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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莱姆斯,莱姆斯?”
正在我晃神的时候,庞弗雷夫人适时打断我的臆想:“是不是快支持不住了?”
我摇摇头,摒弃脑海里复杂的情绪:“我很好,夫人。今天晚上也谢谢您带我来这儿,我可以一个人应对。”
“好孩子。”庞弗雷夫人把我当做她的孩子一般给了我一个拥抱,吩咐我明天天亮之后到校医室取走我的药剂,然后才悄然离开。
走回我最开始变形的地方,安静的尖叫棚屋连灰尘都是静悄悄的,眼前再熟悉的景物也唤不回我对它们的感觉。这里应该有尖头叉子和大脚板的角力对抗,有虫尾巴胆怯又兴奋的裁决,然而现在什么都没有了。
想到刚才的那丝歉疚,我的骨子里果然还是冒险的因子占领着上风,下个月的今天我可不许那三个家伙躲在城堡里探险了。
习惯性的从仰躺变回趴卧,某种熟悉的感觉逐渐归来。但是,我半睁开的眼睛里看到了什么?
“西弗?”
他来了?我的第一反应是竭力后退,让自己尽量远离那个熟悉的气味。狼人热衷咬人,尽管来这里之前我就对自己注射了大量镇定剂,但是我依然不敢保证在意识不明的情况下会做出什么危险的事情。
强忍着全身痉挛带来的痛苦,我强迫自己张开咬紧的牙关:“离开这里,快离开这里!”敏感的耳膜像是被粗糙的东西狠狠刮了一下,破败的声音就像沾满铁锈的刀锋从钝木中拉扯而出。
“莱姆斯!”
我最后的记忆,停留在西弗勒斯越来越清晰的脸颊上。
我明白,那不是他走近了我,而是我已经变成了狼人。
作者有话要说: 简而言之,莱姆斯扑上去了……
☆、番外(三)
最终,我没有把关于那个人的事情向莱姆斯卢平坦白。那时的我完全没有认识到当一切谜底揭晓后我们将会如何的结果,也幸好那突如其来的嫉妒蒙蔽了我的内心。
在我自以为是的冷漠、刻薄之下,原来早已将他当做唯一的朋友。对我来说,一个人的秘密是他区别于其他人,立足世界的资本之一,人们有权守护它。但是,我不能容忍我的朋友可以和“不相干”的人分享自己的隐私而独独排斥我。
为此,我对莱姆斯用了一点小手段——给他一个不被逼迫的选择,事实上这会令他更焦虑。而接下来的一个礼拜,是我们彼此唯一剩下的宝贵时间。他,会做出正确的选择;我……不想被人比下去,尤其是那三个蠢货。
我去了尖叫棚屋,用老办法进入那棵打人柳,这次没有莱姆斯痛苦的嚎叫,我也享受到了片刻的宁静。
这个地方不应该有西弗勒斯斯内普,魔法部的注册登记上也不会有西弗勒斯斯内普,我会是霍格沃茨多少年后的又一个未注册的阿尼玛格斯吗?
不知道什么时候起,我开始热衷于阿尼玛吉的修炼,凡是图书馆里记载的只字片语,我都会一一记下。为了不让平斯教授有所怀疑,我通常选择背下或者用自动记录笔抄下,确保万无一失,这是我对自己的要求。
细细摩挲着身下的地板仿佛还能感受到莱姆斯的体温,想到这一年来近乎打击的微弱收效,我不禁面露苦涩。梅林赐予的魔法天赋究竟是礼物还是噩梦?他令我向往魔法,让我痴迷魔药,我却不能用它们打败波特。
那一天,我时刻沉浸于悲愤,仿佛仇恨已将我压垮,恶魔挥下了镰刀。直至马尔福学长的再次到来,我浑浑噩噩的表现让他失望透顶,我才幡然觉悟。
没有人生而高贵,梅林赐予我们的只有魔法,一切听凭各人的实力。
第二天,我为自己能够重新平静下来而欣慰。尖叫棚屋中的记忆仅仅是时间洪流中的过去,而我还有未来。
没有外界的干扰,鼻尖隐约萦绕的气息逐渐将我带入一个非凡的世界。没有伦敦厚重的阴霾,几千英里的荒无人烟中我只能看见一个高瘦的人影,他有一头黑色中长发,有一身长及脚踝的同色巫师袍,他手里拿着的纤细棍子却给我一种莫大的威胁。
这是我出生至今少有的害怕,但是,狼才是这片草原的主宰不是吗?我四肢用力,身体本能的下伏,这是对待敌人的基本姿态。
这个时候我没有多余的思考,在这个人没有选择回避的情况下,我很容易就能找到他的弱点,暴露在我视线下的光滑的脖子,单薄轻易能刺穿的巫师袍,即便他如何谨慎也终究逃不过我的牙齿。
我安静的潜伏,等待这个人一步一步踏入我的掌控。而他也没有“辜负”我的期望,料想中的美味近在咫尺,在那根散发出诱人香味的脖子曝于我的尖牙下,那时刻被阴影笼罩的脸一点点印入我的眼帘。
略显蜡黄的肤色,阴沉的黑色眼睛,以及不讨人喜欢的鹰钩鼻……那是我?
