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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ecause_of_love_作者:tangstory-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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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Sherlock的下一个动作是John无论如何也没有预料到的——他突然迅速地倾身而前,保持着微微侧头的姿势,唇角印上他的唇,而后像刚刚一样流畅而优雅地擦过John身边,走进厨房自己倒了杯水,喝了两口,又一阵风似地走出厨房,边走边放下挽起的衬衫袖口,随手拿过椅背上搭的西装外套,望向厨房门口仍回不过神来的人,挤出个惯常那样的、有些讽刺、又有些孩子气的假笑:“不用等我吃晚饭。”
“哦……”John艰难地想起Mycroft方才来访的目的正是要提醒Sherlock晚上准时参与家庭聚餐——他刚刚是不是吻了他??
礼拜六,一个多适合温馨的家庭聚餐的日子——他刚刚他妈的是不是吻了他?!

或许那也算不上一个吻,短暂的,甚至比一秒钟更短,简单的双唇相贴,稍沾即离……但John能感到,感到自己唇角有未干的水渍,而对方的嘴唇干燥……
他该不是真的那么想喝水吧……吻……不,即使他不叫Sherlock Holmes,不懂什么演绎法推理,但用脚趾头想也知道一定不是……吻……冰箱里有下午去超市时,顺便绕路去隔街那家中国餐馆买的外卖……吻……双人份煎饺……吻……或许该给他留几个煎饺做夜宵,鉴于据说在Holmes家的聚会餐桌上,嘴巴的唯一用途只是用来上演一场了无新意的唇枪舌战……吻……唇枪舌战……吻。

Sherlock将西装外套搭在肘弯,蹬蹬地走下楼梯,富有韵律的脚步声渐行渐远。
John立在厨房门口,像台散热不良又同时跑了太多程序的笔记本电脑,彻底死机了。

非常感谢大人们的回复,无以回报,唯有更新=3=
PS,严重感谢JZLucifer大人指出的冷气机BUG,已修改


Hi,大家晚上好!你们今天过得好吗?我过得很好,除了两个小时前被一个男人亲了一口以外。
不,我不怕被男人亲,正如你们所知,我可是个入侵过阿富汗的纯爷们儿,再说一个吻总比一发子弹要亲切得多。
不,我不是Gay,这个礼拜第三次告诉你们了,我不是Gay。
晚饭吃了煎饺,也是这个礼拜的第三次。
对了,我有提过吗?亲了我那哥们儿你们大约也认识,叫做Sherlock Holmes。

John坐在电脑前,望着空荡荡的博客键入页面发呆,最终一个字一个字地敲道:
晚饭吃了煎饺,Sherlock回家吃饭了,这个礼拜也没什么新案子。
“LOL,my dear brother,你的博客可越来越有家居气息了。”
日志发出没一会儿就有了回复,令John严重怀疑他老姐是不是每隔五分钟就拿出手机刷新一下自己的博客页面。但是今天他懒得去警告她:Harry,你已经三十六岁了,拜托你能不能别再用什么LOL了。
John什么都懒得再说,啪地合死电脑。

John承认假如是别的什么人对自己这么做,他绝对不会像现在这样心烦意乱。事实上只会有两种反应:当做朋友间善意的作弄,或者是陌生人恶心的骚扰,前者可付诸一笑,后者可饱以老拳。
但Sherlock不是“别的什么人”,当然他有时的确很爱作弄人——至于是不是善意的则要看对象——可还从没见过他为了作弄人把自己也搭进去。
John的意思是,接吻,这总是一件双方面的事儿吧,Sherlock才不会为了作弄他把自己也搭进来。

那么到底是为什么?John把自己扔到床上,双臂枕在脑后,望着天花板跟自己说:你得想想,例如假装自己是Sherlock Holmes什么的,用他那个该死的演绎推理法好好想想。
可惜就推理能力而言,John始终达不到同居人那种匪夷所思的程度,只能翻出简化过的三段论将就着用用——
大前提:自己动了与Sarah安定下来的念头
小前提:Sherlock看出来了
结论:Sherlock吻了自己
等等,这个推理逻辑肯定说不通,大概从前提就错了,重来——
大前提:人们接吻是因为爱
小前提:Sherlock吻了自己
结论:Sherlock吻了自己是因为爱
Fu……还不如别重来。

