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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新乐府序》)的纲领时,才算真正形成。但也正是因为他们不以一种鲜明的理论为指导,故其乐府创作的内容较为宽泛,而不仅仅是政治性的。元、白一方面以鲜明的理论和关涉政治的尖锐性推进了新诗潮的高涨,而且以白居易而言,其创作成就也显然高于张、王,但他们的诗受政治理念的影响也更为显著了。
元稹(779—831)字微之,河南(今河南洛阳)人,十五岁以明经擢第,元和元年(806)登才识兼茂明于体用科第一名,授左拾遗,历仕监察御史,因触怒宦官被贬。元和十年(815)回京不久又被外任通州司马,后召回。自此仕途顺达,长庆二年,曾短时期任宰相(工部尚书同平章事)。以后又任过浙东观察使、尚书左丞、武昌军节度使等高职,五十三岁时死于任上。有《元氏长庆集》。
元和四年(809),元稹看到李绅所作的“乐府新题”二十首,觉得“雅有所谓,不虚为文”,所以深有感触,便选了其中特别与现实弊病有关的诗题创作了《和李校书新题乐府十二首》。其中,《上阳白发人》写民间女子被囚禁深宫,空耗青春年华;《华原磐》以两种乐器的对比,暗指君主不辨正声邪声,而小人佞言媚上,导致天下大乱;《五弦弹》借五弦比五贤,希望君王征召贤人,调理五常;《西凉伎》写边陲的繁荣与衰败变化,指斥“连城边将但高会”,却不能安定边疆的现象;《法曲》写安史之乱前后习俗变化,痛惜雅正习俗的消失……。可以看出,元稹的乐府诗是针对现实政治而写的,他所涉及的面很广,但内容庞杂,既有对安史之乱以来社会变迁的反思,有对百姓疾苦的同情,也有儒家礼乐治国思想和大汉族主义。它反映了士大夫对国家命运的忧患意识,而这种意识又同儒家所谓“正礼作乐而天下治”、规劝君主以整顿伦理纲常为治国之本的思想密切相联。由于这是从理念出发来写的诗,所以在艺术上很粗糙,议论多而缺乏形象,语言也较夸饰浮靡,不够简洁生动。倒是此后所写的另一些乐府诗,还显得稍为深入,如《竹部》反映了伐竹人历经艰辛却因官家赋税而忍受饥饿的生活,《织妇词》记述了劳动妇女因为有纺织手艺反而被限制不准嫁人、不能享受人伦之乐的悲惨情景,以“羡他虫豸解缘天,能向虚空结罗网”这样绝望的呼号写出了她们的痛苦心境。这些诗,虽然仍是出于政治理念,但多少有些真实感受,语言也还简洁明快。
元稹一方面在理念上肯定杜甫式的“直道当时语”(《酬李甫见赠十首》之三),肯定诗歌要“刺美见事“(《乐府古题序》),但另一方面在更多的创作中,却并不能遵照这种原则。他早年因诗传唱宫中而被宫中人称为“元才子”(《旧唐书》本传),这大抵是些艳丽的小诗,如白居易所称赞的那样,“声声丽曲敲寒玉,句句妍辞缀色丝”(《酬微之》)。这类诗其实才是元稹真正爱好和费心创作的,所以在情感表达的细腻、意象色彩的明丽上很有特色。而且元稹受大历、贞元诗风影响较深,如作于少年时的《清都夜景》和后来的《月临花》、《红芍药》等,都运用了细腻的语言技巧来表现内心细微婉约的情感。以《落月》为例:
落月沉余影,阴渠流暗光。蚊声霭窗户,萤火绕屋梁。飞幌翠云薄,新荷清露香,不吟复不寐,竟夕池水傍。
另如《春晓》:“半欲天明半未明,醉闻花气睡闻莺。狋儿撼起钟声动,二十年前晓寺情。”把诗人在朦胧的回忆中心旌摇荡的情怀刻画得十分感人。而元稹最为人称道的是悼亡诗,写得情深思远、哀婉动人。如《遣悲怀》三首之一:
谢公最小偏怜女,自嫁黔娄百事乖。顾我无衣搜荩箧,泥他沽酒拔金钗。野蔬充膳甘长藿,落叶添薪仰古槐。今日俸钱过十万,与君营奠复营斋。
在上述体制较短的小诗外,元稹还写了不少长篇排律。他素有此好,十六岁时所写的《代曲江老人百韵》,即长达千字,在与白居易等结为好友后,互相唱酬,争奇竞巧,更写了不少这种长律,动辄百韵,少也三十韵。这是为写诗而写诗,一味铺陈排比,是最没有诗意的押韵文字。可是,在《酬乐天余思不尽加为六韵之作》中,元稹却不无自矜地注道:“乐天曾寄予千字律诗数首,予皆次用本韵酬和,后来遂以成风耳。”
