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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信中,唐凌文看到了自己才华施展之地,看到了一个新的世界,虽然那里不是楚国,可却是一个可以让自己梦想放飞之地。
家国,梦想,在唐凌文的脑子里飞速的转动着,不停的敲击着自己的脑壳,自己的心脏,夜半,妇人看着还亮着灯的书房,和不停走动的唐凌文,微微的叹了口气,拿出一件满是补丁的衣服给他披上。
天色微亮,唐凌文再一次拿起了桌上的信封,从里面倒出五枚银币,做工很是精致的硬币,他还从来都没有见过如此精致的硬币。
浮云镇的银币或许无法其它国家通行,但是只要是在各国的商队,浮云镇的钱币都可以使用,无论是想换成银子或是金子,都随意,而浮云镇的一些居民向外寄钱的时候,也都是寄出银币或是普通的硬币,由亲属再到商队去换。
“相公,你一夜未睡……”
“无妨,不累,娘子,收拾一下东西吧,只拿一些衣物细软便可,我们……去浮云镇!”唐凌文咬了咬牙。
“浮云镇?怕是很远吧?”妇人有些担忧的说道。
“我们与商队同行,走吧,这里,不适合我!”唐凌文无奈的说道,披上那套陈旧,却浆洗得干净的官服出了门,一封辞呈递交给了县老爷。
这里上上下下的官早就看唐凌文这个异类不顺眼了,只是顾忌到他的才华,还有一些名声,所以才不得不对付着用着他,每月的奉禄也少得可怜,如今他自己要走人,自然批复,巴不得他赶紧走,倒也免得世人误认自己过于薄情了。
给读者的话:
PS:关于武器方面,嗯,正在研究当中,循序渐进嘛……
187 八百骑
“前面狼林子这里,有八百人,都是骑兵,没有收编土匪。”一身花花绿绿的元林指点地图说道,一团长林思海捏着下巴,扭头看了看郑强子。
“团长,你别看我啊,看我也没用,总不能让我的营用骑兵冲吧,人家可是八百骑兵,我这三百多号人就冲上去,死伤肯定也大。”郑强子摇着头说道,身为精锐的骑兵营长,郑强子做战固然勇猛,可是却从来都不会逞强。
“我知道,只是我琢磨着,该派谁去引出来,咱们是出来武器实验的,一个都不能跑。”林思海敲着手上的头盔说道。
“人少了肯定不行,而且必须是骑兵,我们破山队可以做最后的清剿工作,而落网的清剿工作就得是你们来了,所以,必须要保留一部分骑兵为机动部队!”元林眯着眼睛说道,在特种做战上,他拥有着比别人更加敏锐的直觉。
“强子,你分出二百人的骑兵去引人,先灭了他们的巡山队,然后冲杀一阵就退回来,引到我们的埋伏圈去。”林思海琢磨了半晌,终于敲了敲地图说道。
“万一他们不追呢?”郑强子问道。
“笨蛋,不追说明他们的老大是个有头脑的人,咱们就再换个地方,不过我估摸着,肯定没问题,这支骑兵已经劫了三支小商队了,很不老实。”林思海摇了摇头说道。
之前劫的三支商队商品全失,幸好这些人也不想惹太大的麻烦,所以商队的人损失并不大,只死了十几个,这对于商队来说,是一件很正常的事情,不过身为浮云镇的精兵,总要把这场子找回来。
郑强子手下的二百骑兵轰轰的开了出去,直向狼林子杀了过去,在这片山谷当中,藏着吴国八百骑兵精锐,十余人组成的小部队正在例行公事的巡逻着。
对于这骑部队的军官哈达哈来说,八百骑兵,还都是北国勇士,在这里可以横着走,浮云镇的兵,不过就是一帮乌合之众而已,只要自己的骑兵不攻城,累死他们也不敢来找自己的麻烦。
哈达哈身为北国勇士,天生就是战士,想让他老老实实的龟缩在某一处,简直就是一种折磨,在没有将军的命令之前,打浮云镇是不可能的,违抗军令这个罪名,哪怕是勇士也担不起,不过打打商队还是不成问题的。
看着那些商队面对他八百精骑束手无策,举手投降,哈达哈只能稍解一点心头的闷气,甚至连商队的武器都懒得收,只是劫了不少的好处,抓了几个细皮嫩肉的小伙,没有女人,清秀小生也凑合了。
