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以前的事情?林煜立刻面露同情怜惜与愤慨,想起了姚子清的遍体鳞伤。
“你放心,我们一家都是好人!哥哥们都会对你很好的,再也不会让人欺负你!”林煜总是一副腼腆娇怯的小脸忽然浮现出坚定狠厉之色来,但很快就放低了声音,又恢复了腼腆娇羞的模样,有些不自信的道,“我也会对你好的!”
姚子清心里一暖,虽然知道世事无常,人心多变,但至少这一刻,这个因为身体孱弱而自卑怯懦的少年,对她的保证与心意是至真至诚的。
第九章 找食
正因为知道人性善变,世事无常,更应该珍惜当下。
“嗯。好啊,你一定要对我好!”姚子清笑眯眯的道。
林煜有些惊愕了!他也只是这么一说而已,没想到姚子清居然会真的相信他,不嫌他病弱无用,根本没什么能力对她好。
不过,他很高兴!甚至有些激动!
每一个男孩子在年少之时都会有一个英雄梦,林煜虽然身体不健康,但心里还是比较正常的,自然也不会例外。常年的孱弱病痛,被人保护与照顾,甚至让他比一般少年更加渴望表现自己,体现自己的价值。
姚子清的到来,终于让林煜感觉到他不是家里最弱,最无用,最需要保护照顾的一个。
林煜甚至感觉浑身忽然像是充满了力量,陡然升起一股自豪与自信感,觉得他活着真的还是有那么一点点用处的!
看林煜这样,姚子清也不由得笑了。
作为一个活了不知道多少年的老妖精,又精通医毒之术,自然知道林煜心里的痛楚与渴望,知道林煜的身体属于先天不足,外加后天调理不当,营养不良引起的免疫力底下。若是能好好滋补调养,加上适当的锻炼与恰当的心理引导,还是可以有所好转的。
林煜现在这种心理就很好。
作为一个男孩子,不论身体如何,都应该有足够强大与勇敢的精神,哪能总是一副比女孩子还要腼腆娇羞,怯懦敏感,小心翼翼的样子?何况,他的心理甚至还有些麻木。
“嗯,一定!”
林煜开心的点了点头,苍白的近乎的透明的脸上染了两抹红晕,看起来格外艳丽,美的连姚子清都觉得有些心动。心道,幸亏他是个男孩子,又出生在这样一个落魄的家里,不然绝对有可能成为一个红颜祸水啊!
在溪水这边实在找不到什么可吃的东西,估计早就被林辰他们给找光了。
“我们去那边找找吧。”姚子清两眼晶亮的看着对面道。
虽然只有一溪之隔,但那边的树木明显比这边更葱郁茂密,生命气息与灵秀之气也更加浓郁。
“这样不好吧?”林煜看姚子清脸色似乎还不错,没有他想象中的那么虚弱,听姚子清这么说,漂亮的眼眸一亮,也有些心动,但很快就恢复了黯然与坚定,道:“大哥不让我去对面。说对面太阴冷潮湿,对我身体不好。再说对面的山上真的有许多猛兽,那头买下你的大老虎就是大哥在对面遇见,然后一个人打死的。”
林煜是个乖孩子,是绝对不会为了自己的一时心动而给让哥哥们担心,给哥哥们添麻烦的。同时,他还时刻不忘替大哥向姚子清说好话。
随着这两天的相处,他是真的喜欢上了姚子清,也喜欢上了有人陪伴,想要姚子清留在他们家,这样就和他是一家人了,就能每天陪着他了。他也一点都不觉得自己的大哥差,配不上姚子清。
在林煜的眼睛里,林辰绝对是天底下最好的男人。
越是喜欢姚子清,当然也就越是想要姚子清能成为他最好最亲的大哥的女人。
姚子清再次选择忽视林煜口中关于林辰一个人打死一头大老虎的威猛,也有点害怕去对面遇见危险,她自己或许还有一丁点逃跑之力,林煜只怕连逃跑之力都没有,便也做了罢。
林睿和林瑾早上离开时,可是特意鬼鬼祟祟的偷偷叮嘱过林煜一番什么呢。不用听见,她就知道,他们是怕她逃跑,让林煜看着她。不然,那头买下她的大老虎可就白白浪费了!林煜是绝对不会放心她一个人去对面的。
林煜的身体实在是太差了,连刚刚倍受凌虐,遍体鳞伤的姚子清都不如,回去的路上,因为是上坡,没走几步就大汗淋漓,气喘吁吁了。姚子清也不催促,更没有提出说要帮林煜提着陶罐,以暗示林煜的体弱无用,只是在吸收汲取草木精华之时,会不动声色的给林煜渡一些生命之气。
