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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大。且,姚子清还彻底治好了他们的暗伤,林辰还毫不保留的教他们武功与兵法,这都是他们无比渴望得到的东西。
高武听到声,也连忙走了出来,恭敬的低头行礼,“大爷!大奶奶!四爷!五爷,你们来了?”
高朗见状,也肃容行礼,“大爷!大奶奶!四爷!五爷!”
姚子清毫不掩饰的点了点头,高武本性就很淳朴厚道,高朗却是桀骜不驯,野性难驯,如同一头圈养着的狼崽子,随时都有可能露出锋利的爪牙,释放出暴戾的本性。但是,这段时间里,他们显然都驯服了许多。
“不必多礼。”林辰微笑着点了点头,也对高武和高朗的变化与表现很满意。
“大高,小狼,我们这次来是打算住上几天。”林冽道。
林煜还是和以前一样,对待外人时,一言不发,连呼吸都微不可闻,宛如一副寂静无声的画中仙子。朴素干练的打扮,也无损于他的美与气质。
“大爷,快屋里请!”高武避让在了一边。
林辰几人也不愿意在外面停留,走进了木屋里。木屋里,高家兄弟正在做晚餐。以前带来的米面没剩多少了,所以他们做的是炖肉。肉是几天前打死的一头麋鹿。
因为当过兵,高家兄弟不像大多数男人那么邋遢,但毕竟生性粗犷,绝对算不上会过日子。地上一片泥泞与尘土,因为火塘里烧着火,屋子里烟气弥漫,乌烟瘴气。这段时间陆陆续续添置的一些家具也摆放凌乱。
“大爷,不知道你们来。我们现在就把这些挪到小屋里去。”高武有些惶恐尴尬的道。立刻就要动手,把锅灶挪去外面新盖的两间小点的木屋去。
高朗也动手,收拾归整起了摆放凌乱的家具。
“不要了。明天再挪吧。你们做的什么吃的?”姚子清阻止住了高武。
“你们再煮肉?好像已经熟了!”林冽盯着火塘上的铁锅道。嘴角半年都没有挨饿,他对吃终于不再那么近乎病态的贪婪,但受不了挨饿的性子还是没有改变。
“是麋鹿肉。我们胡乱做的,只能填饱肚子,不好吃。”高武有些脸红的道。姚子清和林辰做的东西,他们都吃过,比那个在行军之时还讲究精细生活,带着舞姬美妾与厨子的刘嘉宝那里吃过的宴席都要好吃十倍。就是林瑾和林文的吃的,都做得很好吃。就是他们,吃过一次都要馋好几天。
“凑合着吃吧。”林冽虽然嘴角嘴也养的刁了许多,但对于吃饱的渴望永远比吃好要强烈。
林辰和姚子清相视一眼,也决定凑合一顿。
但是,林煜看了看姚子清,又看了看大哥,垂下了眼帘,虽然没有说话,但显然不太情愿。
据说,战王是个天上的军人,哪怕出生高贵,从小锦衣玉食,性情也格外粗犷铁血,很爷们。但是林睿、林瑾、林煜三人的生母,曾经的战王夫人却是个非常高傲,有品位的女人。所以,林睿、林瑾和林煜虽然表面上性格迥异,但在生活品味上都属于精细讲究型。
林辰看了林煜一眼,只得道:“这些是你们给自己做的吧?不够我们这么多人吃啊。这样,你们先吃,吃完了我给我们自己做。”
高武和高朗虽然知道他们先吃不礼貌,但也知道他们做的东西太粗糙,便也不再多言,和林冽三个人一起大吃特吃起来。
林冽吃的高兴,从他背着的筐子里取出一坛子酒,竟然和高家兄弟喝上了。
姚子清脱去穿了两层的棉袄外边的夹袄,帮着林辰一起动手,检查了一下食材,发现高家兄弟这些天收获并不多,只剩下一条鹿腿。
天已经黑了,大山里的温度早就下降到了零下十几度。
将林冽和高家兄弟赶到了一边,让林煜在火塘边烤着,姚子清看他们煮过肉的汤还算干净,就连调料都只放了一点盐。便炒了一点麻辣底料,将带来的白菜切丝,萝卜切片,又兑了一些调料,吃起了火锅。
正好,她觉得冬天吃辣味最好,这次带了一些干辣椒和辣椒面。
东洲在冬天时,蔬菜匮乏,只有白菜萝卜两样,加上鹿肉也只有三样菜。但他们都是连饿都挨过的人,哪怕现在讲究了一点,终究不是真正的娇气人,吃的倒也高兴。
林冽看着眼馋,也凑了过来,还高家兄弟一起来吃。
“这怎么好?我们吃饱了。”高家兄弟都连忙推辞,林冽虽然为人赤诚,没有架子,可这里还有林辰他们呢。不说林辰当关了老大与大家长,哪怕笑着的时候都有股子威势。就说姚子清,也是个和二爷一样难缠的主。还有五爷,别看在几个哥哥和大嫂跟前装的比小白兔还乖,可背过人之后那清冷而又隐含暴戾的神色,更是令人胆寒。
“林冽既然喊你们了,你们就来一起吧。”林辰看了一眼高家兄弟道。
姚子清也似讥讽一样笑道:“大高,小狼子,你们就不要装模作样了。林冽的肚子有多么大我们还能不知道?你们两个人的吃的,加了一个他,你们能吃饱才怪呢。你们是不是忠心,是不是对我们够恭敬,可不是看你们装的有多么卑微,而在于你们的心。男人家家的,这么扭捏做什么?”