灌了一口从商队那里抢来的四十度烈酒,哈出一口酒气,别提多爽快了,可惜这酒太贵了点,若是在北国,有这种酒喝,简直就是神仙才能过的日子。
两拳大小的精致瓷酒坛里的烈酒喝了个精光,挥手将酒坛子远远的扔开,发出啪的一声碎响,在门口两名士兵的哄笑声当中,推开临时建起的木屋屋门,里面,一个长相颇为清秀的商队伙计缩在床边上,惊恐的看着壮硕的哈达哈。
“怎么长的呢,跟娘们似的水灵……”哈达哈一把揪过这名可怜的小伙计,一把扯了他的衣服,嘎嘎的怪笑着压了上去。
郑强子带着二百骑兵直接就冲向狼林子的山口,远远的一次齐射,十余名无精打彩的吴国骑兵被射了个通透,伸手从身上拽出手雷,拉了弦远远的扔了出去,砸进了几个房子里,轰的一爆响声当中,碎片乱飞,火焰升腾。
大半由北国汉子组成的骑兵部队发出呜啦啦的声音,几乎在几息之间就有一支百余人的骑兵冲了出来,随后,越来越多的骑兵冲了上来,吴国常大将军手下的精锐骑兵,名不虚传,只要提刀上马,就是最勇猛的战士。
郑强子带着二百骑兵远远的遁开,不时的一次齐射,将靠得近些的骑兵射落下马,半自动弩的射程可比他们手上的弓强多了,直到几支强弩射的箭射中的身上的防护服,把人从马上射下来,郑强子才带人拖着伤兵远远的逃离。
“怎么回事?”提着裤子冲出来的哈达哈怒吼着,屋子里还传来呜呜的哭声,刚刚那几声爆响,吓得哈达哈直接就喷了,就连那玩意都有些麻了。
“有敌人袭击我们,是浮云镇的骑兵!”一名纵马狂奔而来的士兵叫道。
“娘的,总算是来了,憋死老子,全体上马,给我追,灭了他们,对了,多少人?”哈达哈怒吼之后突然反应了过来。
“不足二百。”士兵就道。
“好,灭了他们,放了一个,全体受罚三鞭!”哈达哈狞笑着跳上马背,接过四十多斤重的大刀,脚下一磕马腹,黑色的骏马如同闪电一般的飞射而去。
“他们追来了,走,去预定地点!”郑强子扭头看了一眼黑压压追上来到骑兵叫道,这地方地势平坦,适合骑兵冲锋,虽无地利,可是哈达哈为了保持骑兵的优势,仍然将驻地选择在此,又离主要商路不远,干什么都合适。
一逃一追,纵马速度又快,转眼就跑出十余里去,平时郑强子他们都是一人双骑,不过为了诱敌深入,所以才选择了单骑,而哈达哈一伙人,则个个双骑,人在马上,身子一纵便换了匹马,速度几乎没怎么下降,这距离,自然就越拉越近。
已经看到了前面充做标识的大石头,郑强子一咬牙,大喝一声,手上的马鞭狠狠的抽在了马身上,啪啪做响,最后鼓起劲来,郑强子带着手下跑得更快了,瞬间拉出几百米去。
纵马冲过了巨石,郑强子扭头看了一眼,对方还在拼命的追着,已经进入了伏击区域,这才算是长出了一口气,任务顺利完成,顺利出乎意料,只有两名士兵被对方的军弩射中,从马上摔了下来断了两根骨头。
冲过伏击区,几名士兵拖着两名伤兵直奔小丘之后,在那里,把人放到马拖的刀刃爬犁上,经过医务兵的简单救治,火速送往后方医院,而骑兵部队,则停止逃命,反身列阵,弩上弦,随时准备覆盖齐射。
188 爆炸
“哈哈,让他们见识一下我们北勇士的厉害,杀!”哈达哈一扬手上长长的弯刀,咧着大嘴,呲出一口黄牙怒吼着,近八百骑兵挺着刀枪冲杀而来,在他们面前,那不足二百人的骑兵队伍在列,在他们看来,简直就是在找死
骑兵的威力就在于马匹全力奔行时的冲撞力,还有被速度带起的刀速,一般情况下,骑兵对撞,一次就足以分出胜负了,你砍人一刀,人家同样砍你一刀,再厉害的人也不可能面对更多的刀子有更多的生存机会,所以浮云镇的骑兵很少有这种对撞式的冲锋,一般都是游骑,然后靠手上的半自动弩来取胜。
哈达哈有着足够的自信,他所带来的八百骑兵,大部分都是最精锐的北国勇士,在北国的苦寒之地,从呱呱坠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