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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秋作者:酌墓-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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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陈秋教他,做人要输得起。拎得起,放得低,人生是一场赌博,不放手搏一铺,你永远不知道自己能得到什麽。人生是一场自助餐,光是坐在椅上、不出去拎食物,会饿死,因为没人会为你拿食物。饿了,就必须自己出去找吃的,一旦有勇气踏出去,你会发现出面有很多菜式供你选择,你未必要跟一大群人争,也未必要做输家。

  可是,林春毕竟不是一个称职的学生。到了这一刻,他仍然无法控制自己不去想,到底他和陈秋会以何种形式分开。他是打从心底相信,他俩的日子不会长久。何时分开? 大概是高考之前? 高考後? 或是因入大学而自然分手?

  无论如何,就算真的被陈秋抛弃,他也不会怨恨,因为陈秋已经给予过他很多东西。他会祝福陈秋能找一个好女人,结婚生子,过上一些稳定的日子。或者他会祝福陈秋能做个事业有成的男子,游走於上流大美人之间,做一个自由自在的王老五,这似乎更适合陈秋?

  林春心知,他注定只是陈秋命里的一个过客,如果将陈秋的人生比喻做一幅画,那他林春在这幅画上,就是暗角处那粗糙的黑色一笔,好似是粗心大意的画家不小心画上去那般。这麽美丽风流的人儿,只需要有彩色斑斓的人生即可,并不需要那突兀的黑色。

  寻常男女在做爱过後,总是恩爱更胜从前,情意绵绵,林春却由此预见到他们分离那天,还要到很久之後,他才知道那时的自己到底是富先见之明,还是杞人忧天。

  「你在想什麽?」陈秋的声音又变得迷蒙,直要挑起人心中的欲火。

  「想你在想的东西。」林春答,捧住陈秋的脸,凝视,并未有亲上去。有些时候,距离太近,反而不容易看清全局,使人容易迷失。

  「我在想什麽?」陈秋笑弯了眼,眼底下写满赤裸裸的欲念。他的手伸到林春的大腿内侧,那勃起的灼热顶著林春,不太陌生。

  「想一些白痴的事。」双唇相贴,以暧昧封去扫兴的话。

  天由亮蓝色变为鱼肚白。

  (F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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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春秋》87(美攻平凡受)

  …其实刚才发过一次,但怎麽显示不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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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十一月的第二个星期,林春在班主任黑柴人的「千呼万唤」之下,总算交了志愿表。那廿五个choices说难选,又没想像中的难选。老实说,只要想好头六个学系,往後的就不难选了。林春是文科生,在香港,文科生的路是狭窄的。

  打开那本选科指南,先将理学院、医学院及工程学院的科叉去,已先是少了一大半。而林春没读经济,那商学院的又可以叉去,只剩下文学院和社会科学院。林春的嘴角勾起一个讽刺的弧度,想 : 到底先前为了选系而苦思冥想,是为了什麽呢?

  到底,文科生的路根本就不多。香港是所谓的「知识型经济社会」,巧立名目,实际上大家都不知道这是什麽。在这个城中能吃得开的,无非是地产霸权和商界、科技界的人。若是出来办杂志报纸? 也行,只要去大集团,如苹果集团、东方集团这些良心泯灭、狗仔队横行的地方,那你也能捞一笔。

  在这世道,还有理想去办文学、开创风格的,并不是无,只是不多,而他们亦从来不是焦点所在。就好似一团鲜黄鲜红的星云外围的十几颗黯淡星子,光芒犹在,只是未必有知音能发掘它们。

  香港的生活……不,不如说是世界上很多大城市的生活,可以说是病态的。在同一个年龄里,每个人的生活就像倒模出来般一样。就年轻人而言,讲起快餐,大家都吃KFC和麦当奴,要吃Pizza就是Pizza Hut,女生买衣服,穿的是日韩系时装,上网用Google,手机上台不是Peoples就是3。抢iphone。要看书,就去流行小说区,买书就去商务、大众、天地、三联,看杂志吗? 忽周、壹周、3周刊。去主题公园? 那只有海洋公园跟迪士尼。

  因为这个城市已渐渐失去自己独有的文化,外来文化填补我们的空白,继而吞食我们仅馀的一块东西,於是我们渐渐也失去自己的特色。单是书局就是一个好例子。二手书店渐被淘汰,大家都喜欢去有空调、将书分类妥当的大型书局,就算真有人想去那些旧式书店闯闯,亦不懂要怎麽去了。

