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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轩给东洲城定的开张日子在正月十二,为的是赶在正月十五之前开张。
而正月十五在东螭国是个大节日,那一天不但有花灯会,而且是唯一一个未婚男女可以光明正大的约会的日子。就算是那些被养在后院里很少出门,偶尔出门还要带着帷帽面纱的千金小姐们也会相聚逛街。
在那一天和之前的数天,胭脂水粉,首饰布料一类的东西肯定会有一个需求高峰。
金宝他们必须赶工,制作出一些东西出来。和姚子清在十里镇的‘红妆’一样,楚轩也选择了大小‘红妆’的经营模式。大红妆非精品不卖,主打高端市场;而小红妆则讲求物美价廉,主打中低档市场。
要论赚钱,肯定是大红妆赚的多,但小红妆却能给大红妆造势,拓展名气。
大批量的制作,光用木盆浸泡花瓣显然不够用,池子越早修出来越好。而且到时候,给小红妆的货物,姚子清只需在一池子滴一滴草木精华液就行;大红妆则可以用陶盆或者木盆浸泡花瓣,按照需求滴一滴,甚至数滴草木精华液。
初春的天气,春雪刚刚消融殆尽。
天气阴沉沉的,冷风吹拂,透着股侵入骨髓的湿冷。
村里看热闹的人渐渐散去,林辰不由自主的就迈步,向着姚子清走去。
姚子清还是那么怕冷,穿着厚厚的棉袄,外面是粉红色的罩衫,深绿色的罗裙,看着圆滚滚的,完全没有了身材曲线,还戴着顶圆圆帽,遮住了大半个脸。这个圆圆帽是新作的,没有夹棉花,只有一层白绫里子,外边是用草绿色绸子做的,用水红色绸子滚着边,红配绿,特别艳俗的颜色,却硬是让她给戴出了新草嫩花一样水灵的色彩。
林辰发现,姚子清不论穿什么样的衣裳,做什么样的打扮,都是美的。
林睿和林瑾只一个不注意,就被林辰丢在了原地,再看林辰那含笑的唇角,看向姚子清时那明媚而又痴迷温柔的眼神,林睿有些接受无能了。
“大哥魔症了!大哥这是怎么了?怎么一下子就……她不会给大哥施了什么妖法吧?”这还是他们大哥吗?
大哥从小就沉稳内敛,恪守规矩,连父亲都经常嫌弃责骂他像个小老头。好在,他在学习练武方面还是很聪明勤奋,让父亲很满意的。
就在昨天时,大哥和姚子清相处时还规规矩矩的,生怕在他们跟前表现的暧昧了。怎么昨晚忽然就……今天更是整个人都变得不太一样了。容光焕发不说,人也似乎开朗洒脱,肆意大胆了许多。
“二哥,你……?”林瑾眼神复杂的看着大哥,今天的大哥一身墨绿色的长袍,是姚子清和林煜做的,很合身,使得他本就高大挺拔的身材越发有种无以言表的英武气质,剑眉星目,鼻梁挺直,脸型俊美,连双唇和下巴都很好看……不得不承认,大哥比他们几个都更有男人味。
“我怎么了?”林睿好奇的问。林瑾可不怎么敬重他这个二哥,也不经常喊他‘二哥’,很多时候都直呼他名字的。
“你就装傻吧!不要以为我看不出来,也不要以为大哥看不出来,就算是林冽和小五,也都看出来了!你其实和我们一样!没准,林冽那个傻小子就是学我们两个呢!你知道的,他一直很崇拜我们两个,觉得我们两个很聪明。我一个人有那种想法也就罢了,连你也一样,他自然也会产生我们俩个一样的心思,并且觉得这没有错。”林瑾忽然阴沉着脸,讥讽的冷声道。
“你这是什么意思……你……我……!”林睿被林瑾没头没脑的话说的脸色骤然赤红,有些激动,矢口就要否认,又想要撒谎,但从来都伶牙俐齿的他,却没来由的心虚起来,“我当初说过的话,是不会更改的!何况,大哥若是愿意也就罢了,可大哥明显不愿意。我们怎么能这么自私?……我宁可一辈子打光棍,也不会那么做的!”