用了整整一刻钟,他们才慢慢吞吞的回到了木屋外。
姚子清喜欢阳光,不愿回屋去,便也不嫌脏,盘腿坐在木屋后面一个高岗上晒太阳。林煜也实在是害怕了一个人无所事事的在空荡荡,冷清清的房间里发呆,觉得今天身体似乎还不错,便也陪着姚子清晒太阳。
忽然,正在淬炼刚刚吸收的草木精华的姚子清发现,就在她旁边不远有几株植物,看起来有点像土豆,又有些像红薯,不由得有些惊喜。
她已经发现,这个世界与前一世已经完全是两个不同的世界了,比如说这个世界的灵秀之气与生命精华似乎更浓郁一些,还有一种很特殊的能量,估计真的可以用来修炼武功之类的。但这个世界又与那个世界有许多相同或者相似的地方,似乎有着什么紧密的联系。
不知道这几株植物能不能给她带来惊喜。
姚子清跳下高岗,到了几株植物跟前,蹲下身就用手刨了起来。可惜这里毕竟不是真正的田地,土质很硬,而她现在这身体又太弱,刨了好半天也没刨出多大的坑。
“大嫂,你做什么呢?快别刨了!你看看手指都弄伤了!”林煜也跟了过来,看见姚子清的举动,不由得惊疑又心疼,连忙就把姚子清拉了起来。
姚子清嘴角一抽搐,她什么时候成林煜大嫂了?
这人可真是都不经惯,没想到林煜看着挺老实的,居然这么奸猾,这么顺口的就喊起了她大嫂。
有心反驳几句吧?又觉得没有意义,反正她身体稍微好点就会离开的。
而林煜其实也是心里太想,一时顺嘴喊了出来,喊出来之后便后悔了,怕姚子清又会像前两天那样忽然生气,翻脸无情的咒骂闹腾,甚至自杀逃跑。小心翼翼的偷偷瞄了姚子清几眼,看姚子清只是脸色僵硬了一下,并没有生气,不由得高兴起来,被太阳晒得通红通红额脸蛋上还有一个小酒窝——这是不是说,她愿意留在他们家,做他大嫂了?
“你认识这东西吗?”姚子清一指脚下的植物问。
“这是什么?能吃的东西吗?”林煜好奇的看着脚下几棵野草,舔着颜色寡淡发白的双唇问。
在林煜的心里只惦记两样,一样是几个哥哥,一样便是吃了。
第十章 紫薯
“你不知道吗?”姚子清有些疑惑,也不知道这个世界究竟是怎样一个世界,经济农业之类的发达不发达。科技就不用想了,肯定不行,不然不会有如此灵气浓郁的空气。
“不知道。你想要挖它们出来吃吗?”林煜一脸好奇宝宝的问,
因为从小就体弱多病,几乎一直过着足不出户的日子,又被几个哥哥保护的太好,也没有书籍之类的增长见识,所以林煜虽然已经十三岁了,智商似乎也比较高,可心性却很单纯幼稚,甚至不如他两个弟弟成熟。
“嗯。要挖出来。你等会儿。”
林家似乎没有任何工具可以用,姚子清和林煜打了声招呼,便去不远处一片灌木丛边折了一根比较粗硬的树枝,拿了回来撬土。
姚子清还不知道,她现在这副皮囊和前世完全不同,虽然也很漂亮,但却显得有些娇美,眼角微微向上斜挑,甚至有些妖娆,又正值二八年华,从小就出生在富贵人家,保养的细皮嫩肉的,做出这么矫健利落的汉纸行为,显得很违和的。
林煜看姚子清这样,也不由得心动,他一个男孩子,总不能还不如一个女孩吧?
这几天照顾姚子清,已经无形中让林煜觉得自己至少比姚子清强大一些,姚子清比他更娇弱,更吸引照顾。便也折了根树枝,不顾自己累的满头大汗,硬是将一株植物的根茎给挖了出来。
果然,这种植物的根茎也是块状的,呈紫色,有点像土豆,又有点像红薯,估计可以当做一种淀粉含量较高的食物来吃。可惜现在还没有完全成熟,水分太大,热量不足,最多可以当水果来吃。
姚子清拿起一块根茎,去房间里,用林煜打来的水清洗了一下,轻轻的咬了一口,尝试了一下,味道水水的,不怎么甜,但也没有异味,无毒,完全可以吃。不过不可以生吃。
林煜像姚子清的尾巴一样跟着姚子清,见状也拿起手里一个根茎就要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