这个突发事件打乱了我的计划,脑中饱餐一顿的想法也被排挤而出。我庆幸自己的及时挽救,因为我嘴里锋利的牙齿几乎刺破了他的皮肤,原本让我留恋的鲜活气息也不那么美味了。
天边雪白的云层不经意间变成纤长的絮状物,整个陌生的空间同时扭曲。我知道我和这个人即将被卷入未知的地方,梅林仁慈,他关闭了我全身的痛觉,当我醒来时除了意识上的疲惫,其它部位安然无恙。
我又回到了尖叫棚屋,起身查看四周,和我来时毫无二致。昏沉的大脑令我想不起任何有用的信息,我现在必须回到斯莱特林的地窖,确保那位室友不会这么快揭发我的行踪。
这个晚上注定不会令人愉快,斯莱特林的画像后面灯火通明,壁炉里温热的火光只能把这些人的嘴脸映衬的更加恶心。
“西弗勒斯斯内普。”说话的人在这里还算有点地位,据说是六年级的级长,谁知道呢?他自称马库斯弗林特,“我猜斯内普肯定没有听过我的名字,他现在是黑魔王的宠儿,不是吗?”
弗林特被很多人簇拥着,那些人听到他的话不意外的发出尖刻的笑声。
“黑魔王不会重用一个混血。”
我有些烦躁,那个人最终的决定对现在的我而言并不重要,我需要休息。户外寒冷的夜风吹醒了我混沌的大脑,作为人的记忆和一匹狼的思维在我的脑壳中互相拉锯,哪一方战胜都够我头疼的。
我直视着他:“一切都由黑魔王做主,这里没有你说话的份。”
绕过扎堆的人,我终于回到了自己的床上,用力埋进柔软的床被,脑中零碎的记忆汹涌而来。这次,不那么疼了,我反而有了一种特别的感受。
时间匆匆而过,我带上了唯一的武器——魔杖,小心的将自己藏入打人柳下的隐蔽密道。在莱姆斯到来的前十五分钟,我已经习惯了将无嗅药水擦涂在外露的皮肤上,至于身上的袍子也一并使用无嗅药水洗过,这就是我多次不被发觉的秘密。
一个星期后的今天,我第一次在尖叫棚屋感受到外面的动静,那棵喜爱攻击任何事物的打人柳被迫停止运动。我身边一如既往的飘下诸多灰尘——莱姆斯到了。
“夫人,今晚也谢谢您带我来这儿,我可以一个人应对。”
我听着庞弗雷夫人对他的嘱咐,更加小心的放缓呼吸,我对这事做的近乎得心应手,至今蠢货三人组还未发现过我的存在。
但是……现在我该怎样出现?我茫然的瞪着前方的棱柱——这条密道保护我的同时也限制了我的视线,仅靠听觉我无法揣摩出莱姆斯的心思。
我的思维陷入停顿,棱柱之后的尖叫棚屋也与我一致。这一刻,我有了一种奇异的感觉,对面的那个人在呼唤我,尽管我的耳膜中被鼓噪的声音全部侵占。
那就这样出现吧。
深吸一口气,缓步踏入属于莱姆斯的领地,我希望今后这里会是我和他的地盘,如勿必要,闲人免进。
然而,这个浑身上下都充满纠结的人在见到我的这一刻起,变形了。我知道他在说什么,但我的耳朵只接收到了野兽的嘶吼,如同濒临绝望的幼兽。很难相信,自从那个女人过世后,这个世界上还有令我如此难以割舍的存在。
他的眼神告诉我,他很害怕。
我的准备已经如此充分,仅仅意念闪动,停留在原地的再也不是西弗勒斯斯内普,而是一个身量不比狼人小的黑色巨狼。
作者有话要说: 于是,狼人和黑狼成为了好朋友,本文结束【hehehehe才怪】
☆、第 13 章
难熬的一晚再次过去,我的意识重新回归本体,让我惊讶的是除去身体上的疲惫,