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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p之论教授肿么解剖狼人-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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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是时候好好想想了。
  我的脑袋里模糊的闪过这个念头,下一刻,我就被我手心里的铜纳特狠狠的震动了。我的同类啊,他居然比我还穷——哦不,我应该把他的钱塞回去,詹姆斯说过不义之财不能留给坏蛋。
  “可我不是坏蛋。”我傻傻的看着两个钱币,詹姆斯和我的理念分明背道而驰,他主张不义之财无名无主,而我依赖自己过于柔软的内心。但显然,我的举动违背了我的初衷,那七年我学的最多的不是魔法,而是詹姆斯和西里斯的自定义理论。
  “你们把我教坏了。”我嘟囔了一声,毫不犹豫的把铜纳特揣进上衣口袋。当然,为了证明我不是坏蛋,我不会告诉他们这个可怜的家伙其实是一个狼人,我只需要将他捆得足够结实,顺便在他的额头上贴一张“我是通缉犯”的字条,魔法部会把他处理的很好。
  一夜过去,趁着天色不明,我又一次离开了一个小镇。
  忘记说了,我收到了一只猫头鹰,这是西里斯半年来的第一封信,无法想象那一刻我开心的好像得到了整个世界。他的信很长,并且是我很不耐烦的花式字体,但我读的津津有味。这家伙一如过去,他执行了当初的旅游计划,我们都知道所有人在毕业典礼后会乘坐特快列车返回家中,而他在下车后选择就此消失。
  “连我和詹姆斯都瞒过了。”我好笑的发现,那天的大脚板的确很不对劲,我们却一致的认为这是近乡情怯,要知道七年来他没有回过一次布莱克家。
  “所以,我们自以为是的想法帮助了他。”真是哭笑不得。
  他接下来有一大堆措辞描述我从所未见的异国风情,稀奇的是,他到了那些地方反而更注意和美女打交道。想想他曾经说过的话吧,霍格沃茨的女生平凡到模糊了性别!我猜他更喜欢身材火辣却对魔法史、魔咒学只字不提的大美女。
  我有点嫉妒他了,上个月他与一个貌美少妇约会的时候,我在干什么?
  “我在烤南瓜!”
  我以为那一天我会挨饿的,天无绝人之路,我在上个小镇外面遇到一个大南瓜,很像海格秘密培育的超级南瓜。
  最后,大脚板才问到了他可怜的同伴。
  就着这封信的背面,我拣了一根足够脏的树枝,我是这样回复的:“亲爱的大脚板,你的旅行多姿多彩,让我周围的每一个人欣羡不已。至于我的境遇……一言难尽,你只要知道我现在待在一个考察队,我们每天与深山老树结伴游玩,有发现的时候还必须温习魔法史课本,真是糟糕透了。”
  “编的头头是道。”我从头审视一番,这封信合情合理,没有明显的错误。在信的末尾草草添了一句祝福,西里斯绝对不会料想我的真实境况会和信上天差地别。这不是我的逞强和好面子作祟,我坚信“有福同享,有难同当”,但它的前提不是拖累别人、成全自己。
  我把西里斯的信留在身边足足看了三十遍,我不承认这是我的小家子气突然发作,寂寞的旅途我总得给自己调剂调剂——那只猫头鹰也很有趣,在发现我不能为他提供任何正餐和点心后,它每次飞回来都会带足零嘴以此来鄙视我,但是我打劫了它,松子的味道真不错。
  在羊皮纸快被我翻烂后,我的目的地终于到了。将回信塞回猫头鹰脚边,我们就此分道扬镳。
  距离卡特里特……很遥远,这个数字我实在编不出来,我有幸见到了一个规模虽小,热闹非凡的魔法城镇,它的名字叫莫纳亚。
  在莫纳亚中心,这里每月下旬都会从四面八方汇聚众多巫师,摆摊、聊天、演话剧,什么都有。我来的正是时候,莫纳亚的本土居民就更不会不友好的询问我的来历了。
  “这是什么?”
