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狱中杂记》,因是作者亲身经历,以往的忧惧和愤慨记忆犹新,文章记狱中种种黑暗现象,真切而深透,议论也较少迂腐气。虽名“杂记”,却条理分明,文字准确有力,可以见出方苞文章的功力。但这在方苞散文中属于特例,不能代表其一般特点。
刘大櫆(1698—1779)字才甫,一字耕南,号海峰。晚官黟县教谕,有《海峰文集、诗集》。他因文章受到同乡方苞的嘉许而知名,并师事方苞,又为姚鼐所推重,在“桐城派”的形成中起着承先启后的传递作用。同时,他也是“桐城派”与“阳湖派”之间的桥梁,“阳湖派”首领恽敬、张惠言都是他的再传弟子。其文论主要见于《论文偶记》,对方苞之说有新的阐发。他进一步探求了文章的艺术形式问题,讲究文章的“神气”、“音节”、“字句”及相互间的关系,有云:
“义理、书卷、经济者,行文之实;若行文自另是一事。”认为文章真正可以讲究的,是在“行文”的“文法”上。就文法而言,“神气者,文之最精处也;音节者,文字稍粗处也;
字句者,文之最粗处也。……神气不可见,于音节见之;音节无可准,以字句准之。音节高则神气必高,音节下则神气必下,故音节为神气之迹。”他的意思,是以音节即文章的韵律感为关键,通过音节来表现神气。刘大櫆本人的文章,大都铿锵上口,音调高朗,有韵律之美。如《息争》、《观化》等,均有此特色。这一种主张和文章特点,对后来桐城派文人的影响颇大。
刘大櫆虽然并没有脱出方苞的范围(他是把“义理”作为毋庸置疑的前提来看的),但通过对“神气、音节”的强调,表现了对文章的美感因素的重视。后来姚鼐在这方面又有新的阐发,我们放在后面再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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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清代前期小说
清代前期小说承续晚明小说兴盛的局面,不仅作品数量众多,艺术上也有一定的成就。这表明随着文化的渐渐普及,民间对这一类娱乐性读物的需求仍在不断增长,而文人喜以小说摹世态、抒性情的风气也依然存在。但经过明代末年个性解放的思潮遭受挫折,再经过明清易代的历史动荡,文人的性格已不再有晚明时代常见的狂放恣张,而多了些压抑和扭曲,这在小说中也以曲折的、有时是不自觉的形态表现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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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聊斋志异》等短篇小说
清代前期沿承晚明风气从事白话短篇小说创作的主要是李渔(1611—1680)。他字笠翁,又字笠鸿,别署笠道人、湖上笠翁等,浙江兰溪人。明末曾多次应乡试,均不第,于是不再以功名为事;清初移家杭州,后迁居金陵,靠开书铺印行通俗书籍、组织家庭戏班巡回演出于官绅之家谋生。他才思敏捷,为人机智,又善于顺遂时俗,结交广泛;他常以半真半假的戏谑态度看待正统的价值观,却很重视生活享受,在饮食、器具、服饰、花木种植等方面,提出许多艺术化的讲究。他的身份是兼为清客和文化商人,依附于高级士大夫阶层却又游离于正统规范之外。其著述颇多,有短篇小说集《十二集》、《无声戏》,诗文集《笠翁一家言》,剧作《笠翁传奇十种》等。
李渔小说的内容,无非是怜才喜色一类的恋爱和婚姻故事,而且有许多传统伦理的说教和因果报应的解释。但有两点是值得注意的:其一,李渔自己绝非正经的“名教中人”,他的“正经”话,往往说得很滑稽。如《夏宜楼》中一段奇论,说:“男子与妇人交媾,原不叫做正经”,只因可以生儿子,才成为“一件不朽之事”,反讽的味道甚浓。又如《合影楼》开头一节,力主防止青年男女的接触要彻底,因为他们一旦动了念头,即便“玉皇大帝下了诛夷之诏,阎罗天子出了辑获的牌,山川革木尽作刀兵,日月星辰皆为矢石,他总是拼了一死,定要去遂了心愿”,倒是在说“情”的不可阻遏和禁欲的无效了。其二,李渔小说的情节大都不落陈套,构思巧妙,文笔幽默,富于喜剧气氛。他自诩“不效美妇一颦,不拾名流一唾,当世耳目,为我一新”(《与陈学山少宰》),并非虚夸。有些故事是写得很动人的(如《合影楼》写一对青年男女的痴情),可以说承续了“三言”、“二拍”的传统。