“其实,这种事真要想开了,也没你想的那么不好。想当初,袁侍郎不就是和他几个哥哥共娶一妻吗?后来发达了,当了大官,也没有再另娶。又有多少人小瞧他了?听说,他们家很穷,父母早亡,是几个哥哥供他读的书,若不是几个哥哥共妻,一家人始终是一家人,哥哥成家以后,有了嫂子,怎么可能齐心协力的把他一个穷小子供成探花郎?如果我们也不分家的话……你也知道,我们如今的情况看着烈火烹油,实则前途未卜,又有着这样的身世,反正她已经知道我们的事情了……”林瑾原本温润的眸子变得漆黑,宛如两个深不见底的旋窝,闪烁着执着的光彩,声音前所未有的冷静,徐徐道来。
“你闭嘴!不要再说了!就算大哥同意,也要那个女人愿意才行。这样的话以后不要再说了!林冽既然长大了,知道想女人了,我这就想办法给他找一个好了。若是你担心我们的身世前途,就干脆也给他买一个女人好了。”林睿厉声打断了林瑾的话。看远处有几个人似乎听到了他们的争吵,忽然转身,大踏步的就向着家里走去。
“你这么会说,为什么不先给你自己买个女人?你是老二,大哥之后不就是该你了吗?哪能你这个哥哥还没有成家,就让弟弟先成家的?”林瑾根本不怕林睿的疾言厉色,不疾不徐的跟着林睿的脚步,声音平静之极,但林睿却感受到了他的疯狂与执拗。
这话很熟悉,正是当初林辰想要让姚雪儿给林睿他们几个中的一个,或者他们几个一起做女人时,林睿说的话。
林睿他们几兄弟很早就知道,林瑾大多数时候都是个老好人,但是他这个老好人骨子里却有种不经常显露的疯狂与固执,一旦生了气或者犯了牛脾气,绝对是不管不顾不听劝,九头牛都拉不回,不撞南墙不回头,撞了南墙也未必回头。
在渔阳村时,有一次林文和林宝被几个大点的孩子欺负了,林瑾上一户人家家里评理,结果那家人根本不讲道理,一味的护短,且态度嚣张,那家有个二十好几了还打着光棍的儿子,更是口无遮拦,耍狠吓唬人。换做一般人,看形势不对,难免会胆怯或者另想办法,可林瑾却脾气上来了,反而像弹簧一样,对方越蛮横就越不服输,结果被那光棍打了个半死,若不是大哥得着信干了去,救下了他,他那次只怕连命都丢了。
再后来,大哥心疼愤怒之下,把那家人都给打了一顿,还不小心打断了那光棍的腿。那家人不服气,纠缠不休,还要告官。他忍着肉痛,花光了家里好不容易攒下的全部积蓄,软硬兼施,上门谈判,才总算了结了那件事。
事后,林瑾也对那次的事情始终不认为自己错了,只是觉得连累了大哥,才难免后悔愧疚而已。
虽然,那一次大哥一怒之下,做出的事情比林瑾还要严重。但他知道,大哥那只是心疼弟弟,是出于血性才那么做的。如果不是林瑾被人打了,他是不会那么不计后果的。
这种疯狂固执,宁折不屈,一条道跑到黑的人只是林瑾。
但是,林睿怎么都没有想到,有一天林瑾会把他的疯狂与固执用到这种地方。
林睿其实早就知道,林瑾对她有那种想法。但他虽然被许多人认为是几兄弟里最精明干练的一个,但在这方面却比有着书生式浪漫情怀与鬼心眼的林瑾,以及遵从本能,有些兽行的林冽还要晚熟与懵懂。
一开始,他似懂非懂,不愿意管那种事。
后来,他隐隐的发觉,他的心态好像也有些不对劲了,所以更是尽量躲在十里镇,东洲城,只想着挣钱,想着其他,尽量不往那方面想,甚至极力否定与不承认他的心思。直到后来,几起几落之后,偶尔也会深思,觉得他当初太过极端了,其实他们兄弟几个学林岳家,不但没什么不好,反而有很多好处。
如果真要那样,他们就不用分家,不用再为以后有了自己的小家之后离心离德而担忧。
他也曾想过,他们家现在这样子真的很好,能一直这么过下去也不错。
但是,他看得出,大哥不愿意,她也没有那个想法。他是个自尊心极强,还格外保守害羞的人,自然不会像林瑾这样大胆而自私的表露自己的想法,让大哥为难,自己也没脸。
林瑾这个想法应该从第一次见到她就有了吧?压抑到现在,几起几落,最终没能压制住,也没能想得通,以他那疯狂固执的性格,林睿还真有些担心。
不过,林瑾的疯狂固执在那女人跟前,怕是不会管用吧?她记的好几次她都对林瑾发作了,那眼神连他都觉得吓人呢。虽然她现在脾气好多了,但是那一面应该只是被她暂时藏起来了而已,不是消失了。但是林瑾那弹簧一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