦鞋的小弟,还有霓虹闪烁的各种简陋理发厅,精细却也越来越稀少的各类手工作坊。
然而,这里却并不是什么穷乡僻壤。相反的,因为有太多电影电视剧组在这里取景,所以这里的陈旧也就变成了一种人为形成的文化。
可是,就是在这样的地方,就在几天前的夜晚,死了一个警察。
他每天的工作都在这里,四天值一次班,这里的所有人可能都认得他。
他有没有协助过其他部门抓的非法商贩四处逃窜?有没有扫黄□的时候误闯过正规理发店?又或者有没有帮人抬过爆胎的车子?有没有帮人抓过小偷?
又或者,在手工作坊里面,买一些精致的小玩意儿,做一套手工的洋服,给自己的妻子?
听说袁本初有一个孩子,是个女孩。
是的,他有没有帮自己的女儿,像个追星的少女一样,管明星要过签名和照片?
就是这样一个警察,一个丈夫,一个父亲,悄无声息的在这附近被人伏击,经过了几个小时的电击虐待后,倔强的死去。
他甚至无法保留一个完整的尸体,无法立刻入土为安。
也许再过一段时间,会有人在交谈中无意的提起:“咦?那个警察好像很久没见过了。”但是他们永远也不会知道,这个警察再也不会出现了。
唐启修在心里默默地祈祷着:袁本初,如果你泉下有知,还铭记着自己是个警察,还铭记着自己的信仰,那么请你告诉我,是什么人杀了你?
这里是地图上标记的第五个位置,也是最偏远的一个位置。
唐启修慢慢的走进拐角的巷子,这里是一个小饭店的后厨,从通风口飘散出一股难闻的味道,窄小的后巷里,还放着几个馊水桶,里面倒满了剩菜残羹。
袁本初很有可能在这里遇到袭击。
他也许只是很偶然的,一时心血来潮的,想过来看看这种很少有人来的地方有没有人打架,或者嗑药。
但是很快的,他发现自己犯了人生中最大的一个错误,这个错误让他付出了生命的代价!
他先是被人从背后以警棍袭击,趁他麻痹的当口,很可能有人从背后推了他一下……不,不是从背后,而是在袁本初回头之后,从正面推了他一下。
本来就有些思维麻痹的袁本初,就这么向后踉跄了两下,然后撞到了身后的墙,造成了后脑的创口。
电击加上重创,袁本初摔倒了。
然后,有人蒙住了他的双眼,堵住了他的嘴,把他带走。
这个过程非常的迅速,而且很显然的是有备而来,对方可能还有一辆车。所以从开始到结束,都没有任何人发现。
唐启修睁开眼,在他所站的位置的墙面上,有一个被风化了的暗红色的血迹。
果然就是这里!
“袁本初,谢谢你。”唐启修低声说道。
然而,他并没有注意,在他的身后,危险正在逼近……
【在很久很久以前……
但凡能够流传百世的故事,往往都有一个开头。
如果你以为这个故事用这样的开头,就表示撸主一定有信心这个故事一定能流芳百世或者遗臭万年的话,那撸主只能说一句:打败你的不是天真,是吴邪!
没错,这就是个寻常的故事啊!不是818啊!撸主不会写818啊!
话说,这个故事也是撸主听来的,大家也姑且听一听就算了,求别扩散!
这件事发生在一个月黑风高夜,杀人放火时的夜晚。
有一个美骚年,他步履微醺,跌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