实际上,李渔确实受晚明思潮的影响较深,只是受了时代的压抑,常用荒诞的眼光来看人生,他写小说又主要是为了卖钱,所以把精力太多地放在离奇的情节上,而削弱了反映生活的深度和力度。
从总体上看,清代前期白话短篇小说已处于衰退状态,而同时有不少著名文士对文言传奇的写作表现出更大兴趣。康熙中叶,张潮汇辑《虞初新志》二十卷,收录周亮工、吴伟业、魏禧、徐芳、陈鼎、钮琇等人的作品一百五十篇。它的内容比较多样,其中有些是历史上实有人物的传记,如《徐霞客传》、《冒姬董小宛传》等;有些是奇闻逸事的记载,如《鲁颠传》、《刘医记》等;有些则是假鬼神以述人情,如《记缢鬼》、《鬼母传》等。
《虞初新志》所收均为明末唐初人的作品,有鲜明的当代性,常常反映出时代生活的色彩。如卷十九所收比利时传教士南怀仁的《七奇图说》,介绍世界“七大奇迹”,这是中国与世界接触留下的痕迹。有些记鬼神之事的小说具有较浓厚的人情味,与《聊斋志异》近似。如李清的《鬼母传》,写一怀孕女子暴殒后在墓中产儿,其鬼魂仍每日清晨到市中买饼育儿,写母子之情生死难绝,殊为动人。
记述鬼怪灵异故事传闻的文言小说作为表现奇思异想和抒发幽怀的手段,晚明以来在文人士大夫中甚为流行,这一文体至蒲松龄的《聊斋志异》发挥到极致。
蒲松龄(1640—1715)字留仙,一字剑臣,别号柳泉居士,山东淄川(今淄博)人,他出身于一个久已衰落的世家,其父因科举不显而弃儒从商,却仍不能忘怀于光复门庭。蒲松龄从小随父读书,十九岁时以县、府、道试三个第一补博士弟子生员,得到学使施闰章的称扬。自此文名大振,而自视甚高。但他此后的科场经历却始终困顿不振,一直考到六十多岁,才接受老妻之劝,放弃了仕途幻想。又到七十一岁时,才援例得到一个已经无意义的岁贡生名义。在蹭蹬科场的数十年中,他先是做过短期的幕宾,后来长期在官宦人家为私塾教师,以为糊口。大致从中年开始,他一边教书一边写作《聊斋志异》,一直写到晚年。书未脱稿,便在朋辈中传阅,并受到当时诗坛领袖王士禛的常识。除《聊斋志异》外,他还存有相当数量的诗、词、文、俚曲等,今人编为《蒲松龄集》。
《聊斋志异》近五百篇,实际包含两种不同性质的作品:
一类篇幅短小而不具有故事情节,属于各类奇异传闻的简单记录;另一类才是真正意义上的小说,多为神鬼、狐妖、花木精灵的奇异故事。两类在篇数上约各其半,但也有些居于两者之间。这些作品的材料来源,据作者于书前的《聊斋自志》中称,一是他“喜人谈鬼,闻则命笔”,一是“四方同人,又以邮筒相寄”,如此长久积累而成。另外,相传蒲松龄常在路边备烟茶供行人享用,趁机与之闲谈,搜罗记录异闻传说(见邹彛度杪侍浮罚獠惶尚牛读恼疽臁分心谌荩行矶嗬醋悦窦浯牛蚴俏抟傻摹
蒲松龄的思想感情是很混杂的,这也造成了《聊斋志异》内容的驳杂不一。这可以从几个方面来分析:其一,他才华出众而毕生潦倒,在科举中经历数十年的精神折磨,而又以低贱的塾师身份坐馆于缙绅富贵之家,这一切造成他心理上极大的压抑。这种压抑经常表现为对不合理的社会现实的尖锐抨击,但有时也表现为对某些野蛮、阴暗现象的兴趣(如《犬奸》就是显著的例子)。其二,他对许多社会问题的理性的看法实在并不高明,因而,当他以现实人物为小说主人翁时,每每宣扬陈腐的礼教,如《耿十八》、《金生色》等篇,都对妇女不能守节大加鞭挞,甚至认为她们活该得到悲惨的结局,而《杜小雷》又写一妇女不孝顺婆婆而化为猪,县令捆之示众,亦立意殊恶。至于宣扬轮回报应,更是处处可见。但是,作为一个情感丰富、想象力出众的艺术家,当他在完全是幻想的境界中描写狐鬼的形象时,却又写出了本属于人类的许多美好的向往。当然,《聊斋志异》中占主导地位的作品,是批判社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