因为这种诗可以显示博学强记、显示铺排的本领,所以在当时颇有影响,造成了一种玩弄文字游戏的风气。其实,这种诗在艺术上还比不上那首二十字的《行宫》:“寥落古行宫,宫花寂寞红。白头宫女在,闲坐说玄宗。”
艳丽而浅近的小诗和铺张排纂的长律,在元和时风靡一时,被称为“元和体”诗。元稹自己曾说过,前者是自己“屡为小碎篇章,以自吟畅”,想从律诗中找到一种“思深语近,韵律调新,属对无差,而风情宛然”的诗歌境界,后者则是与白居易“戏排旧韵,别创新词”,“欲以难相挑耳”(《上令狐相公诗启》)。但前者虽有些佳作,却不能说达到了目标,后者本来就没有真正诗歌意义上的目标。后来,元稹在仕途上一帆风顺,政治上日趋保守,虽也写下不少闲适诗篇,但大多只是谈佛言道,排遣个人情怀,表现一下自己的高雅与清旷而已。
比起元稹,白居易对新题乐府诗下的功夫要大得多,影响也大得多。一方面,他对诗歌创作有一套系统的看法,另一方面,他的新乐府不仅反映的社会生活面更广,在内容上表现得更深入,而且在语言上也形成了独特的平易浅切、自然生动的风格。因此,在这一诗潮中,他无疑是最重要的代表人物。
白居易(772—846)字乐天,下邽(今陕西渭南)人。他少年时代是在战乱中度过的,十二、三岁便离乡到越中避乱。
德宗贞元十六年(800),他考中进士,贞元十八年应拔萃科考试,被授秘书省校书郎,与元稹一道开始了仕宦生涯。
元和元年(806),在应制举时,白居易曾和元稹闭门思考现实社会的种种问题,写下了七十五篇“对策”,这些后来被编为《策林》的政治短论,涉及了当时社会各方面问题,其中如反对横征暴敛,主张节财开源,禁止土地兼并,批评君主过奢等等,都反映了他们对社会的责任感和对政治的参与热情。这一年,他被任命为盩厔(今陕西周至)县尉,不久召回长安任翰林学士,元和三年至五年任左拾遗。
任左拾遗的三年,白居易从他的正义感和政治上的进取心出发,对时政提出了强烈的批评。他屡次上书,反对宦官掌兵权,指责皇帝的过失,又创作了包括《秦中吟》、《新乐府》五十首在内的大量政治讽谕诗,对这段在其政治与文学生涯中最有光彩的历史,直到几年以后白居易还颇为自豪。
元和五年(810),白居易任满改授京兆府户曹参军,次年因母丧而回乡守制三年,然后返长安,任左赞善大夫。这时,他的政治热情似乎开始消退,对闲适宁静生活的兴趣滋长起来了。恰恰两年后,宰相武元衡被平卢节度使李师道的刺客刺死,白居易上书请捕刺客,反而因越职言事而得罪,贬为江州司马。这一次打击,使他早年生活理念逐渐动摇,而向佛道思想靠近。他在庐山东林寺建了草堂,礼佛参禅,走向了独善其身式的闲适自娱。
此后,他又任过忠州、杭州、苏州刺史,秘书监、河南尹、太子少傅。越到晚年,他心中受佛教的浸染就越深,最后他闲居洛阳,与香山寺僧人结社,捐钱修寺,自号香山居士。七十五岁时卒于洛阳。有《白氏长庆集》。
白居易对于诗歌的见解形成于元和初年,在他与元稹“揣摩当代之事”而写成的《策林》中,就有一篇《采诗以补察时政》,系统地谈到了诗的功能与作用。首先,他指出诗是人们有感于某种事实而触发了情感的产物,所谓“人之感于事,则必动于情,然后兴于嗟叹,发于吟咏,而形于歌诗矣。”
因此他强调从诗歌中可以了解社会问题,观“国风之盛衰”、“王政之得失”,所以国君应当效法古人,建采诗之官。元和元年以后,这一理论逐渐成熟,在元和四年所作的《新乐府序》中,白居易明确地提出诗应“为君为臣为民为物为事而作,不为文而作也”。他一方面要求君主“欲开壅蔽达人情,先向歌诗求讽刺”(《新乐府·采诗官》),另一方面则要求诗人在诗中反映现实问题,提出讽谏。在《读张籍古乐府》中,他通过表彰张籍来宣扬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