  我指着一个姑娘摆出的饼干,别怪我的问题白痴,见识过其他人表里不一的玩意儿后,我很难将它当做真正的饼干。
  “饼干。”她强忍笑意的古怪模样让我周围的人发出一阵大笑,“只是饼干而已。”
  “嘿,伙计,”一个黑色皮肤的年轻男人撞了一下我的肩膀,“这里是糖果铺范畴,不会贩卖其它东西,你没有必要为了追求美丽的妮娜而把自己扮成一个笨蛋。”
  我点点头,原来我犯了一个常识性错误。
  叫妮娜的姑娘落落大方的送给我一袋饼干,据那个年轻男人的介绍,这是妮娜拒绝追求者的回礼方式。我有点伤感,我的猫头鹰要是还没走,我们就能“有福同享”了。
  靠着妮娜的饼干,我在这里混迹三天。难以想象,她的饼干好吃又管饱,但我身上的银西可不足以支付这笔不小的开销。集市总共七天,我追上了它最后的三天,三天之后这里重新归于平静,而我不得不走了。
  莫纳亚与其称它为一个镇,不如把它当做一个村子,这里从来都是巫师们定居的好地方。或许将来的某一天,我会以一个小商贩的身份回来这里。
作者有话要说:  

  ☆、第 38 章

  离开莫纳亚后,我在苏格兰北部逗留不少时日,期间,邓布利多的猫头鹰一头扎进我怀中。可怜的信差,即使圣诞节临近也必须为他的主人服务。
  “亲爱的,时刻保持距离。”将它放到一颗矮树上,我害怕自己时灵时不灵的美食魔法擦枪走火,可爱的猫头鹰要是就此沦为盘中餐,我这辈子都不会写信了。
  邓布利多的羊皮纸上没有多么复杂的句子,他要求我把现在的住址告诉他,以便他能立刻和我见面——这恰恰是我最难办的。不得已之下,我只能重新返回卡特里特,刚好,我上一个工作的地方就是一个聊天的好去处。
  花了三个铜纳特,我租了镇上唯一一个猫头鹰为我送信,代价是那位猫头鹰的主人用看疯子的眼神盯着我许久。
  “你不会是盯上我的猫头鹰了吧?”
  我指指肩膀上的小家伙:“它比你的贵上几百倍。”小家伙高傲的抬头,轻蔑的斜视了一眼,现在她对我的态度好多了。
  有了这样一只血统高贵的猫头鹰,那位老板的女婿当然不敢阻拦我了。几天不见,他又找到一个可以供他剥削的小徒工。这个叫谢尔顿的伙计不可能认识我,也因此,他显得格外殷勤。
  我为自己点了一杯廉价的啤酒,他苍白的脸颊顿时多了三条皱纹。那位在我视野范围内的未来老板却眉开眼笑,我还是那个落魄凄惨的服务生,农奴永远不可能推翻地主,他得出一个美妙的定律。
  这样的嘴脸没什么可看的,与此相比,谢尔顿的愁眉不展才更加真实、令人担忧。等待的时间里,我忽然冒出一个念头,十年后的我会不会也是这个样子?还很年轻,却也苍老,现在的谢尔顿就是未来的我。
  我看了一眼不远处的两人,随即点了一份奶酪,赌上所有的财产——我不可能比身无分文更加可怜了。他是个善良的人,匆匆离开而后为我拿了一份手掌大小的奶酪,我进去过无数次,那个空荡荡的厨房里从来没有个头这么大的点心。
  小半块下肚,我的胃终于多了一丝存在感,但是我更饿了。邓布利多就是这样出现的,紫色天鹅绒的巫师帽和同款巫师袍,一副永远不变的半月形眼镜让我找回了当年在校的熟悉感。
  “好久不见,邓布利多。”
  “好久不见,莱姆斯。”他悠闲的坐下,几乎调皮的询问,“这里只有一种酒?”然后,他呵呵笑着为他自己要了一杯与我同样的廉价啤酒。
  这个可爱的老人沾了满胡子的泡沫,毫不在乎的发出一声长长的喟叹,角落里的三人组呆呆的望着我们,好像不敢相信他们的啤酒突然变成了高档货。
  “难以置信。”邓布利多的开头陈述永远捉摸不透,“几天前我还是从预言家日报知道了卡特里特这样一个地方,下午我们就在这里碰面了。”
  “发生了什么?”
  卡特里特和伦敦,就像翻倒巷和对角巷的缩影,不同的是这里只会更差、更没存在感。预言家日报能找到这里,那说明我离开的这几天的确发生了不得了的大事。
  邓布利多放下酒杯,笑容逐渐从他的脸上褪去:“一个食死徒偶尔经过这里,他在一座废弃的教堂中逮住一个狼人。”
  我有些迷茫,几天以前我也曾在这里抓到过一个狼人,也是在一座废弃的教堂中,可笑的是那个家伙竟然没有认出我的身份。但是,这和邓布利多告诉我的出入太大。
  “食死徒和狼人?”
  “没错。”他点点头,“据说,这位食死徒率众杀死了狼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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