友情提示:如果本网页打开太慢或显示不完整,请尝试鼠标右键“刷新”本网页!阅读过程发现任何错误请告诉我们,谢谢!! 报告错误
八八书城 返回本书目录 我的书架 我的书签 TXT全本下载 进入书吧 加入书签

北极以北-第章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这一笑,抚平了全家人皱着眉头,一个个都去逗这个长相可爱,全身雪白的小婴儿。
  毕竟,白白嫩嫩,浑身带着奶香的初生儿总是能讨得了大人的欢喜。
  “爷爷,给这孩子起个名字。”大舅舅白子清说道。
  太爷爷是全家最后文化的人,母亲那一辈的名字到我这一辈的名字,都是太爷爷取得。外公□□庭,母亲叫子玉,大舅叫子清,小舅叫子衿,都是极其文艺的名字。
  太爷爷抱着怀里的水北,又瞄上了站在角落里的我,便笑道:
  “家里已经有个山南了,不如就叫水北算了。山南水北,一辈子都是相互照应的兄弟。”
  对于水北这个名字,家里人都很满意,就像太爷爷说的,正好和我凑上一对。
  当所有人都聚集在水北身边的时候,只有椅子那么高的我也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
  母亲见我一脸疑惑,便把我抱了起来,然后指了指大舅妈怀里的那个襁褓,对我说:“山南啊,从今往后,那就是你的弟弟,水北。”
  闻言,我凑近一看,看到那那圆溜溜的大眼睛,那小小的鼻子,以及那粉粉嫩嫩的小嘴巴,心想,好了,我李山南也是有弟弟的人了。
  当然,太爷爷说的那句话我也一直都记在心里,山南水北,一辈子都是相互照应的兄弟。
  水北长的很水灵,小时候我母亲对他喜欢的不得了,因为她觉得水北就跟那女孩子都喜欢玩的瓷娃娃一样,眼睛又大,睫毛又长,可爱漂亮。但当时我觉得水北就是个长的像小娘鱼的小妖精,把全家人都迷走了,连本来最疼我的太爷爷都偏爱他。
  我觉得我是个很恶心的人,现在想想,一个被亲生父母抛弃,再被养父养母抛弃的人,给他多一点的爱,那又能怎么样呢?
  当我写完这一页,病房的门被推开了,母亲领着喜喜进入病房。似乎是见我今天气色不错,母亲脸上的表情也有些缓和。
  她走到床边将病房的窗帘拉开,带着蓝色口罩的我看到喜喜手里提着那个母亲专门去寺庙烧香用的袋子以及一束花,便问道:“妈,又要去庙里了吗?”
  “恩,要去寒山寺拜拜佛老爷,保佑你的病快好起来。”
  母亲说道,却掩饰不了她脸上的悲伤。
  我将手里的日记本合上,没有说话,只是看着喜喜手里那捧白色的香水百合,轻声喃喃道:“水北他最喜欢百合了。”
  “恩,妈妈也会替水北拜拜佛老爷的。”母亲说着。
  待母亲离开,我把黑色的绒线帽带在我那个没有头发的头顶上,穿上拖鞋,准备出去走走。由于住在比较特殊的病房,病房外面的走廊十分的冷清,只有几个医生和护士手里抱着笔记本,站在走廊的尽头说着悄悄话。
  住院半年,这边的医生和护士都待我很好,但是,身体是我自己,自己的身体情况我很清楚。
  走到走廊的尽头,推开移门,走到阳台上,小女孩秧秧还是站着,执着淡黄色的水壶,浇灌着这半年我和她在这个秘密基地养的多肉植物。穿着病号服的她见我来,便乐呵乐呵的跑了过来,扑进我怀里,和往常一样,叫我大哥哥。
  秧秧是我入院第二个月的时候认识的,胃癌晚期的我在入院的第一个月里十分的抑郁,不愿意和任何人沟通,直到第二个月,我遇到了这个像天使一样的孩子,才算是向人敞开心扉。
  “大哥哥,那颗虹之玉又长出新的的球球啦,快看。”
  秧秧拉着我,走到花盆前,看着那住小小的,红绿相间的虹之玉,兴奋的说道。
  生生不息,总是一件让人开心的事情。
  “恩,多亏秧秧每天都来给它浇水。”
  我蹲在秧秧的旁边,说着,拍了拍她的头。
  今天的天很蓝,风很清,迎面而来的风很舒服,就像水北那双冰凉的小手,拂过我的脸颊。
  秧秧埋着头用小铲子松着花盆里那黑色的土壤,玩的不亦乐乎,而我看着这个扎着双马尾的女孩,便指着那些多肉植物,突然有些正经的跟她说道:
  “秧秧,要是哥哥有一天走了,你能不能替哥哥好好照顾它们啊?”
  “哥哥要去哪儿?”秧秧依旧低头铲土。
  果然是小孩子,他们不会明白成人世界里的那种“走了”到底是什么意思。
  带着口罩的我吃力的呼吸了一口新鲜空气,然后道:“去一个叫北极的地方。”
  “北极?”
  只上过幼儿园中班的秧秧歪着脑袋看着我,诚然她不知道北极是个什么地方。
  “是一个全是白雪,没有人,没有花草树木的地方。夏天的时候只有白天,冬天的时候只有黑夜。”我回答道。
  “那有什么好的呀?哥哥去了个地方,都没有人陪哥哥玩了。” 
  看到秧秧撅着嘴巴,一脸担心的模样,我戳了戳她的包子脸,摇了摇头,笑道:
  “不会的,哥哥不会是一个人的。”
  “那哥哥还会回来看秧秧吗?”
  秧秧问道,然后甩下了手里的铲子,我则执起纸巾擦了擦她那双沾了泥巴的小手,道:
  “会啊,有一天哥哥会乘着流星,飞到秧秧的窗边,来见秧秧的。”
  “那哥哥能不能带着秧秧一起乘流星走呢?秧秧想回幼儿园和小朋友一起玩,这里的护士姐姐都很好,可是秧秧想幼儿园的小朋友。可是妈妈说秧秧再也不能和幼儿园的小朋友一起玩了。”
  说道这里,秧秧的脸上多了一丝沮丧。
  上帝是不公平的,当秧秧出生的时候,粗心的上帝没有把该分配好的全部分配给她。
  “等秧秧的病好起来了,就能出去和他们玩了。”我回答道。
  “恩,我要加油。大哥哥也要加油。”
  说完,秧秧整个人都扑进我的怀里,用小手搂着我的脖子,就像小时候极其喜欢搂着我的水北一样。
  当我还在和秧秧玩的时候,阳台的移门被推开了,穿着粉色护士装的护士叫着我的名字,叫我去做身体检查。
  身体检查如今已经和每天的吃喝,新陈代谢一样,成为了我生活中必不可少的一部分。
  “秧秧,哥哥要去做检查了,你乖乖的。”
  我叮嘱道,而秧秧点了点头,倏地,似懂非懂的她指着那些多肉植物,道:
  “哥哥,你还是不要去北极了,留下来照顾这些肉肉吧。”
  闻言,我被这孩子逗乐了,可是她不知道,这些多肉植物,是他留给我的。
  “好的,哥哥答应你了。”
  我说完,用尽全身的力气站了起来,拍了拍秧秧额前的刘海。
  跟着护士往医院的三楼走,看着我的主治医生摆弄着桌上的医疗器械,我只得叹着气,然后脱下身上的外套,摘下头上的绒线帽,乖乖的躺在铺着干净床单的病床上,垂危似残烛,接受着医生们的检查和研究。
  医生说我的情况有所好转,我本来该开心的,可是这样的下去,我却离北极又远了一里。
作者有话要说:  。。