  没有文化。文科生读的就是文化、历史、文学,都是转不出一个钱的东西,如此一来,一个文科生要选系,还能碰上多大的困难? 只有一堆极有限的选择。这也好,将范围收窄了,用不著三心两意。

  最後,林春用了一天就搞定了选系的问题。陈秋当初跟他约好,要等林春想好选择,他才会将自己的选择告诉林春。现下,他们在学校交换选科表,戴志和李旭分别站在他们身旁,八卦著他们的选择。

  「哈,被我猜中了,秋秋的first choice果然是C大BBA! 但我倒想不到你将C大英文系放第二位,虽说你英文一向不错。」戴志站在林春的桌旁,一手支著桌面,一手压住林春的椅背,半罩住坐下来的林春。

  李旭抱著胳臂,半俯下身看陈秋手上、林春的选科表,呆了一会儿才说 :「真是让人大跌眼镜。林春,你当初不是说过选K大吗? 到头来你却将两个C大的系放在前头。」

  「想清楚之後,我还是较喜欢C大。」林春淡淡地说。K大的竞争意识太强,一向不喜欢跟人争的他若是进了去,日子定会过得不如意。林春现在能看清一点,世人吹捧的好,不一定就是好,正如K大,是港人心中的最高学府,可是不一定适合自己。只有适合自己的,才是好。

  因此,他选了C大的心理学系、中文系及文化研究系。

  「其实我想选Fine Arts的,无奈我又不懂画画,也没有美术天份。也许进到大学之後,有机会再副修Fine Arts。」林春笑说。

  「你不是想做公务员吗?」陈秋笑得捉狭,托著头,觑著林春。自从跟陈秋做过爱,林春便发现自己在他面前能镇定一点,不会动不动就害羞起来,也能对上他的眼睛而不会脸红。他迎著陈秋的眼光,徐缓说 :「我还是比较喜欢人和事。我喜欢观察。至於做不做到公务员,谁知道呢,式者我忽然又不想做了。做现在想做的事比较重要,不是吗?」

  「那也是。不过,这文化研究读的是什麽?」李旭问。林春竟然耸耸肩,说 :「老实说,我也不太知道。但我见这个系读的东西包罗万有,连fine arts、visual arts都有,还有电影文化,我挺有兴趣的,就选了这个,放第三,反正我也没有其他想读的系了。选心理学是因为我喜欢观察人的行为举止,至於中文系,纯粹是因为我喜欢看书,又喜爱文字的美感。」

  「读这些科出来,日後要谋食也困难。」李旭皱眉说。李旭家境只是小康,且下有一个小弟,他这个大哥注定要早些出去工作赚钱,不然日後怎样供李颜读大学? 所以李旭对於前途看得很重,并不是说他市侩,只是基於现实考虑。

  戴志哈哈大笑,忽然一手勒住林春的脖子,当然没下真力气,他说 :「又有什麽所谓。书kai子,只要你快找个『大码头』(注一)养你一辈子就行了! 比如说找个商人养你,你呢,就做个文化人在家专心写书,打理『家头细务』(注二),也是美事一桩。」

  「你在胡说什麽。」林春挣开戴志,因为肤色苍白,所以脸一红起来就十分的明显。

  陈秋哪里会听不懂戴志的暗示,也来一个笑里藏刀 :「商人也挺好的。不过在这世道,做记者也挺不错。戴志伟,你要做热血社工嘛,大不了之後找个记者养养你,那你就能专心一意去普渡众生。」

  林春先是一呆,後来才想起陈心正在C大读Journalism,看见戴志难得噤声的窘样子,林春不禁一笑。就只有李旭单纯,认真地想著他们的话 :「是是,所以我也想去读Journal,梦想是去HK电台工作。但你们也未免太没大志了,什麽找个记者、找个商人养自己,难道你们真打算靠女人吃软饭吗? 再讲,林春,你真去做文化人的话,日後要养家就难了。」

  林春正不知如何回应,戴志就将话接下去 :「李旭,你真打算成家立室吗?」

  「打算! 怎不打算成家立室呢! 日後等王秀明康复了,交了女友後,我李旭才真要大展身手,马上就交个又贤慧又美丽的女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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