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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唉……有军如此,天下可定……”阮钰叹道。
“天下可定?阮王你可真能开玩笑,天下英雄何其之多,真要是打起来,浮云军固然天下无敌,可是最后苦的还不一样是老百姓!”安平在一旁摇着头笑着说道,“所以我要打,就直接打到外面去,就算是祸害得再厉害,也不能祸害自己的家园!”安平说道。
556 目标,小村
阮钰听着安平似有所指的话,压力真的很大,原本他的算盘打得挺响,借用浮云的能力,让勃尼国变得强大起来,然后再一脚踢开,在汉国与浮云之间寻找一个平衡,可是现在看看浮云军的战斗力,似乎这一切,并没有他想像的那么简单。
浮云军用了不过几天的时间,就将大量的物资调运到了勃尼国,军队更是用极快的速度就开了进来,速度快得惊人,阮钰在心里盘算了一下,如果真的和浮云死磕起来,浮云军从他们的大本营出来,只怕他都没有时间到汉国去求援,就算是汉国肯为了他而跟浮云撕破脸,怕是还没等汉国的军队开过来,人家浮云就已经攻击了他的王宫,他也成了阶下囚,想到这里,阮钰不由得打了个冷颤。
阮钰回头看了看四处工地,四处建设工厂的小小勃尼国,再看看正在扩建的浮云军事基地,那些罗刹俘虏正卖力的工作着,建起一排排的营房,一个个的哨所,似乎,自己把一切想得都太简单了一些。
由于这是浮云第一次远征,以李二狗这种攻击性极强的性格,也忍不住要小心一些,行走的速度也慢了下来,他们已经进了北方的针叶林当中,这里是罗刹的北部平原地带,春季,一些阴暗的角落里,还有未融的冰雪,多数地方的青草都已经冒了头,虽然这里是平原,而且也很富饶,但是这里并不是罗刹人聚居的地方。
因为这里是平原,无山无海,到了冬季,这里冷得谁都受不了,不过李二狗稍稍的琢磨了一下,或许收归勃尼这一片倒也不错,至少这里会是相当不错的牧场,而且距离也不远,哪怕是徒步,七八天的时间也走到这里来了。
据勃尼的向导说,要一直向西北的方向再走上十几天,达到呼拉尔湖畔的时候,才算是正式进入了罗刹人的地盘,呼拉尔湖,是比勃尼湖大上十几倍,像大海一样无边无际的大湖。
商队要走上十几天的路,浮云军快速穿行,只有八天就已经看到天边的水汽,前导侦察兵传回来的消息,在那里,已经可看到了村落和农田了。
“侦察部队警戒,其它人收拾一下扎营,今天休息一天,明天攻击罗刹人的村落,驱散他们,寻找敌人的主力部队进行决战!”李二狗大声下达了命令。
李二狗一声令下,浮云军干净利落的停马,然后将马卸下来,准备好草料喂马,炊事班的战士也开始挖出排烟道,埋锅造饭。
王豪杰是最优势的炊事班班长,甚至他们是搞炊事官职最大的一个,中尉军衔,这军衔可不是做菜做出来,而是用他手上的大锅子挣来的。
半径足有半米的大锅一般人真就轮不动,可是在王豪杰的手上,却像是一柄小勺子一样翻来覆去的容易之极,就在他的锅子底下,灭过至少五名敌军,一打起仗来,拎着锅子就往上次,大锅子一轮,绝对可以以一挡十,只不过浮云军的作做理念是远距离消灭敌人,一般还真很少有近身战,也就没有他施展的机会。
不过王豪杰总觉得自己已经能对得起豪杰这个名字了,胖乎乎的脸上总是挂着微笑,而且他做出来的大锅饭,味道相当的不错。
把米下锅,虽然还有军粮,不过那种即食军粮数量也不多,用于紧急情况,一般能找到饭食的情况下,都用包装紧密的大米来做饭。
至于菜,就容易得多了,炊事班并不仅仅做饭,甚至搞炊事的战士都不是一般人,论起战斗力来,并不比一般的战士差,他们的绝活就是每班一把老型号的狙击弩,射击的精度极高,箭术也极好,只要是有野兽的地方,拎上狙击弩,专打大型动物,拎回来,再配上一些野菜,就能做出一大锅鲜美的野味大锅汤来,味道没得说。