地球肯定绕着太阳转,Sherlock Holmes肯定从不爱人,看在上帝的份上,这是小学课本上的基础知识。
可谁知道呢?自哥白尼发表日心说已经过了将近五百年,五百年!没准地球早不绕着太阳转了!
John平躺在床上,控制不了自己去设想那百万分之一的可能——自己承认爱Sarah,然后他吻了自己,这事儿要搁在普通人身上,起码有百分之五十的可能是因为对方嫉妒了,或者是想争取什么,一个吻,一种变相表白。
但当这事儿发生在Sherlock Holmes身上时,可能性就不得不锐降到百万分之一。

不过即使只有百万分之一的可能,John也控制不了自己去设想,像Sherlock跟他说过的那样:“如果你就要死了,在你生命的最后几秒钟,你会说什么?用用你的想象力!”
上一次自己回答——我不需要。而这一次,John想,自己终于需要了。
事实上后来有一晚,他们面对面坐在窗边书桌前,Sherlock在看文献,而John在更新博客,那时他又对他说起过——关于设想——John还把Sherlock的话随手记到了博客里:
“设想非常重要。对已经发生的事进行设想,并按设想去办,也许就能找到结果。”

所以假设那百万分之一可能是真的,John认真地考虑着,假如Sherlock真的是那个意思,自己该要怎么办。
拒绝他?天知道他会不会黯然神伤。天知道自己竟然把Sherlock和黯然神伤放在同一个句子里。天知道自己竟然真的不忍心让他黯然神伤。
可还能怎么办呢?自己又不是Gay——喜欢男人没什么不好的,但也不能强迫自己去喜欢——“告诉过你们了,我不是Gay。”天知道这是自己这礼拜第四次使用这个句式了。天知道自己已经用了太多的天知道。

去他妈的演绎法推理!最终John抽回枕得发麻的手臂揉了揉脸,觉得自己再这么胡思乱想下去就真要因为CPU过载而完全报废了。
“如果你就要死了,在你生命的最后几秒钟,你会说什么?用用你的想象力!”
假如再听到同一句问话,John想自己恐怕也只能扔出同一句回答:
“上帝救我。”

虽然上帝没空管这档子鸡毛蒜皮的小事,而John H。 Watson也没有Sherlock Holmes那样的推理能力——这一点也不难为情,要人人都跟Sherlock Holmes一样这世界就毁了——但普通人自有普通人处理事情的办法,通常也很管用,那就是出言直问。

壁钟悄悄走过十点,John猛地从小寐中睁开眼——他刚才的确是睡过去了一小会儿,军旅生活把他锻炼得性情沉毅,不像许多人那样婆婆妈妈地做过了决定也还要一想再想——但与此同时,战争也给他留下了有点风吹草动就警醒过来的后遗症,于是在听到楼梯上传来的脚步声时便猛地醒了过来。
几不可闻的,轻快而富有韵律的,除了Sherlock不会有别人。
卧室没开窗,稍微有些闷热。John抬起手,潦草地抹了把沁出细汗的额头,起身走出房门,决定必须要向同居人问清楚,那个见鬼的吻到底是怎么回事儿。

Sherlock没呆在客厅里,但他的卧室门虚掩着,John下意识地像在每一次拉开冰箱门之前那样吸了口气,抬手扣了扣门:“Sherlock?能进去吗?”
门内没有答话,以John对同居人的了解,这多半意味着他懒得出声,于是没像个傻子一样呆站着,直接伸手轻轻推开门。
但John错了,Sherlock也不在卧室里——卧室灯亮着,说明他确实回来了;洗漱间门关着,说明他在洗澡;衣服乱七八糟扔了一地,西装、衬衫、长裤,一路延伸到浴室门口,说明他边走边脱,且心情欠佳……好吧,他心情不欠佳时也是这么乱七八糟的,实在让John难以想象这样一个人竟然上过舍规严苛的寄宿公学。
卧室的窗子敞开着,John听见外头又下雨了,同浴室中隐隐约约的水声混在一处。他记起Sherlock出门时没有带伞,想必是在等出租车时淋了一小会儿雨,所以才一进家门就一头扎进了浴室——感谢上帝他洗澡时总还记得顺手关个门。
可自己总不能一直站在这儿等着他洗完——上帝可不保证他洗完澡会穿什么,或者什么都不穿就滚出来。
John扫过扔了一地的衣服,反射性地弯身拾起西装外套,然后才意识到,今天不一样——他确实对他糟糕的生活习惯看不过眼,也多少认命于为他收拾没完没了的烂摊子,但今天不一样——他吻了他,而他要向他质问缘由,这时候还为他收拾衣服会不会显得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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