  ☆、相濡以沫

  通常来说,冬天这个季节对于老人来说,是个难挨的季节。
  我认识的很多长者,包括我太爷爷,都在飘雪的季节里驾鹤西去,没有撑到第二年的春天,见到那樱红柳绿的美景。
  在我十岁,水北六岁的那个冬天,疼爱我们哥俩的太爷爷就像一棵被虫蛀了多年的老树,根部呈空气,若大厦崩塌。
  我记得那时候,从医院回来的太爷爷整天躺在床上,母亲下了班便帮着外婆一起照料太爷爷。每天,我放了学,水北从幼儿园回来,我们两个人便自觉的搬了椅子坐在太爷爷的床边,陪他说话。
  比起我,水北是个敏感的孩子,他很早就明白生死为何为,也清楚生命的重量到底有多少。
  有时候,我甚至觉得从他嘴里说出来的话根本就不是一个小孩子嘴里该说出来的。
  太爷爷去世的那天,水北乖乖坐在我的旁边,十岁的我穿着一件羽绒服,用长了倒刺的小手,给太爷爷剥橘子。
  卧床不起;病到骨瘦嶙峋的太爷爷伸出他那只宛如枯藤一样,布着老年斑的的手,指着自己的书桌,道:“水北啊,那放在我书桌上的的相片拿给太爷爷看看。”
  乖巧的水北点了点头,跳下高椅,踩着自己那双鞋底会发亮的小球鞋,跑到太爷爷的书桌旁边,把那相片拿了下来。那相片是太爷爷年轻的时候和太奶奶的结婚照片,黑白照片,照片的边边还被裁成花边形的。照片已经泛黄了,上面的太奶奶,长相端庄秀气,穿着一件婚纱,带着白色绣蕾丝边的头纱,而太爷爷带着圆边眼镜
返回目录 上一页 下一页 回到顶部 0 0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温馨提示: 温看小说的同时发表评论,说出自己的看法和其它小伙伴们分享也不错哦!发表书评还可以获得积分和经验奖励,认真写原创书评 被采纳为精评可以获得大量金币、积分和经验奖励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