“老王,今天咱们吃点啥?”李二狗巡查部队的时候路过炊事班问道。
“发现了一个大水坑,大鲶鱼都有一米来长,今天晚上炖鲶鱼汤,另外还打了几个肥狍子,弄点野菜,又是几大锅!”王豪杰抡着手上的大锅子热着油,一边熟练的将野菜野蒜还有一些野果子扔进去,倒进一大锅用炭过滤后的水,弄成一大锅的汤,一边回答着李二狗的话,竟然两不相误。
“好,这大鱼,味道肯定不错。”李二狗看看躺在草地上已经收拾好的一米来长滑溜溜的大鱼笑着说道。
“那是,也不看看是谁做的!”王豪杰笑着说道,手上的动作更快了。
饭菜做完,炊事班将所有的东西都收拾了个干净,装进入炊事班专用的拖车上,一个个的厢子都是第一代搞炊事的士兵设计制造,一代代完善的,现在已经完善得相当不错的,东西往里一放,不占地方,上面还能坐人。
而王豪杰却搞着特殊,无论任何时候,他的身上都背着龟壳一样的大锅子,精钢铸成,锅把就有一尺来长,每次做完饭之后,无论有没有条件,总是想尽办法擦得光亮,然后套时布袋里,背在身上,这就是他的武器,这玩意连枪都打不远,防御起来比盾牌管用,攻击起来一扫一大片,绝对是无敌利器。
早餐是米饼子和菜汤,出门在外,补给线拉得又长,补给不充足,没有在基地里吃得好,都是当兵的,也不在乎这个,今天这是骑兵的舞台,有一些骑兵甚至把米饼子分给坐骑一半,两各骑兵吃饱喝足,起身上马,拎着骑枪马车,在李二狗的亲自带领下向不远处的小村冲了过去。
小村实在没什么好杀的,骑兵只是冲上几个来回,基本上就已经把人全部驱散了,然后扔了一把火,把小村烧了个干净,双方的人员都没有什么伤亡,而且对于平民百姓,军人也不好意思下杀手,虽然他们当中有一部分可能会参与劫掠,不过上次出去,都没有回来。
PS:这是昨天的,今天晚上七点更新……
557 调整
“杀!”许虎将手上的马刀一扬,在他的身后,是勃尼国的一千名精兵,他们从勃尼国走出来,一路杀了过来,一些小城小镇,浮云军已经懒得出手了,都是他们在解决这些事情,腰间的长刀,背后的半自动弩,身上的九命猫防护服,给了他们足够的力量去解决那些高大的罗刹人。
“哈哈,杀啊,风水轮流转啦,杀他们个片甲不流!”一千余名勃尼士兵骑着从罗刹人那里抢来的战马,端着半自动弩直接杀进了这个叫科特斯的小镇,罗刹人不过几百个武装人员根本就没有任何还手之力,自动弩射击,然后抡起长刀来便冲了进去,一进一出,便将这些武装力量杀得差不多了。
“爽快,真他娘的爽快!”许虎轮着带血的长刀跑到了李二狗的面前大声吼叫着,“多少年都没有这么爽快过了!”
“看来你们的血性已经完全被激发出来了,我不得不承认,你们已经有资格与浮云军并肩做战了。”李二狗放下了望远镜笑着说道。
“哈哈,李将军说这话,可让许虎太惭愧了,真的不敢和你们比啊,跟着你们,能喝口汤就不错了,嘿,我从前可从来都没有想过,原来我们勃尼士兵,也这么擅战。”许虎由衷的说道。
“将军,我们接下来往哪杀?要不要一直杀到科斯莫去?那可是罗刹人的国都,最大的城市。”许虎咧着嘴,呲着一口白牙说道,再配上他脸上还新鲜的血水,看起来有点像恶魔。
“不,照这种速度走下去,我们很难撑得下去,进镇吧,我们就在这里休息防御。”李二狗摆了摆手说道。
小镇里的罗刹人都被控制了起来,这种长途行军,以战养战无疑是一种最好的方式,直接命令那些罗刹人把粮食等物全都交出来,并且修建了数个防御哨塔,巨大的侦察热气球也升了起来,在高空进行侦察。
看这模样,李二狗是打算带领军队赖在这里不走了,不过他也写了一封短信,由信鸽带回勃尼的军事基地去。
进入罗刹境内做战已经十几天了,李二狗在他的参谋团队帮助下,已经得到了足够多的资料,经过营级以上军官还有参谋的意见,认为浮云军完全有能力进行曾经很成功的闪电战,用最快的速度打到科斯莫去,兵临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