“噗哈哈……”林冽哈哈大笑,“就是!你们两个还不如我大嫂爷们呢!既然我大嫂都这么说了,还不过来!我们家也就这么几个人而已,那那么多讲究?说起来,你们如今不也和我们是一家人?”
姚子清黑线;林辰、高武和高朗齐齐无语;林煜动作一滞,眉宇间露出嫌弃之色,他真的不想和高家兄弟一个锅里吃饭啊!不过,想想大嫂和四哥刚才说的话,他立刻放松了身子,装作若无其事。他也是男人,不能扭扭捏捏的穷讲究,让大嫂和四哥笑话了。
“嘿嘿。”高武红着脸笑了一声,走了过来。
高朗也强压着心里的羞恼,走了过来。虽然这个女主人还是和二爷一样,说话格外刺耳,但正如四爷所说,人却很豪爽,比起许多男人都爽快。不得不承认,他还是有些感动的。虽然他们沦落到了与人为奴的地步,但这家人真的很不错。
……
吃完东西,刷锅洗碗的活,自然被高武抢着做了。
林煜早就疲惫不堪,见这房子里那张大床已经被分做了两张,应该是高家兄弟一人一床,便去收拾了一床,将原来的被褥叠了起来,取出他们上一次来时盖得被褥,铺在了床上。虽然不愿意承认,怕显得矫情,不够爷们,但他真的有洁癖。
“走!今晚我和你们一起睡!”林冽也早就瞌睡了,取出他上一次来时盖得被子,喊上高家兄弟就要走。
只是,他们今天来时没有带被褥,被褥缺了一床。
林冽倒是粗中有细,发现之后便将他用的被褥留了下来。他这人最不讲究了。相较于林辰的宽容与装逼,他是真的没有一点洁癖,正好可以和高家兄弟三个人用两床被褥。他本来打算把林煜也带去小屋子里,他们几个男人一起住的。可林煜此时真的是宁可不装做很爷们,也不愿意和高家兄弟一起去住。
“大嫂,你和大哥用我的被子吧。”林煜有些讨好的把自己的被褥送给了姚子清。他和林冽的被褥都是上一次进山时带来的新被子。一样的用法,他的被子还干净的像没有用过一样,林冽的却不知道怎么搞的,已经很脏污了。
姚子清接下了林煜的被子,她其实也有些洁癖的,只是意志上能克服而已。
林辰心里很不痛快,这个小五,都这么大了,看他最近变化挺大的,简直像变了一个人,今晚怎么又这么娇弱幼稚啊。不跟着林冽一起去,反而留了下来。他和子清又要什么都不敢做了。可是表面上还不敢表露,怕林煜心理太脆弱,受了伤害,不高兴。
唯一让林辰欣慰与惊讶的是,一向很爱感觉的林煜居然用他的被子换去了林冽的被子。不过,仔细一想又觉得没什么。林煜虽然爱干净,但对自己人却一点都不嫌弃。估计林冽哪怕满身粪土,在他眼睛里也比干净整洁的高家兄弟干净。
木屋里没有暖阁和暖炕,他们便点了整整三个火塘。
这一晚,他们都没有练功,钻被子里捂严实了,便不愿动弹了。
在木屋里住了一夜,第二天一早,林辰、林冽和高家兄弟便不顾天冷去打猎了。当然,东洲一代的天气本来就不是很冷。哪怕是在大青山里,白天时温度也能达到十度左右,夜晚最冷时也不过十几度。
姚子清便又带着林煜去林子里‘找黑参’。
据说,大青山里长有不少黑参,运气好的话千年黑参都有可能遇见,实际上,姚子清是想用乘机汲取一些草木精华,采集一些生命之气。这两样东西能增强她的体质,让她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